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廉·福克纳(William Faulkner)的长篇小说《我弥留之际》,内容并不复杂。南方农妇艾迪·本德仑病逝后,丈夫和五个子女遵照遗愿,将其遗体运返家乡安葬。不料,既有天灾又有人祸,使一家人狼狈不堪,并付出惨重代价。
内容的确不复杂,然后剧情却非常复杂。福克纳摈弃传统的平铺直叙的小说叙事方式,另辟蹊径、开创先河般使用蒙太奇的表现手法。他让每个角色轮番上场,用舞台剧的独白加电影的主观镜头,描述一个个各自参与的场景,然后将这些貌似独立的片段拼凑起来,组成这部结构松散的长篇小说。(如果说后来出现的那些实验电影,是受到福克纳这部小说的启发,也是不无道理的。)
要读懂《我弥留之际》,读者必须具备归纳和演绎的逻辑能力。如果仅仅拥有一定阅读经验,而缺乏成熟的逻辑能力,那就只会感到书中充满喧哗与骚动。
和福克纳的意识流代表作《喧哗与骚动》一样,《我弥留之际》也是通过塑造一个家庭,来揭示人性的阴暗面。当一页一页地往后翻的时候,你会不由自主地感到脊梁骨越发冰凉。
天啊!人性居然可以卑鄙、丑陋、邪恶到这个地步!人,愚昧而凶残,狭隘而自私。什么朝夕相处的感情,什么血浓于水的关系,统统是掩饰人性阴暗面的谎言!而这个家庭,不,所有的家庭,都是人类社会的缩影。
当然,福克纳笔下不全是丑陋的人。达尔是《我弥留之际》之中最讨人喜欢的正面人物。可是,他的结局是被当成疯子被关进疯人院。一个黑色幽默。
而在这个黑色幽默里,我们可以看到福克纳的影子。福克纳获得1949年的诺贝尔文学奖之前,在外国默默无闻,在美国臭名昭著。此臭名,甚至使诺贝尔评委会不敢颁奖给他,翌年,等民怨回落后,才让他飞赴瑞典。
有人问福克纳,为什么把美国人写得那么卑劣?他答道:我太爱我的国家了。人们无法理解这一点,差点把他关进疯人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