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3月23日

庸医小传

  

庸医

据考究,苏东坡最先使用“庸医”一词。

庸医,指医术平庸、不高明的医生,常作贬称、詈辞。可是到了现在,遇到医术平庸、不高明的医生简直堪比得彩头、中状元,是一件三生有幸、几生修到、值得烧香拜佛的大幸事。不是说现在的医生医术甚差,而是医德甚差。

很快,庸医将成为赞语。

 

江湖郎中

江湖,最先出自庄周的“相濡以沫,不如相忘于江湖”。后来泛指四处各方,再后来又指四处流浪的行业和从事这些行业的人。

郎中,本来是官名。宋代有一些不严肃的文人把大夫戏称为郎中。

江湖郎中,很明显,就是指那些四处招摇撞骗的“神医”。

 

蒙古大夫

在蒙古人统治中国期间(即元代),随蒙古大军进入中原的蒙医,遭到盲目迷信神农氏的汉人集体抵制。

唯恐利益受损的中医抓住机会四处造谣,说什么蒙医医术低劣贻害无穷云云。潜移默化之下,蒙古大夫就成为庸医的代名词。

其实,蒙医和中医并没有质的区别。

 

黄绿医生

在广东,庸医亦被叫作黄绿医生。那是因为,旧时的江湖郎中,每到一个地方行医,都会到处张贴广告。他们所用的纸张,通常极为鲜艳,以吸引路人注意。

至于他们的医术,当然是远远不如他们自吹自擂的那么神奇了。

 

QUACK

英语“quack”原是拟声词,仿鸭子的叫声,跟汉字的“嘎”一样。

英国人用“quack”称呼庸医,起源于文艺复兴时期。在黑死病的阴影下,不少江湖医生游荡于欧洲各地,叫卖那些声称能治百病的万能药膏(实际上什么病也治不好)。由于他们吹嘘时像鸭子的叫声一样高亢,于是人们便用“quack”来嘲笑他们。

 



2026年3月22日

同性恋

  

著名的性心理学权威蔼理士(Henry Havelock Ellis)指出,同性恋和异性恋一样是自然的。很多灵长类动物,例如狒狒、黑猩猩等,都有同性恋行为。

而人类的同性恋行为,有文字记录的历史可以追溯到四、五千年之前。亚述人、埃及人、迦太基人、希腊人、诺曼人等民族都有普遍的同性恋行为。不过,待遇却各有不同。埃及的神祇和埃及的人一样爱搞同性恋,而所多玛和蛾摩拉则惹怒耶和华,遭到毁灭的惩罚。

是的,上帝憎恶同性恋,所以随着基督教教会壮大,同性恋便被认为是可耻的勾当。

尽管如此,同性恋还是无法杜绝。我们知道,达·芬奇、米开朗基罗、培根、马洛、莎士比亚、莫里哀、王尔德等天才都是同性恋或双性恋者。当然,暂时没有资料可以证实,同性恋者的艺术才华比一般人高。

在中国,同性恋也有相当悠久的历史。韩愈著的《杂说》十分肯定地说“娈童始于黄帝”。虽然这种说法的可靠度我们不能十分肯定,不过至少我们知道崇尚美男之风可以追溯到很久很久很久之前。

中国宗教力量没有约束,同性恋遍地开放。只有宋代,吃撑了的理学家炮制出“存天理灭人欲”的歪论,禁止人们纵欲。同性恋自然也在纵欲的范畴之内。还好,蒙古人很快就解放了“基佬”和“莱丝边”,他们可以继续搞,搞呀搞,搞呀搞,一直搞到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

经过几十年洗脑,今天有不少人以为同性恋是来自外国资本主义社会的腐败东西,是美帝国主义射过来的糖衣炮弹。真荒唐可笑。

没有信仰的社会主义者,实在没有理由反对和歧视同性恋。只是,连两个乳头不在同一水平线也要歧视一番,与别不同的同性恋者又怎么能逃出看人低的狗眼呢?

 

 

 

2026年3月21日

从友谊到爱情

  

我相信,绝大多数成年男女都遇到过这样一种令人苦恼的情况:

我爱上一个异性朋友,是否应该向她(或他)表白呢?如果表白,我想,要么会得到梦寐以求的爱情,要么会失去值得珍惜的友谊。桔子先生,我该怎么办呢?

就跟很多经济问题一样,这不是你想象中的零和博弈。选择表白的话,也未必会失去那份值得珍惜的友谊。从另一方面看,如果对方真的因为你的一次激情爆发而中止往来,那么这份友谊也未必如你所想的那样值得珍惜。

所以,当有人就这种问题向我咨询的时候,我总是鼓励他勇敢地说出真实感情。当然啦,如果对方婉拒,你绝不要死缠烂打,而要冷静下来,继续保持朋友关系。

这又带出一个长期争论不休的老问题:男女之间是否存在真正的友谊?

主流意见是,男女之间并不存在真正的友谊,所谓的友谊只不过是被压抑的情欲。

这种观点的可笑之处就在于,如果它成立的话,那么男男之间、女女之间的友谊又何尝不是被压抑的情欲呢?

其实,同性恋同样是发乎自然的。在罗马帝国,在古希腊,甚至在更古老的文明里,同性恋都作为一种比异性恋更加高尚的恋情而获得社会的肯定和赞美。异性恋只不过是为了族群壮大和城邦利益而不得不为之的行为。同性恋则不一样,它是高层次的精神追求。后来,随着基督教崛起,同性恋才被活生生地压下去。

在中国,同性恋虽然没有获得普遍的赞美,但是男风却几乎自汉代久盛不衰,只在鼓吹“存天理灭人欲”的宋代沉寂过一阵子。

由此可见,倘若不是道德力量横加制止,同性恋的地位和人数会大为不同。那么,同性之间的友谊,为什么不可以视为被压抑的情欲呢?

当然,我不是要证明同性之间不存在友谊,也不是要反证异性之间的确存在友谊。我想说的是,忠于自己的感情就好,不必思虑太多。

 

 

 

2026年3月20日

文学四季

  

我爱上黑夜,我想,是在大学一年级开始的。

那时候宿舍规定,晚上十一点熄灯。熄灯后,大伙便开起座谈会来。然后,座谈会变成卧谈会,卧谈会的热情亦每况愈下。逐渐地,只听见质量低劣的电风扇咯咯作响,以及此起彼伏的鼾声。

在我的书桌上,蜡烛火苗不时跳动一下,发出一声轻叹。而我的心,早已迷失在圣彼得堡喧哗的夜色之中,跟那些在爱情与革命之间进退失据的屠格涅夫的主人公们,同休共戚。啊,那颗划破西伯利亚长空的流星,也正好在我的世界飞过……

天气日渐清凉,电风扇越来越沉默,取而代之的是摧枯拉朽的无情的秋风。

秋风偶尔破窗而入,吹灭书桌上仅有的烛光,把茫然的我抛掷在无情的黑暗中。而在一秒钟之前,我还在四处升腾着工业黑烟的十九世纪的英国,与狄更斯一起为人情冷暖而唏嘘。

到了冬天,虽然宿舍的门窗关得严严密密,可是,残暴而狡猾的北风依然有办法乘虚而入,侵人入骨。

在摇曳的烛光下,在厚重的棉衣里,我依然在埋头阅读。尽管只有一步之遥,但我还是不敢钻进温暖的被窝,因为我不想遭到杰克·伦敦笔下的那些强人们的嘲讽,他们正在与大自然作殊死搏斗。

熬过寒冬,明媚的春天终于到来。啊,好想谈一场轰轰烈烈的爱情哦!于是我展读一束情书,体验卢梭主张的有如空谷幽兰般的浪漫主义。

“桔子,你为何闷闷不乐?是不是恋爱了?”

“是的,我想我爱上文学了。”

不少人觉得,文学(恕我把通俗文学排除在外)曲高和寡,而且无用。

嗯,他们说得对。

我曾经怀疑过,文学能否和绘画、音乐一样,成为艺术的最高殿堂?听到“文学无用论”之后,我就感到满意了。

 



2026年3月19日

茅柴与假酒

  

所谓“茅柴”者,顾名思义,似乎跟草芥、糟粕、糠秕同类。它原本指的是乡村农民自酿的薄酒。

宋代辛弃疾在《玉楼春·用韵答吴子似县尉》一开头就用茅柴打趣自嘲,“君如九酝台黏盏,我似茅柴风味短。”

九酝,乃酒中之珍品,与低劣的茅柴有天壤之别。

到后来,茅柴就索性成为一切劣酒的代名词。明代冯时化的《酒史》给它下了定义:“恶酒曰茅柴。”

然而,古时的茅柴酒就算如何恶如何低劣如何风味短,也至少是用植物酿造的,真材实料,童叟无欺。无论群宴还是独酌,牛饮还是浅尝,你最多是喝到像刘伶那样大醉三年,绝不会缩阳吐舌、七孔流血、毒发身亡。

只不过,时过境迁,今非昔比。今日的不肖之徒不法分子,居然使用工业酒精制造出比茅柴低劣千倍万倍的酒。不,这简直不是酒,是鸩!要知道,工业酒精含有甲醇,摄入过量,轻则头痛、呕吐、腹泻,重则失明,甚至死亡。

我曾经误喝半瓶疑似假酒,导致一夜头晕头疼,还发低烧。今天才发现,那瓶国产威士忌,酒标上的“very old whisky”竟然错印成“very oid whisky”。假也不能假得专业一点吗?

之所以购买国产威士忌,是因为我体内有泛滥成灾的爱国热情。鉴于近年日本威士忌在质量上已经赶上苏格兰威士忌,多次获得国际性大奖……哼,日本人做得到的事情,中国人没有理由做不到!结果却证明,中国人确实酿不出威士忌,只能兑出假酒坑害血浓于水的同胞消费者。

这样看来,新中国的的确确将封建社会的茅柴成功歼灭,取而代之的是“四化”的结晶——假酒。

假如不慎喝了假酒,情况又未严重到需要入院急救的话,可以按剂量服用真酒来解毒,因为乙醇可以减轻甲醇对身体的伤害。

所以,今晚我要多喝真酒。

 

 

 

2026年3月18日

西线无战事

  

世事往往就是这般奇妙——一流小说总是被拍成三流电影;一流电影却有一部三流剧本。

当然,虽然比例十分之低,但是也有“双一流”这种例外情况。刘易斯·迈尔斯通(Lewis Milestone)执导的电影《西线无战事》(All Quiet on the Western Front1930)就是其中之一。

电影《西线无战事》改变自德国作家埃里希·马利亚·雷马克(Erich Maria Remarque)的同名长篇小说。该书在1929年一出版立即引起轰动,翌年被美国人拍成电影同样获得成功(在德国遭禁),迈尔斯通亦因此拿下当年的奥斯卡最佳导演奖。如此受欢迎,除了小说和电影本身都非常出色之外,越来越逼近的战争阴云也是一个重要因素。

《西线无战事》(电影以及小说)讲述的是,青年保罗·博伊默尔在学校长期被“为国家效命”的爱国主义教育所毒害,自愿报名入伍。然而踏上西线战场之后,各种残忍、野蛮、恐怖的事实很快使他看清战争的真面目——德国的山脉憎恨法国的平原了吗?没有,显然是野心家们在仇视。目睹一个个战友相继战死沙场,包括最要好的朋友卡特,心灰意冷的他,最终也在和平到来之前永远离开这个人间地狱——他伸手,却无法触及那只美丽的蝴蝶。这个结局,催人泪下。

有一个精彩的场面,不能忽视。保罗休假回到老家,看到学校的老师又在鼓吹爱国主义,煽动更年轻的学生入伍送死。他终于忍不住,说出感受,谴责战争,却反而被后辈大骂为“懦夫”。对这种原教旨主义的狂热,中国人一点都不感到陌生。

或者有人会产生疑问,以21世纪的电影标准,1930年的影片会不会显得很落后?诚然,现代的高科技大制作的确能够带给观众身临其境的感官刺激,但是要表现人物内心深处的情感,早期的黑白电影似乎更胜一筹。这也许就是斯蒂芬·斯皮尔伯格要将《辛德勒的名单》拍成黑白电影的原因吧。

这部电影以淡入和淡出的剪接方法,连接各组片段。每组片段都仿如戏剧的一幕,很有剧场感。现在的电影却似乎都摈弃了这种剪接方法,真的十分可惜。

 



2026年3月17日

灵魂出窍

  

人生达命岂暇愁,且饮美酒登高楼。             ——李白,《梁园吟》

 

李白斗酒诗百篇,为世人称奇兼称赏。其实,纵览古今中外,很多名诗名句,都是诗人酒后一挥而就。

不才也喜欢在酒后舞文弄墨、寻章摘句、吟风咏月。不过,这些拙作大都缺乏深度,甚至有欠庄重,以至酒醒后总是羞愧难当,继而恼羞成怒,将它们撕个粉碎。

 

即此羡闲逸,怅然吟式微。                     ——王维,《渭川田家》

 

游山玩水,返璞归真,也带给诗人莫大灵感。王维可谓最精于此道。他不但以山水田园诗闻名,还是南派水墨画的始祖。诗情画意,无比风流。

不才虽然经常出门远行,可是几乎没有在旅途中写过像样的诗作。那是因为,不才体质虚弱,实在无力在困顿之中写诗。

 

太宰治在小说里亦庄亦谐地说,不灵魂出窍的话,就写不出小说。

对我来说,写诗更是如此。

贺拉斯在《诗艺》中介绍自己的写诗心得,“你要我哭,首先你自己得感觉悲痛,这样……你的不幸才能使我伤心。”

也就是说,灵魂必须百分之一百甚至百分之二百沉浸在某个主题之中,并且充分溶解。要做到这一点,灵魂必须出窍,必须脱逃平庸的身躯。

诗歌翻译也是一样。我的做法是,反复地阅读,反复地感受,直到出窍的灵魂与诗歌之魂合而为一。当灵魂返回自身时,便能够用自己的语言再现那奇妙的体验。

每写完一首诗,我都会疲倦不堪,还会倒在书桌上沉沉睡去。所以,我不能在大醉时写诗,大醉时只能胡诌戏谑的句子;我不能在旅途中写诗,旅途中只能写写轻松的随笔。

 

 

 

2026年3月16日

近体诗的格律

  

作词是根据词牌既定的形制填写合适的词句,因此作词也称为填词。近体诗相对而言比词自由一点点,至少,无“填”之刻板。

这里说的近体诗,是相对古体诗而言的。它发端于南朝,定型于唐朝武则天时期。

近体诗的格式主要分为律诗和绝句两种。律诗有八句。绝句有四句,是律诗的一半。绝句的格律也相当于律诗的前四句。因此,了解律诗就等于了解绝句。

近体诗亦以每句的字数分为五言和七言等。七言是五言的扩展,扩展的方法是在五字句前加一个两字的头。因此,了解七言的格律就等于了解五言。

根据平仄要求,七律的固定格式共有两式四体。

 

1、仄起式。

甲体(首句入韵):

仄仄平平仄仄平

平平仄仄仄平平

平平仄仄平平仄

仄仄平平仄仄平

仄仄平平平仄仄

平平仄仄仄平平

平平仄仄平平仄

仄仄平平仄仄平

 

乙体(首句不入韵):

仄仄平平平仄仄

平平仄仄仄平平

平平仄仄平平仄

仄仄平平仄仄平

仄仄平平平仄仄

平平仄仄仄平平

平平仄仄平平仄

仄仄平平仄仄平

 

2、平起式。

甲体(首句入韵):

平平仄仄仄平平

仄仄平平仄仄平

仄仄平平平仄仄

平平仄仄仄平平

平平仄仄平平仄

仄仄平平仄仄平

仄仄平平平仄仄

平平仄仄仄平平

 

乙体(首句不入韵)

平平仄仄平平仄

仄仄平平仄仄平

仄仄平平平仄仄

平平仄仄仄平平

平平仄仄平平仄

仄仄平平仄仄平

仄仄平平平仄仄

平平仄仄仄平平

 

咳咳!先……先让我喘口气再说……

好。我们开头讲过,诗比词自由一点点。自由在什么地方?那就是,作诗不必完全按照上述两式四体的平仄要求,只要遵守粘对关系就行。

所谓“粘”,是指前一联对句与后一联的出句,第二、四、六字必须平仄相同。也就是说,律诗的第二句和第三句、第四句和第五句、第六句和第七句相粘。

所谓“对”,是指每一联的出句和对句,第二、四、六、七字必须平仄相反(首句入韵的第七字除外)。也就是说,律诗的第一句和第二句、第三句和第四句、第五句和第六句、第七句和第八句相对。

由此可知,只要不犯孤平,完全可以“一三五不论”(即每句第一、三、五字可平可仄)。孤平是指,在“仄仄平平仄仄平”句式里除了韵脚之外,只有一字平声。例如,“遍插羽毛少一人”就犯孤平,因为除了韵脚“人”之外,只有“毛”字是平声。为了不违反格律,王维唯有放弃羽毛这种漂亮的饰物,给他的兄弟插上茱萸。“遍插茱萸少一人”,“茱”和“萸”都是平声。如此,这句诗不仅符合格律,还成为千古名句。

啊,差点忘了对仗要求。律诗颔联(即第三、四句)和颈联(即第五、六句)须用对偶。绝句没此要求。

是不是很简单?嗯,现在就开始写律诗和绝句吧。

 

 

 

2026年3月14日

信用卡

  

1950年一个平凡的日子,商人弗兰克·麦克纳马拉(Frank McNamara)在纽约一家饭店请客吃饭。酒足饭饱之后,商人叫来侍应埋单,谁知一摸口袋,顿感汗颜无地、尴尬难堪。原来他忘记带钱包!

这件事,就如同掉在牛顿面前的苹果。麦克纳马拉果断捡起它,然后彻底改变现代社会。

没多久,麦克纳马拉与朋友成立“大来俱乐部”(Diners Club,直译是“就餐者俱乐部”),会员只需要每年交3美元会费,就得到一张“大来信用卡”。凭此卡,可以在纽约27家饭店记账用餐。

不过,说麦克纳马拉是信用卡的发明者,恐怕会引起一些争议。其实早在20世纪20年代,美国石油公司发行的会员卡就具有信用卡性质。持会员卡者,可在其属下任何加油站记账加油。

那么,美国石油公司是(广义上的)信用卡的发明者吗?非也。最早的信用卡出现在1887年,美国小说家爱德华·贝拉米(Edward Bellamy)出版一本乌托邦小说叫《回溯过去》。书中多次出现“信用卡”这个名词。

当然,从功能性看,麦克纳马拉的“饭卡”才是真正意义上的信用卡,其余的都是“前身”。当时没有人会想到,这张小小的饭卡——哦不,是信用卡,会产生如此惊人的滚雪球效应。越来越多客户入会,越来越多商户加盟,越来越多公司发行信用卡。

到了1958年,美洲银行发起一场小小的信用卡“维新运动”,建立银行信用卡制度——银行收到商户售货账单时,将款项记入商人的贷方;另一方面,银行期末将账款汇总开具总账单送交持卡人,并向持卡人收取一定利息。这样,使用信用卡消费就更加便捷了。

今天,信用卡几乎人手一张,成为日常生活不可或缺的工具了。

回顾历史,我们知道,发明信用卡的人并无恶意,信用卡也并非毒物。然而,盲目的物欲诱发盲目的信贷,盲目的信贷挑动盲目的消费。有见及此,戴卓尔夫人(Margaret Thatcher)在下议院把一张信用卡一剪为二。她谴责寅吃卯粮的过度行为。然而,人们没有听取她的意见,反而嘲笑她保守、过时。在信贷危机、债务危机的警号此起彼伏的21世纪,又有多少人会想起铁娘子剪信用卡的那一幕呢?

 

 



2026年3月13日

严肃作家

  

我是一名作家,也是诗人。

不过,鉴于不明真相的群众对诗人的认识只停留在那个拥有李白、杜甫的盛唐,因此在大多数情况下,我都不会自称诗人。

我是一名作家。

不过,鉴于作家这个职业经常被不明真相的群众错会,因此在大多数情况下,我作自我介绍只会说“我是从事写作的”。

我是从事写作的。

其实我想要表达的是,我是自由作家,或者自由撰稿人。可是不明真相的群众却误解为受聘于一个传媒的记者,或者专栏作家,于是我不得不以自揭疮疤(自爆最尴尬的境况)的方式来澄清:

不,我没有工作单位,我没有稳定收入……

没有工作单位,没有稳定收入……你说不尴尬吗?

非常尴尬啊!因为这意味着,我无法过社会人的生活,只能跟那些邪恶科学家、疯癫流浪汉、犯罪集团成员、专治尿频尿急的庸医等平起平坐。最尴尬的是,我无法向银行申请信用卡。

当然,如果写通俗读物、畅销小说、投资指南、政治秘闻、两性关系、考试诀窍的话,我或者无需银行救急。然而我偏偏是搞严肃文艺创作的……唉,总会有周转不开的情况发生。

假如,将来小弟的库房告急,各位好友务必伸出援手。

嘿嘿,这就是我写这篇文章的目的了。啊不,收回“嘿嘿”,我是很严肃的。

 

 

 

2026年3月12日

经济发展与政治改革

  

经济发展与政治改革,就好比一个人的两条腿。它们必须发育相当、步履一致,才能有效地向前走。假如一个国家只顾经济发展而忽视政治改革,那就等同于一个跛子,即使能够一瘸一拐地走路,也不会走很远。

以上纯粹是精英阶层的认识。

至于一般民众的认识又是怎样的呢?我们从春节拜年时出自人们口中的祝福语就可见一斑。“恭喜发财”、“生意兴隆”、“财源广进”、“金玉满堂”……是的,你何曾听过“恭喜民主”、“祝贺自由”、“正义满堂”?

所以,农民出身的邓某指出,社会主义的根本任务是发展生产力——博得民众热烈鼓掌。他又指出,不管白猫黑猫,能抓老鼠的就是好猫——博得民众失声尖叫。

民众都是鼠目寸光、自私自利的。对此,精英阶层只能“哀其不幸,怒其不争”,然后开始分化,一部分同流合污,一部分犬儒度日,一部分则成为公共知识分子——简称公知。

公知最爱在小众传媒打擦边球,只要打得好,既安全无虞,又可沽名钓誉,只不过,难成气候。他们发表一千篇文章,也不及温总的一次深情演出,“不(停顿十秒)改革(“革”音延长六秒)只有(停顿十秒)死(音量放大30分贝)路(停顿十二秒)一(延长三秒)条(音量放大50分贝)”。

民众不禁要问:改革是什么?死路是什么?

其实,要使社会发生急剧变革,唯有启蒙运动一途。法国大革命的基础是伏尔泰、卢梭、孟德斯鸠等人花毕生心血推动的启蒙运动。而美国独立战争也得益于潘恩的人权思想的传播。至于俄国十月革命,读过高尔基同志的《母亲》就知道,那些冒死向民众派发革命传单的革命党人是多么可畏。

这一切,曾经在北京大学图书馆打杂的老毛自然看在眼里。

“让哲学从哲学家的课堂上和书本里解放出来,变为群众手里的尖锐武器。”

“不应当关门办报,应面向群众。”

“共产党员绝不可脱离群众……而应当以普通劳动者的姿态,出现在群众面前,深入于群众之中,同群众打成一片。”

总而言之,要使政治改革与经济发展并驾齐驱,必须普及政治常识和政治理论。同时,政治常识和政治理论必须全面,否则民众很容易陷入某种主义的狂热当中,就像19171949

当然,我们不必杞人忧天。今日中国人的素质,总不会比18世纪的法国农民和一战期间的俄国农奴还要差吧。

 

 

 

2026年3月11日

醉意

  

“酒精,只要服用足够的分量,便能产生醉酒的所有效用。”这是奥斯卡·王尔德的名言。

人在喝酒之后产生醉意,而且,醉意会随着饮酒量的增加而加重。为什么会这样呢?化学家分析出,使人酒醉的元凶是乙醇。

乙醇是酒的主要成分,它很容易氧化,生成乙醛。乙醛是产生醉意和引致宿醉的化学成分。

当乙醇在人体肝脏内发生氧化反应生成乙醛之后,一种酶会负担起代谢的任务,将乙醛进一步氧化成对人体无害的醋酸。所以,一个人如果有良好的肝功能,并且拥有大量分解乙醇的酶,那么对他来说,喝酒就等同于吃醋。

不过,在酒精(乙醇)代谢的过程中会捆绑附送一个副产品,它就是脂肪。长期酗酒的人,必定有脂肪肝,这与体型是否肥胖无关。有脂肪肝的人如果不戒酒(至少要短期戒酒),就有可能发展为酒精性肝炎。酒精性肝炎又可发展为肝硬化。肝硬化意味着肝细胞永久损伤,不能复原。说白一点,是命悬一线。

分解酒精的酶的多寡因人而异,不过统计数字告诉我们,男性的酶比女性的要多,胖子的比瘦子的要多。在此温馨提示那些苗条的女士:美酒虽好,不宜过量。

在黑泽明的电影《泥醉天使》中,嗜酒如命的真田医生用水稀释医用酒精,以解酒瘾。这在战时和战后一段时间的日本十分常见。同样常见的是喝稀释的工业酒精。不过,喝工业酒精是要冒健康风险的。

工业酒精含有甲醇。甲醇氧化后生成甲醛。甲醛除了跟乙醛一样能够产生醉意之外,还有引起视觉障碍的毒性,甚至会致死。中国不断发生因饮用假酒而导致失明的悲剧,就是那些不法分子用甲醇造酒的缘故。

其实,想享受飘飘欲仙的醉意,不必喝酒。跟亲密爱人谈谈情说说爱,所获得的快感绝对有过之而无不及。最重要的是,无任何副作用。

 



2026年3月10日

我弥留之际

  

威廉·福克纳(William Faulkner)的长篇小说《我弥留之际》,内容并不复杂。南方农妇艾迪·本德仑病逝后,丈夫和五个子女遵照遗愿,将其遗体运返家乡安葬。不料,既有天灾又有人祸,使一家人狼狈不堪,并付出惨重代价。

内容的确不复杂,然后剧情却非常复杂。福克纳摈弃传统的平铺直叙的小说叙事方式,另辟蹊径、开创先河般使用蒙太奇的表现手法。他让每个角色轮番上场,用舞台剧的独白加电影的主观镜头,描述一个个各自参与的场景,然后将这些貌似独立的片段拼凑起来,组成这部结构松散的长篇小说。(如果说后来出现的那些实验电影,是受到福克纳这部小说的启发,也是不无道理的。)

要读懂《我弥留之际》,读者必须具备归纳和演绎的逻辑能力。如果仅仅拥有一定阅读经验,而缺乏成熟的逻辑能力,那就只会感到书中充满喧哗与骚动。

和福克纳的意识流代表作《喧哗与骚动》一样,《我弥留之际》也是通过塑造一个家庭,来揭示人性的阴暗面。当一页一页地往后翻的时候,你会不由自主地感到脊梁骨越发冰凉。

天啊!人性居然可以卑鄙、丑陋、邪恶到这个地步!人,愚昧而凶残,狭隘而自私。什么朝夕相处的感情,什么血浓于水的关系,统统是掩饰人性阴暗面的谎言!而这个家庭,不,所有的家庭,都是人类社会的缩影。

当然,福克纳笔下不全是丑陋的人。达尔是《我弥留之际》之中最讨人喜欢的正面人物。可是,他的结局是被当成疯子被关进疯人院。一个黑色幽默。

而在这个黑色幽默里,我们可以看到福克纳的影子。福克纳获得1949年的诺贝尔文学奖之前,在外国默默无闻,在美国臭名昭著。此臭名,甚至使诺贝尔评委会不敢颁奖给他,翌年,等民怨回落后,才让他飞赴瑞典。

有人问福克纳,为什么把美国人写得那么卑劣?他答道:我太爱我的国家了。人们无法理解这一点,差点把他关进疯人院。

 



2026年3月9日

吃的禁忌:猪和牛

  

1857年,在大英帝国荫庇下的印度,却由于英国人疏忽大意,派发猪油给雇佣兵擦枪和涂子弹,引发穆斯林士兵叛变;后来改用牛油,又导致军中的印度教徒骚乱。

这场暴乱,英国人用了14个月才平息。如果当初军官们在展示肌肉之余肯花点时间研究一下宗教文化,悲剧完全是可以避免的。

 

伊斯兰教对猪的禁忌,抄袭自犹太教。《圣经·旧约》严禁吃猪肉,但是没有说明原因。伊斯兰教倒是有这么一个传说。

话说努哈(即《圣经》中的挪亚)登上方舟躲避大洪水的时候,易卜劣厮(即《圣经》中的撒旦)也混在动物群中,伺机搞破坏。一天,大象拉了一坨超大的粪便。机不可失,易卜劣厮在努哈清扫之前,从粪便中变出几只老鼠。老鼠四窜,顿时一片混乱。真主看穿魔鬼的把戏,马上降下一只猫。猫不负众望,灭掉老鼠。这是穆斯林宠爱猫的第一原因。搞阴谋失败,失意的易卜劣厮只好将剩余的象粪变出一头猪,自娱自乐,没想到歪打正着,人类对肥美的猪肉垂涎三尺。真主愤怒了,警告他的信徒:绝对不能吃猪肉!至于信奉其他宗教的人……让他们继续吃屎吧。

 

印度教徒不吃牛的理由,正好与穆斯林不吃猪的相反。印度教徒认为牛是非常神圣的动物,下肚会遭天谴。

奇怪的是,印度的牛成为印度神牛的历史并不久远,大约到中世纪才逐渐奠定其神圣地位。在此之前,印度人是吃牛的,不但吃牛,还常常搞大啖牛肉的牛宴。

后来为什么不吃牛?我们找不到嬗变的历史记录,只能根据今天印度人的说法去推测。今天的印度人认为,牛为人类耕田;吃下的是草,挤出来的是奶;拉出来的粪便也是宝,既可以做燃料也是建筑材料……人类吃牛实在太忘恩负义了。我想,中世纪的婆罗门也是出于这样的考虑,才利用宗教的影响力将牛神圣化吧。

 



2026年3月8日

足球狂热

  

那些看上去千人一面的球迷,为什么会表现出相似的狂热?这种狂热,多么接近于宗教原教旨主义,多么接近于性爱高潮啊!

到底什么原因呢?

我又一次想到他——古斯塔夫·勒庞。

即使像我这样的有很强自主性的人,一旦产生共同情绪,便容易陷入一个短暂的心理群体之中。在群体中,“个人的才智被削弱,从而个性也被削弱。异质性被同质性吞没,无意识的品质占了上风。”

勒庞创作奇书《乌合之众》的时候,体育运动还没有成为大众娱乐节目,否则,他一定不会错过这个分析群氓的好机会。

最早发现体育运动有强大控制力的人,应该是赫尔伯特·马尔库塞。这位与埃里希·弗洛姆齐名的法兰克福学派哲学家,在1964年出版的《单向度的人》中猛烈抨击资本主义社会利用不合理的娱乐活动、消费活动和体育运动等迷惑劳动人民,使他们几乎丧失对意识形态和社会状况作出反思的能力。

虽然用词比较老套,但是马尔库塞的批评不无道理。在同一个地方,成功与失败,冰火二重天,天堂与地狱,高潮与低谷,狂喜与沮丧……双方都在发泄着原始的欲望,仿佛是某个动物群,一只雄兽赶走另一只雄兽,赢得与雌兽的交配权。

我关掉电视机,熄了灯。赫然发现天色已大亮。

 

 

 

2026年3月7日

三明治之旅

  

1904年美国圣路易斯万国博览会,汉堡包和热狗被创意无限的美国人创造了出来。美国人用面包夹汉堡肉饼和香肠的方式,其实是从三明治那里学习而来的。三明治是英国人的发明。不要小看这块小小的食物,它对美国的贡献不仅仅是食物那么简单。

让我们回到1762年的英国。

俗语有云“需要是发明之母”,又曰“懒惰是发明之母”。嗜赌如命的第四代桑威奇伯爵(又译,三明治伯爵)怎么也不愿意离开战火正酣的牌桌。到了用膳时间,他匆匆忙忙用两块面包夹着肉片和蔬菜,拿到牌桌上边玩边吃。赌友们开玩笑地用他的名字给这道菜式命名,即桑威奇,Sandwich,作为食物的时候中文一般译作“三明治”或“三文治”。

这位桑威奇伯爵毫无疑问是典型的纨绔子弟,除了赌博之外,几乎没有任何专长。不过,同样昏庸无能的英国国王乔治三世却“独具慧眼”,竟然任命桑威奇伯爵为海军大臣。

桑威奇伯爵任职海军大臣期间,邪恶的本性有了发挥的舞台。卖官鬻爵、贪污受贿,最终把所向无敌的英国战舰腐蚀成幽灵船。

终于出事了!美国独立战争爆发,乔治三世交给海军大臣的任务是封锁北美洲的大西洋海岸,不让法国、荷兰和西班牙支援独立运动。无奈,桑威奇真的像三文治一样好捏。被这名贪官严重蛀蚀的英国海军节节败退,大批法、荷、西军队和武器输送给华盛顿。结果,正如大家所知,英国战败,美国独立。

桑威奇伯爵虽然人品有严重问题,但是也做过一两件好事。他做过的最大的好事也是毕生最大的成就,是赞助库克船长的环球探险之旅。

1778年,英勇的库克船长在太平洋中心发现一群景色异常秀丽的岛屿,将它们命名为桑威奇群岛,以回报赞助人的慷慨。

1900年,桑威奇群岛落入美国人之手,变成夏威夷群岛,并在1959年成为美国第五十个州。假期到夏威夷享受阳光与海滩的美国人,实在要好好感谢库克船长,以及桑威奇伯爵了。

讲到这里,你会否为桑威奇伯爵抱打不平?是的,美国国父根本不应该是华盛顿,荣誉当属桑威奇。伯爵送给美国人丰厚的礼物,包括国家、国土和最受欢迎的食物。然而美国今天又有多少人知道桑威奇伯爵呢?唉,真是忘恩负义啊。

 



2026年3月6日

汉堡之旅

  

“为什么汉堡包叫汉堡包?”

下午我在麦当劳啃着乏味的双层吉士汉堡——与麦当劳的烹调技术无关,是感冒影响我的味觉——的时候,听到邻桌的女孩发出这样一个问号。

“可能是汉堡的地方美食吧。”她的男朋友如此回答。

我那原本萎靡不振的精神也为之一振,恨不得跳过去纠正他们,可是我一扭头,却发现那女孩正含情脉脉地陶醉在男朋友的学识之中,完全无视我的躁动。唉,好吧,我还是识趣地啃自己的美国汉堡包好了。

其实,汉堡包的出生地是美国的圣路易斯。

话说在1904年,圣路易斯举办万国博览会(比上海早106年)。由于参观人数众多,一到用膳时间,餐厅便供不应求。有家汉堡肉饼店从三明治当中获得灵感,用两块圆形面包夹着汉堡肉饼出售,使饥肠辘辘的参观者可以站立着进食。店主万万没有想到,这种新式三明治不胫而走,成为美国速食文化的代表。

顺便一提,在同一个会场内,全球第一条热狗也应运而生。

那么,汉堡包为什么叫汉堡包?让我们先回到公元9世纪的蒙古草原。

鞑靼人,是蒙古族最骁勇善战的一支。有一天,他们突然对掠夺中国女人失去兴趣(提示:唐代女人以肥胖为美),于是向西走,一路杀到伏尔加河,令罗斯众公国的斯拉夫人头疼不已。鞑靼人洗劫后除了留下精液之外,还留下鞑靼生牛肉(steak tartar)这道菜式。

鞑靼生牛肉的做法很简单,先将牛肉剁成肉末,然后混入香料直接生吃。

后来这道菜式传到德国的汉堡(Hamburg)。文明人显然不喜欢茹毛饮血,便把生牛肉末烤熟再吃。一烤,香气四溢,不禁馋涎欲滴;一尝,味道绝佳,惊呼龙肝凤髓。从此,它就变成汉堡肉饼(hamburg steak)了。

到了19世纪80年代,大批欧洲人移民美国。其中有汉堡人落户纽约,经营“汉堡人”(Hamburger)餐厅,招牌菜当然是汉堡肉饼。渐渐地,当地人用“汉堡人”借代汉堡肉饼。

让我们再回到圣路易斯的万国博览会会场。当那家餐厅用两块面包夹着“汉堡人”出售的时候,他们仍然称之为“汉堡人”。于是,Hamburger 就有了三个含义:1、真正的汉堡人;2、汉堡肉饼;3、汉堡包。

自不待言,当汉堡包贴上美国美食标签出现在汉堡的时候,是一个多么大的幽默啊。瞧,汉堡人在吃“汉堡人”呢。

 



2026年3月5日

阿黛拉的非凡冒险

  

我用DVD播放机看了吕克·贝松(Luc Besson)的电影《阿黛拉的非凡冒险》(Les Aventures extraordinaires d'Adèle Blanc-Sec2010)。之前我对贝松的了解,仅限于《这个杀手不太冷》(Leon1994)。至今依然难忘,那抹忧郁的蓝……而在《阿黛拉的非凡冒险》之中,却是迥异的色调。青春的绿,活力的绿,神秘的绿。

不过,贝松众多叫好叫座的电影当中,《阿黛拉的非凡冒险》不算十分成功。批评者认为,这是太想拍成斯皮尔伯格式冒险电影的缘故,结果适得其反。欧洲观众嫌商业味太浓,美国和亚洲观众则觉得刺激感欠奉。我却没有看到多少斯蒂文·斯皮尔伯格那个庸俗的身影,反而想到蒂姆·伯顿。

我想到的是蒂姆·伯顿在同一年上映的《爱丽丝梦游仙境》(Alice's Adventures in Wonderland2010)。尽管两者在制作规模上不可同日而语,总体印象却有令人温馨的相近性。其中一个原因,是贝松的电影出现大量英式幽默,看似无厘头的场面需要细细咀嚼才能嚼出其味道。比如调侃贝聿铭的卢浮宫金字塔,拿铁达尼号开玩笑等等。

简单介绍一下剧情。

故事发生在1912年,那是一个充满浪漫主义情怀、东方主义格调、神秘主义色彩的年代(贝松以无懈可击的场面调度,原汁原味地再现往日景象)。为了救治因意外而变成植物人的妹妹,主角阿黛拉闯入埃及金字塔,盗走法老御医的木乃伊,带回巴黎,希望通过疯子教授埃斯佩兰度所掌握的特殊技术让木乃伊复活。然而,疯子教授却面临死刑,因为他将一只翼手龙从恐龙蛋化石中孵化出来。这只翼手龙到处破坏,使巴黎乱作一团。几经曲折,阿黛拉驯服了翼手龙,救走刑场上的教授。最后木乃伊复活,妹妹得救。

影片给我的最大惊喜,是主角阿黛拉的饰演者露易丝·布尔绲(Louise Bourgoin),这位漂亮的女演员,颇有几分碧姬·芭铎当年的风采。为了她,我会给这部电影四星半(五星为限)。

 



2026年3月4日

Love Life

  

鉴于有人将“love life”误译为“热爱生活”,那我就讲一讲这个英语短语吧。

“热爱生活”的英语应为“love of life”。热爱文学的朋友应知道,杰克·伦敦的名作《热爱生命》,原文就是 Love of Life

至于“love life”,《牛津词典》的解释是“the part of your life that involves your romantic and sexual relationships”(涉及浪漫与性关系的那部分生活)。《梅林-韦氏词典》的解释是“a person's romantic and sexual activities and relationships”(浪漫的与性有关的行为和关系)。再翻译成更通俗的语言是……啊,不用忌讳,“love life”表面上是爱情生活,实际指性生活。

Make love”(做爱)如出一辙。现代英国人都用浪漫的“make love”代替干瘪瘪的“have sex”(性交)。不过,古时的“make love”并没有今天做爱的含义,它仅仅表示求爱。后来又发展成爱抚,到1819世纪才可以做爱。

由求爱到做爱,层层深入,好比男女恋爱的过程,也是自由恋爱冲破传统婚姻枷锁的过程,是漫长而艰辛的性解放的过程。

“做爱”一词,在“五四运动”前后引入中国。过去,中国有少量无性之爱,有很多无爱之性,因爱而性则是寥若晨星。影响至今,大部分中国人只把做爱理解为性交,而不是其本意——制造爱情的浪漫。

中国古书多用“交”字表示性交,例如,《易经》有云“天地不交而万物不兴”。又有“构”字,《易经》又云“男女构精,万物化生”,这个“精”字,当然是指精液了。而“构”字后来演化出“媾”字。于是有“交媾”、“交合”之词。“合”字似乎出现得更早,有汉字专家指出,从“合”字的甲骨文形状来看,上部是男性生殖器,下部是女性生殖器。

道教房中术兴起之后,男人更是将房事当做强身、健体、养生的方法,与制造爱情的浪漫相去十万八千里。唐朝《千金要方》说:“此房中之术毕矣,兼之药饵,四时勿绝,则气力百倍,而智慧日新。”可是,精通房中术的历代皇帝,一点也表现不出气力百倍、智慧日新的精神面貌,而且很短命,平均寿命只有39……

我看,这个话题就到此为止吧,再说下去的话,恐怕会破坏我小清新、大纯洁的形象。好,再见,祝你性生活愉快!Have a happy love life

 



2026年3月3日

与艺术做爱

  

希腊神话中缪斯女神(Muses)共有九位。不过在大诗人赫西俄德(Hesiod)编制《神谱》之前,具体数字还没有确定下来,不少人将她们与美惠三女神混淆。

缪斯是掌管诗歌和艺术的女神,居住在赫利孔山和帕耳那索斯山。这九位女神的名字分别是:

克利俄(Clio)司历史

欧忒耳珀(Euterpe)司抒情诗

卡利俄珀(Calliope)司史诗

厄拉托(Erato)司爱情诗

塔利亚(Thalia)司喜剧

墨尔波墨涅(Melpomene)司悲剧

忒耳普西科瑞(Terpsichore)司舞蹈

波吕许谟尼亚(Polyhymnia)司舞蹈哑剧

乌拉尼亚(Urania)司天文

 

此外,女诗人萨福被誉为第十位缪斯女神。

 

随着人类文明发展,艺术活动亦变得越来越丰富多样,艺术的种类早已远远超过上述九种。这可忙坏了我们的缪斯女神,因为要求缪斯女神照住的艺术家实在太多,尤其是在阿猫阿狗、张三李四都自称艺术家的今天。

而乌拉尼亚的处境也许比较尴尬,因为她主管的天文学不再属于文艺。作为文艺女神,她该不该继续照住天文学家呢?

至于艺术,十九世纪艺术理论家伊波利特·泰纳(Hippolyte Taine)将艺术分为两大类,一类是模仿的艺术,包括绘画、雕塑和诗歌;另一类是数学的艺术,包括建筑和音乐。可是,这种方法论的分类却因为现代主义的出现而被打破。二十世纪之后,我们只能以形式来分类。一般认为,艺术应该分为:文学(包括诗歌、散文、小说等),表演艺术(音乐、舞蹈、戏剧等),视觉艺术(绘画、雕塑、建筑等)。

 

什么?我是标题党?哼,如果我是标题党,你就是意淫族了。

其实,我这个标题是对D·H·劳伦斯(D. H. Lawrence)的著名散文《与音乐做爱》的仿拟。

与音乐做爱?恐怕我们这位“蓄着络腮胡的色情狂”想到的是缪斯九女神吧。因为音乐(music)一词的词根就是缪斯(Muse)。

我们不能怪劳伦斯。自古以来,多少艺术家日日夜夜、每时每刻渴望成为缪斯的情人?在神魂颠倒的呢喃下,在灵魂出窍的幻想中,如醉如梦,飘飘欲仙……最后,一阵高潮的震颤,恍惚间为作品添上神来之笔……

瞧,有根有据,哪里是标题党?

 



2026年3月2日

适量

  

不知道各位看官平时有没有留意那些洗浴用品印在瓶子背面的使用说明?例如,“湿发后,取适量本产品……”、“取适量本产品于掌心……”、“洁面后,将适量本润肤露均匀涂于……”。

你发现了吗?适量!适量!适量!适合的量到底是多少?一毫升还是一千毫升?为什么那些洗浴用品从来没有给我们任何具体的指示?好像这是一个与生俱来的先验知识,好像这是一个理所当然、众所周知的定理。然而,我真的不知道适量到底是多少!呜呜……

当我说完这句话,哦不,应该是话音未落,突然响起轰隆一声,面前升起一团烟雾,隐约可见有个魁梧的身影藏在烟雾之中……

等到烟雾散去……咦,来者正是 P&G 其中一位创始人威廉·普罗克特(William Procter)!说时迟,那时快,只见他正在用更胜基督的怜悯打量着我。“主啊,这个可怜人不知道什么是适量,请原谅他吧。”他时而喃喃自语,时而轻轻摇头,似乎把我当作平均智商低于30的脑残(又名小粉红)。

为了自证智商达到正常乃至天才的水平,我决定引用中学时彻夜通读的名句。

P先生,你看过食谱吗?食谱中的分量从来都是非常精确的。比如说,茴香汤吧,材料是茴香球茎1磅,剁碎;白葡萄酒1杯;鸡汤1杯;松仁1汤匙,烘干。做法是,将原料放入炖锅,焖10分钟,然后倒进搅拌器搅拌成泥状,最后撒上松仁。”

“唉,那又怎么样?”

“那又怎么样?那又怎么样?唉,先生,试想想,如果一律使用你们的所谓‘适量’,那会是怎么样呢?茴香球茎适量,白葡萄酒适量,鸡汤适量,松仁适量。焖多久随意,搅不搅拌随意。好,搞掂,吃不吃,悉听尊便。”

“这……”

“此外,先生,如果您们的产品不是明码实价,而是统统使用‘适量’、‘随便’、“任意”的话,我可要高兴死了。哈哈哈哈……”

就我在大笑的当儿,又是轰隆一声,又是烟雾一团,然后,P先生不知所终了。

唉,到底适量是多少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