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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7月2日

马骝

  

粤人说的马骝,指的是猴子。关于这个奇特的名字的由来,众说纷纭。很多人望文生义,觉得它充满马味儿,一定跟马匹有关。很遗憾,马骝与马匹,一点关系也没有。

虽然找不到最有力的直接证据,但是我们可以依靠间接证据,加一些推理和一点点想象,重组这个有趣的故事。

古时候(应该在晋代到宋代之间),有个朝廷官员仕途多舛,不幸被贬到岭南瘴疠之地。我想,他应该是称职的,至少没有像今天的赤色官员那样想方设法取缔粤语。甚至乎,他主动学习当地语言,与当地人打成一片。有一次,他看见一只猴子,便问左右,这种动物你们怎么叫。“回大人,我们叫‘×’。”他思索了几秒,然后用笔记下:马留。

古代还没有汉语拼音,如果要为某个字注音,通常有以下两种方法。

第一种叫读若,读若就是拿一个读音相同或相似的字来打比方。比如“钱”读若“前”,这个好办。如果“凼”读若“氹”呢?无疑,这是一种落后的注音法,因此晋代之后就不再流行了。

第二种叫反切,这是一种拼读法,极有可能是东汉时随佛教徒从西域传入的。反切在魏晋开始流行,一直通用到民国拼音的出现。反切的特点是使用两个汉字为一个汉字注音,具体方法是用第一个汉字的声母拼第二个汉字的韵母。比如“聪”字,宋代《广韵》的注音是“仓红切”,即取“仓”字的声母“c”和“红”字的韵母“ong”,组合成“cong”。

当我们这位官员听到猴子的粤语叫法之后,便用反切为这个字注音。又因为粤语没有文字,所以只能留下为它注音的两个汉字。让我们看看这两个字:马留。“马”字的声母是“m”,“留”字的韵母是“ou”(古汉语“留”读“lou”),组合起来是“mou”。换言之,古代的广东人对猴子的叫法,极有可能是“mou”。我们要找的源头也许就是这里了。

就在这位官员写下“马留”二字的时候,身边的当地人觉得十分诙谐,便马留马留地叫了起来,并且马留马留地叫下去。一传十,十传百,从玩笑到潮流。五十年、一百年乃至几百年之后,人们就忘记了原来的叫法。而大概受“马”字的影响,它日渐被写成“马骝”。

还有一个极其重要的证据支持本人的推断。大家都知道,猴子最喜欢的姿势是蹲。粤语里没有“蹲”这个字,就像一些地方的人将“猫”字当动词使用一样,广东人也将猴子当动词使用,“mou”就是粤语表示“蹲”的意思。今天,它通常写成粤字“踎”。

语言是不断演变的,而且在演变过程中会产生很多有趣的故事。如果粤语不存在,马骝和踎就很难独立存在了。这是多么可惜啊。

 



2025年7月1日

胡椒陈皮的避讳

  

胡椒原产于南印度。它有大汉一样的性情,以及弱女一样的身子,直到十六世纪才被成功移植到印度以外的地方,但是也仅限于气候和土壤都十分相似的东南亚岛屿。

移植到东南亚之后,胡椒可以通过海路运到中国南方的港口,贸易成本大大降低。于是,这种曾经有如连城之璧的调味料,便进入寻常百姓家。

顾名思义,胡椒的“胡”字有舶来品之意。有趣的是,当时作为中国胡椒交易第一大门户的广州,一部分广东人却故意将胡椒粉称作古月粉。不难看出,他们玩的是把胡椒粉的“胡”字左右拆开,成“古月”二字的把戏。若套入修辞格,那就是析字。

为什么要节外生枝呢?仅仅是为了好玩吗?非也。真正的原因是,传统的广东人对自己的姓氏有近乎迷信的敬畏。

当胡某人发现有一种调味料跟自己同姓,他会是多么的尴尬啊。“吃,还是不吃,这是一个问题。”有了!他突然灵光一闪,使出一招中国文人惯用的小技——避讳。“我不叫它胡椒粉,我叫古月粉。”嗯,很好,我们就不打扰密司脱胡进食了。

广东的密司脱陈也遇到相同的困境,陈皮……对不起,差点忘了密司脱陈不叫它陈皮,而叫……什么?耳东?不,不,不,请勿自作聪明,密司脱陈不喜欢玩析字,他喜欢的修辞格叫别称。有一个不常用而又同义的词——果壳。嗯,就是它了。喝苦味广东凉茶的时候记得含一些九制果壳哦。

除了陈氏,别称玩得好的还有何氏。在那个还没有薄荷糖的年代,大户人家都会在其大宅门口挂两个鸡笼一样大的红灯笼,灯笼上有母鸡一样大的字,以宣示主权,例如习府、胡府、江府、邓府、毛府、陈府等等……这里真的要等等,因为我们不见何府,何府哪里去了呢?哦,原来他们不挂何府,而挂何宅!

懂粤语的人就会明白,“何府”跟“何苦”同音。虽然平时没有什么问题,但是一有红白二事,就会出乱子了。何苦结婚?何苦满月?何苦生辰?何苦乔迁?何苦殡葬?……“够了!”忽然听到何仙姑一声怒斥!啊,我只好就此打住了。

 



2025年6月30日

食牛肉,饮毡酒

  

英国著名金酒品牌 Beefeater 有个中文名字,叫必富达。啊,多么好听!多么富态!看来外国商人对中国人的脾性了解得相当透彻。只是,这个音译而来的名字,无法揭示品牌背后的文化底蕴。

Beefeater,照字面解,是“食牛肉者”。在英国,食牛肉者特指皇家禁卫军仪仗卫士和伦敦塔看守。

皇家禁卫军的历史可以追溯到1495年,它是由当时的国王亨利七世所创建的。几十年之后,爱德华六世派遣他们看守伦敦塔。我们从必富达的酒瓶可以看到禁卫军仪仗卫士的神采,穿着威风凛凛的都铎王朝制服。

那么,食牛肉者这个外号又是怎么来的呢?根据《牛津词典》的解释,这个词最早出现在17世纪初,具体情况已不可考。比较可信的说法是,当时皇家禁卫军仪仗卫士和伦敦塔看守特别受到国王照顾,每天能分配到大量牛肉。要知道,那个时候吃上一顿肉简直是神仙级享受,而这帮人竟然每天都吃肉,竟然吃很多很多的肉……哎呀,羡慕、嫉妒、恨,百感交集,感慨万千,无可奈何,岂有此理!于是乎,平民百姓就叫他们食牛肉者。这个外号带有一定的贬义,有点像当下流行的詈辞“吃货”、“大食懒”等。后来随着平民百姓吃肉次数增多,食牛肉者的贬义就消除了,变成皇家禁卫军仪仗卫士和伦敦塔看守的雅号。

食肉,自然要饮酒。金酒,Gin,传统上译作杜松子酒。这个译名值得商榷,因为这种酒实际上是谷物酿制的烈酒,杜松子在酒中只不过是担当调味料的角色。窃以为,音译为金酒或者琴酒(台湾)或者毡酒(粤语地区)会更加恰当。

犹记得第一次饮毡酒是在初中阶段。某个星期天下午,几个同学在一家西餐厅小聚。我抵挡不住澎湃的好奇心要了一杯叫“毡七喜”的饮品。具体原因?“毡”字给我浓烈的《一千零一夜》的气息。不负责任的侍者明知道我是未成年人也不告知这是一种酒精饮品,于是我糊里糊涂地把这杯味道怪怪的液体喝光。然后,有点迷糊,再然后,猛然亢奋,一扫平时羞怯、木然、自卑的特征,崇论闳议、妙语连珠、技惊四座。事后想了好久,也找不出原因。其实,毡七喜是毡酒加七喜加冰块混合而成的。

如今,在所有酒类中,我对金酒的热爱程度仅次于威士忌。只是我始终没有吃下酒菜的习惯。饮再多的必富达,我也不会成为名副其实的食牛肉者。

 



2025年6月29日

译诗

  

作为一名英语诗歌的译者,若再诉说诗歌翻译之难,只会如喃喃自语喋喋不休般惹人讨厌。除了少数口出狂言自称译得“最纯正、最优美、最准确”之外,大多数译者都跟本人一样,默默地迎难而上。我不敢说有什么心得值得分享,只有一些纯属个人的体验,在此不妨抛砖引玉。

一说到翻译,“信、达、雅”这些老生常谈总是被重拾又重拾。事实上,我在开始诗歌翻译工作之时,也严格遵循老一辈所订立的原则。更甚,我不但讲究译文与原文的韵式保持一致,而且每行的字数也要配合原文的音部数,尽量工整。后来我逐渐发现,这种像墓碑一样刻板生硬的翻译方法存在很大的缺陷。

诗歌是一门很特别的艺术,它兼具音乐性和文学性。诗歌的音乐性,一经翻译就死亡。千方百计去重现原文的音乐性,得到的只可能是东施效颦的效果。况且,这种做法会妨碍诗歌的文学性的传达。而诗歌的文学性,只要译者有一定的英语读写能力和汉语文字功底,理论上失真度可以是零。

经过艰苦的总结和分析,我不得不承认过去所采用的翻译方法是买椟还珠、取舍失当的。

承认错误,然后就要作出改正。我的新方法是:1、解开枷锁,不再拙劣地仿效原文的韵式和字数;2、在完整保存原文意义的基础上,演绎出自己的诗歌风格。

“翻译是二次创作。”

每当着手翻译工作的时候,我都会在脑中不断重复这句话。翻译是二次创作。它在提示我:一要忠于原文的内容;二要保持个性,不能迷失在巨人的影子里。

至于我的译诗,大概会是仁者见仁,智者见智吧。不管怎样,欢迎商榷。

 


Giuseppe Maria Crespi, Bookshelves with Music Writings, 1730

2025年6月21日

Twittery

  

# 文学、艺术、哲学与人生 #

 

二次创作和抄袭(或剽窃)有何不同?我们可以从以下两点去看:第一,二次创作讲明以某个作品作为创作的基础,而抄袭则隐瞒;第二,二次创作演绎出与原作不同的意义或者转变为不同的格调,抄袭则是毫无新意。

 

"一个人丢掉了善,就不能称为人……就变成了野兽。" 所以,"没有理由去仇恨恶人," 正如你不会仇恨狮子、斑马或者骆驼。当然,如果你不幸从骆驼背摔了下来,你有权利骂它几句。(引号内容出自波依提乌《哲学的慰藉》)

 

幸福是渴望得到之物;成功是得到渴望之物。——佚名。(如果像某些人那样在破折号之后加上柏拉图,或莎士比亚或歌德或哈耶克等大人物的名字,是否更具说服力?)

 

“爱我,请摘下你的面具”,在迪伦·托马斯密集式的颓废之中,只有这句诗令人会心微笑。笑着笑着才惊觉,原来这是无助的呼叫。呜呼,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开始,人类不懂得怎样去爱。

 

“在我的食指与拇指之间 / 矮墩墩的钢笔在休憩。/ 我将用它来挖掘。”将思绪从窗外挖土豆的咔嚓声中收回来,谢默斯·希尼在纸上写下这句诗。当时的他还没有出版过任何诗集。怀着谦卑之心,希尼开始在艺术的土地上耕作……向希尼致敬。

 

“甲之蜜糖,乙之砒霜”,伪文艺青年津津乐道的一句话,出处众说纷纭,却无一准确(最离谱的还扯到唐玄宗)。其实它是出自古罗马诗人卢克莱修的长诗《万物本性论》,原文英译是“What is food to one is to another bitter poison”。至于蜜糖砒霜这种带有伪文艺腔的汉译,极有可能是某女作家所为。

 

胸脯对男人来说也是很重要的,康德因为狭窄而平坦的胸部而得过抑郁症,安徒生也因为同样的原因而常常在内衣里垫报纸。

 

彼特拉克认为原谅是最美丽的报复。我觉得,美丽谈不上,不过,很多时候冷冷的一句“没关系”的确比以牙还牙、恶言相向更有效果。

 

“可是,你在挨饿呢,年轻人……听我说,放弃绘画,找一份正经的工作吧。否则,请不要跟我女儿来往。”然而,一个赤贫如洗的画家,眼中的天空依然美好。他是康斯太布尔。

 

亚瑟·柯南道尔爵士有一次与儿子一起旅行。在火车上,儿子悄悄地告诉父亲:那个女人长得多丑啊,不料招来一记耳光和一句训斥:没有女人是丑的!

 

青苍碧本有分别,青是蓝,苍是深蓝,碧是浅蓝。后被混用,如青天=苍天=碧空。到了唐朝,这三字的使用更加混乱。刘禹锡《陋室铭》的“草色入帘青”青变成草色的绿。李白《将进酒》的“朝如青丝暮成雪”青又成头发的黑。白居易《卖炭翁》的“两鬓苍苍十指黑”苍是白色。等等。所以我不知青皮桔是什么?

 

古汉语的“广”不同“廣”,也不读guang,而读作yan,是指用茅竹搭建的简陋小屋。有一个词叫“崖广”,即山崖边的小屋,比喻非常危险的境地。这个词现代汉语已经不再使用,只保留在粤语口语里。不过,很多操粤语的人都不知道它的原意,也不知道它应该写作“崖广”,而不是“牙烟”。

 

 

# 经济的事 #

 

有个皇帝看到饥民,心里难过,便动用所有力量生产烧饼。不久人人都吃得起烧饼,人人都有工作(生产烧饼),一片欣欣向荣的景象。然而,人一天只能吃十个,烧饼需求到达临界点,烧饼开始卖不出去,饼坊倒闭,有人失业。皇帝急了,补贴继续生产。最后烧饼几乎免费,塞进每家每户,人人对着一大堆烧饼发愁。

 

买了一件很昂贵的衣服,穿过两次发现完全不适合自己,丢掉还是留着?留着吧,说不定以后还会再穿。不,要丢掉。无论生活空间还是思维空间,我们都被太多不需要的东西充塞着。正是这些东西,使我们陷入鸡零狗碎、杂乱无章的混乱状态之中,举步维艰。必须忘掉沉没成本,进行整理,然后才有高效的人生。

 

 

# 常识与真相 #

 

抗癌、美容、排毒、护肝、降血脂甚至能治百病?一种叫诺丽果汁(Noni juice)的饮品近年被生产厂家吹嘘成圣水一样。然而,欧洲和美国的多项研究都显示,它并不比其他果汁多多少营养价值。或者,它几百元一瓶的高价会比橘子汁有更大的心理安慰作用吧。仅此而已。

 

根据英国一项调查,85%的女性对伴侣的尺寸感到满意,而对自己长度感到满意的男性却只有55%。巨大落差滋生出一种叫男性增大丸的东西。这东西是否有效?很遗憾,欧美多个机构对各种增大丸进行过测试,结果显示它们无一有效。其实亢奋时不小于7.3CM的都不算小size,在药店大可以放声说,我要均码!

 

所有防脱发洗发水都是骗人的,它们并不比古代的怪配方好多少。希腊人在希波克拉底和亚里士多德的忽悠下将鸽子屎和山羊尿涂在头皮上。文艺复兴时有所进步,改用牛的唾液。中国人则一直认为脱发是肾的问题,因此拼命吃动物的鞭和蛋蛋补肾。印度人认为高难度瑜伽动作——长时间倒立可以把头发重新倒出来。

 

为什么衬衫最上面的扣眼是横向的?有些衬衫最下面的扣眼也是横向的,那是为了使纽扣不易从扣眼滑出。最上面的纽扣在领带后,最下面的在裤子里,它们一旦滑出,再扣上就很麻烦。这样又带出新问题,为什么其它扣眼是纵向的?啊,除了容易扣上外,胸部春光在有意无意间乍泄,给这个灰色世界增添色彩。

 

名牌手表广告中的手表大多数定格在1010分。因为这个点数,时针和分针形成一个代表“对”的钩?而商标在钩之上,显得非常醒目。不信的话你可以摆弄一下你的手表。如果你没有手表,可以张开拇指和食指做一个手枪手势,并且将虎口抵住下巴……怎么样?是不是很醒目?圆脸更圆,大脸更大……

 

风力17级是指风速高达每小时202220公里,是风级中的极限级。偶尔会出现超过这个极限的风速,它们被划入18级。目前官方确认的世界纪录是1934412日在美国华盛顿山测到的时速372公里。在这种风速下,恐龙都要随风而逝。

 

111日万圣节(All Hallows' Day),是个严肃的宗教性节日。而1031日万圣节前夜(All Hallows' Evening,一般简写成Halloween),则已经发展为一个充满娱乐性的节日。中国人把Halloween译为万圣节是错误的。

 

 

# 大问题 #

 

问问@百度贴吧 ,本人想开个“鸡吧”与各地养鸡户交流养鸡心得,谁知,你们却给我冷冷的一句“抱歉,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本吧暂不开放”,这是什么意思?这是歧视我们养鸡户吗?

 



2025年6月14日

战争的盲点

  

跟很多现代中国的社会现象一样,爱国主义教育也是一代不如一代。发展到今日,竟然沦落到只会空喊“中国是不可战胜的”这种口号,一点说服力都没有。

记得我读初中的时候,历史老师是这样给学生洗脑的。她说,历史学家(子虚先生?乌有先生?)指出,世界上存在两个“战争的盲点”,它们是莫斯科和中国。所谓“战争的盲点”,她解释说,是指从未被征服过的地方。她提供的论据是,拿破仑和两次世界大战的德军都兵败莫斯科,而强大的日本和贪婪的西方列强都吞不下中国。

那时候我的历史知识极度匮乏,无法看出她的谬误。只是,“盲点”一词令我满腹狐疑。翻开世界地图看看吧,说莫斯科是一个点,还说得过去。至于中国,啊,简直是一大块斑,怎么会是“盲点”呢?

有疑问,就有动力寻找答案(说来得感激盲点老师),读过世界史之后,我可以轻而易举地推翻她那“战争的盲点”的说法。只需要两个字:蒙古。

十三世纪,蒙古在文明世界制造了一场大规模的黄祸,差不多整个亚洲、欧洲的东部和中部以及非洲的埃及,都成断壁颓垣。

成吉思汗——咳,不好意思,为了不使本文过长,请原谅我一笔写死他——咳,成吉思汗死后,蒙古帝国由他的四个儿子和四个儿子的儿子瓜分。

早在忽必烈以元世祖的身份暴虐中国之前,金帐汗国已经蹂躏着俄罗斯。金帐汗国的建立者叫拔都,此人是成吉思汗长子术赤的儿子。而忽必烈则是成吉思汗第四子拖雷的儿子,两人是堂兄弟关系。

这个拔都在1230年代中期入侵欧洲。你知道蒙古人怎样对待被攻陷的城池吗?他们先杀光所有男人,然后占有所有女人(也许,不是所有吧)。基辅和布达佩斯最惨绝人寰,莫斯科也难逃厄运。这个被我的历史老师称为“战争的盲点”的小城(当时只是小城),大街小巷每个角落都流着被征服者的血液和征服者的精液。

1242年,有点疲劳的拔都决定定都在伏尔加河下游的萨莱,开始休养生息,享用俄罗斯剩下的资源。金帐汗国对俄罗斯的统治出人意料地成功,因此在元朝死后还多活了一百多岁(它最后是因为争夺帝位同室操戈而把自己搞死的)。

且看元朝。从1279年忽必烈灭掉南宋,到1368年大都被朱元璋攻陷,前后不到百年。但是,这个“战争的盲……点”确实被外族彻底吞噬。这不是唯一的一次,1644年清兵入关,汉人又一次沦为低等人。满洲人的屁股好像灌了铅,他们一直坐到1911年才挪离皇位。

得意忘形是要付出代价的,满洲人未能像蒙古人那样全身而退。如今他们不但没有国家,连语言都快消失了(据说现在只有几十人以满语为母语)。

日本撤退之后,中国国民政府开始清算汉奸。你知道被蒋委员长(又名蒋贼、花生米)列为头号汉奸的人是谁吗?唉,竟然是爱新觉罗·溥仪。老蒋,你没病吧。

虽然,今天的中国人可以以所谓的“中华民族”去自圆其说,然而被征服被战胜始终是铁一般的事实,不能因为打麻将输给亲戚就不算输,从而拒不付款吧(你试试看)。况且,中华民族这一说法本来就值得商榷。不信的话,请到乌兰巴托的街头大声宣示:成吉思汗是中国人。

 



2025年6月12日

省吃俭用

  

我有一个叔父,其一毛不拔之极远近驰名。有一次我前往探访,他竟然留我下馆子,叫我受宠若惊。然而真相图穷匕见,在酒足饭饱之后,他剔着牙对我说:“这次你请客吧。”

男人总是不遗余力地宣扬女人如何鼠肚鸡肠、斤斤计较、悭吝成性,事实证明这是造谣,而且是贼喊捉贼式的造谣。历史上著名的守财奴、吝啬鬼、铁公鸡、贫骨头、小气货、孤寒财主……几乎清一色都是男性。我想,这或者与两性的价值观有关吧。大多数男人把金钱视为目的,而对大多数女人来说,金钱只作为一种手段。也可以这么说,男人为聚财而吝啬,女人为花钱而节俭。因省吃俭用而成名的森川弘子就是一个典型的例子。

森川弘子在绘本《穷也乐呵呵:低收入家庭的欢乐生活》(年収150万円一家)中描述自己斤斤计较的生活方式。她一家三口的年收入大约150万日元,这在日本属于相对贫穷的阶层,但是又不至于捉襟见肘。她省吃俭用的目的,只为每年去一趟海外旅行。

我是在高木直子的绘本《一个人的美食跑跑跑》(愛しのローカルごはん旅)中知道森川弘子这个插画家的。在高木进行大阪马拉松赛期间,居住在大阪的森川守候在路旁为她打气。

当然,我对森川所描述的家庭生活毫无兴趣(毋宁说我对任何家庭生活都毫无兴趣),但是对价格非常敏感。书中提供各种日常用品在日本市场的价格,看得我十分过瘾。而作者对特价商品和二手货的热情,也使我看到自己的影子。

没错,我的生活也是节俭而不吝啬的。只不过,我不是女人。




2025年6月9日

一期一会

  

一期一会,是日本茶道宗师千利休穷毕生之力总结出来的心得。这四个字,也是茶道的精髓所在。

一期一会,就像一杯清茶——捧在手里,满室清馨;啜饮一口,齿颊留香;细细回味,心旷神怡。这是艺术的通感,这是灵与肉的交融,这是禅宗在尘世种下的一棵菩提树。

一期,引申为一生。一期一会,意思就是一生只有这一次相会。这与古希腊哲学家赫拉克利特的名言“人不能两次踏进同一条河”的思想境界是相类似的。东西方文化在此异曲同工,应成历史之佳话。

时间,就像河水从上游向下游奔流不息一样,不可停留,也不可回流。人不能两次踏进同一条河,我们也不能再一次在这样的环境下相会。所以,让我们珍惜当下的时光和眼前的事物吧。

千利休是生活在十六世纪的人物。早在八百年前,大唐的陆羽已经写出茶的百科全书《茶经》。只可惜,中国人始终没有将饮茶文化发展成一门“道”。那是因为,儒家思想使中国成为现实主义的国度,禅宗虽然在这里发芽,却无法茁壮成长。禅宗六祖惠能毕生都在逃避迫害,可见一斑。而在另一个有着歌颂樱花、落叶和朝露的传统的国度,就顿悟出茶道来。或者说,茶道是建基在对“朝露般的浮生”的认知之上。

讲究的茶室、精细的茶具、繁琐的礼仪,只为向你递上一杯茶。这杯茶,或许不比你在其他地方喝到的要好。然而这杯茶,却凝集了我的心意——这次相会,我将用一生的时间珍藏它,希望你也用心品尝。

作家水上勉深谙这个道理。每次演讲的时候,如果看到在座有人手持录音机,他便会作出以下这一番劝诫:“我们现在在这里聚会,是一期一会的事情,是不可能重复的,请你把录音机关掉,好吗?”

想一想吧,旅行也是一期一会的事情,我们是不是应该少用照相机?

 



2025年6月8日

双色球的中奖率

  

鄙人曾经以《彩票》一文揭露彩票的本质乃是“向蠢人征收的税”,并引用英国彩票特许经营者卡梅洛特集团(Camelot Group)公布的英国彩票头奖中奖比率113983816做根据。其实,不需要官方公布,我们也可以通过概率计算得出这个数字。

英国彩票又名六合彩,玩法是每注彩票从149中选取6个不同的号码。如果选取的号码恰好与开奖器随机抽出来的6个号码完全一致,那就赢得头奖。概率是多少呢?我们可以用以下这个公式计算出这个机制能够产生多少个组合:

n!/(n-r)!r!

其中,n=49r=6,于是:

49×48×47×46×45×44 / 6×5×4×3×2×1 13983816

也就是说,在49个号码中随机选取6个号码,可出现13983816个组合,其中只有1个是头奖,所以中奖率就是1/13983816

 

这个方法,同样可以计算中国双色球的中奖率,尽管中国福利彩票发行管理中心可能会不太高兴。

双色球的玩法是,红球从133中选取6个不同的号码,然后蓝球在116中选取1个号码。如果这7个号码与开奖器随机抽出来的7个号码完全一致的话,那就恭喜你了。

我们先计算6个红球可以产生多少个组合,根据上述公式,n=33r=6,那么,

33×32×31×30×29×28 / 6×5×4×3×2×1 1107568

而蓝球有16个,即可与每组红球再组成16个组合,这样,双色球一共有:

1107568×16 17721088

换言之,双色球共有17721088个组合,其中只有1个是头奖,所以中奖率是1/17721088。天啊,比英国彩票的难度还要大不少呢。

我们继续计算双色球二等奖的中奖率。二等奖是中6个红球而蓝球不中,这就意味着增加了15个组合,所以二等奖的中奖率为:

15/17721088 1/1181406

双色球三等奖是中5个红球和1个蓝球,这样增加的组合数是:(33-6)×6162,所以三等奖的中奖率为:

162/17721088 1/109389

有兴趣的朋友可以一直计算下去,直到算出六等奖的中奖率。说实话,我就没有什么兴趣了。

最后我重申一遍:彩票向蠢人征收的税。

 



2025年5月16日

莫洛托夫鸡尾酒

  

世界政治从来都不像某国国内那般“和谐”。各地反政府运动此起彼伏、接连不断地发生。电视新闻报道的画面难免经常雷同:荷枪实弹的军警、怒不可遏的示威者、熊熊燃烧的轮胎,还有在头顶乱飞的燃烧瓶……

燃烧瓶,又名莫洛托夫鸡尾酒。这个听上去带有一点浪漫色彩的名字,其实是一个黑色幽默。它的背后,有一个悲情故事。

1939823日,两大恶魔聚首——纳粹德国的希特勒和共产苏联的斯大林签署臭名昭著的德苏互不侵犯条约。言下之意是,我有我侵略,你有你掠夺,我们不要争吃。果不其然,不到一个月,德军和苏军分别从西东两头入侵波兰,将其瓜分。这一战,完美地体现了互不侵犯条约的精神。

尝过头盘的美食之后,斯大林胃口大增,迫不及待地把刀叉刺向邻国芬兰。芬兰原是臣服于瑞典国王的一个相对独立的大公国。1808年,有点娘娘腔的沙皇亚历山大一世突然发狂猛咬瑞典。瑞典受不了,在翌年媾和,付出的代价是芬兰。芬兰人被沙俄奴役了一百多年,才于1917年趁俄国佬搞革命之际宣布独立,并且在两年后完成共和体制的转换,成立芬兰共和国。

芬兰以美女、桑拿浴、诺基亚(1865年创立,原为造纸厂)和圣诞老人闻名于世,如此尤物紧挨肩膀,馋涎早已滴满一个波罗的海的苏联人终于把持不住。19391130日,苏军百万“熊”师兵分数路,越过国境发动侵略战争。史称苏芬战争或俄芬战争,别名冬季战争。

无需军事专家分析,人人都知道这是一场力量悬殊的战争。然而令军事专家跌眼镜的是,苏军竟然花了三个半月才迫使芬兰投降,且伤亡数字数倍于芬军和瑞典派出的志愿军,真是一场皮洛士式胜利啊。与苏军的飞机、坦克、大炮对抗的是,勇气、步枪和莫洛托夫鸡尾酒。

莫洛托夫鸡尾酒不是莫洛托夫先生发明的,莫洛托夫先生只发明了莫洛托夫面包篮。冬季战争期间,苏军派出大量战机向芬兰平民区投下大杀伤力武器 RRAB-3 型炸弹,造成无数平民伤亡(俄国佬的残暴是全世界都知道的)。面对全球指控,苏联第二号人物,时任人民委员会主席(相当于总理)兼外交人民委员(相当于外交部长)的维亚切斯拉夫·莫洛托夫(Vyacheslav Molotov)无耻地作出否认,谎称投下不是炸弹,而是面包篮。有幽默感的芬兰人利用这句话来苦中作乐,把 RRAB-3 型炸弹戏称为莫洛托夫面包篮。哦,你赠我面包篮,我敬你鸡尾酒,礼尚往来嘛。向苏军掷出一个燃烧瓶,芬兰人都会高喊一声:敬莫洛托夫!从此,莫洛托夫鸡尾酒这个名字便不胫而走,蜚声国际。

莫洛托夫鸡尾酒确实是一种平民饮品,它的调配方法非常简单。只要有汽油、玻璃瓶、瓶塞和布条,人人都可以制造。正因为这个缘故,在莫洛托夫面包篮被扫进历史的垃圾堆之后,莫洛托夫鸡尾酒依然继续流行,继续为弱势反抗者所钟爱。

至于莫洛托夫本人,他的日子就过得不太顺心了。斯大林毙命后,曾经在大清洗期间帮助老大哥整死过很多人的莫洛托夫同志遭到其他同志的排斥,先贬官,后开除党籍。他在怨恨中活到96岁高龄才伸腿去见马克思,到底是好事还是坏事,只有他才知道了。

 




2025年5月12日

烧猪

  

在查尔斯·兰姆(Charles Lamb)那部著名的随笔集《伊利亚随笔》之中,有一篇叫《烧猪专论》的随笔。该文以表面上一本正经、实际上戏谑不羁的笔调探究烧猪的起源。

当然,烧猪是所谓的“中华美食”,自然是中国人发明的。只是,发明的人、发明的时代以及发明的过程,却从来没有人提起过,恐怕是无从稽考吧。

然而兰姆却言之凿凿地告诉我们,烧猪是一个叫何悌(音译,原文为Ho-ti)的人无意中发明的。这个家伙因为自家房屋失火,烧死了一窝小猪。呜呜,我的小猪,你们真可怜啊……你们真……真……真香啊……正如中国人的老故事塞翁失马一样,从可怜到可口,从地狱到天堂,只有时间的距离。尝到烧猪(而且是烧乳猪)的美味之后,何悌的家就经常失火。别人知道个中原委之后,全城都经常失火。猪啊,教我如何不烧死你。

确切地说,烧猪是广东名菜。主人公何悌——Ho-ti——也是根据粤语发音而拼写的。可见,兰姆在下笔之前是做足功课的,绝非胡编乱造。

过去的广东人,只有在节庆宴席上才有机会品尝烧猪,大快朵颐。烧猪的价格不便宜,烧乳猪就更高贵了。除此之外,烧猪还有不为今天大多数人所知的隐晦意义。

根据旧时的广东习俗,男子新婚洞房过后,若对新娘的洞房感到满意(说白了,就是处女情结),就要在三朝回门的时候,以一只大红烧猪回礼。娘家不幸没有收到烧猪的话,即羞愧难当,恨不得当场把女儿打死。渐渐地,坊间就用烧猪或者猪来借代贞操了。

时至今日,“失猪”、“唔见咗只猪”等的说法仍然通用。只不过,知道它的由来的人所剩无几。因为以贞操来衡量女性品格的时代早已过去,连带用烧猪答谢贞操这种陈腐习俗也被扫除了。这当然是好事。

如果你是个传统的人,并且想低调地显示你对历史和民俗有所研究,不妨在品尝烧猪的时候面露猥琐的神色。

 



2025年5月11日

包子馒头的故事

  

众所周知,包子与馒头的区别在于,前者有馅,后者没有。不过在北宋之前,不管肚子里是否有料,一律称作馒头。

相传馒头的发明者,就是那个神通广大到仿佛来自外星的诸葛亮。当其时,这位蜀国丞相已经用七擒七纵的方法搞掂了孟获。不料在班师回朝途中,被汹涌的泸水拦住(泸水,今天是云南省的一个县,但那时是指一条河流)。

刚刚归顺的孟获告诉诸葛亮,这是长年战乱中失去生命的人的鬼魂在作祟,必须用七七四十九颗人头祭祀,河水才会恢复平静。一听到这句话,兵卒们的血液比泸水更汹涌。当然,宅心仁厚的诸葛丞相是不会随便杀自己人的(马谡在抗议)。只见他的羽扇不停地摇呀摇,终于摇出一个馒头来。这绝对不是魔术!馒头的具体做法是,将羊肉和猪肉切碎,包进面粉里捏成人头的形状,再用蒸笼蒸熟。用这种馒头代替人头,果然成功地骗过鬼魂,全体蜀军安全渡河。由此可见,鬼魂的智商低得叫人担忧。

更叫人担忧的是,这么荒唐的故事竟然记录在《事物纪原》里,这是北宋时期一部严肃的书籍。当然,它广为流传是得益于罗贯中在《三国演义》第九十一回里各种添油加醋的描述。

事实真相会令诸葛亮的粉丝十分扫兴。早在诸葛亮之前的西汉,就已经有馒头这种东西了。

馒头其实是从面包改造过来的。距今大约6000年前,生活在尼罗河流域的古埃及人已经懂得制作面包。不过4000年之后,面包以及磨制面粉的方法才通过丝绸之路进入中国。不知道什么原因(说不定是害怕所谓的“上火”吧),中国人不喜欢把面包放进火炉烘烤,而是改用蒸笼蒸熟。馒头,就这样问世了。

中国人向来相信以形补形的说法。旧社会生活在水深火热之中的平民百姓(根据某政党的说法),啃着馒头和包子的时候,大概也有总有一天会在骨瘦如柴的身体吃出包子脸、馒头胸、蒸笼肚的愿望吧,这真是一个十分低俗却又值得同情的中国梦啊。

 



2025年5月10日

劳莱与哈台

  

就在查理·卓别林(Charlie Chaplin)扮演的小人物查理疯魔全世界的时候,一对滑稽二人组也开始编写他们的传奇。他们是劳莱与哈台(Laurel and Hardy)。

光看劳莱与哈台两人迥异的外表和体形,就足以令人发笑。劳莱的矮瘦,与哈台的高肥,对比实在太鲜明了。而他们最契合的地方是,劳莱爱制造事端,哈台则想解决问题,却往往适得其反。两人合在一起,所到之处,就像遭受龙卷风袭击一样,留下一片无法收拾的狼藉景象。可以说,他们是现实版的丁满与彭彭(当然,是迪士尼参考了他们,而非相反)。

斯坦·劳莱(Stan Laurel)是英国人,曾经加入弗雷德·卡尔诺剧团,与查理·卓别林做过同事。1910年,剧团到美国献艺,包括卓别林和劳莱在内的几名有才华的演员立即受到好莱坞片商的关注。

与卓别林一样,劳莱不仅是演技优秀的演员,还是才华横溢的剧本作者和导演。至于奥利弗·哈台(Oliver Hardy),他是非常典型的美国演员,是一直忠于自身体形和性格的本格派演员。在精明的片商的撮合下,两人一拍即合。

1921年到1951年,劳莱与哈台一共合演了34部无声短片、45部有声短片和27部有声长片。他们的精彩演出还催产不少相仿的搞笑组合,除了前文提到的卡通角色丁满与彭彭之外,较成功的还有阿波特和科斯特罗(Abbott and Costello)。有血有肉的阿波特与科斯特罗在形象上稍有不同,是高瘦与矮胖的组合,因此在港台有“高脚7与矮冬瓜”的别称,真是相当形象。

小时候我也看过劳莱与哈台的卡通。这套卡通片是美国1966年的产品,共156集,每集5分钟,非常适合过场之用。香港无线电视在1980年代购得,按照粤语发音译作“罗佬同夏迪”。我还一度把“罗佬”听成“傻佬”。这不能怪我,当时的电视节目都是没有字幕的。

 




2025年5月5日

红白蓝

  

不知道是从什么时候开始的,理发店(或者更时髦地称为发廊、发型屋、美容中心诸如此类)渐次舍弃过去。现在我们很难在街上看见那个传统的标志——旋转着的红白蓝三色柱了。或者它已经进入“80前”诸代人的怀旧博物馆,成为集体回忆的一部分。

红白蓝三色柱是理发师的标志,这个传统可以追溯到中世纪欧洲。那时候刚刚兴起放血疗法,人们普遍认为这种疗法能治百病。就算没病,定期放点血,也有强身健体、美容护肤之功效。

需求急剧增加,供给出现脱节。外科医生应接不暇,于是把技术传授给同样以执刀为生的理发师,让他们兼职放血工作。久而久之,外科医生和理发师便合为一体。它们的第一个行会——外科医生和理发师联合会——在英格兰成立,选用红白蓝三色柱作为行会标识。

为什么选择红白蓝三色?当然有其象征意义。据说,红色代表动脉,蓝色代表静脉,白色代表包扎伤口的纱布。既然这么有意义,其他国家便纷纷拿去。渐渐地,它跟十字架一样成为国际通用符号。

众所周知,法国国旗同样由红白蓝三色组成。也许有人不禁要问:它与理发师三色柱有什么联系吗?

哦,我听过这样一个故事:话说在法国大革命爆发之前,革命者以理发店为幌子搞阴谋活动。革命成功之后,为了表彰这个颠覆基地的作用,法兰西共和国的国旗就选择红白蓝三色啦。

既励志又有传奇色彩,像确有其事一样。唯一符合事实的地方,三色旗的确是大革命的产物,只不过与理发师的三色柱风马牛不相及,是某个闲得发慌的人穿凿附会出来的。

那么,法国三色旗的意义是什么?

首先,红蓝两色旗本来就是巴黎的旗帜。其中红色代表巴黎的主保圣人圣德尼(Saint Denis of Paris)。圣德尼是公元三世纪的殉道者,相传他被罗马暴君斩首之后,捡起自己的头颅步行十公里之远,边走边讲道。

蓝色代表另一位圣徒圣玛尔定(Saint Martin of Tours)。圣玛尔定是公元四世纪的罗马士兵,相传在驻守高卢时,慷慨地把身上的名贵袍子割去一半赠与一个快要冻死的乞丐。那个乞丐其实不是乞丐,他是耶稣。自不待言,玛尔定放下武器,成为虔诚的基督徒。

法国三色旗就是在巴黎旗帜的基础上,增添一份白色。白色代表什么?根据设计者之一的拉法叶侯爵(Marquis de Lafayette)的说法,它代表波旁王朝和法国传统。可见,一开始革命者是准备实行君主立宪制的。后来发生的事情,则是可耻的背叛。

 



2025年5月4日

门铃

  

我一向认为,门铃是人类历史上其中一项最重要的发明。你不同意吗?试想想,如果没有门铃,你的生活会怎样?你很有可能要面对两种令人不太愉快的情况。

第一种情况是,你的名字被喊得震天动地。半分钟之内,你在小区的知名度超过奥巴马。一些热情的邻人还会从窗户发出一些爱屋及乌的问候:问候阁下及令堂。

第二种情况是,你需要不断更换门扉。中国人毕竟不是东亚病夫,他们个个孔武有力,绝对不会学英国绅士那样用手杖头敲门,也不屑于使用现成的门环和门钹。敲门砖这种物体倒是用得顺手。

还是门铃最好吧。

门铃是苏格兰人威廉·默多克(William Murdoch)在1817年发明的。据说他从铜管乐器中获得灵感,制造了一条特长铜管。而第一个电动门铃则是美国人约瑟·亨利(Joseph Henry)在19世纪30年代发明的。不过,几乎大半个世纪之后,电动门铃才得到广泛应用。

如前所述,在发明门铃之前,人们是用门环或者绅士手杖或者敲门砖敲门的。欧洲一些商店有拉铃,但是拉铃更主要的功用是给大宅主人召唤仆人。

说到敲门,不得不提唐代诗僧贾岛和他那个推敲的故事。

话说贾岛一气呵成作得《题李凝幽居》一诗,可惜其中“鸟宿池边树,僧×月下门”的×字拿不定主意。“推”好呢,还是“敲”好呢。他想得出神,胯下的驴子大概也是,结果双双误闯京兆尹韩愈大人出巡队列之中。幸好韩愈是个文人,他问明原委之后,不但宽恕了贾岛,还和他一起思索。最后韩愈建议,“敲”还是比“推”好一点。在夜阑人静之时,有几声敲门声反而带出幽居的趣味。“大人英明。”两人遂为挚友,此事也成为文坛佳话,推敲一词也引申为斟酌字句、反复琢磨之意。

故事不错吧。但是我有个疑问,我的疑问就是为什么一直以来没人对它有疑问。你不觉得奇怪吗?这首诗是贾岛访李凝不遇而作的,当时敲门还是推门,他本人不是最清楚的吗?难道他失忆了吗?

对于这个疑问,不才推敲了好些年,最近终于想出答案来了。以下是不才通过想象力还原的事实的真相。

那天夜里,贾岛来到好友李凝的幽居,却见柴门紧闭,亦无灯火溢出。外出了?还是就寝了?敲敲门先。敲门,贾岛用的自然是中国人的传统方法,操起一块敲门砖,使出吃奶的力狂砸过去……

只听见一声巨响,柴门应声倒地,化作木碎。顷刻间,四下鸡飞狗走猫跳马嘶牛撞墙猪翻身……

更糟糕的是,披头散发、衣不蔽体的李凝举着扫帚从屋子里冲出来。“啊,李施主,请听贫僧解释。”“不听!”“啊,好汉不吃眼前亏,后会有期。”于是策驴绝尘而去。为了掩盖真相,贾岛作了一首诗……

你现在同意我的说法了吧,门铃的确很重要。

 



2025年5月1日

番茄奇缘

  

番茄,和马铃薯一样,都是原产于南美洲安第斯山区的农作物。十六世纪初,征服南美洲的西班牙人把这两种农作物带回欧洲。然而,马铃薯最终成为欧洲人的主食,要经过漫长而艰难的过程。原因大概有二,首先是因为这种食物如果没有合适的烹调方法的话就味同嚼蜡。再者,有人吃了发芽的马铃薯而中毒,一时间谣言四起。

番茄的命运更加不公正,人们甚至连尝一口都不敢,因为它长得太像有毒的颠茄了。

当然,历史上总有第一个吃螃蟹的人……我的意思是第一个吃番茄的欧洲人,他是意大利人。

当时意大利南部的那不勒斯王国因为战争不幸落入西班牙阿拉贡王国的手中,番茄却幸运地得以避开高昂的关税进入那不勒斯平民家中,然后变成盘中餐。与此同时,那不勒斯人意外地发现番茄酱汁与他们的传统美食意大利面竟然是如此的契合。将番茄、香料、蔬菜和肉类熬成酱汁,浇在韧性十足的意大利面条之上,便成了一道美味的那不勒斯意大利面。后来它跟随意大利移民进入美国,继而疯魔世界,还成为意大利面(或叫意粉)的代表。

自从烹调出那不勒斯意大利面之后,意大利人再也离不开番茄。番茄因而获得“金色苹果”的雅号(从这个名字我们推测,早期的野生番茄极有可能是呈黄色的)。

若说意大利人是吃货,那么法国人就是情圣。一个世纪之后,法国人才被告知番茄是可以吃的。在此之前,高情雅意的法国人只把番茄当作观赏植物,种植于花园一角。是的,番茄圆滚滚、沉甸甸、黄澄澄(今天是红扑扑)的,不但样子可爱,手感还是一流的……

尝到番茄的滋味之后,法国人也给番茄起了另一个雅号——“爱情苹果”。这是因为,法国人一度以为番茄有催情作用。

其实,不管番茄有没有催情作用,与心爱的人一起品尝美食、把酒言欢,如此情意绵绵、如此秀色可餐,眼前人自然跟番茄一样酸甜可口。此情此景,甚至教一个平时极度讨厌酸味的人,也能开怀大吃意大利面(即那不勒斯意大利面)。

 



2025年4月30日

阿兹特克的覆亡

 

当西班牙人埃尔南·科尔特斯(Hernán Cortés)率领一支东拼西凑的军队(如果可以称为军队的话)——士兵508人,水手100人,马16匹,船11艘——从古巴出发向墨西哥尤卡坦半岛进军的时候,没有人祝福他好运。人们认为,所有祝福终将石沉大海。因为这是一次疯狂的行动!这家伙,竟然想征服庞大的帝国阿兹特克!

就在那一年,即1519年,据估计阿兹特克拥有500万~600万人口,幅员207200平方千米。首都特诺奇蒂特兰居住着14万人,是当时世界上规模最大的城市之一。纵使科尔特斯拥有火枪和大炮,可是在力量如此悬殊的情况下,他的出征无疑是送死。

科尔特斯的父母都来自西班牙的古老世家,他自然一生下来就是贵族。在他七岁那年,克里斯托弗·哥伦布(Christopher Columbus)到达美洲。可是,这一重要的发现没有激起科尔特斯丝毫科学热情和冒险精神,他跟很多西班牙贵族子弟一样以唐璜为榜样,身体甫发育成熟,便迫不及待地追逐各方美女。后来他听人说,美洲的土著女人热情又美丽。对西班牙女郎感到有点儿腻味的他,决定到新世界寻找理想(即美女)。

这个浪荡子在伊斯帕尼奥拉(即今天的海地和多米尼加)风流快活地生活了六年,最终染上梅毒。在20世纪之前,梅毒是非常可怕的疾病。多少名人死于这种风流病啊。不过死者为大,具体名单我就不公布了。卧病在床的科尔特斯肯定作出了真诚的忏悔,不断地祈求上帝。上帝啊,再给他一次机会吧,他会痛改前非的。

两年后,科尔特斯奇迹般病愈,随即参加征讨古巴的战争,并且取得胜利。在担任数年总督司库和市长等职务之后,15192月,他率领军队(我还是要不厌其烦地提醒读者,如果可以称为军队的话)准备讨伐阿兹特克。然而他在尤卡坦海岸登陆后,面对如此庞然大物,却不知道如何下手。这个时候,有一个女人,奉献出最伟大的爱情和帮助。

一个叫玛琳娜(Marina)的印第安女人(相信科尔特斯的眼光,她应该是个美人),家族惨遭阿兹特克人屠杀,在科尔特斯身上看到复仇的希望。她透露,其他居住在墨西哥的印第安民族都在阿兹特克人的血腥统治之下,苦不堪言。于是由玛琳娜穿针引线,以科尔特斯为指挥的反阿兹特克联盟结成。一时间,科尔特斯增加了20多万印第安人盟友。

根据阿兹特克本族的传说,他们在12世纪以前是墨西哥平原北部的一个依靠狩猎为生的部落。壮大之后向南迁移,一路血洗,最后建立一个堪比昔日玛雅的庞大帝国。他们的凶残本性也是玛雅人无可比拟的,其中最令人反感的是,活人献祭。

献祭的活人或者是战俘,或者是奴隶,在战俘和奴隶都不足的时候,就要求臣服的各民族提供。在市中心,有一座金字塔形状的神庙。金字塔共计有360个台阶,代表一年的日子。台阶的尽头,是一个石板祭坛。献祭开始,四名祭司将祭品仰面朝天地摁在祭坛上,第五名祭司手持一把磨得锋利的黑曜石刀,迅速地剖开胸膛,再迅速地用手挖出正在搏动的心脏,高高举起,献给太阳……而鲜血淋漓的牺牲者(他应该在临死前看到自己的心脏),被粗暴地踢走,沿着台阶一直滚到地面上。在那里等候的老人们娴熟地割下尸体的头颅,把它摆放在神庙内的头颅收藏架上。尸体则由拥有者(比如俘获战俘的士兵)优先处理(通常是带回家给家人吃掉)。据说,在1487年纪念特诺奇蒂特兰神庙重建的活动中,就一次性用了80400个活人献祭(有学者认为数字可能被夸大,但即使打个五折,还是很惊人)。尸体堆积如山,高度超过金字塔。血流形成一条鲜红色的河流,一直流到城外。腥臭味铺天盖地,久久不散……

活人献祭的目的是祈求神祇的庇佑,却激起其他民族的愤恨。在科尔特斯的指挥下,1521813日,这个嗜血帝国的都城被彻底攻陷。战争过程一波三折,在此就不作描述了,总之最大的功臣是科尔特斯和天花病毒。

近现代有不少左派知识分子谴责西班牙征服者摧毁了阿兹特克和印加这两个古老的文明。一些西班牙征服者的行为固然可恶,然而一个用活人献祭和吃人肉的文明是否应该保存下来?我不能苟同。令人十分遗憾的是,在今天,科尔特斯也遭到妖魔化。其实与他的同胞相比,他是最仁慈的西班牙人了。因此在阿兹特克帝国覆亡之后,墨西哥各民族拥护科尔特斯称王,脱离西班牙独立。可惜他没有同意。如果他同意,历史可能就不一样了。

 

 

科尔特斯和玛琳娜
活人献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