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1月8日

美式幽默的起源

  

这个主题貌似十分恢弘,实际上我们只需要了解三位作家就足够了。

众所周知,美国在1774年宣布独立。政治上中断与宗主国的关系,但是在文化上,美国还是离不开英国。美国人非常崇英,尤其是英国小说。司各特、狄更斯、奥斯汀在美国是天王级人物,他们的作品对本土文学的起步和发展影响深远。因为,就像一个人在写作初期会模仿所崇拜的作家一样,美国文学也是从模仿英国文学开始的。

华盛顿·欧文(Washington Irving ,被称为美国文学的鼻祖,是一位非常风趣的绅士。他的幽默、他的风度,承袭自英国浪漫主义。读欧文的《布雷斯布里奇大厅》,你很难相信作者不是跟兰姆、赫兹里特一伙的。欧文用英式幽默讲美国故事,确实使美国人感到亲切,而且耳目一新。要知道,初期美国居民,不是死板的清教徒就是死硬的亡命徒。

随后,冒出一个叫埃德加·爱伦·坡(Edgar Allan Poe)的怪人。爱伦·坡并不是幽默作家,他对惊悚和怪异的迷恋远远大于幽默,只不过偶尔会创作一些旨在戏谑的短篇小说。例如《失去呼吸》、《如何写布莱克伍德式文章》等,就像一个捣蛋的小孩,戏弄哥特小说一番。这种颠覆,也许来自简·奥斯汀,但是在美国却有爆炸性影响。

马克·吐温(Mark Twain)的登场使美国文学走向成熟。他是个典型的美国佬,作品中含有大量本土方言,刚出道时常被批评过于粗俗、不雅。不过随着写作技巧圆熟,他逐渐形成自己的文风——一种独特的幽默,集机智与戏谑于一体。

《汤姆·索亚历险记》和《赫克贝里·芬历险记》是马克·吐温最受欢迎的两部作品,但是我不喜欢小孩子做主人公的小说。我觉得《康州美国佬在亚瑟王朝》和短篇小说《百万英镑》更具代表性。

1894年,年约六十岁的吐温生意失败,公司破产,债台高筑。正如当年牛顿爵士在炒股损手后不断挑起论战,写下不少有分量的论文,破财对学者文人来说也许不是坏事。吐温的作品变得严肃起来,收起了戏谑,增加了讽刺,大力地鞭挞人性的丑陋。如中篇小说《败坏了赫德莱堡的人》,尖酸刻薄的语言为日后黑色幽默的发芽提供了充足的养分。

吐温逝世后,荣誉接踵而至。他的幽默进入美国人日常生活,形成一股集体文化意识。今天的美国人依然在享用这份遗产。最好的例子,莫过于有点呆傻的乔治·布什,在遭遇掷鞋袭击后会说出“这是十号鞋!”这句话。一句马克·吐温式的幽默,确实化解了很多尴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