2026年1月25日

野草在歌唱

  

对于多丽丝·莱辛(Doris Lessing)的长篇小说《野草在歌唱》,我本来不打算写任何评论,这是因为:

首先,作者贵为2007年诺贝尔文学奖得主,该奖据称代表当今世界严肃文学最高水平,任何批评都有狂妄自大之嫌。

其次,该书是作者1950年出版的处女作,风格尚未形成,文笔也略显幼嫩,此乃人之常情,对此作出批评不太厚道。

不过嘛……我真的忍不住,就像那只蝎子,那只忍不住刺死驮它过河的青蛙的蝎子。

好吧,那我就长话短说。

我对《野草在歌唱》有如下两点批评:

第一,作者以现代主义作家的姿态踏上文坛,然而这部小说却沾满现实主义的渣滓。我不是说现实主义文学不好。只是,的确有很多现实主义文学作品流于肤浅,而作者们为了掩饰肤浅,又会花很多笔墨去解释一些无关重要的细节。在莱辛的这部小说中,到处都是巴尔扎克式的漫无边际、啰哩啰唆……借用奈保尔的话就是“解释过度”。面对解释过度,我也只能继续借用奈保尔的反应,就是极度厌烦。

第二,莱辛是一名激进左翼女权主义者,为了突显其激进,或者说是为了让女权主义像刀锋一样刺入读者的心灵,她不惜展示一个令人不快的场面——高贵的白种女主人与低贱的黑人男仆发生性关系。令作者始料不及的是,这个戏剧场面却只得到一个喧宾夺主的效果。第三世界的读者读得亢奋莫名,纷纷称赞作者为种族平等作出巨大贡献。女权的呼声呢?反而听不见。

其实,对于家庭消灭个人、婚姻毁掉美丽的立意,我是完全同意,并且十分欣赏的。此外,莱辛对人物的刻画极具智慧,有一点乔治·艾略特的影子。我不怀疑莱辛的才华,我只是不相信诺贝尔文学奖,也不喜欢激进的左翼青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