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2月11日

寡头垄断

  

对消费者来说,除了被不法分子欺诈蒙骗之外,恐怕是在付费给供电局、自来水厂、电视广播站等部门单位的时候最有吃亏的感觉了。没办法,这些是垄断行业,即,行业中只有一个出售者,不准其他竞争者进入,价格完全由其操纵。所以,就算它们的服务质量差到无以复加,你都只能忍气吞声,吃下这只“死猫”。除非你打算隐居山林,烧柴饮溪水……还是别开玩笑了,山林的溪水早已被污染,会死人的。

与三四十年前一切行业都被政府垄断——哦,他们叫全民所有制——的情况不同,在今天,垄断已经成为一个令人愤慨的词。中国已经向西方先进国家学习,颁布《反垄断法》,正式宣布,垄断是犯法的(央企除外)。

不过,有一种垄断形式不但不犯法,还深受欢迎。它就是寡头垄断。

寡头垄断是指,只有少数几家生产商,生产相同或相近的产品,其他竞争者很难进入市场。寡头垄断的特点是生产商之间势均力敌。它们都清楚知道,打价格战只会两败俱伤,于是在价格上形成一定默契。

严格来说,寡头垄断不属于垄断(正如中国台北并不属于中国一样)。寡头垄断行业内确实存在竞争(虽然是不完全的竞争),一般表现在广告和产品的差异上。这些竞争,往往使消费者误以为在价格上占了很大便宜。实际上寡头垄断者的利润相当高,它们是真正地走共同富裕之路的。

不信的话,请看看可口可乐和百事可乐,看看米其林和普利司通,看看麦当劳和肯德基,看看中石油和中石化,看看淘宝和拼多多,看看移动、联通和电信……看看这些所谓的“竞争者”,它们全都富可敌国。

必须指出的是,中国的寡头垄断与西方先进国家的寡头垄断有本质上的区别。后者是自然形成的,前者却是人为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