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4月8日

关于红牌的思考

  

足球的红黄牌制是英国裁判员阿斯顿在1966年创立的。这位令人尊敬的裁判先生驾车驶过交通灯的时候获得灵感——黄牌表示警告,红牌表示驱逐离场。不过,红黄牌只是一个标志,警告和驱逐离场的处罚早就已经存在了。

作为一项崇尚古希腊奥林匹克精神的竞技运动,对恶性犯规的球员作出处罚是天公地道的。可是,今天的足球比赛已经由单纯的竞技运动演变成复杂的商业活动。每一场比赛,每一个进球,每一次犯规都牵涉巨大的经济利益(例如,博彩公司不但为胜平负、进球数,甚至为射门数、犯规数、红黄牌数等都开出赌盘)。金钱逐渐腐蚀足球运动,红牌也越发变得举足轻重。

熟悉与不熟悉足球运动的人都知道,少踢一人的比赛意味着什么。没错,几乎意味着失败(除非对手是中国队)。这样,黑哨和假球者就有空可钻了。

另一方面,球迷以不菲的价格买票入场观看球赛,当然渴望看到一场“好波”,谁愿意看一场恃众凌寡的一边倒的比赛呢?

因此我强烈要求,球队可以用替补球员接替被红牌罚下的球员上场比赛。另一方面,吃红牌的球员应该在赛后接受裁判委员会的“审判”,量“刑”禁赛一个月至一年不等。这样,球员既要对自己的行为负责任,又不影响集体利益。最重要的是,对得起球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