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日维新失败之后,六个“乱臣贼子”在京城菜市口问斩,史称“戊戌六君子”。
在牢房等候行刑期间,谭嗣同写下著名的绝命诗:
望门投止思张俭,
忍死须臾待杜根。
我自横刀向天笑,
去留肝胆两昆仑。
这首七言律绝不但格律工整,立意、布局也相当精警。前两句,诗人用了两个典故。
张俭,因弹劾作恶多端的宦官侯览而遭到报复,不得不狼狈逃命。逃亡路上,“望门投止”,看到人家就敲门求靠。凭借好得出奇的名气和运气,张俭最终逃出生天,飘零塞外。然而所有收留过他的人,都被侯览残忍地杀害。
杜根,因直言上书指斥外戚专权而得罪邓太后。邓氏命人把他装入布袋,乱棍打死。所幸的是,执行者都为杜根的正气所动,很有技巧地把他打到血肉横飞、体无完肤,看上去像死人的样子。弃“尸”荒野三天后,他死里逃生。
谭嗣同将自己比作两位东汉忠臣,却不像他们那样逃跑。“我自横刀向天笑”,他以五陵豪气,超越了他们。事实上,与其说谭嗣同被捕,不如说他是投案自首的。
谭嗣同这首绝命诗被认为是千古绝唱,有口皆碑。同时,也令人感叹历史之不公。因为另一首在形式、立意和布局上都与之相近的诗——我认为写得更好的诗——却淹没在错误的怒气中。
1910年,汪精卫意图刺杀摄政王载沣,事败被捕。自知难逃死罪的他在狱中作了《被捕口占》四首,其中一首是:
慷慨歌燕市,
从容作楚囚。
引刀成一快,
不负少年头。
从这首五言律绝的格律和用字,可以看到汪精卫的文学修养之高。跟谭嗣同的绝命诗一样,前两句也用了典。
歌燕市——司马迁写了几句现代人都看得懂的文言文,实属难得,我直接上原文就行——《史记》记曰:“荆轲嗜酒,日与狗屠及高渐离饮与燕市,酒酣以往,高渐离击筑,荆轲和而歌于市中。”
荆轲是慷慨的侠客,在燕国街市饮酒、吃狗肉、放声高歌,然后为太子丹和田光所赏识,委以重任。“风萧萧兮易水寒,壮士一去兮不复还。”遗憾的是,荆轲刺秦王失败了,汪精卫刺摄政王也失败了。同是刺客,汪精卫自比荆轲。
楚囚,指的是春秋时期名满天下的楚国琴师钟仪。楚国与郑国交战,钟仪被俘。郑国人威迫利诱,也无法叫钟仪效忠。于是将他当作礼物送给晋国。晋景公赏识钟仪的忠诚,把他送回楚国。同是囚徒,汪精卫自比钟仪,表达了坚贞不屈的决心。
引刀成一快,不负少年头。多么的言简意赅,又多么的掷地有声啊。
肃亲王善耆很敬服汪精卫的人品才学,不忍心杀害这个不羁之才,遂从中斡旋,说服摄政王改判终身监禁。辛亥革命成功之后,汪精卫获得释放。
汪精卫才高意广,如果活在春秋战国时期,必定比荆轲、钟仪更为卓越。无奈他活在早已礼崩乐坏的乱世,那就只能变成一出悲剧了。
本不想在这里作任何看似别有用心的比较,只是某党组织一直以来都把这首诗宣传为最正气凛然的绝命诗,还选入小学语文教科书,要求学生背诵……我们今天的主题又岂能不提及它呢?请看夏明翰的《就义诗》:
砍头不要紧,
只要主义真。
杀了夏明翰,
还有后来人。
1927年湖南秋收起事之后,夏明翰成为国民政府的通缉犯。他没有像某个策划者那样拍拍屁股然后逃到井冈山风流快活,而是继续在地下搞颠覆活动。法网恢恢,疏而不漏。1928年3月,夏明翰在武汉伏法。《就义诗》就是在行刑前写的。
夏明翰固然是误入歧途,然而我们实在不应该批评他,更不应该否定他的革命热诚。试问又有多少人愿意为理想牺牲生命呢?尤其是中国人,尤其是今天“成熟”的中国人。至于这首“歪诗”,我是不会作出任何评论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