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7月20日

狼狈为奸

 

中国向来有“儒法之争”,秦汉杀得血流成河,现代吵得面红耳赤,依然胜负难分。到底中国历代所奉行的是儒家的还是法家的理论?

主流意见自然是儒家,因为汉武帝刘彻将儒家定于一尊。自此,儒家不但是“家”,还因其执迷度和教条化,变质为儒教。所以新文化运动就出现“打倒孔家店”的口号。

不过,也有不少人替“孔家店”喊冤,例如所谓的“新儒家”就主张所谓的“名儒实法”。即,中国一直在儒家的名义下实行法家统治,封建渣滓都是法家带来的。毛泽东同意这一主张,不过却是站在颂扬法家的立场上,并写出令郭沫若两腿发抖的“百代都行秦政法”的诗句。

究竟儒还是法?在发表拙见之前,鄙人先介绍两种动物。

狼和狈。根据唐人段成式在《酉阳杂俎》中的记录,“或言:狼、狈是两物,狈前足绝短,每行常驾两狼,失狼则不能动,故世言事乖者称‘狼狈’。”狼和狈的外形十分接近,不同的是,狼四肢发达头脑简单,狈诡计多端但行动不便。狼狈在一起,则成绝配,可以肆无忌惮地为非作歹。

段成式还讲述了一件真人真事。有个人遇见数十头狼后,爬上一座草堆上躲避,狼无计可施,遂背出一头老狼。老狼指示群狼叼走底部的草,不久,草堆便摇摇欲坠。在千钧一发之际,猎人赶到,那人才幸免于难。人们说,那老狼便是狈也。

后人常用“狼狈为奸”这个成语,比喻互相勾结做坏事。

没错,鄙人之所以引述这个成语故事,是想说,什么“独尊儒术”,什么“名儒实法”,统统是无谓的陈述。儒和法根本就是狼狈为奸。它们合伙写就一部“吃人”的中国历史。

有趣的是,狼狈为奸虽然十分可恶,但是这种纠合方式是有缺陷的。狼必须背着狈行动,不可能灵巧,在事情败露急需逃命之际,更显得困窘。所以“狼狈”一词也形容这种境况。希望有一天,那些新儒家和新法家都有这样的下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