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7月31日

再战水煮鱼

  

自从上个礼拜尝过辣味十足的水煮鱼之后,我不得不持续“战痘”至今。不过,为了弘扬中华文化,发扬“好事成双”、“梅开二度”的中华传统,今天我约老茶一起再战水煮鱼。

哈哈,经过今天这一役,我抵御辛辣的能力又进一大步,尽管未能像老茶那般优雅和潇洒,但是至少不再像上次那样,吃到不断吐舌头和灌冰镇啤酒。

吃着吃着,除了麻辣,我还吃出第二种味道来。这种味道,不是来自食物的鲜味,而是进食的趣味。

俗语说“民以食为天”,中国人对“吃”的贪恋度毋庸置疑地冠绝全球。从《尚书》、《史记》到《红楼梦》,无数的经典提供了无数的证据,而且还有马可·波罗这位重要的外国证人,证明中国人绝不喜欢自吹自擂(有效范围仅限饮食文化)。

当然,上述所指的是集体范畴,或者人均水平。因为就个体而论,古今中外恐怕无人能及罗马皇帝维特利乌斯。这位在位不足一年的皇帝以惊人的食量而名留青史。据载,他一顿饭吃掉2000条鱼和7000只鸟。就算他吃的是泥鳅和鹌鹑,那个数量亦远远超过一个正常人的极限。

话说回来,我的贪吃程度离中国人的平均水平还有一段很长的距离,因此我不会把大胃王维特利乌斯拜为偶像。我反而在短小精干的亚历山大大帝的身上——哦不,是行为上,找到共同点。

亚历山大认为,他在进食、睡觉和做爱的时候才会意识到自己是凡夫俗子。因此他吃得很少,睡得很少,几乎不近女色。他怎样做到?他的方法是,用美酒冲淡食欲,用酒醉代替睡眠,向男伴宣泄爱欲……呃,我绝不搞gay,但前两者则是跟我志趣相投。

我仅把进食当作维生的必要步骤,找不到有过大快朵颐之乐的经验,然而,今天吃水煮鱼却吃出味道来。这味道,如同欧阳修所言:“醉翁之意不在酒,在乎山水之间也。山水之乐,得之心而寓之酒也。”

我的山水之乐,是和情投意合者,游文艺之山,逛美学之水。

 

 

 

水煮鱼

  

俗语有云,“本领是学出来的,功夫是练出来的”。经过我多次到巴蜀国度和潇湘之地接受味觉的地狱式训练,如今我的抗辣能力已不可同日而语。为了测试进步后的水平,继上次轻松击败黑椒牛排之后,今天我再接受水煮鱼的挑战。

裁判员老茶久病初愈,姿容娇艳稍减,素色略添,但魅力并无下降。一袭横纹修身连衣裙,外披一件霓裳般的薄纱衣,令人惊艳。“翩若惊鸿,婉若游龙”、“灼若芙蕖出渌波”、“肌理细腻骨肉匀”、“楚腰纤细掌中轻”、“愿在裳而为带,束窈窕之纤身”……不是我要掉书袋,而是我那个相当于赛扬2.0、内存256M、硬盘20G、集成显卡、WIN98系统的大脑,在强大的电流下一时陷入混乱。

重启——好,还是继续讲水煮鱼吧。

水煮鱼是地地道道的川菜,我却一直误以为是湘菜。这是由于我对辣味抱着“天下乌鸦一般黑”的偏见,因此才会张冠李戴。试问,谁能分辨四川乌鸦和湖南乌鸦呢?

过去我谈辣色变,对所有辣味菜式都避之而唯恐不及。记忆中我只吃过一口水煮鱼,那种感觉简直可以用恐怖来形容。不过,现在是时候对我刮目相看了。

一盘水煮鱼端了上来。我采取一贯的战略,先避重就轻,再循序渐进。也就是说,我先吃素菜,再吃鱼肉和牛肉。当一身鲜红的芽菜触及我的嘴唇的时候,一股热气冲进我的咽喉和鼻孔,呛得我直咳嗽。

我会被水煮鱼秒杀吗?当然不会,我是遇强愈强的革命战士。在冰镇啤酒的帮助下,我又恢复过来,再次向芽菜发动进攻。

说来真奇怪,火热辣椒与冰镇啤酒这两种性质上截然相反的东西却成为饭桌上的最佳搭档。我想,说不定黑格尔就是在饭局上想出辩证法的理论来的。

有了冰镇啤酒,我便无所畏惧了。我拔掉豆芽,粉碎黄瓜,豪迈解牛,任意鱼肉,总之就是大快朵颐。很明显,我顺利通过水煮鱼考验,获得了毕业证书。有了这张毕业证书,走遍全国都不怕了。难道有比水煮鱼更辣的地方菜吗?

吃完水煮鱼之后,我只感到满头大汗,浑身发热,气喘吁吁,就像正在进行某种剧烈运动一样——我指的是玩摇滚乐。难怪劲辣红辣椒乐队(Red Hot Chilli Peppers)的主唱总是光着上身唱歌。

 

 

 

2026年7月30日

色与情

  

你觉得,性爱是什么颜色?

瑞士心理学家马克斯·吕舍尔的颜色测试早已闻名于世,1995年,他出版《色与情》(简体中文版在2004年由海南——三环出版社出版)一书,探索神秘的性爱。

书中附有四种颜色的纸板,它们是浅粉、橙红、艳紫和深蓝,然后让读者在四种颜色之中,分别选出他(她)认为最能表达性爱体验的颜色,其次的颜色以及最差的颜色。这样总共产生24种组合,每一种组合都代表一种性爱类型。

我抱着游戏的心态进行测试,却发现它的分析准确得惊人……什么?哦不,不,我不能在这里公开结果,这好比要我在众目睽睽下赤身裸体一样,绝对不行……

我还是继续介绍这本书吧。

《色与情》除了测试性爱类型之外,还有第二部分内容。第二部分是作者和他的朋友们对爱情和信仰的讨论,以对话的形式阐述作者的观点。

其实对爱情的理性分析,我先后看过瓦西列夫的《情爱论》和弗洛姆的《爱的艺术》。吕舍尔的出发点与瓦西列夫的一样(却缺乏瓦西列夫的严谨性和系统性),把人的生物因素作为爱情的基础。这个多少令人有点沮丧。

弗洛姆则维护了人的尊严,他认为爱情是一种艺术。人害怕孤独,因而寻找伴侣是最迫切的需求。然而真正的爱情是踏破铁鞋无觅处的,就如同艺术一样,爱情需要我们去创造……呃,我似乎在给弗洛姆做广告。还好,《色与情》中也有这句话,爱情是需要我们去创造的。这是全书最精警的一句。

关于信仰的部分,其实把爱情和信仰放在一起讨论是非常合适的。爱情就是信仰,信仰离不开爱。然而吕舍尔的分析却令人非常失望。因此我决定抛弃这本书,插入我自己的观点。

克尔凯郭尔提出主观真理说,主观真理不是年轻脑残的“我的地盘我说了算”,也不是无耻官员的“不管你信不信,我反正信了”。主观真理是经历过感性、伦理和宗教三个生活阶段之后所作出的判断:真理就是信仰;信仰越强烈,真理就越坚固,任何证据都显得多余。爱情是信仰,所以爱情不需要理由。如果需要理由,那你的爱情还需要升级。

纵观全书,《色与情》始终给人肤浅的感觉,不知道是作者实力有限还是别有用心地要打进畅销书排行榜。事实上,这本书的确成了畅销书,在各大书店里跟《人性的弱点》、《自尊的六大支柱》、《少有人走的路》、《投降的勇气》等心理学通俗读物放在一起。除了性爱测试比较好玩之外,这本书我实在读得很不过瘾……

 

 

 

2026年7月29日

  

我认识一老人,她吹嘘自己是虔诚的佛教徒,并且有四十多年吃斋的功德。

可是我却从未见过她吃一顿纯粹的斋菜,倒是经常看见满桌的鸡蛋、鸭蛋、鹅蛋、鹌鹑蛋、咸蛋、皮蛋……配合蒸、煮、炖、炒、焖、焗、灼、烩、煎、炸、浸、泡、滚等各式烹调技法,蔚为大观,令人注目。

我非常友善地提醒她:蛋并不属于素类,若想取得西天极乐世界的入场券,请立即悬崖勒马,停止吃蛋。正所谓亡羊补牢,未为晚也,观世音菩萨大慈大悲,一定会赦免你的罪行,原谅你的无知。

谁知她对我的温馨提示充耳不闻。不闻也罢,还用不符合礼节的语言和动作回敬我。好汉不吃眼前亏,我是好汉中的好汉,自然在她操起扫帚之前遁迹潜形。

唉,既然她执迷不悟,冥顽不灵,一意孤行,我也没有办法。正如我对执意扑火的灯蛾束手无策一样。

佛教的斋与基督教和伊斯兰教的斋不同,基督教和犹太教的斋是指在安息日不吃红肉,而伊斯兰教的斋是指斋月里每日日落前不能饮食。

佛教的斋有两个要点:

一、吃素。吃素是指不吃肉,仅能吃除荤之外的植物。佛教徒说的荤亦叫五辛,指的是大蒜、革葱、慈葱、兰葱、兴蕖这五种催情食物。

二、每日只吃早、午两斋,过午不得进食。

不过,今日的中国已经礼崩乐坏,不少自称的佛教徒的人,既要做妓女,又要立贞节牌坊;既要满足口腹之欲,又憧憬涅槃。真叫人啼笑皆非。

 

 

 

2026年7月28日

染发

  

把黑发染成金发,或者红发,或者绿发,甚至五颜六色的发,在今天看来,都是十分寻常的事情。然而在上个世纪九十年代以及之前的华人社会,染发可是大逆不道的可耻行为。

还记得当年我在电视上看到一个由香港电台制作的讲论节目,一道貌岸然的卫道士用恨铁不成钢的腔调痛斥香港街头一批染发的年轻人,刺刺不休地重复什么崇洋媚外、数典忘祖、卖身投靠等成语。

如此上纲上线,如此蜀犬吠日,实在可笑。

我就感到奇怪,为什么那位卫道士不顺便批判一下那些把白发染黑的中老年人呢?他们明摆着就是忤逆天神的旨意呀。莫非卫道士本人那乌黑亮丽的秀发就是染了既可立即变黑又可逐渐变黑的美源发彩,而不是使用纯中药炼制的霸王致癌洗发水?若确实如此,那他就相当伪善了。

我相信,绝大多数年轻人在染发的时候都没有想过祖宗十八代的任何一代,他们改变发色的动机在很大程度上是觉得那样做很好玩。

单一的颜色太沉闷、太死板、太压抑了,换一种颜色,彰显个性,这很符合年轻人的心态。而且这种心态绝对是健康的,不健康的是这个社会。华人社会总希望所有人都是由一个模块造出来的,以便于管理。

幸好,不管那些马屁歌手唱什么《我的中国心》、什么《龙的传人》、什么《中国人》,肉麻地炫耀自己黄皮肤黑头发的生理特征,年轻人都不买账。他们坚持自我,顶住外界压力,展露“我的头颅我作主”的性感地带,炫示某进步乐队唱的“缤纷色彩闪出的美丽”。

年轻人这份小小的执著,正正反映了中国人通过与优秀的西方文化交流,逐渐意识到自我的存在。只是目前由于种种原因,还未能向前多跨一步。多跨一步——推己及人,从尊重自我到尊重个体,真正的和谐社会就能成功构建啦。

 

 

 

2026年7月27日

鲁迅姓鲁

  

我曾经在报纸上看到一篇文章,文章首先陈述一个事实:在一个电视台的娱乐节目上,某女星被问及“鲁迅姓啥”的时候毫不犹豫地回答“当然姓鲁”而引起哄堂大笑。然后作者开始火气十足地批评那些受到青少年盲目崇拜的所谓偶像的娱乐圈明星,他们全是不学无术之徒,金玉其外,败絮其中。

姑置勿论娱乐圈明星的文化素质如何,我认为,那位说“鲁迅姓鲁”的人在某个层面上其实并没有错。对于“鲁迅姓啥”的问题,我们可以从两方面去分析。

 

一、

如果“鲁迅”所指的是知名作家鲁迅,那鲁迅当然不是姓鲁,而是姓周。鲁迅只是他的笔名,尽管这个笔名的鲁字是出自其母亲的姓氏。然而按照中国文人传统,笔名亦即现代别号,别号中是不含姓氏的,因此不能把鲁迅的鲁字当作姓氏。

中国人的笔名与欧美的不同,乔治·艾略特、杰克·伦敦、马克·吐温、乔治·奥威尔等这些笔名都是明显的姓名结构。若说乔治·奥威尔姓奥威尔是没有人会批评你的,当然,也没有人会提出这种无聊的问题。

 

二、

在中国,姓鲁的人并不稀有,叫阿迅的人亦为数不少。也就是说,鲁迅是一个标准的、普通的、寻常的姓名结构,有几个人甚至几百个人姓鲁名迅绝对不是一个奇迹。要知道,中国有几十万个王明、李明也不算奇迹呢。

如果“鲁迅”不是特指那位大文豪,而仅仅作为一个普通的姓名,那这个“鲁迅”当然是姓鲁的。你硬是要一个叫鲁迅的普通人改姓周,变成周迅,那么以中国人对姓氏的执著、对祖宗的痴恋,他(她)肯定会跟你打一架。

 

至于那位女星有没有用上述的观点为自己辩护,就不得而知了。我对待知识向来宽容,就算她完全不知道鲁迅其人,也可以理解。我反而不理解那些哄堂大笑的人,你们对房中术了解多少?你们懂得与导演相处的哲学吗?每个人都有自己的知识范畴,互相交流,互相合作,这是现代社会的特征。拿自己的长处去笑话别人的短处,随时会自食其果。

中国人都中了八股文的千年奇毒,至今仍然在形式上吹毛求疵。例如学习李白的诗,学生必须首先记住:李白,字太白,号青莲居士,生于碎叶,祖籍陇西成纪,然后再死背李白的诗句。课堂上从来没有这样的讨论:李白的才华冠绝全唐,但是他却在黄鹤楼的崔颢诗前搁笔。是否说明李白不如崔颢?

而在美国,一个能够写出“论美国幽默之起源”论文的学生,说不出马克·吐温原本姓克莱门斯,人们一点都不感到奇怪。

 

 

 

2026年7月26日

流亡者

  

流亡者

~唐纳德·霍尔

 

曾经跟我一起玩耍,一起聊天,一起读书,

小男孩,已坠落,从一棵枫树。

 

我爱她,可是我却对她说了相反的话语,

我只好痛哭,然后,只好忘记。

 

出生的地方,成长的地方,又再漫步其中,

我看到的,一切,都大不相同。

 

(桔子 译)

 

大雨不断敲打窗户,下午的天空就像黄昏一样阴暗。呆坐良久的我要重新抖擞精神,便从书柜抽出一本 The Norton Anthology of Poetry,小声地朗读。

当读到唐纳德·霍尔的《流亡者》的时候,我有一点点感触……

我想到了很多很多的流亡者。矮树丛中的伏尔泰,战马上的拜伦,沙龙里的屠格涅夫,喝着咖啡的陀思妥耶夫斯基,倒血泊中的托洛茨基……

还有,在轮船上远眺神州大陆的中山樵。

中山樵是幸运的,他在落难时仍然可以谈情说爱,最后还荣归故里。

至于那个中世纪末的佛罗伦萨诗人则没有这种好运气,他被永远放逐,政治抱负永远无法实现。他的唯一快乐,就是在梦中拥抱那仿如朝露般转瞬即逝的温柔。猛然醒来,眼角闪烁着天国的光芒,而嘴唇,则残留着一丝残酷的甜蜜。

我没有故乡,自然不算流亡者。但是从另一个角度来看,我似乎是在永远流亡。

啊,我的贝阿特丽采!

 

 

2026年7月25日

胁迫式争论

  

安·兰德(Ayn Rand)在《自私的德性》中用了一小部分篇幅批评“胁迫式争论”。据说胁迫式争论是当时的美国社会中一种比较常见的现象。

在当时的美国有多常见,我不清楚。我只知道在今日的中国,它是普遍存在的。无论是受过高等教育的知识分子,还是文盲半文盲的贩夫皂隶,他们都可以是这种伎俩的使用者,同时也是受害者。

所谓胁迫式争论,安·兰德下的定义是:

 

它诉诸道德自我怀疑,并依赖于受害者的恐惧、内疚或无知。它以最后通牒的形式得以运用,把受害者视为在道德上可耻,以此威胁对方,要求受害者不经讨论就放弃特定的观点。

 

最好的例子,莫过于安徒生的《皇帝的新衣》。我相信这是一个尽人皆知的童话故事,贩夫皂隶也不例外。

 

这种布的色彩和图案不仅非常好看,而且用它缝出来的衣服还有一种奇异的作用,那就是凡是不称职的人或者愚蠢的人,都看不见这衣服。

 

根据这个例子,我们可以得出一条胁迫式争论的万用公式:

 

只有_____(贬义词)的人,才会(或不会)这样想。

 

这个条件复句如能运用得当,无论是诚实的部长、聪明的大臣、见多识广的皇帝还是沉默的大多数人,都逃不过被秒杀的命运。

配合演技,效果将更佳。

例如:

(故作轻松状)我知道你是说笑的,(突然严肃起来)只有卑鄙无耻的人才拥有这样的观点,(邪恶地笑)你不会真的这样想吧?

很多人都会在这个点上缴械投降。假如有花岗岩分子负隅顽抗,那你需要增加一场戏。

(震惊)什么?!(两倍震惊)你真的这样想?!(三倍震惊)你不会真的这样认为吧!(震惊的极限)难以置信呀,你竟然会这样想!!!(几乎哽咽)唉,作为朋友,我感到很难过。(几乎绝望)算了,我们不要再讨论这个问题了。(作拭泪状)

各位看官,你们现在知道什么叫胁迫式争论了吧。那好,最后我想说,只有流氓、痞子、混蛋才不会赞同这篇文章。

 

 

 

2026年7月24日

自私的德性

  

自从人类有文明以来,把一个人评价为“自私”,是非常严厉的批评。然而安·兰德(Ayn Rand)却颠覆了人们这种传统观念。她肯定自私,歌颂自私,推崇自私,同时指出,利他主义才是罪恶的根源。

安·兰德解释说,人们关于自私的概念是不对的,因为人们习惯上把“损人”和“利己”捆绑在一起。事实上,“利己”不一定“损人”,而“损人”的行为一定不“利己”。道理很简单,因为当你损害他人的权利的时候,别人也可能反过来损害你的。安·兰德主张不损人的利己行为。

 

人必须为自己而活着,既不能为他人而牺牲自己,也不能为自己而牺牲他人。为自己活着意味着实现自己的幸福是人最高的道德目标。

 

上个世纪六十年代,《自私的德性》的出版奠定了安·兰德伦理学哲学家的地位。然而,美国知识界对安·兰德的评价却是“偏激”、“出位”、“疯狂”,她的哲学被打上“极端个人主义”的烙印。为什么会如此“极端”?了解她的人生经历就会明白。

安·兰德是出生在沙俄的犹太人,亲身体验了共产主义革命和种族主义排犹的恐怖。移民美国之后,她开始写剧本、小说和哲学论文,强烈谴责任何形式的集体主义思想,坚决捍卫个体权利。

 

世界上只存在一种基本权利(所有其他权利都是其结果或推论),即个人拥有生命的权利。生命是一个自我维持和自我创造的过程。拥有生命权就意味着有权利参与自我维持和自我创造的活动;意味着根据理性人的本性,他可以自由地实施所有支持、促进、完成和享受其生命所需的行动。

 

一切形式的集体主义国家总是喜欢吹嘘自己的国情如何独特,如何与别不同,什么“我们的人权等于生存权”,什么“我们的民主是社会主义民主”,凭空杜撰“我们民主”和“西方民主”。安·兰德拍案而起,不!世界上只有一种基本权利,只有一种生命权。生命除了自我维持,同时也是自我创造的过程。剥夺人的自由生活和追求幸福的权利,就是侵犯人权。

字字铿锵有力。

当然,一切形式的集体主义国家还有一件漂亮的外衣,这件外衣叫“集体权利”。“集体权利”企图掩盖一张贪婪而凶残的虎口,它能吞噬一切。

集体宣传机器总是连朝接夕地给人灌输,人人都应该为这个“集体权利”而牺牲个人权利。

所谓“集体权利”,安·兰德一针见血地指出:

 

“集体权利”的观点(认为权利属于群体而非个人的观点),意味着“权利”属于某些人,但却不属于另一些人;意味着某些人有“权利”随心所欲地处置其他人;意味着这种特权地位的标准由数量优势组成。

 

安·兰德否定任何“集体权利”的存在,所以政府的目标只有一个,那就是保护每个公民享受生命权、财产权以及追求幸福的权利。

若说安·兰德是“疯狂”的,那么,造成她“疯狂”的原因,会不会就是人类的疯狂呢?人类一面谴责自私,一面以“共同富裕”的谎言制造更大的私利,而且“利”越来越“私”,最后只集中到少数人手里。

人类不但疯狂,而且是伪善的。那还不如像安·兰德那样,索性承认自私是人类的本性,并且规范自私,鼓励不损人的自私行为。

 

 



2026年7月23日

理发师陶德

  

患重感冒,顿觉一切索然寡味,我想,我需要一点重口味的东西刺激刺激变得十分迟钝的神经。所以我决定看一部惊悚片。

然而,大概是我看电影早已过了那个只被剧情牵引的阶段吧,今天看惊悚片也不再像以前看《午夜凶铃》那样吓得夜晚不敢上厕所。

《理发师陶德》(Sweeney Todd: The Demon Barber of Fleet Street2007)最吸引我的地方是场面的深度。导演蒂姆·波顿(Tim Burton)真的很善于运用视觉艺术把戏剧氛围的表现力提升到极限。在电影印象的画布上,主色调是雾都的灰色、罪恶的黑色,再流淌过一道血腥的红色。

不明真相的顾客大啖人肉馅饼的片段叫人大倒胃口,而当剃刀划过咽喉,鲜血喷溅的情景更叫人心惊肉跳。似乎西方惊悚片的恐怖制造者是尘世的恶魔,而东方惊悚片则是需要鬼魂的帮忙。这是东西文化的差异吧。

幸好,《理发师陶德》的恶魔杀手由举止优雅的约翰尼·德普(Johnny Depp)饰演,且杀人动机颇值得同情,加上该片以音乐剧的方式行进,这些因素多少帮助观众降低一点点过急的心率和过多的肾上腺素。

《理发师陶德》确实改编自同名音乐剧,而音乐剧则改编自19世纪初的一部哥德式小说。看来,人们早就被虚构的惊悚情节吸引。为什么会这样?专家说,人在惊悚之中会分泌一种类似性兴奋时分泌的化学物质。这就是答案了。朋友,跟女孩子约会,不妨到电影院看一部惊悚片。

 



2026年7月22日

令人窘迫的编号

  

1

大型停车场通常都会划分为n个区域,并编上号码,以方便车主找车。可笑的是,这些编号往往起不到多大作用。

例如:

你把车停放好之后,抬头瞄一眼那个编号——“哦,是G区!”两个小时之后,当你拎着购物袋吹着口哨风采动人地返回停车场——“糟糕了,我的车究竟停在哪个区?”

倘若你有好为人师的伙伴同行,他会斩钉截铁地指出——“在C区!”于是你们火速跑到C区找了一遍……“不对,应该在F区。”你们又风尘仆仆地赶赴F区……“哦,我记起来了,是B区!”

最后,你在有意和无意之间路过G区,一种似曾相识的感觉涌上心头,你终于恍然大悟——“啊,原来是G区!”

然而,G区并没有你的车……再来一次地毯式搜索……依然是连个影都不见。一个糟糕的念头闪过——被盗!

你找来保安员申讨,而保安员却气定神闲,“你确定你把车停放在这一层吗?”“莫非……”“这里是负一层,还有负二层。”

啊,几经辛苦,你终于在负二层的G区找到你的车。谢天谢地,终于可以回家了……且慢,你的购物袋呢?是不是刚才把它遗留在负一层的F区?哦,不对,应该是J区……也许是D区……

 

2

问题出在哪里?那是因为,无论字母也好,数字也好,它们都是抽象的。人的大脑只对具象事物敏感,而且,越是稀奇古怪的形象,留下的印象就越深刻。因此我强烈建议停车场用人体器官作为分区编号。

例如:

“小李,你也来购物吗?”

“啊,老毛,好久没见了。”

“你的车停在哪里?”

“停在下半身的尿道口。”

“我的停在上半身的肛门。”

“不对,肛门属于下半身的呀,而且在我的尿道口旁边。”

“哦,对啊,我真是糊涂。那我们一起走吧。”

于是,小李老毛一起开开心心地坐升降机到负二层取车去。

 

3

一些夜总会和KTV为了伪装洞天福地、物华天宝,包厢的编号使用四、五个字母和数字的组合。我想,以这些房间编号作为电脑密码的话,安全系数肯定不低。

例如:

甲:喂,我们在XX夜总会的M893房喝花酒,你快过来吧。

乙:好的,什么房号?

甲:M893

乙:N893

甲:不对,是大M

乙:大妈?

甲:哎呀,我说是M,不是N,是大M,不是小N,你听明白我说的是M还是N吗?

乙:不明白。

甲:呃……是麦当劳的M

乙:麦当劳有M也有N呀。

甲:是麦当劳的开头字母M

乙:哦,早说嘛。M多少?

甲:M893

……

乙:喂,我现在在XX夜总会门口,我忘记房间号了。

甲:M893

乙:OK,稍等。

……

乙:喂,你确定是M893吗?

甲:当然,你还不进来?

乙:我在M893了,只见一群彪形大汉……

甲:……你等等……哦,是我搞错了,我在Y398

乙:法克!哦不,我不是对你们说,不要揍我,救命!

 

 

 

2026年7月21日

去年的白雪如今安在

  

我第一次接触弗朗索瓦·维庸(François Villon)这个名字,是在太宰治的小说《维庸之妻》。维庸何许人也?《辞海》只有一段几十字的介绍。

事实上,有关维庸的生平,人们只能从15世纪法国法庭记录和他的诗作去了解。从前者可知,维庸是个无赖、痞子、盗贼、杀人犯;从后者可知,维庸是个才华盖世的诗人。同样被人看作有才无德,难怪太宰治会在维庸身上看到自己。

仅仅如此?

 

维庸的诗集,得到法国外交部和法国驻华使馆资助,首次在中国出版。很多人都认为,诗歌一经翻译就会死亡。不能苟同。我认为,一首好诗无论被笨拙的译者怎么糟蹋,它仍然会闪光。

《遗嘱集》几乎收录维庸所有的诗作,包括《小遗嘱集》、《大遗嘱集》和一些杂诗。维庸遗留下来的诗作不多。毕竟,写诗是他的业余嗜好,他的职业是作奸犯科。

在大小两部“遗嘱集”里,维庸以讽刺的口吻表示,他要将他的遗产遗赠给巴黎的亲友和知名人士,然后把整个社会都嘲笑一番。维庸对俗人的讽刺力度,后世只有拜伦勋爵能与之比肩;维庸对巴黎阴暗面的描绘,后世只有波德莱尔能望其项背。

的确,维庸是个喜欢诙谐喜欢戏谑的语言玩家。

仅仅如此?

 

但是,去年的白雪如今安在?

 

这是《歌谣:往日的贵妇》里的尾叠句。这个问号,一改诗人玩世不恭的腔调,带出一个严肃的哲学问题,也露出诗人心底里的脆弱、无奈和悲伤。

用提问的形式使人不由自主地进行哲学思辨,这是苏格拉底的嗜好。维庸的目的也是如此?还是仅仅是发自内心的感慨?

但是,去年的白雪如今安在?

不,不是哲学或艺术,而是哲学和艺术之和。我们可以用一个戏剧场面来演绎它。

 

让我看。(取骷髅)唉,可怜的郁利克!霍拉旭,我认识他。他是一个最会开玩笑,非常富于想象力的家伙。……现在你还会把人挖苦吗?你还会蹦蹦跳跳,逗人发笑吗?你还会唱歌吗?你还会随口编造一些笑话,说得满座捧腹吗?你没有留下一个笑话,讥笑你自己吗?这样垂头丧气了吗?……霍拉旭,请你告诉我一件事情。

什么事情,殿下?

你想亚历山大在地下也是这副形状吗?

也是这样。

 

去年的白雪如今安在?英勇的查理大帝如今安在?战无不胜的亚历山大大帝如今安在?啊,我们可以看到黑暗中一双无助的眼睛,痛苦的泪水夺眶而出,流淌过冰冷的脸颊,一滴滴,落在肮脏的地上……

说不定,维庸和莎士比亚一样,(可能)是无神论者。尽管他们都经常引用《圣经》。

 

人既然出生来到这个世上,无论如何都得活下去。而他们为了生存下去的所作所为,也许不该横加指责吧。活下去,活下去啊,这真是一件令人难办得要死的大事情。

 

同样喜欢《圣经》的太宰治为维庸作了很好辩护。我想,只有同路人,才能够在黑暗中看到那双眼睛。

然而,很快,维庸未等泪水流干,他便用笑声掩盖内心的悲伤,用犯罪消解生存的苦楚。正如他在《歌谣:给布洛亚赛诗会》所唱:

 

我含着眼泪发笑,等待但没有希望,

惟一的安慰就是悲惨的绝望。

 

1463年,维庸因盗窃被抓获,被判绞刑。上诉后改判放逐。自此杳无音信。

去年的白雪如今安在?

几乎可以肯定,维庸死在放逐途中。但是他的诗歌却传诵百世。如果当年知道这种情况,他会否绽放一个真实的笑容?

 

 


2026年7月20日

欧盟

  

如果历史可以重头再来,或者,过去的人能够看到现在,人们会否改变那种残酷的态度呢?

上个世纪八十年代,欧洲共同体成员国开始筹划成立欧洲联盟(简称EU,“欧盟”)。英国的民意呈一边倒之势。

“欧盟是大势所趋,连丘吉尔、拿破仑这样胸怀雄才的大人物都提出过类似的设想,肯定不会错。”“欧盟是一列黄金号列车,人人拼了老命都要上车,我们怎能愚蠢地放弃这条直抵黄金国的捷径呢?”“而且,以英国在欧洲的地位,我们随时可以成为欧盟的火车头,重振昔日大英帝国的雄风。机不可失啊!”

然而,全欧洲有那么一个人,对所谓欧盟嗤之以鼻,完全持否定的态度。她就是当时的英国首相玛格丽特·戴卓尔。她以一己之力力挽狂澜,因而背上二十多年的骂名。直到今天欧盟危机不断。

英国人是忘恩负义的,他们忘记了戴卓尔夫人如何把国家从负债和衰退的烂摊子中拯救出来。正如当年他们在二战结束后不久便把丘吉尔赶下台一样。我永远忘记不了戴卓尔夫人含泪离开唐宁街十号的那一幕。那个晚上,飘着凄冷的雨。

英国人应该感激戴卓尔夫人,以及制造“黑色星期三”而令约翰·马卓安精神错乱躲进衣柜的国际金融大鳄。如今,英国虽然是欧盟成员国,却一直置身在欧元区之外。所以,即使欧洲大陆陷入债务危机的愁云惨雾中,英国人仍然可以在酒吧里逍遥快活,一边畅饮泡沫丰富的吉尼斯啤酒,一边谈论裸照中大卫·贝克汉姆的阴茎的尺寸。

崇尚大统一的大中华人自然不会明白,面积与中国相当的欧洲竟然会有那么多个国家,会有那么多种语言和那么多种货币(当然是指欧元面世之前),这到底有什么好处呢?也许一点好处都没有,有的是乐趣。

一个欧洲青年,背上大背包,以一辆破自行车,展开周游欧洲列国之旅。每进入一国,都先学习该国的一些基本用语,并且兑换该国的货币。几十年之后,当年的青年已经成了中年或老年,某天在住宅的一个角落找出一个发黄的纸袋,从里面倒出一堆有点氧化的硬币……“西德、荷兰、比利时、卢森堡、法国、安道尔、西班牙……”他一枚一枚地排在桌上,——“哦,西班牙!”他嗅到记忆的香味,会心微笑。

记得那年深秋,那个美丽的西班牙村庄,那个邋遢的吉卜赛流浪汉,在火堆旁烤火的时候教给他几句巴斯克语脏话……他试着大声念出来……“哈哈哈哈,原来我没有忘记。”他笑了,也哭了。

 

(本文发表于2011年,英国还未脱欧)

 

 


2026年7月19日

品酒师受辱记

  

那天,我在朋友的酒馆认识了一位葡萄酒代理商。当时他已经醉态毕露,说话越来越不讲礼节。

“你不应该这样拿酒杯!”“我一眼就看出你完全不懂红酒!”“算了吧,这瓶酒,以你的水平是品不出它的韵味的。”这些话,令在座的人相当反感。

“你懂红酒吗?”他突然将矛头对准我。

“略知皮毛。”我谦虚地回答说。

“那你说说这瓶酒的特点吧。”

朋友向我眨了眨眼,大概是希望我好好教训一下这位嚣张的酒商。

“我不敢说……我对 Cabernet sauvignon 这一葡萄品种的偏爱恐怕会影响对酒的评价。”

他立即拿起酒瓶查看。

“好准确,”他说,“你很厉害。我真的尝不出它的葡萄品种。唉,真惭愧,我以前还是个品酒师呢。”

于是,他开始讲述以下这个故事……且慢,在故事开始之前,我必须向各位看官坦白:那瓶红酒是我点的,我当然知道它的葡萄品种。

很多年前,酒商还未成为酒商。他立志成为一流品酒师,几经努力,终于跨出成功的第一步——取得国家三级品酒师的资格(注解:中国品酒师分三级,三级品酒师为初级品酒师)。这同时也是一张长期饭票,因为在这个小城市,获取这种资格的人比较少,所以,他得到本市最大的红酒酒庄的聘书,每天接待很多购买红酒的富人。

有一次,他向一对中年夫妇讲解红酒。也许他讲得太兴奋,有点忘乎所以,不知不觉走进了惹人讨厌的范围而不自知。总之,在他发表完他的高谈弘论之后,悲剧发生了。中年男人礼貌性地夸耀他懂得多,然而他的太太马上插嘴道,“懂得多有什么用,不也是在这种地方打一份月薪不超过三千元的工吗?连一瓶好酒都买不起。”

为了这句话,他躲进厕所大哭大场。不过他很快就振作起来,暗暗发誓,一定要成为成功人士——即,要发达。于是他辞了职,开始经商。

讲完这个故事,品酒师的眼中闪着泪光。

在如此伤感的场合,我只能在心中窃喜。不,我不是笑他,而是觉得自己很幸运——我的职业与酒无关,也不需要购买名酒装饰家居,所以我对酒的爱是最纯粹的。不管好酒劣酒、清酒浊酒、国酒洋酒,我都能“酒酣耳热说文章”。有人愿意听的话,我还可以谈谈酒的历史,从酒的发源地高加索山,到“三瓶酒俱乐部”的所在地英国。哟,倘若有人对我说,“懂得多有什么用,不也是一名潦倒的三流作家吗?”我会怎样?我当然不会泪奔,然后立誓成为一名书商。我嘛,我一定会当场笑昏过去。哈哈哈哈。

 

 

 

2026年7月18日

仙人掌

  

仙人掌给人硬汉形象,一个就算在最恶劣的环境和最严酷的气候依然坚忍不拔,并且始终保持傲然挺立之态的硬汉。人们通常会联想到一百多年前的西部枪手。

尽管仙人掌性情粗豪,但是它的花却异常艳丽,大多数是夺目的红和黄。万绿之中一点艳色。这点艳色,就好比西部酒吧里的风流歌女,兼具盎格鲁—撒克逊拓荒者的勇气和墨西哥拉丁女人的热情。在蛮荒之地里,在枪林弹雨中,绽露别样的柔情。

铁血柔情,儿时的我为之着迷,所以仙人掌一直是我最喜爱的植物,直到我读了那喀索斯的神话故事。当然,我的别号也是一种植物,此乃后话。

中国人以为仙人掌有仙气,故而得名。继而衍生成一种风俗:不少人家在大门后放置一盆仙人掌,使之与神荼、郁垒或者秦叔宝和尉迟恭这两组门神组成强而有力的铁三角,(希望能够)把孤魂野鬼、魑魅魍魉、鸡鸣狗盗等拒之门外。

我的祖父亦对这种风俗毕恭毕敬。

当年祖父种的仙人掌高达两米,震惊全村。很多村民恳求截其一“掌”移植家中,以守家宅。祖父为人慷慨,任人予取予携。于是可怜的仙人掌只得任人宰割了。

然而,不论村民怎样贪求无厌,仙人掌仍未呈任何衰败之势,反而加速长出新的茎。其生命力之强令人惊诧万分。

敲字生涯开始时的那一段时间,我特别喜欢在写字桌上的电脑显示器旁边放置一盆小仙人掌。但是好景不长,每盆仙人掌的寿命都不超过一个月。很明显,杀死它们的凶手是电脑所产生的辐射。由此可见,仙人掌再强,也敌不过凡人掌制造出来的物品啊。

 

 

 

2026年7月17日

死记硬背

  

因为中国历年奉行填鸭式教育政策,死记硬背便成为金榜题名的不二法门。要为这个错误找个借口的话,只能说,中国人中八股文的毒太深了,解毒需要循序渐进。对不?

当然,填鸭式教育也不是一无是处的,唯一的好处是提高学生的记忆力。问题是,这一好处有时候也正正是它的害处。那些文艺女青年不是偏偏为前任恋人留下的无法遗忘的痛苦而夜夜呻吟、字字呕血吗?

小学一年级的语文课,就是死记硬背课程的开端。自此之后,学生一看见课文后的“背诵全文”四字便头痛不已。直到哪一天不头痛了,那就说明该生已经成功进化,进化为书呆子。

我又要为背诵课文找个借口了。少年儿童的理解力低下,而记忆力则相对较强,先让他们记下一些优秀的诗文,领略语言声韵的魅力,也不失为一种合理的教育方法。

合理的背诵应以诗歌为佳,韵文次之,散文更次,说明文则……哦,天啊!

除了体裁之外,编者的水平亦十分关键。我个人认为,“儿童散学归来早,忙趁东风放纸鸢”就远远不及“十年一觉扬州梦,赢得青楼薄幸名”了。可惜,后者永远也不会出现在小学语文课本里。不过嘛,诗歌怎么差劣也好,也有其可读性,背诵一下无妨。但是,如果连主席接客、总理熬夜之类的马屁狗屁也要求背诵的话,那就是对学生的记忆力的一次侮辱,以及对语文这一学科的一次毁灭性的破坏。

小时候我不喜欢背诵课文,但不代表我的记忆力不好。我不想像弗兰克·哈里斯那样惹人讨厌,因此不打算举例说明(哈里斯在《我的生活与爱》中多次炫耀自己的记忆力和性魅力)。

是的,我的记忆力不算太差,尤其是对美的印象。身处某个情景之中,或者受到某种感官刺激,一些相关的文艺片段就会油然涌现,诗文、典故都会冲口而出。这大概是因为,我不是用大脑去死记硬背,而是用心灵去铭肌镂骨。

 

 

 

2026年7月16日

朋友

  

“年纪越大,越难交到朋友。”

很多人都有这样的感慨。真的,社会太冷漠,人们太虚伪。是这样吗?

可是,你有没有想过,为什么以前很容易就能交到朋友呢?还记得,在变成成年人之前,只要有共同的爱好,就能成为好朋友吗?

爱好不需要高雅,甚至容许恶俗。只要有共同喜欢的知名人士,只要有共同参与的体育运动,甚至仅仅是星座或血型相同,两人便能成为朋友。

时过境迁。

在成熟的成年人世界,有个社交潜规则,那就是,绝不探问对方的爱好是什么。纵使苦无话题,纵使八卦欲爆炸,也必须 hold 得住,不越雷池一步。不然,你叫人家怎么回答好呢?

阅读?写诗?绘画?演奏乐器?这些都被认为是没有“用”的爱好,只会引来白眼。因为对成年人来说,有“用”的爱好只有赚钱、购物、泡妞(男)、驭妻(男)、美容(女)、育儿(女)等。尤其是赚钱和购物,两者几乎成为全部成年人的共同的爱好。

令人百思不解的是,尽管全部成年人都有共同的爱好,然而全体成年人却无法互相成为好朋友。相反,他们为了相同的爱好而尔虞我诈、欺天罔地、两面三刀、凿空指鹿。为什么会这样呢?

两个久违老同学在酒吧开怀畅饮,笑谈那些年一起追过的明星。笑着笑着,当年促膝长谈的友谊仿佛又再度萌芽。直到……

“对了,有件事情,我需要你的帮忙。”

笑声戛然而止。

“我想了解一些你们企业的情况。”

甲君掏出一个鼓鼓囊囊的信封……

 

 

 

2026年7月13日

书籍将消失

  

阿:……当然,书籍一旦消失,这个问题就没有意义了。

记:书籍会消失?

阿:书籍进入衰退阶段,用不了一两个世纪,书籍就灭亡了,会有替代物,唯一可能的替代物,就是唱片和影片。

 

1917624,法国诗人吉约姆·阿波利奈尔(Guillaume Apollinaire)接受《国家日报》采访时语出惊人,当场引起轰动,更有学者指责其哗众取宠。

今天,距离阿波利奈尔嗅出危险气味一个世纪,已经没有人再为“书籍会消失”这种预言而感到震惊了。新世纪的人们有了新的共识:书籍消失是大势所趋。世界潮流,浩浩荡荡,试问谁能阻挠?

一些文人不知天高地厚,竟然东奔西走,四面出击,徒劳无功地传播其忧患意识。然而在大多数人眼中,这些文人的迂腐行径与小丑无异。

“消失就消失吧,这是科学进步的必然结果。”人们如是说。

阿波利奈尔的预测十分准确,替代品的确是唱片和影片。它们还不断更换形式和内容,确保以最时髦的形象占领思维。

人们不再需要书籍,只需要叫人摇头摆脑、张眉努眼、咂嘴弄舌的口水歌,只需要令人神不守舍、喜怒无常、失张失智的脑残短片。没有手机和电脑,他们会“闷”。若不马上解“闷”毒,他们会口吐白沫,大小便失禁。手机啊!手机!给我手机!我要手机!helphelp

什么?读一本书解闷?别说笑了,浏览一份报纸或者可以消磨一会儿。通过报纸,至少可以了解一下社会动向,关心一下时尚产品,八卦一下娱乐界绯闻……咦,文学副刊?文学副刊也不错,现在全是笑话和情感问题,可读性也很高。

为了避嫌,我还是不要再调侃下去了。我也不会像小丑一样宣扬读书的好处。生活在这个先进得呱呱叫的时代,作为一个文学玩家,要做的当然是(也只能是)——搬一张板凳,买一瓶啤酒,拆一包薯片,坐看愚蠢的人类自取灭亡。

 

 

 

2026年7月12日

羽毛球

  

最近冒出很多所谓的羽毛球爱好者。在我身边也出现一群赶时髦的年轻人,他们一下班就背着运动包匆匆忙忙往体育馆跑。

而每当羽毛球爱好者聚在一起,就会肆无忌惮、旁若无人地用嘴巴打羽毛球——我的意思是说,他们夸大其词地探讨球技,如数家珍地品评球星。但是当我谈论杨阳、赵剑华、弗罗斯特、苏吉亚托、大鼻神童阿迪的光辉岁月的时候,他们却目瞪口呆。

我也有过一段羽毛球时光,不过后来放弃了,原因是无法容忍在长期锻炼之下右手的肌肉比左手的明显发达。当我采取补救措施,用左手打球的时候,对手却投诉我不尊重,继而罢赛。唉。往事还是不要提了。

想当年,一、二百元的球拍已属奢侈品。可是现在,一千元以下的是难登大雅之堂的。我不是有意指责政府压制通货膨胀不力,也不是鼓励大家购买名贵球拍炫富,而是想说明,随着科技的进步,装备变得越来越重要。

新型的复合材料使球拍变得更轻,弹性更好,强度更大。即使是骨瘦如柴的甘地,使用这种球拍,也能轻松将牛粪打到英军的底线。

除了球拍,行头也突然变得越来越重要。能够吸汗的速干球衣,令人健步如飞的球鞋,甚至毫无束缚感的新型运动内衣裤也是不可或缺的。

高科技当然要用高价格来配合,不然的话,过惯奢华生活的科学家就会纷纷跳槽到中国地下食品加工场。价格有多高?所有这些装备加起来……呵呵呵。总之,这年头没钱,你是玩不起球的,即使有一个好身板,有一套好球技,也只能顶个球用。

 

 

 

2026年7月11日

味美思

  

一边品尝马天尼(Martini)牌味美思,一边欣赏帕瓦罗蒂高唱《我的太阳》,几分醉意使我浮想联翩。插上幻想的翅膀,转瞬之间置身在亚平宁半岛的地中海海岸,沐浴在热情的阳光与柔和的海风之中,还能闻到远方波河平原的麦香和阿尔卑斯山的清爽。哦,有一个性感火辣的时尚女郎,邀我进入那幽邃的洞穴,一探拉丁文化的秘史……

然而,这杯意大利美酒,除了甘醇之外,似乎还带一丝苦涩。

为何产生苦涩之感?

 

味美思是一种加度葡萄酒。所谓加度葡萄酒,顾名思义,是在葡萄酒中加入酒精,增加其酒精含量。而味美思除了加入酒精之外,还加入各种芳香的草本植物。

不同的味美思有不同的配方,这些配方是商业机密,绝不公开。因此你想自制味美思的话,就只能靠运气了。运气好的话,你往一瓶中国张裕解百纳红酒随便塞点杂草和食用酒精,也不至于中毒身亡的。

话说,张裕葡萄酒厂真的调配出自己的味美思,深受“解放”前中国小资产阶级欢迎,成为糜烂的上流生活的替代品。可惜“解放”后它的销量大不如前,也许是因为工商改造消灭了小资产阶级和民族资产阶级的缘故吧。至于张裕味美思的味道……呃,我实在不敢恭维。

所有酒徒都有此经验,喝酒一定要喝原装正品。而喝味美思就一定要喝马天尼和仙山露(Cinzano)啦。尤其以前者为佳。

 

嗯,我当然知道,味美思的那一丝苦涩是来自欧内斯特·海明威的《太阳照常升起》。也是因为这部长篇小说,我才知道世界上有马天尼和味美思。主人公杰克·巴恩斯经常在味美思里醉生梦死。

巴恩斯的味美思是甘醇的,因为他和心爱的女人一起周游列国,吃喝玩乐,消磨劫后余生。

巴恩斯的味美思也是苦涩的,因为战火夺去了他的男性雄威,他再也无法向心爱的女人宣泄炽烈的爱。

巴恩斯的感受,就如味美思的味道,甜中带苦,笑中有泪,快乐而迷惘。这就是那个野蛮地区,那部盗用名字的垃圾电影和那些脑残观众所不知道的迷惘的一代。

 



2026年7月10日

心之旅

 

石田裕辅(石田ゆうすけ)的三部著作——

《不去会死》(「行かずに死ねるか!―世界95000km自転車ひとり旅」2003

《最危险的厕所和最美丽的星空》(「いちばん危険なトイレといちばんの星空世界95000km自転車ひとり旅〈2〉」2005)、

用洗脸盆吃羊肉饭》(「洗面器でヤギごはん 世界95000km 自転車ひとり旅III2006

三部著作分别以三个不同角度描述作者骑自行车环游世界的不平凡旅程。

《不去会死》以时间为线索叙事;《最危险的厕所和最美丽的星空》着重介绍旅程中的奇特事物;《用洗脸盆吃羊肉饭》的主题则是世界各地的食物。

1995年,26岁的石田裕辅突然辞去待遇颇优的职员工作,踏上梦想中的自行车环游世界之旅。历时7年半,穿越87个国家,留下95000公里的车辙,几度与死神擦肩而过……

读石田裕辅的书,你可能找不到大文豪的智慧之光。是的,你找不到马克·吐温在《赤道环游记》里那种深刻的幽默,你找不到安德烈·纪德访问西非和苏联时流露的正义感,你也找不到V.S.奈保尔隐藏在《印度三部曲》里冷峻的洞察力。

读石田裕辅的书,你可能找不到对你有帮助的旅游信息。是的,它们不及《寂寞的行星》和《国家地理杂志:旅行家》那样记述详明、图文并茂。它们也不像各种中国式旅游杂志、玩乐指南那样点评每个酒店、饭店和酒吧,为你制订行程。

石田裕辅不是文学家,也不是旅行家。他不过是为了实现纯属个人的梦想而走过一段不平凡的旅程,并且用手写下心里的感受。

读他的书,是心灵与心灵的交流。如果你也有一颗对办公室刻板生活感到厌倦的心,如果你也有一颗对混账的凯迪拉克感到厌恶的心,就会感动于书中的真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