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展开讨论之前,我们先看看以下一段对话:
甲:请文明一点,不要说脏话。
乙:你有什么资格教训我,你自己也说脏话。
甲:我什么时候说过脏话?
乙:十年前,也许十五年前,总之我记得你说过一次。
在这段对话中,当乙宣称甲也干过甲自己所批评的事情时,论证便化于无形。乙此反戈一击貌似聪明(而且很有可能达到他的目的),实际上却犯了一个重大错误。在逻辑上,这是一种诉诸人身的非形式谬误,它有个专门的名字,叫“Tu quoque”。这个拉丁文的意思是,“你也一样”。
为什么说“你也一样”是个逻辑谬误?因为它逃避应该处理的主题,并引入一个新的主题——也就是对方过去的行为记录——然后将焦点转移到对方身上。
然而,意见的正确与错误跟个人背景无关,支持与反对这个意见的证据,也不会因为个人的历史纪录而发生变化。就算甲的的确确在十年前或者十五年前说过一次脏话,甚至再退一万步,甲在昨天也说过脏话,又如何?这也不能否定乙刚才说了脏话的事实(而乙刚才说脏话的后果可能是破坏了讨论的氛围)。
上述甲乙之间的争论纯属设计对白,如有雷同,却不是巧合。因为日常生活有太多“你也一样”的逻辑谬误了。连高端大气的政界,也是“你也一样”的温床。
这一点不奇怪,众所周知,所有政客的历史档案都不太好看,故此“你也一样”可以兴风作浪。香港某政客就用以下一句话回击政敌的指控:
×××议员指控我接受国泰航空公司的豪华款待?哈哈哈,让我来提醒他一下吧,他在迪士尼乐园开业的时候也收到了免费门券。
这个政客非常狡猾,如果他的政敌与他争论“迪士尼乐园的几百元门券和国泰航空公司的十多万元款待在程度上不可同日而语”的话,就掉进五十步笑百步的陷阱了。他的“你也一样”就算是运用成功。还好,那位去过迪士尼乐园的议员识破了这个诡计,他只用三个字回击:“臭虫论!”
鲁迅在1933年发表杂文《外国也有》。文章又一次讽刺中国人:
凡中国所有的,外国也都有。
外国人说中国多臭虫,但西洋也有臭虫。
在鲁迅的大力倡扬下,“你也一样”的中国版就叫臭虫论。
中国人的臭虫论真的跟臭虫一样多、一样臭。而最臭的臭虫论,是在每年的《中国人权状况白皮书》发表之后,接踵出现的《美国的人权纪录》。不错,你也一样,美国也有臭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