显示标签为“鹅毛笔尖”的博文。显示所有博文
显示标签为“鹅毛笔尖”的博文。显示所有博文

2025年8月24日

题字

  

我最近淘到一本旧书,《小菜一碟:受用终身的人际技巧》(Easy Peasey: People Skills for Life)。它由澳洲肢体语言专家 Allan Pease 及其妻子 Barbara 合写。这本书的独特之处是,扉页上有 Allan Pease 的题字和签名。

 

To Christine –

Best wishes

Allan Pease

 

凝视笔迹,令人困惑,也有点心酸。这位 Christine 女士怎么了?到底发生什么事?作者亲自为你题字,如果不喜欢,大可以塞到桌底床底衣柜底,一本书不会占据多少空间。为什么要卖掉,或者丢弃?难道有不可抗力,使物件不得不离开物主?本书出版于2006年,距今十九年。十九年确实很多很多事情可以发生……

不管怎样,十九年后,这本书辗转落到我的手上。虽然庸俗和实用的内容难以引起兴味,但是我会珍惜,毕竟内里有作者的心血,有作者的心愿,也隐含物主谜一般的经历。在有生之年,就让我代替Christine 保管它吧!

 




2025年8月22日

君主论

  

《君主论》是尼可洛·马基雅维利(Niccolò Machiavelli)的代表作。正是这部作品,给他留下了卑鄙、阴险、奸诈、不道德、不知羞耻的恶名,为千夫所指。

《君主论》确实是一本黑暗的书,它既是一部独裁者的高等教材,教导专制君主如何夺权、如何征服、如何统治;它也是一部心理学著作,指导专制君主如何操控和利用臣民的心理。

在过去,尽管有战争、有压迫,欧洲君主大体遵守圣奥古斯丁在《上帝之城》一书中所倡导的盗亦有道的政治规矩,直到《君主论》问世。“为达目的,不择手段”,统治者个个心狠手辣。可以说,《君主论》改变了政治环境。不过,倘若以此来给马基雅维利“定性”,实在有欠公允。

1512年,美第奇家族通过暴力重新夺回佛罗伦萨的统治权之后,便对曾经在前任政权任职过的人进行残酷的迫害,包括马基雅维利。

马基雅维利不但财产被充公,还在狱中受尽酷刑折磨。出狱后,一贫如洗的他窝在佛罗伦萨郊区的一所小房子奋笔疾书,写下《君主论》。他把这部著作献给当时的统治者,那个残酷迫害他的罗伦佐·美第奇。当时的人以及一些后世的评论家都批评此举为摇尾乞怜式的献媚。确实,马基雅维利有重新出仕的愿望,以便实现自己的政治抱负。然而最大的动机,我认为,是他对佛罗伦萨的热爱。因为热爱佛罗伦萨,他明知道会遭到政治迫害也不漏夜携带家财一走了之;因为热爱佛罗伦萨,他不惜把自己毕生钻研的统治技巧无私地赠送给敌人。只可惜,马基雅维利的热爱只换来不绝于耳的嘲笑。

马基雅维利最后积郁成疾,怏然而逝,终年58岁。佛罗伦萨一统意大利的美梦,也随之而去。

但是马基雅维利留下了不朽《君主论》,它的不朽虽然建立在批评声浪之上,但是至少它的要旨(如果有的话)并无太大的错误。它的要旨是,人性丑恶,必须以最坏的恶意去揣测身边的人。

 



2025年8月9日

布朗神父

  

2013年,《布朗神父探案集》系列电视剧在BBC一台播放。这位名气不及福尔摩斯和波洛的大侦探,也走入21世纪人们的视野了。

布朗神父比埃丘尔·波洛更能颠覆传统侦探的形象。他和波洛一样矮小、肥胖,且穿一件宽大牧师长袍,戴一副深度近视眼镜,显得更加滑稽。颠覆的是,他的职业不是侦探,而是一名天主教神父,他只是“碰巧”遇到很多命案而已。

就剧情而论,布朗神父的侦探故事,想象力非常丰富,严谨度却略显不足,演绎过程中有不少牵强附会之处。总体而言,无论趣味性还是逻辑性,G·K·切斯特顿(G. K. Chesterton)笔下的故事都略逊于亚瑟·柯南道尔和伊丽莎白·阿加莎的。然而,在文学艺术性方面,切斯特顿则是高于其他推理小说作家。博尔赫斯读了其中一部布朗神父探案集之后,甚至说作者“完全可能成为卡夫卡”。

当然,切斯特顿并没有成为卡夫卡。因为小说创作并不是他的工作重心——或者说,根本没有重心,他是真正的全才,几乎什么都可以写,包括诗歌、散文、戏剧、小说、传记、评论、哲学、神学,还当过新闻记者、杂志编辑和电台播音员。布朗神父探案集只不过是他丰饶物产中的一小部分。

柯南道尔一度将福尔摩斯当成自己进行严肃文学创作的负担,切斯特顿却没有这样想。从一开始,他就用严肃文学的方法来处理布朗神父的故事。为什么,切斯特顿会如此严肃地对待通俗小说呢?看看切斯特顿的肖像,你会发现,他完全可以饰演布朗神父。没错,切斯特顿就是布朗神父,或者说,布朗神父就是切斯特顿。

切斯特顿生于维多利亚时代一个富裕的家庭。跟很多纨绔子弟一样,他自小无心向学、长大后又不务正业,整天沉迷于各种各样的感官享乐。这些活动无助于拯救他的灵魂。他感到极度空虚苦闷,一度乞求巫术。无果,遂产生自杀的念头。这时候,一个美丽的姑娘,加上一段突然发生的爱情故事,使切斯特顿找到人生的意义。爱情也使他重新回到上帝的怀抱,他皈依天主教(他放弃英国国教圣公会,可见反叛的个性依旧存在),在作品中成为布朗神父。

布朗神父破案的过程,实际上是切斯特顿的人生轨迹。穿过纷繁的现象和丑陋的人性,真实,始终在那里等待着你。要努力发现它,而不要像大多数人那样,沉沦在现实中,没有希望地活着,使真实永远被淹埋。

为了表现抽象的现实,切斯特顿很注重环境描写。每一个场景,他都会刻意抹上几笔超现实的色彩。于是,一翻开书页,读者就迷失在爱伦·坡的惊悚和卡夫卡的荒诞之中。最后,天主教神父为你指点迷津,拨开迷雾。

“真相原来这么简单。”读到最后,读者往往发出这样的感叹。是的,人生的意义也是这么简单。

 



2025年8月1日

不懂幽默的幽默

  

1901年,马克·吐温(Mark Twain)在纽勃克莱博物馆公共教育协会上发表演说。演说的主要内容是通过评论俄国为了维持庞大的军费而削减教育开支这种愚蠢行为,警醒美国人不要轻视教育。其中讲到俄国有三万军队驻扎在满洲的时候,有一小段提及义和拳之乱(又名“拳匪之乱”、“义和团运动”)。他是这么说的:

 

China never wanted foreigners any more than foreigners wanted Chinamen, and on this question I am with the Boxers every time. The Boxer is a patriot. He loves his country better than he does the countries of other people. I wish him success. The Boxer believes in driving us out of his country. I am a Boxer too, for I believe in driving him out of our country.

 

粗略翻译一下:

 

中国不需要外国人胜过外国人需要中国佬,在这个问题上,我任何时候都跟义和拳站在一起。义和拳是爱国者。他爱他的国家胜过爱其他人的国家。我祝愿他成功。义和拳坚持把我们赶出他的国家。其实我也是一名义和拳,因为我也坚持把他赶出我们的国家。

 

现场哄堂大笑,因为美国人都了解马克·吐温的幽默。他亦庄亦谐地把义和拳调侃了一番,并且明确地表达了他的观点:必须把义和拳那种狭隘的民族主义思想赶出美国(如果有的话)。

可笑的是,向来把义和拳之乱宣传为爱国主义运动的中共政府宣传部门,居然傻头傻脑地把马克·吐温的这段话理解为“赞扬了义和团的爱国主义精神,表达了对中国人民的真挚感情”。很多知识分子都不假思索地全盘接受这种误导,跟着摇旗喝彩。唉,真不知道是可笑还是可怜。

 

诸如此类不懂幽默的幽默在中国经常发生,甚至没有政府的误导,它也照样发生。我举个伯特兰·罗素(Bertrand Russell)的例子吧,这位大师在1920年代说过:

 

我愿意到中国去做一个穷苦的农夫,吃粗米,穿布衣,不愿意在欧美的文明社会里,做卖灵魂,吃人肉的事业。

 

原文我找不到,只能引用徐志摩的译文。以徐志摩的英语读写能力,翻译应该不会有问题。

很明显,这是个取舍关系式选择复句,主旨是批判过度工业化的西方文明。可是它传到中国,却令中国人无比亢奋。瞧,大哲学家也选择我们的生活啦!

罗素真的崇尚中国的小农社会吗?如果是,那他为什么没有搬到中国来实现这个“愿望”呢?徐志摩算是比较清醒的人,他说罗素是个滑头,见什么人说什么话。是够清醒的,不过,在英国生活过的他还是没有理解这种典型的英式幽默。

打个比方说,你的女友给你端上一碗令人作呕的“靓汤”,要求你喝完。你会说,“我宁可去死也不喝!”为什么你要说“宁可去死”呢,而不是“我宁可感冒也不喝!”或者“我宁可尿道发炎也不喝!”呢?显然,对一个个体而言,死是最坏的情况。只有摆出最坏的情况,才能反衬那碗“靓汤”的恶劣程度。

同样道理,罗素不说日本的农夫、俄国的农夫、巴西的农夫,而要说中国的农夫,显然是认为中国的农夫的状况是最差的。罗素并无赞美中国之意,不料却在不懂幽默的人眼中成了一只竖起的大拇指。唉,他们瞬间变成了另一个幽默。

 



2025年7月31日

永无乡

  

自古至今,人们对理想世界充满幻想。在这些奇思妙想之中,可以划分为积极型和消极型两大类。

柏拉图的理想国、康帕内拉的太阳城以及托马斯·莫尔的乌托邦等等,都是积极型的代表。他们笔下的理想世界,似乎都不是遥不可及的。只要有足够的知识和理性,我们就有可能把混乱不堪的社会改造成井然有序的人间乐土。

而传说中的香格里拉、陶渊明的桃花源以及J·M·巴里的永无乡等等,则是消极型的代表。这些不食人间烟火的仙境,反映了一些人遁世绝俗的心愿,抒发了他们对现实世界的绝望之情。其中,永无乡是极致。这个地方不但可以逃避现实,还可以逃避自己,逃避作为成年人的自己。

夜阑人静,寂寞无眠,你倚窗眺望,望向那个深不见底的太空。唉,成年人的烦恼和忧愁,也是深不见底的。这个时候,小飞侠来了,彼得·潘,把你带回幸福的童年——你的 Neverland

1904年,英国作家巴里发表剧本《彼得·潘——不肯长大的男孩》。一个崭新的童话诞生了。写作这个故事的时候,巴里是否也期盼着彼得·潘从窗口飞入?

巴里六岁那一年,哥哥意外身亡。这一起突发事件不但带走一个兄弟,还带走不可取替的母爱。母亲悲痛欲绝,余生都沉浸在对死去儿子的哀思之中,而对生者视若无睹。为了博取妈妈一眼注视,巴里甚至穿起哥哥的衣服。然而一切皆徒劳,巴里的快乐童年,已随哥哥逝去。

巴里将六岁之前的童年生活完全理想化,最后化作一个神秘而动人的符号——永无乡。每当在现实生活遭受挫折、遇到障碍,巴里都会逃到这个隐藏在心灵深处的仙境。在这里,巴里、彼得·潘和小伙伴们,永远在一起玩耍,永远在一起欢笑。在这里,成年人都是坏人。铁钩船长一伙,机关算尽,誓要夺走孩子们的乐园。孩子们!战斗吧!保卫永无乡!把大人们赶走!

在孩子们当中,温蒂是个有趣的角色。她与彼得·潘之间,似乎存在着一种若隐若现而又难分难舍的感情。我想,这是爱情吧。这是朦胧的、纯真的爱情。

想想你的童年,有没有这样一个女孩,她曾经和你一起在河滩追逐;她曾经在自行车后座听你大谈科学;她曾经是你的同桌,在你上课打瞌睡的时候用铅笔头狠狠地扎你的三角肌……

很多人都认为,青梅竹马的爱情是最美好的,是最浪漫的。我不同意,童年的东西,还是让它留在童年吧。最后,彼得·潘把温蒂送回现实世界,便一去不返。

唉,我是多么希望彼得·潘真的一去不返啊。可惜,巴里却安排他回来。他回来的时候,温蒂已经长大成人,并生儿育女。在唏嘘中落幕,在遗憾中散场,观众无可奈何地回到现实世界。

一道霞光打破黑夜的沉寂。呆立在窗前的你,该拭去眼泪,洗个脸,准备上班。

 



2025年7月24日

局外人

  

至今我依然清晰记得,第一次阅读阿尔贝·加缪(Albert Camus)的《局外人》的时候,那阵莫可名状的心悸。

那是一个星期天的下午,我在几乎挤得水泄不通的广州购书中心三联书店看到一本由译林出版社出版的《局外人》。那时候,加缪已经是我最喜爱的作家之一,他的哲学著作《西西弗的神话》一度成为我的枕边书。我也知道,《局外人》是以戏剧形式演绎《西西弗的神话》的,只是我一直无缘读到。如今终于有机会了。翻开《局外人》的第一页……

 

今天,妈妈死了。也许是昨天,我不知道。我收到养老院的一封电报,说:“母死。明日葬。专此通知。”这说明不了什么。可能是昨天死的。

 

整个世界顷刻之间退到一个遥远的地方,摩肩接踵的人群也随之缩到像蚂蚁一般大小。我与世界的关系,就跟默尔索与妈妈的关系一样,相识,却陌生。我恍然大悟,其实我也是一个局外人。

那一瞬间的感觉,也有点像村上春树的《挪威的森林》的结尾:

 

我现在哪里?我不知道这里是哪里,全然摸不着头脑。这里究竟是哪里?目力所及,无不是不知走去哪里的无数男男女女。

 

当然,村上春树会说,这是疏离感。不过我更喜欢加缪的说法——荒谬感。荒谬,一切都是荒谬的,我们在荒谬的世界做着荒谬的事情,然后荒谬地死去。

其实两者没有任何矛盾,或者我们可以这么说,疏离是现象,荒谬是本质。

几个月之后,我开始读欧内斯特·海明威(Ernest Hemingway)的《永别了,武器》。读完开头第一段,我又一次感觉到,四周升起一层荒谬的雾气。

 

那年晚夏,我们住在乡村一幢房子里,望得见隔着河流和平原的那些高山。河床里有鹅卵石和大圆石头,在阳光下又干又白,河水清澈,河流湍急,深处一泓蔚蓝。部队打从房子边走上大路,激起尘土,洒落在树叶上,连树干上也积满了尘埃。那年树叶早落,我们看着部队在路上开着走,尘土飞扬,树叶给微风吹得往下纷纷掉坠,士兵们开过之后,路上白晃晃,空空荡荡,只剩下一片落叶。

 

这么细致的描写,实在与海明威一贯的“冰山风格”相去甚远,然而又的确是海明威典型的冷峻笔调。这段话吸引我读下去,读下去我才知道,作者采用这种写法的意图——刻意营造一种事不关己的冷漠。然而,事情的荒谬之处却是,叙事者弗雷德里克·亨利不是一个事不关己的旁观者,而是参与战争的局内人,是一名与死神为邻的士兵,生命随时会被战火吞噬。我终于明白,原来他和默尔索一样,以置身局外的态度在局内生存。啊,又一个局外人。

后来,爱情令亨利敢于直面这个荒谬的世界。他决定逃离,冒着被处决的危险成为逃兵,与妻子凯瑟琳一起逃到瑞士——一个战火烧不到的世外桃源——过他们的宁静而幸福的生活。他们成功越过边境,却逃不过死神的追捕。凯瑟琳在难产中死去。

《挪威的森林》的渡边彻也算是局外人的一员。他先是无望地爱着抑郁质美女直子,然后又爱上性格上与直子截然相反的绿。无论恋爱、读书还是日常生活,渡边与周遭的世界都有一种疏离感,并且每个行动都隐含着莫名的绝望。最后,直子自杀。深受打击的渡边突然意识到自己是局外人,于是发生上述那一幕,“我是在哪里也不是的处所连连呼唤绿。”

海明威和村上春树都不是存在主义作家,也不是荒谬哲学作家。他们却有意无意地创造了存在主义式局外人。我指的是让—保尔·萨特的存在主义。凯瑟琳死于难产,直子自杀,使亨利和渡边产生荒谬感。可是这两位作家都没有提供救赎的办法。而加缪的局外人却不同,他是荒谬哲学的局外人,能够自我救赎。

默尔索自卫杀人,却被法庭判处死刑,原因是他在母亲的葬礼上没有表现出正常人在这种场合下所应该表现出的悲伤。这一切实在够荒谬的。荒谬感产生了,但是默尔索没有自杀,也拒绝皈依宗教,而是“向这个世界的动人的冷漠敞开了心扉”,然后他觉得“过去曾经是幸福的”,“现在仍然是幸福的”。

无论是永无止境地推石头的西西弗,还是已经被死神扼住咽喉的默尔索,局外人的出路只有一条,就是带着荒谬感穷尽有限的生命。

所以,纵使时乖运蹇,荆棘载途,只要闭上眼睛,将注意力放在呼吸之上……嗯,幸福就在那里。

 


Edward Wadsworth, Sussex Bypass, 1937

2025年7月23日

对话,更多的对话

  

从养成阅读习惯的那一天起,我就特别留意书中的对话。啊,何止留意,简直是到了迷恋的程度。只要周遭没有人,我都会模拟书中人物的语气大声读出来。

我既喜欢福尔摩斯短小精悍的妙语,也喜欢绿山墙的安妮没完没了的饶舌,甚至连卡拉马佐夫兄弟动辄三四页不分段的超长演说,也看得相当过瘾。后来读到约翰·沃尔夫冈·冯·歌德的《少年维特的烦恼》,我开始认识并喜欢上这一种文体——书信体小说。

书信体小说,是指以书信、日记、新闻报道为叙述手段的长篇小说。最新的证据显示,它诞生在15世纪末的西班牙,不过并没有形成气候。直到18世纪,它才流行起来。鼓动风潮造成时势的人物,叫萨缪尔·理查森(Samuel Richardson)。

理查森是一个非常富有但不苟言笑的印刷商,唯一嗜好是指导别人如何写信。50岁的时候他忽然觉得自己可以成为一名作家,于是便用最擅长的书信体写了一部长篇小说,名字叫《帕梅拉》。这部小说一炮而红,除了让作者更加富有之外,还在西方世界掀起书信体小说的热潮。

喜欢对话的我自然觉得读《帕梅拉》的满足度比读《少年维特的烦恼》的要高。前者既有书信又有日记,就如同既有对白又有独白的戏剧一样丰满。

《帕梅拉》讲述美丽的女仆帕梅拉如何反抗男主人的故事,因为我们的男主人公机关算尽誓要把女主人公骗上床。这种事情在过去的确是十分普遍的,无人会提出批评。讽刺的是,一名女仆可以如此文章星斗、文辞斐然,就受到一些人的批评了。同样严肃的作家亨利·菲尔丁是其中之一,他还在自己的著作中对此加以嘲讽。只不过,别人的批评和嘲讽都没有影响我对《帕梅拉》的喜爱。我尤其喜爱它的结局——男主人公几经辛苦之后终于得到了帕梅拉。

另一部我喜爱的书信体小说是让—雅克·卢梭(Jean-Jacques Rousseau)的《新爱洛伊丝》。不过它的结局就没有《帕梅拉》那么完美了。家庭教师圣普乐与贵族小姐朱莉的爱情故事最终以悲剧收场。棒打鸳鸯、包办婚姻在那个时代不但十分普遍,而且是理所当然的事情。卢梭对它进行深刻的批判,并呼吁人们解放自然情感。要获得自由恋爱的权利,必须反抗父权。推而广之,要获得天赋的自由,必须推翻王权。恋爱和革命,都是浪漫主义的依归。

喜欢对话的我,绝对不会忽视戏剧。只可惜,在上大学之前我几乎没有接触过戏剧,因为以往我觉得戏剧一旦离开舞台就失去魅力,直到我读了《莎士比亚戏剧集》……天啊,我才意识到我犯了一个多么大的错误啊!

台词,可以说是戏剧的灵魂,它比小说中的对话更富表现力,更有互动性。阅读剧本的时候,剧中人物的外貌、动作、表情、声音等等都会跃然纸上。所以有时候我实在忍不住,跑到镜子前扮演中意的角色。诚然,这有如独脚戏,但我照样演得很快乐。当然,如果我在演罗密欧的时候你愿意做我的朱丽叶,我会更快乐。

 



2025年7月20日

爵士时代

  

爵士时代几乎是美国1920年代的代名词,只是,19291024日的华尔街大崩盘使它提前画上句号。那是一个什么样的时代?我很乐意引述查尔斯·狄更斯的经典名著《双城记》开头那一个经典的段落:那是最好的年月,那是最坏的年月……遗憾的是,距今虽然只有一百年,却由于没有发生过什么大事,历史书仅用“浮华”二字一笔带过。

那的确是最好的年月。第一次世界大战结束之后,坐收渔利的美国爆发一波强劲的经济热浪。美联储工业生产指数由1921年的67点猛升至19296月的129点。社会上到处都是发达的机会,如果你愿意,可以把发达视为美国梦。

那的确是最坏的年月。惨烈的战争使很多原本有理想的年轻人沦为迷惘的一代,他们再也不相信政府,再也不高谈爱国。他们丧失了理想、丧失了方向、丧失了将来。

如同所有荷包鼓胀而精神空虚的人一样,爵士时代的美国人,一头扎进纸醉金迷、灯红酒绿、声色犬马之中,借酒浇心中块垒。

政府的错误政策也助长了纵欲的风气。臭名昭著的禁酒令在1920116日开始生效。社会立即产生逆反心理。黑市酒生意因而火红。黑帮组织也趁机坐大,包括传奇人物芝加哥黑帮老大艾尔·卡彭。

除了饮食男女,纵欲还需要一些调味品——放荡的音乐。爵士乐,因利乘便。

爵士乐诞生在19世纪上半叶。来自非洲不同地区的黑奴把不同风格的非洲音乐带到美国南方种植园,经过不断交流、融合和改造,形成一种风格鲜明的音乐类型。

爵士乐继承了黑人音乐的活力、火辣和不羁,也继承了隐晦的色情味道。因此这种音乐遭到卫道士的谴责。有良好教养的白人家庭总是叮嘱子女远离爵士乐。但是到了1920年代,任何谴责和叮嘱都不起作用。这种靡靡之音乘着时代的风势,走出新奥尔良和堪萨斯城的烟花柳巷,火速疯魔全国,成为时代的标记。

新近发明的收音机,令路易斯·阿姆斯特朗、保罗·怀特曼、杰里·罗尔·莫顿、金·奥利弗等知名爵士乐手及乐队的音乐传遍千家万户。若不过瘾,还可以走进早已遍地开花爵士酒吧。在那里,迷惘的一代通宵达旦、醉生梦死,自称“Flapper”的新潮女孩也投入寻欢作乐的浪潮。所有人都没日没夜地沉溺在疯狂之中,仿佛明天永远也不会来临。

要体会爵士时代的浮华,你需要阅读F·斯科特·菲茨杰拉德的文学作品。它们是爵士时代的一面镜子……甚至乎,连作者本人也是一面镜子。

1920年出版的《人间天堂》使菲茨杰拉德一举成名。再经《美丽的不幸者》、《爵士时代的故事》到《了不起的盖茨比》,他的名声和财富到达最高峰。然而,随着爵士时代的结束,这个时代之子顿时变成遗孤。无论他多么努力,他的小说和故事再也无人问津。1940年隆冬,他在冷漠中死去,年仅44岁。

菲茨杰拉德确实了不起,正如了不起的盖茨比一样,他的佳人黛西——美国的读者们,不管多么庸俗,多么虚荣,多么张狂,他都依然守着心中的爱。

 



2025年7月18日

天鹅公主

  

电影《天鹅公主》(The Swan1956)以一个无言的结局,给观众留下一个无泪的遗憾。

格蕾丝·凯利(Grace Kelly)饰演亚历山德拉公主,她的家族曾经是中欧一个王国(具体哪个王国,片中没有交待)的统治者,被拿破仑夺走权力后被迫呆在自己的小领地里。

一天,由亚历克·吉尼斯(Alec Guinness)饰演的某大帝国(德意志帝国?奥匈帝国?片中也没有交待)王子阿尔伯特到访。亚历山德拉公主的母亲要求女儿尽力诱惑王子,以便嫁入皇室,使家族重返权力顶峰。可是几个回合下来,阿尔伯特王子依然不为所动。爱慕虚荣的母亲最后想出一条声东击西之计,让公主假意亲近博学多才的宫廷教师尼古拉(由路易·乔丹 Louis Jourdan 饰演),以此激起王子的妒意。这招果然奏效,王子的妒火和爱火一起烧了起来。

然而,假戏真做,亚历山德拉爱上了尼古拉,而尼古拉早就暗恋公主。为了争夺公主的爱,阿尔伯特和尼古拉发生激烈的冲突,王子不顾身份高贵而口出恶言,宫廷教师也不惮地位低下而公然犯上。最后,公主以一个吻选择了尼古拉,剑拔弩张的形势随之化解。

经过一夜的冷静。阿尔伯特决定成人之美,主动退出这场三角恋。亚历山德拉早已收拾好行装,准备和尼古拉一起私奔。不料,在重要时刻,宫廷教师却选择退却。他撇下公主,自己离去。

这样的剧情令我想到伊凡·屠格涅夫(Ivan Turgenev)的长篇小说《罗亭》(Rudin)。小说主人公德米特里·罗亭是个学识渊博的清贫知识分子,他与出身富裕地主阶层的纳塔利娅相爱。由于地位悬殊,恋情遭到纳塔利娅母亲的强烈反对。女孩表现出无比的勇气,公开反抗母亲。只是,罗亭却逃跑了。

恋爱,男人远不如女人勇敢。一思忖现实的困难,男人就会退却。过惯奢华生活的公主还是留在宫廷里会比较幸福吧。真的是这样吗?你真的作出牺牲了吗?不,这是懦弱,你害怕承担这份爱。

这部电影的导演是查尔斯·维多(Charles Vidor)。维多的场面调度引人入胜。其中一幕,用推位镜头拍摄公主与教师的舞姿,仿佛把观众邀请到宫廷舞会,在轻快的音乐中与他们擦肩而过。令人难忘。而淡入、淡出、叠化的剪辑手法,怀旧而典雅。可惜现在的电影已经很少使用了。

在电影之外,吉尼斯凭借翌年的《桂河大桥》(The Bridge on the River Kwai1957)红遍全球。乔丹的星途不算辉煌,六十年代后期开始主攻电视剧,表现中规中矩。而凯利后来真的嫁入皇室,贵为摩纳哥王妃,从此息影。这是一段影坛佳话,也是一个影坛遗憾——一个优秀的演员过早地离开大银幕。

 




2025年7月13日

丑小鸭

  

宁静的小学校园忽然之间像炸开了锅似的。原来学校收到一大批赠书,校长决定将一个空置的课室用来做图书室。作为优等生的福利,我和另外几个同学被叫去整理书架,顺便先睹为快。我就是在那里第一次读到《丑小鸭》的故事的。那是一本绘本,插图算不上漂亮。但是,变成美丽天鹅的丑小鸭在天空飞翔的那一页,却永远留在我的脑海里。

母亲笑我长得像鸭子……自然,我代入丑小鸭这个角色是毫无难度的,甚至会入戏太深,以至读完之后,忘其所以,喜不自胜。一轮希望的太阳高挂天顶。我会变成天鹅吗?我能展翅高飞吗?但愿如此。

后来才知道,汉斯·克里斯蒂安·安徒生(Hans Christian Andersen)要跟我抢夺丑小鸭这个角色。“这个故事,是我的人生的写照。”《丑小鸭》的作者如是说。

《丑小鸭》是安徒生在1843年冬天出版的《新童话集》里的其中一个童话。那时候他已经是家喻户晓的大作家,已经成为天鹅,正在池塘里骄傲地接受人们的赞美。

在成为天鹅之前,安徒生的确是一只丑小鸭。他的外貌……哦,确实不敢恭维,鸠形鹄面,矮小枯瘦,病病歪歪,还有点儿驼背,因而自惭形秽。

为了让凹陷的胸膛看上去有点儿男子气概,他常常在衣服里垫上厚厚的报纸。为了让皮包骨头的身体变得丰满一些,他尽最大的努力大吃大喝、饮食无度。这个不折不扣的吃货曾经到查尔斯·狄更斯家白吃白喝长达五个星期之久,把有小资财力的狄更斯吃成穷人,也把十年的交情吃个精光。尽管如此,安徒生瘦瘠的身材始终没有任何改变。

安徒生1805年出生在丹麦欧登塞的贫民区。父亲是一名鞋匠,他在小安徒生11岁的时候去世,使其不得不辍学,拖着体弱多病的身体做童工糊口。这段期间,他遭受最多的嘲笑、侮辱和欺负,甚至被“好奇”的人扒去裤子,检查他是否女扮男装。

 

这只可怜的小鸭不知道站在什么地方,或者走到什么地方去。他觉得非常悲哀,因为自己长得那么丑陋,而且成了全体鸡鸭的一个嘲笑对象。

 

安徒生14岁的时候,因歌声悦耳而被“星探”发现,招进丹麦皇家剧院。然而好运气只是昙花一现,随着身体发育,嗓音也发生变化。成为歌唱家的梦想,永远不可能实现了。皇家剧院尚算仁慈,没有把他踢出门,而是将他调到舞蹈班。可是,这个体弱多病的小身板能够承受得住高强度的舞蹈练习吗?

有个同事揶揄他,我一直将你作为诗人来看待。安徒生以为对方是认真的,于是开始写作……

 

忽然间他举起翅膀:翅膀拍起来比以前有力得多,马上就把他托起来飞走了。他不知不觉地已经飞进了一座大花园。

 

一开始,安徒生写了几部自传体小说。从这几部小说可以看出作者对自己的外貌和遭遇耿耿于怀。非常遗憾,无论从艺术上还是从销量上去看,它们都不太成功。直到30岁,安徒生出版了第一本童话集《给孩子们的童话》。然后,嗯,然后童话般的奇迹就发生在作者身上了。

 

“当我还是一只丑小鸭的时候,我做梦也没有想到会有这么多的幸福!”

 

我是第几次读这个童话呢?不记得了。我把书放回书柜,然后合上双眼,幻想自己是美丽的天鹅……飞吧,远离嘲笑,远离伤害,远离这个肮脏的世界……

 



2025年7月12日

一个始料不及的结局

  

英国学者萨宾·巴灵—古尔德(Sabine Baring-Gould)在著作《狼人之书》(The Book of Were-Wolves)中引述一个萨迦传说,它的结局大大出乎我的意料。惊愕之余,又不禁拍案叫绝。这样的闪耀着智慧火光的叫人始料不及的结局,我想,恐怕连善于制造意外的欧·亨利都写不出来。

相传,在很久很久以前,挪威北部有个国王,名叫赫灵(Hring),他有个英俊而勇猛的儿子,叫比约龙(Bjorn,意为“熊”)。儿子的母亲,原配王后,不幸早逝。老而弥坚的国王在群臣的扶掖下续弦,新王后是年轻貌美的南方姑娘,名叫赫维(Hvit,意为“白”)。

我们都知道,几乎所有老夫少妻加成年继子的家庭都有很可能发生这样的事情,比如,希腊神话中的淮德拉就毫不客气地勾引希波吕托斯。我们这位新王后也想方设法亲近王子。我们都知道,几乎所有这类故事的年轻人都冰清玉洁、坐怀不乱。况且比约龙早已有心上人——富农之女贝拉(Bera),所以他一再拒绝继母的好意。

又有一次,赫维趁老国王出征之机再次引诱比约龙。这次终于出问题了,比约龙在情急之下操起一个盒子砸伤了赫维的耳朵。这种有失身份的行为自然遭到女人的报复。而女人最常见的报复是诅咒,她诅咒他变成一头粗鲁的灰熊。我们都知道,几乎所有神话和传说中的诅咒都是百无一失的。我们这位不幸的王子在转瞬之间变成了熊人,不得不逃到山里去。

对王后来说美中不足的是,这个诅咒似乎力度不够。王子没有变成百分之百的灰熊,他在天黑之后能够恢复人形,并且与心上人夜夜幽会,好不快活。王后无法容忍这一切,所以当老国王回国之后,便怂恿他围猎这头恶熊。是的,当比约龙是熊的时候会像中国的熊孩子一样四处捣乱,袭击羊群,伤害路人。

我们都知道,几乎所有神秘故事的主人公都有一种神秘的预知能力。比约龙在死期的前一天,对贝拉说,我被国王猎杀之后,你要按照这样这样这样去做,切记。

第二天,国王的人马果然把熊人猎杀。这时候,贝拉照计划现身,请求国王把死熊左前掌上的一个圆环赐给她,那是一枚戒指。国王恩准后,她迅速收了起来,然后随国王的人马凯旋回宫。

晚上,国王和王后举办了盛大的熊肉宴,贝拉也在席上。王后并不知道贝拉就是比约龙的情人,但是她很快发现贝拉神色忧伤,而且一口肉都没有吃,十分可疑。狡猾的王后于是亲自捧着一碗肉要求贝拉吃一口,并警告她不吃的后果。贝拉没有办法,只好勉强咬下一小口,囫囵咽下。王后又切了一大块给她,她再也忍不住了,大吐特吐,然后嚷道,就算杀了我我也不会再吃了。

“或许,你已经吃饱了,”王后说,哈哈哈哈,哈哈哈哈……故事在王后的笑声中结束。

是的,真的结束了。

这就是结局。

呃,你别这样看着我,又不是我写的,哈哈哈哈,哈哈哈哈……

 



2025年7月7日

爱的格言

  

恋爱的心永远年轻。   ——希腊谚语

 

谁能给恋爱中的人制定法律?爱情已是最伟大的法律。   ——波伊提乌,《哲学的慰藉》

 

爱情是盲目的。   ——杰弗里·乔叟,《坎特伯雷故事集》

 

爱情,对男人不过是身外之物,对女人却是整个生命。   ——拜伦勋爵,《唐璜》

 

所有爱情都是相似的,它们不理会四季更迭、气候变化,也不在乎小时、日夜、月份,所有时间的飘逝。   ——约翰·多恩,《日出》

 

尘世是爱情最适宜的居所,我不知道还有哪个地方有可能比它更好。   ——罗伯特·弗罗斯特,《桦树》

 

是爱,使世界转动!   ——W·S·吉尔伯特,《爱奥兰丝》

 

女人在爱情萌生的时候爱她的恋人,随后,则爱爱情本身。   ——拉罗什福科,《道德箴言录》

 

两个灵魂,同一心思;两颗心脏,同一节律。   ——玛丽亚·洛威尔,《野蛮人英戈玛》

 

没有爱过的人才会一见钟情。   ——克里斯托弗·马洛,《希罗与勒安得耳》

 

没有爱情的光辉,人生会是怎样?   ——弗里德里希·席勒,《华伦斯坦之死》

 

爱情如雨后阳光,令人舒心。   ——威廉·莎士比亚,《维纳斯与阿多尼斯》

 

有一个字可以把我们从生活的重负和痛苦中解放出来,那个字是,爱。   ——索福克勒斯,《俄狄浦斯在科隆洛斯》

 

啊,告诉她,生命短暂,但爱情悠长。   ——阿尔弗雷德·丁尼生,《公主》

 

爱那些爱你的人。   ——伏尔泰,《书信集》

 

(桔子 编译)

 



2025年7月5日

我为什么要写作

  

1946年夏天,乔治·奥威尔(George Orwell)在《流浪汉》杂志上发表了一篇著名的随笔,标题叫《我为什么要写作》。作者用有限的篇幅和简练的文字,明确笃实地解释了他为什么要成为作家,以及为什么1940年代之后他在思想上和文风上作出迥然改变。

在这篇文章中,奥威尔首先提出了作家“写作的四大动机”,并认为它们作用于任何一名作家的身上,只是所占的比例不同而已。它们是:

纯粹的利己主义

审美的热情

历史的冲动

政治的冲动

奥威尔进一步分析说,“纯粹的利己主义”,不少作家都属于这个阶层。想出名,想赚钱,想戴上作家的头衔从而得到社会的尊重等等,这都是无可厚非的。可是,如果只为这些原因而成为作家,那就有点可悲了。更加讽刺的是,要名成利就,一名记者会比一个文学作家容易得多。

而“审美的热情”,唉,我几乎看到奥威尔在摇头叹息。他承认,这是很多作家都缺乏的动机。尽管他已经把审美的范围放宽到修辞学上。

至于“历史的冲动”和“政治的冲动”,奥威尔表示,一个人希望看到事物的本质,探索真相,挖出来龙去脉,他就会有“历史的冲动”。而一个人希望将世界推向更好的方向,希望改变人们的一些想法,他就会有“政治的冲动”。

接着,奥威尔用这套标准来衡量自己。他说,在上述四大动机之中,一直是前三种动机压倒第四种动机的,直到政治上的一些体验,尤其是亲历过西班牙内战之后,天平就向第四种动机倾斜。

毫无疑问,1945年出版的《动物农庄》和1949年出版的《一九八四》,都是“政治的冲动”的产物。也正是这两部作品,使奥威尔进入伟大作家的殿堂。历史学家西蒙·沙尔玛甚至在其著作《英国史》中将奥威尔与温斯顿·丘吉尔放在同一个章节平起平坐。

我当然不否认《动物农庄》和《一九八四》是不朽的作品,它们也是其中两本我十分喜爱阅读的书籍。不过与之相比,我更喜爱阅读奥威尔的文学批评。他还作为名不见经传的小小专栏作家的时候,臧否人物、皮里春秋,极之潇洒。即使对近代称王称霸的列夫·托尔斯泰也毫不留情。是的,我佩服他“不识抬举”的胆色,更佩服他庖丁解牛的剖析,他是怎么做到鞭辟入里,又不露斤斧的呢?

我之所以对奥威尔的文学批评情有独钟——在此,我也简单地回答“我为什么要写作”这个问题——是因为我写作的第一动机,是“审美的热情”。如果世界上没有美,我就不会写作,也不愿意生存下去了。

 



2025年6月27日

大仲马的美食词典

  

先给认为“人不可貌相”的人当头一棒,因为我们完全可以从大仲马(Alexandre Dumas)的体型判断出,他是一个吃货……而且,他不是一个普通的吃货,他是一个有素质、有品位的吃货——这种高级吃货通常不叫吃货,他们有个专有名词,叫美食家。然而,即便是美食家这样崇高的头衔也不足以表彰大仲马对饮食界作出的贡献,他简直是吃货和美食家中的基督山伯爵。

大仲马是超多产作家,一生大约有四、五百卷著作之丰,更厉害的是它们大多数都成为畅销书。教授外国文学的教授讲师们无不劝勉学生当以大仲马为榜样。当然,谁不想像大仲马那样著作等身(何止等身)且金玉满堂(曾经满堂)呢?

46岁的大仲马在事业巅峰之际,突然异想天开地盖了一座被称为“基督山城堡”的豪宅,邀请各方名人,夜夜笙歌,食日万钱,尝尽世间美食,饮尽天下美酒。结果是,两年之后,金山吃空。辉煌的基督山城堡,也被迫拍卖抵债。

在财产与健康都令人担心的最后几年,大仲马致力编撰《美食词典》。这部作品成为他的遗作——因为普法战争拖延了出版工作,它未能在作者生前问世。

“我想写的是一本见多识广的人喜欢读、对从事烹饪的人又有使用价值的书。”

大仲马做到了。就其内容而已,《美食词典》的确可以分为上述两方面。这两方面的内容混合在一起,就像一对舞伴跳着火辣的探戈。

首先,《美食词典》是大仲马作为美食家的人生总结。它是食材的百科全书,也是分量十足的食谱。作者按字母顺序排列,共收入大约750个条目,洋洋洒洒,蔚为大观。其中在“大螯虾”(即龙虾)的条目,大仲马还把他的独门秘方无私地公诸于世。这道菜式后来被冠以“大仲马大螯虾”之名,出现在法国餐厅的餐单上。讽刺的是,大仲马本人却以“卢梭羊腿肉”为例,批评法国人动不动就用伟人的名字给菜式命名的奇怪风尚。

除了“大仲马大螯虾”,大仲马自行开发的烹饪小技巧也很有参考价值。比如在“蛋”的条目中,大仲马写道:

“万一你把蛋煮过头了——这样的事经常会发生——而又没时间重新另煮,那就换一种吃法:把蛋放在盘子里,撒上盐、胡椒粉和一块黄油,一起捣烂,再撒上香葱食用。”

昨天我按照这种方法做了一盘蛋,味道确实不错。

如果不做作家,大仲马会是一名优秀的厨师。他经常请他雇用的伙夫到一边凉快去,自己亲自下厨,款待客人。乔治·桑就在日记中称赞大仲马做的菜非常好吃。有挑剔的乔治·桑为其背书,《美食词典》提供的所有菜谱自然都值得一试。

与此同时,大仲马在书中添加大量与食物有关的奇闻趣事、神话传说、历史故事等,别开生面,趣味盎然。那些天生对食物缺乏热情的人(比如我),也会手不释卷。比如在“火鸡”条目,大仲马透露了诗人尼古拉·布瓦洛的秘密。

“布瓦洛还是孩子的时候,有一天独自在院子里玩耍。院子里除了家鸡,还养着一只火鸡。布瓦洛不慎跌倒,外衣掀起,露出了令火鸡恼怒的红色。火鸡扑上去一阵猛啄,可怜的布瓦洛某部位受伤如此之重,以致他再也没能成为一名色情诗人,而是成了讽刺诗人,以攻讦女性为乐。”

从实际情况来看,布瓦洛极有可能丧失某种男子气概,不过是否与火鸡有关,实在无从稽考。当然,就算造谣,这个谣也造得无比安全。因为大仲马编撰《美食词典》时,布瓦洛早已作古,也没有留下任何可以将大仲马告上法庭的子孙。

这种小故事,不一而足。总而言之,喜欢猎奇的读者和喜欢猎食的读者,都能在阅读《美食词典》的过程中大快朵颐。

 



2025年6月26日

蒙田的旅行日记

  

米歇尔·德·蒙田(Michel de Montaigne所处的时代,正是战火纷飞的乱世。天主教徒与新教徒既在战场上鏖战,又在思想领域短兵相接。蒙田虽然身为天主教徒,却对这场似乎没完没了的纷争日渐生厌,最终在1570年,正值37岁的壮年期退出社会生活,退隐到离波尔多30公里的一座塔楼里,不问世事。

塔楼的第三层是极具特色的圆形书房。书房的柱子和横梁,都写满了格言,共五十七句。这些格言有的摘自古代名著,有的则是蒙田对古人智慧的理解。其中有不少格言出自塞克斯都·恩皮里柯的《皮浪主义纲要》。

比如,“非彼亦非此,两者皆不是”、“这可能存在,可能不存在”、“我什么都不懂”、“我不能明白”、“我知道什么”、“我搁置判断”。

从这些格言可以看出,希腊怀疑主义哲学家皮浪对蒙田的影响有多大。但是蒙田并不是纯粹的怀疑主义者,而是古典哲学的集大成者,各种思想理论兼收并蓄。我们可以这样理解:他在怀疑主义的基础上,用各种智慧的砖石,建造了自己的哲学塔楼。这是值得庆幸的事情,如果蒙田像皮浪那样疯狂,他可能还没有来得及完成《随笔录》,就过早地死于非命了。要知道,皮浪从来都不相信人类的感官,即使看到前方有个大窟窿,他也会毫不犹豫地一脚踏下去。

令人捉摸不透的是,这个优哉游哉的塔中人在写完两卷《随笔集》之后,1580年,突然对外面的世界发生兴趣,决定离开自己的领地,第一次(也是唯一的一次)出国旅行。几个友善且清闲的好友担心蒙田会像皮浪那样不顾危险一往直前,自愿作伴。于是一行人从波尔多出发,横穿法国,经德国、瑞士、奥地利,进入意大利。整个旅程历时十五个月之久。

其中一个同行者负责写旅行日记。但是不知道什么原因,他只干了一段时间便离开大队,旅行日记交由蒙田自己执笔。作为蒙田的读者,我们当然希望那位同行者越早滚蛋越好。但是考虑到,那个时代生活条件之落后,长途跋涉之艰辛,加上蒙田身体之虚弱——不时受肾结石和肠绞痛的折磨,在这种状况下写出的平静而详尽的日记,又难免叫人有些戚然。

尽管如此,总体而言蒙田在这次旅行中获得的快乐是多于痛苦的。这位哲学家始终保持着小孩子一样的好奇心,对每个微小细节都抓住不放。而作为世界随笔第一人,他那生动的描写和精辟的评论,使这部旅行日记成为当时最优秀的名人纪行、旅行指南和社会风情画……哦不,成为不了当时的旅行指南,因为蒙田直到去世都没有把这份手稿出版。

蒙田返回塔楼后,把旅行日记束之高阁。它几乎永远尘封,在差不多二百年后才被意外地发现。为什么蒙田不将它出版呢?我想,大概是他觉得这份流水账式的记录没有多大学术价值吧。又或者,日记中涉及宗教的内容可能对宗教战争起火上浇油的作用吧。事实上,蒙田旅行归来后被推选为波尔多市长,任内致力于调停宗教冲突。很遗憾,在一个非理性的时代,没有人愿意像蒙田那样搁置判断。

 



2025年6月25日

少年维特的欢乐

  

约翰·沃尔夫冈·冯·歌德(Johann Wolfgang von Goethe)在创作小说《少年维特的烦恼》的时候,只有24岁。小伙子刚刚经历一场维特式失恋——倾慕的女郎早已名花有主,只好把最深的爱埋藏在心底,黯然离去。可以说,除了自杀之外,歌德就是维特,维特就是歌德。

《少年维特的烦恼》在1774年出版之后,社会上随即出现一股“维特热”。沽名钓誉的作家和书商借机抛出无数仿作,以大捞一把。最成功的仿作当数弗里德里希·尼科莱(Friedrich Nicolai)的《少年维特的欢乐》。尼科莱身兼作家与书商二职,对图书市场的脉搏把得相当准。不过与其说这部作品是仿作,不如说是改写。他改成一个幸福的结局:

绿蒂有预感维特将要饮弹自尽,悄悄将子弹换成一泡鸡血。打了鸡血的维特也许吓坏了,看见他的人也吓坏了,包括绿蒂的丈夫阿尔伯特。当阿尔伯特了解到事情的来龙去脉之后,深受感动,很有风度地成人之美。于是,有情人终成眷属,两人从此过着幸福美满的生活。

这个狗尾续貂般的结局无疑使小说的艺术性大减,却大受读者欢迎。人们在购买《少年维特的烦恼》的同时,都会捆绑购买一本《少年维特的欢乐》。

然而,时过境迁。《少年维特的烦恼》的所有仿作和改写都被时间冲走了,只剩下金子闪闪发光。今天已经没有多少人知道世上曾经出现过《少年维特的欢乐》这本畅销书,我也是通过一些稀见的文章知道它。这些文章无一例外地冷嘲热讽。

我无缘接触原著,不敢妄下断语。就《少年维特的欢乐》的喜剧结局而言,的确毫无文学和艺术价值可言。只是……爱情这么珍贵,一个人可能一辈子都遇不到真正爱慕的人;而爱情又这么脆弱,即使遇到了,现实的铁锤又很容易把它敲碎。文学作品中的爱情的典型,罗密欧与朱丽叶、圣普乐与茱莉、维特与绿蒂……无不以催人泪下的悲剧收场。人们为他们流过多少热泪啊?已经流得太多了吧。多么可贵的情侣,为什么要这样?让我们在虚假的幻想中成全他们的美梦吧,也使现实中所有破碎的美梦得到一星半点的补偿。

故此,《少年维特的欢乐》在当时能够畅销,模仿维特自杀的事件也随之大幅减少。故此,就算《少年维特的欢乐》写得再庸俗,要批判它,我实在下不了笔。

 



2025年6月24日

古池与青蛙

  

古池

青蛙跃入

水之声

 

此乃鄙人翻译之芭蕉俳句。

俳句为何物?我们如何欣赏?英国诗人詹姆斯·卡卡普有此俳句:

 

俳句其实是

小石头跌落古井

溅起的声音

 

令人拍案叫绝!显然,他在芭蕉的影响下,读懂了俳句。欣赏俳句就是这样了,陶醉在一首俳句的意境里,然后悟出个中喻意(至于音韵,很遗憾,翻译无法传递,只能读原文)。

芭蕉的古池句,妙就妙在意境中的禅趣。一只青蛙突然从荷叶上跳进水里,这个动作打破视觉上的静态,也打破听觉上的寂然。这景象,为池塘边结庐的芭蕉所耳闻目见。

芭蕉当时正在做什么?正冈子规认为,芭蕉正处于昏昏欲睡的状态,突然响起扑嗵一声,方才如梦初醒,低头沉思片刻之后,破颜一笑。真有拈花微笑的浪漫。芭蕉这一笑,也悟出人生之道。

我完全赞同子规的诠释(或者想象)。芭蕉所悟的,以隐喻的形式藏在俳句里。古池的“古”字正是线索。古池,犹如亘古不变的宇宙;青蛙一跳,犹如人短促的一生。人生,浮云朝露,镜花水月,来不及自照,便云消雾散,无影无踪。人生短暂而没有反复,千利休说,“一期一会”;赫拉克利特说,“人不能两次踏进同一条河”。即使古池依旧,再有青蛙跃入其中,也不可能带回业已消失的感觉。想到这里,心头不禁涌起阵阵悲凉。然而,奇怪的是,那“扑嗵”的水之声仍然萦绕脑际,仿若永恒的天籁……啊,原来如此,我明白了。

芭蕉临终前,有弟子恳请他依照俳人传统,写一首绝笔。芭蕉则说,古池句可作绝笔。然而在那天夜里,他还是写下一生中最后一首俳句:

 

卧病旅途中

梦依然在

枯野飞舞

 

读罢令人心痛。然而,字里行间似乎又带有一股慰藉的力量。没错,既然梦已经冲破肉身的局限,与自然为伴,享四时之乐,又何必悲伤?正如人虽然与世长辞,俳句却穿越数百年沧桑,向我们咏叹芭蕉的所见、所闻、所思和所梦……

你终于明白了,抬头破颜一笑吧。我仿佛听到芭蕉的声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