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些不敢接触西方文学的中国读者,是被砖头一样的大部头吓跑的。这些大部头,以十九世纪至二十世纪初的长篇小说居多,例如狄更斯的《匹克威克外传》、萨克雷的《名利场》、雨果的《悲惨世界》、大仲马的《基督山伯爵》、福楼拜的《包法利夫人》、陀思妥耶夫斯基的《卡拉马佐夫兄弟》、托尔斯泰的《安娜·卡列尼娜》、托马斯·曼的《魔山》、显克微支的《火与剑》等等等等。它们全是鸿篇巨制,本本厚重,是文学中的巨无霸,这叫热衷吃白饭、闲饭、软饭、大锅饭的中国人怎么啃得下呢?
也许有人要问,为什么作家要写那么长?这个问题,就跟“为什么电视连续剧要拍那么多集?”同样性质。任何人都知道,拍电视连续剧完全是为了商业利益,只要收视好,拍完第一季还有第二季、第三季,一直拍到人们厌倦为止。作家也是一样的,他们也在“制作”“电视连续剧”。不同的是,他们用笔和纸“拍摄”,而观众则要用报刊来“收看”。为了区分,我们一般用“连载小说”称呼它们。其实,英语中的“连载小说”和“电视连续剧”都叫“serial”。
连载小说最早出现在十七世纪。一些市侩出版商担心图书销量不佳,导致亏本,便先试探性地推出长篇小说的开头部分,反应良好的话再分批印行。
发展到十九世纪,随着印刷成本的下降和报刊业的蓬勃发展,连载小说遂以报刊为介质,大量涌现。
虽然很多作家都算不上贫困,但是由于酗酒、吸毒、风流、赌博等种种原因,他们需要多多益善的钱。所以从作家这一方来看,他们当然希望连载小说能够一直连载下去。而在报刊方面,也不希望反响强烈的连载小说过早结局。于是,鸿篇巨制便如此形成。
既然连载小说与电视连续剧同源,那为什么现代人能够一口气狂追十多二十集《吸血鬼日记》,却做不到每天看几页《德拉库拉》呢?答案是艺术性。艺术性上文没有提及,现在也不打算谈论。不过,如果反响强烈……我说不定会用“连载随笔”的方式连载下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