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养成阅读习惯的那一天起,我就特别留意书中的对话。啊,何止留意,简直是到了迷恋的程度。只要周遭没有人,我都会模拟书中人物的语气大声读出来。
我既喜欢福尔摩斯短小精悍的妙语,也喜欢绿山墙的安妮没完没了的饶舌,甚至连卡拉马佐夫兄弟动辄三四页不分段的超长演说,也看得相当过瘾。后来读到约翰·沃尔夫冈·冯·歌德的《少年维特的烦恼》,我开始认识并喜欢上这一种文体——书信体小说。
书信体小说,是指以书信、日记、新闻报道为叙述手段的长篇小说。最新的证据显示,它诞生在15世纪末的西班牙,不过并没有形成气候。直到18世纪,它才流行起来。鼓动风潮造成时势的人物,叫萨缪尔·理查森(Samuel Richardson)。
理查森是一个非常富有但不苟言笑的印刷商,唯一嗜好是指导别人如何写信。50岁的时候他忽然觉得自己可以成为一名作家,于是便用最擅长的书信体写了一部长篇小说,名字叫《帕梅拉》。这部小说一炮而红,除了让作者更加富有之外,还在西方世界掀起书信体小说的热潮。
喜欢对话的我自然觉得读《帕梅拉》的满足度比读《少年维特的烦恼》的要高。前者既有书信又有日记,就如同既有对白又有独白的戏剧一样丰满。
《帕梅拉》讲述美丽的女仆帕梅拉如何反抗男主人的故事,因为我们的男主人公机关算尽誓要把女主人公骗上床。这种事情在过去的确是十分普遍的,无人会提出批评。讽刺的是,一名女仆可以如此文章星斗、文辞斐然,就受到一些人的批评了。同样严肃的作家亨利·菲尔丁是其中之一,他还在自己的著作中对此加以嘲讽。只不过,别人的批评和嘲讽都没有影响我对《帕梅拉》的喜爱。我尤其喜爱它的结局——男主人公几经辛苦之后终于得到了帕梅拉。
另一部我喜爱的书信体小说是让—雅克·卢梭(Jean-Jacques Rousseau)的《新爱洛伊丝》。不过它的结局就没有《帕梅拉》那么完美了。家庭教师圣普乐与贵族小姐朱莉的爱情故事最终以悲剧收场。棒打鸳鸯、包办婚姻在那个时代不但十分普遍,而且是理所当然的事情。卢梭对它进行深刻的批判,并呼吁人们解放自然情感。要获得自由恋爱的权利,必须反抗父权。推而广之,要获得天赋的自由,必须推翻王权。恋爱和革命,都是浪漫主义的依归。
喜欢对话的我,绝对不会忽视戏剧。只可惜,在上大学之前我几乎没有接触过戏剧,因为以往我觉得戏剧一旦离开舞台就失去魅力,直到我读了《莎士比亚戏剧集》……天啊,我才意识到我犯了一个多么大的错误啊!
台词,可以说是戏剧的灵魂,它比小说中的对话更富表现力,更有互动性。阅读剧本的时候,剧中人物的外貌、动作、表情、声音等等都会跃然纸上。所以有时候我实在忍不住,跑到镜子前扮演中意的角色。诚然,这有如独脚戏,但我照样演得很快乐。当然,如果我在演罗密欧的时候你愿意做我的朱丽叶,我会更快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