唯有牡丹真国色,花开时节动京城。
刘禹锡将牡丹誉为“国色”,我想,除了武则天有点儿嫉妒之外,没有多少人会提出异议吧。武则天觉得自己的美色不及牡丹,故而将所有牡丹从长安赶到洛阳。眼不见为净嘛。从此,洛阳牡丹就闻名于古今中外。
天下真花独牡丹。
欧阳修在《洛阳牡丹记》中如是说。
今日情况有否发生变化?牡丹是否依然受中国人青睐?
2012年我到洛阳,看到一个叫“中国国花园”的宣传攻势颇盛的景点,据说园内种植着各种牡丹。从园名可知,牡丹保持国花的地位。
然而我不得不指出,这是不合法的。国花牡丹并无圣旨或者法律为其背书。而真正合法的国花,是梅花。
人间奇绝,只有梅花枝上雪。
这是张孝祥的赞词。
1929年,南京中华民国政府以法律规定:梅花是中国国花。1964年,迁至台北的中华民国政府再次核定梅花的地位。
至于窃取大陆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却一直对国花不置一词。反而民间对国花谁属有激烈的争论。从今天的情况来看,似乎牡丹又占了上风。
无意苦争春,一任群芳妒。
陆游写出梅花的节操。在寒冬傲然绽放,在暖春默然离场。坚忍、清逸、淡泊,难怪林逋为之心动,娶之为妻。这大概也是处于艰难时期的中华民国政府将梅花定为国花的原因吧。然而,到了今天这个所谓“繁荣、稳定、和谐、法治、讲诚信的盛世”,娇艳的牡丹更受欢迎也是尽情尽理的事情。
不过,牡丹和梅花都不是我心目中的国花。我心目中的国花,是橘花。
橘生淮南则为橘,生于淮北则为枳。
《晏子春秋》有此说法。
可见,一个橘,就反映出中国文化差异大的特征。
橘树虽不挺拔,但是其花清香,其果甘甜。更重要的是,果实价廉物美,营养丰富,不但实用,还很美观,既可放在饭桌以备食用,又可置于神龛以敬鬼神,因而是市井坊间,庶人百姓喜爱之物。我认为,所谓国花,应是平民的花。所以,国花也好,国果也好,非橘莫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