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8月15日

  

瘾,本指不良癖好,如毒瘾、烟瘾等;亦泛指一般癖好,如球瘾、戏瘾等。不管是不良还是一般,癖,最初指的肯定不是好东西。这从瘾、癖都是病字旁就可知其一二。

在古代,饮水不消之病称为癖。据隋朝的《诸病源候论》记载,“此由饮水积聚,聚于膀胱,遇冷热相搏,因而作癖”。后来有文人把积久成习的嗜好十分生动地戏称为癖,癖才由贬义词变为中性词。当然,具体情况具体分析,主要还是要看语境。

知我者皆知,我对掉书袋、炫耀学问这类行为毫无兴趣,之所以说了上述那么多废话,主要的目的是想为自己辩护:如果把瘾和癖视为不良习惯的话,那么我既没有酒瘾,饮酒亦没有成癖。

我相信所有爱酒人士也对“酒瘾”和“酗酒癖”这样的字眼非常反感。至于“酗酒”一词,却可以接受。

说到爱酒人士,我很遗憾地看到这个群体正在不断地缩小。一切皆因意志不坚定的爱酒人士在甚嚣尘上的“饮酒有害健康”的忠告下戒酒,或者减少酒精的摄入量。他们可怜巴巴地用尽可能粗的白板笔在酒瓶上画一条线,然后含着泪说“唉,今天就喝到这里吧。”

唉,很痛苦吧。

像我这样久经考验的爱酒人士,自然把他人(包括医生)的劝告当耳边风。但是得强调,我并不是不能离开酒,而是没有必要离开酒。尽管不同的医生都给我相同的叮嘱:切记,绝对不能沾酒!

生命诚可贵,美酒价更高。既然爱酒爱到牺牲生命也在所不惜,牺牲其它生活的乐趣又何足道哉?因为酒不是便宜的东西啊,尤其是有品位的人,不是散装二锅头就能满足;尤其是海量的人,不是一壶半瓶就能尽兴。这就发生了贺知章金龟换酒的故事。

话说贺知章和李白两大酒鬼在酒馆喝酒,把身上的银两都喝光后,意犹未尽,贺知章便一手摘下系在腰间的金龟,买酒继续痛饮。金龟乃皇帝御赐之物,是朝廷高官的身份象征,把金龟弄丢已属大罪,何况用来换酒?幸好唐玄宗本身是风流之人,同时也颇欣赏贺知章的文采,对他的风流行为就睁一只眼闭一只眼了。

我没有金龟,只好在品位和节俭之间取得平衡,用混酒的办法求醉。先喝半瓶威士忌,再灌两听啤酒,便能飘飘欲仙,御风而行(当然是在梦中)。

除了酒之外,我也嗜书如命。这在一般人眼中也是一种癖好吧。与饮酒相比,读书似乎更像一种瘾。一天不喝酒,我最多是失眠。然而半天不看书,我就忐忑不安,茫然若失;一天不看书,便心如槁木,万念俱灰。这种瘾,喝美沙酮也消除不了。最好的办法还是像王尔德说的那样,让欲望得到满足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