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6月27日

伊比科斯之鹤

  

品味低劣导致犯罪。

                       ——法国谚语

 

公元前6世纪的伊比科斯(Ibycus),被公认为古希腊九大抒情诗人之一。很可惜,我们只能通过现存的一些残篇去领略诗人的一点风采。而诗人的生平事迹,我们也知之不多。所知的几乎都来自成书于10世纪的拜占庭百科全书《苏达辞书》。奇怪的是,该书有关伊比科斯的介绍,有一半篇幅是记述其死亡的。18世纪德国诗人弗里德里希·席勒(Friedrich Schiller)的叙事诗《伊比科斯之鹤》也是据此而写成的。

话说,这位抒情诗人喜欢徒步旅行,在希腊的山林间寻找创作灵感。然而这一次,他却在科林斯附近遇上两个强盗。凶残的强盗不但抢劫,还要杀人灭口。可怜的诗人身中数刀,倒在血泊中。就这个时候,一群鹤飞过,诗人用尽最后的力气喊道:亲爱的鹤,请为我复仇!除了你们,没有人听到我的呼喊了……

不久以后,凶手在科林斯街头,果然有一群鹤飞到他们的头顶……其中一个强盗吓得浑身发抖,大声呼叫:“看,伊比科斯的复仇者来了!”

罪行就这样败露。两人被抓起来判处极刑。“伊比科斯之鹤”遂成为佳话。

也有人质疑事件的真实性。虽然有传奇色彩,但是它确实没有任何神怪的成分。与其说那群鹤为伊比科斯报仇雪恨,不如说是诗人在临终之际施用妙计,利用群鹤制造了一个无形的复仇者。别说在那个日常生活中充斥神话、传说、迷信的年代,即便在科学昌明、知识普及、无神论盛行的今日,心里有鬼的人,也会看到蛇影处处。一群鹤飞过,未必是同一群鹤,可是在强盗眼中,却是伊比科斯的复仇者杀气腾腾地扑过来。巨大的恐惧一下子冲垮了意识的堤坝。

恶有恶报,伊比科斯之鹤的结局多少给人一丝快慰——悲痛中的安慰。然而,伊比科斯已经死了,在这个世界上即便还有很多优秀的诗人涌现,也不会再有伊比科斯了。每个诗人都是独一无二的。

我们还看到一个可悲的事实:两个强盗其实是知道所杀的人是谁的,不然不会喊出“伊比科斯的复仇者”。在古代世界,诗人的形象与众不同,一望而知。况且伊比科斯是当时的名人,强盗很有可能在公开场合听过他咏唱。为什么要杀死一个诗人?品味低劣导致犯罪,不,品味低劣就是犯罪!他们没有能力鉴赏艺术,也就不可能尊敬诗人和艺术家了。

伊比科斯之后,克里斯托弗·马洛、亚历山大·普希金、约翰·列侬等等,都死于卑鄙的、可耻的谋杀。而无论理由多么正当,下令处死奇迪克·蒂奇波恩的英女王伊丽莎白一世,也是不可原谅的。历史最大的遗憾可能是,伊比科斯之鹤太少了。

 


Heinrich Schwemminger, The Cranes of Ibycus

2023年6月26日

拖延主义

 

为什么大多数学生都在假期的最后一天才做完寒假作业或者暑假作业?

为什么约会大多数是在出发前十分钟才决定地点?

手冢治虫、藤子·F·不二雄等漫画家,为什么非要到截稿前的一刻才在编辑的追逼下交付?

以上问题,答案显而易见。主观原因,你可以说行动者有拖延症。客观原因——作为一个有书卷味、有文艺气质、有小资情怀的人,有时候需要炫耀一下术语——是“帕金森定律”(Parkinson's law)。

1955年,英国历史学家西里尔·诺思科特·帕金森(Cyril Northcote Parkinson)在《经济学人》发表一篇旨在调侃官僚制度的幽默文章,不料却被学术界严肃看待,视为权威。在该文章中,帕金森分享了他的发现,也就是帕金森定律:

在工作能够完成的时限内,工作量会一直增加,直到所有可用时间都被填充为止。

翻译为通俗易懂的语言就是:

“一件本来两个小时就能够完成的工作,如果有五天期限,那会做足五天;如果有一个月期限,那会忙碌一个月。”

鄙人认识的一个很有个性而且长得很英俊的作家朋友就有切身的体会。据说他在刚出道的时候每天要写一篇评论,却应付自如,从不脱岗。后来转到一个周刊专栏,他反而完成得相当惊险,往往到最后几个小时才开始动笔。

“之前的六天都在干什么啦?”

“有很多准备工作的。”

“可是你好像天天到酒吧玩乐……”

“那是为了寻找灵感,是工作的一部分。”

如果为月刊写稿,他也会用29天时间寻找灵感的。我想,所谓寻找灵感、整理资料、构建框架等等,只不过是借口罢了。真正的目的,是为拖延而拖延,是践行其座右铭、奥斯卡·王尔德(Oscar Wilde)的名言“我决不会把事情拖到明天,如果可以拖到后天的话”。事实上,很多拥有大智慧的天才都有拖延的习惯,代表人物,除了王尔德和列奥纳多·达·芬奇 Leonardo da Vinci),还有龟兔赛跑中的兔子。

令人遗憾的是,现代人普遍认为拖延是一种病症,心理学家还正经八百地把拖延症列入研究范畴。但是,唯美主义者始终坚持,拖延是一种艺术行为。科学主义者则认为,它是一条经得起科学验证的帕金森定律,跟墨菲定律一样颠簸不破。

换言之,对拖延的态度,可以反映一个人的世界观。你又怎么看呢?

作为拖延主义者,我会拖延作答。

 



2023年6月24日

它在那儿

  

屹立在尼泊尔和吐蕃的边境之上、喜马拉雅山脉之巅的地球第一高峰,中国人根据藏语读音“Chomolungma”译为“珠穆朗玛峰”,台湾人则延续中华民国的传统,意译为“圣母峰”。尼泊尔人也有自己的叫法,“萨加玛塔峰”(Sagarmatha)。不过,在国际上,通用的名称只有一个,就是“额菲尔士峰”(Mount Everest)。

额菲尔士峰之名在1865年由英国王家地理学会正式确定,以纪念为测量工作作出重大贡献的乔治·额菲尔士爵士(George Everest)。

19世纪中叶,英国地理学家通过三角测量得到喜马拉雅山脉最高峰的海拔高度为8840米(与今天公认的8848米仅差8米)。

三角测量是一种古老的测量技术,早在公元前6世纪,古希腊哲学家泰勒斯(Thales)就成功测出金字塔的高度。不必爬上金字塔,只需测量自己的身高和影子的长度,以及同一时间金字塔影子的长度,就能推算金字塔的高度。也就是说,额菲尔士并没有登上额菲尔士峰。

额菲尔士峰的首名征服者,暂时(没错,暂时)是在1953年成功登顶的新西兰人埃德蒙·希拉里(Edmund Hillary)和他的尼泊尔向导丹增·诺盖(Tenzing Norgay)。然而,有不少人相信,或者宁愿相信,这个殊荣当属乔治·马洛里(George Mallory)。

经过第一次失败之后,1924年,马洛里再次挑战人类极限,与助手安德鲁·欧文(Andrew Irvine)从北麓向顶峰进发。可是这一次,他们却一去不返,只留下一个谜。直到1999年,一支美国登山队在海拔8190处找到他的尸体(欧文的尸体仍未找到)。人们纷纷猜测,他们是在上山途中还是在下山途中遇险的呢?如果是下山途中,那么他们就是最早征服额菲尔士峰的人了。从目前所掌握的证据来看,两方面的可能性都有,而且相差不远。

不管成功还是失败,马洛里跟南极探险者罗伯特·斯科特(Robert Scott)一样,是古希腊悲剧英雄。他们都壮烈地死在自己的舞台之上;他们都遭到丑角的指责:这种探险活动有什么经济效益呢?为这种无益的活动冒生命危险,实在愚蠢之极。当年的斯科特和同事从科学和社会学的角度作出耐心的解释。而马洛里,当被问及为什么要攀登额菲尔士峰的时候,他的回答却是那么简洁而有力:“因为它在那儿。”(Because it's there)好像没有回答,又是已经回答。

因为它在那儿。如果你有足够的想象力,就会看到这个“它”,既是额菲尔士峰,又是一个隐喻。比如,当庸人的质问——艺术有什么用?文学能糊口吗?——铺天盖地的时候,请勿反驳。他们其实说得没错,展示自己的无能也不是罪过。它在那儿,你看见,所以渴望触及。而他们没有看见,故而无法理解。这就是答案。

 



2023年6月22日

来了,见了,征服了

  

公元前48年冬,本都国王法尔纳凯斯二世(Pharnaces II)趁罗马共和国处于内战状态之机,悍然入侵其东部领土。其时执政官尤利乌斯·凯撒(Julius Caesar)正在埃及清剿宿敌庞培(Pompey)的残余势力,顺便把克娄巴特拉(Cleopatra)扶上托勒密王国的最高宝座。而女王的回报则恰如尼罗河的汛情,充满澎湃的激情,又带有丰腴的柔情。

欢乐时光突然被不知好歹的法尔纳凯斯打断,凯撒的心情肯定不会太好。收到元老院的通知后,他火速集结兵力,奔赴安纳托利亚。公元前478月,双方在泽拉(即今天土耳其的中北部城市济莱)对峙,本都的兵力几乎是罗马的两倍。

大约在三百年前,在同一个地区(小亚细亚),亚历山大大帝(Alexander the Great)多次以弱胜强,最终摧毁貌似不可撼动的波斯帝国。凯撒,凭借同样卓越的军事才能,不让前人专美,也取得一次难以置信的胜利。仅用5天,法尔纳凯斯的军队便溃不成军,本人也在逃亡中被杀。

获胜后,凯撒向元老院送去一封奇特的捷报,奇就奇在仅有三个动词:“Veni, vidi, vici”。这成为名句,也传为佳话。

Veni, vidi, vici”,这三个动词在拉丁文文法中属第一人称完成式。英文翻译为“I came, I saw, I conquered”,以三个“I”代替三个“V”开头,音韵和气势俱在,同样简洁、流畅、痛快,属于佳译。至于中文,窃以为,补充主语反而显得累赘,不如省去。“来了,见了,征服了”即可。

与历史上的独裁者和军人形象有很大不同,凯撒并非大老粗。他的文采据说可以与同时代的西塞罗(Cicero)相比。遗憾的是,屋大维(Octavius)成为奥古斯都之后,为了神化养父(顺便神化自己),将凯撒生前一切流露人情味的书信、日记和散文悉数销毁,只留下《高卢战记》、《内战记》等战事记录。所以有人说,作家的遗族是文学史的最大敌人。

凯撒与庞培争霸时,元老院一直站在庞培那一边,直到内战结束才承认凯撒的领导权。在安纳托利亚的凯撒别出心裁地以“来了,见了,征服了”为捷报,既有轻描淡写的潇洒,又有所向披靡的强悍,如同仅用五天时间击败强敌一样,向元老院展示力量同时,又以一种轻蔑的态度表达不满和发出警告。这封捷报果然收到效果。凯撒凯旋之后,元老院再次委任他为独裁官。显然,元老院和罗马的所有外敌一样,已经臣服了……除了一小撮阴谋家。

公元前44年,凯撒在元老院里遇刺身亡。又是元老院,历史总是不时流露一点讽刺意味。“Et tu, Brute?”(你也有份,布鲁图?)他无法相信一直当养子一样培育和爱护的小布鲁图斯会是主谋之一,最后留下这句心碎的话。

从“来了,见了,征服了”的顶峰到“你也有份,布鲁图?”的深渊,只是短短的三年。

 



2023年6月21日

端午

 

骚人遗恨汨罗边,

天问怀沙亦枉然。

瓦釜雷鸣今未息,

谁言往事越千年?

 

 

二三年五月




2023年6月19日

巴斯

  

“没有人会关心铜牌和银牌。”

哈哈,你一定以为说这句话的人是一名奥林匹克运动员。不,此人是宇航员,巴斯·奥尔德林(Buzz Aldrin),在2010年接受《名利场》杂志采访的时候,有上述喟叹。

奥尔德林?你或者已经忘记了这个人,或者从来没有听过这个名字。1969721日,美国阿波罗11号成功登陆月球,指令长尼尔·阿姆斯特朗(Neil Armstrong)成为第一个踏足月球的人,向全世界喊出“个人的一小步,人类的一大步”这句伟大宣言。而另一名紧随阿姆斯特朗身后在月球上漫步的队员,就是奥尔德林。

奥尔德林是个极度注重名声的人。有传媒披露,在升空之前他曾经向好友透露,为了名垂千古,打算抢先阿姆斯特朗一步。但是,从离开太空舱到踏足月球陆地的这个过程中,他却改变了主意,让长官顺利完成历史壮举。在这段极短的距离、极短的时间中,没有人知道他的心理活动。冲突的激烈程度恐怕不是一般人可以想象的。会不会是置身在浩瀚的宇宙中,一种豁然开朗的感觉使他摆脱那个自私的、龌龊的枷锁?

然而,奥尔德林说得没错。奥运金牌得主名利双收,而银牌、铜牌仅仅是陪衬。正如电话的发明者永远是亚历山大·贝尔(Alexander Graham Bell),又有谁记起那个迟了两小时申请专利的倒霉鬼伊莱沙·格雷(Elisha Gray)呢?登陆月球的第一人和第二人也仿佛有几光年的距离。阿姆斯特朗风光无限,奥尔德林却被遗忘,以致他一直无法释怀,在抑郁症和酗酒中度过了一段颇长的年月。历史往往就是这般无情的。

还好,还是有人记得他,并且以另一种方式作出致敬。1995年,皮克斯制作、迪士尼发行的电脑动画电影《玩具总动员》票房大收。其中一个深受欢迎的主角叫巴斯光年(Buzz Lightyear)。之所以是巴斯,便是取自奥尔德林的名字。奥尔德林就算没有观看过也应该听闻过这部电影。不知道他有没有稍稍感到安慰?

一个人是能够以高贵的行动战胜历史的无情和命运的残酷的。在我心目中,第二个抵达南极点的罗伯特·斯科特(Robert Falcon Scott),他的形象就比捷足先登的罗尔德·阿蒙森(Roald Amundsen)高大得多。而在登陆月球时战胜私利的奥尔德林,其实也是可敬的。希望他最终释怀。

 



2023年6月17日

顾客不是上帝

  

“顾客就是上帝!”

这句被中国人觉得是极具资本主义特色的西方谚语在所谓的“改革开放”之后随外资进入中国,一度引起争议。

正方指出,以消费者为依归,是市场经济之所以繁荣的主要原因,应该“拿来”。况且,群众早已受够了整天黑着脸的国营商店售货同志,都想当一回“上帝”。

反方则怒斥,它反映资本主义世界那种贪婪、拜金、唯利是图的腐朽思想,万万不能引入。

事实却是不需要拿来、引入,因为中国早就有这种思想了,而且更腐朽、更粗俗、更赤裸,叫什么“有奶便是娘”。可见,只要有钱,人人都可以当上帝、当娘亲,这是古今东西的共同价值观……

且慢!正反双方的同学似乎都在围着稻草人转。真实的情况是,“顾客就是上帝”并非西方谚语。它来自日本,更准确地说,是来自辗转的误会。

1961年,日本浪曲师(浪曲是日本传统说唱艺术)、演歌歌手三波春夫在舞台上被司仪问及“如何看待观众”,三波的回答是:“我认为,观众是神。”

三波是在讨好现场观众吗?当然不是,他的意思要高深得多。对一名表演艺术家来说,必须怀着最虔诚、最恭敬的心,就当作在神的面前表演,每次登台都要全力以赴,马虎不得。

这句话不胫而走,成为名言,还被译成英文,后又被转译为中文。误会就在翻译中产生。

日文原是“お客様は神様です”。“お客様”直译是“客人”,在当时的语境当然是指观众。可是,英文却变成“the customer is a god”,“顾客是一个神”。“客人”变“顾客”,这是第一个误会。

其后,中国人不知就里,以为“god”就是西方基督教的上帝耶和华,于是便产生“顾客就是上帝”。“一个神”变“上帝”,这是第二个误会。

神道教是多神宗教,基督教是一神宗教。满天神佛的其中一员,虽然不至于都像《西游记》里的土地公那样老朽无能,但是能力和地位肯定远远不如一神宗教的那个超然的存在。在日本,称呼一个人为神,会被视为用夸张的手法表达崇敬之情,但是在欧美,乱用上帝之名则是亵渎。如果知道这一点,就不会把这个“god”译作“上帝”了。不过,说不定是故意为之的。故意建造一个神坛,然后自己走上去接受供奉。当下一些中国人在购物时的种种丑态,不就是践行“顾客就是上帝”吗?

欧美人虽然说不出“顾客就是上帝”这种亵渎的话,但是有一句口号在精神上却与之相近,那就是“the customer is always right”,“顾客永远是对的”。谁是发明者已经不可考,只知道它大约在1900年左右开始流行,伦敦零售商哈利·戈登·塞尔弗里奇和芝加哥零售商马塞尔·菲尔德都将它用作员工指导思想。

然而,口号归口号,就像一些男人在结婚前签署的“老婆永远是对的”承诺书,执行上总是大打折扣。对于这一点,顾客和老婆都不要太认真。

 



2023年6月15日

便利店的世界

  

读罢村田沙耶香的小说《人间便利店》(日文原名:「コンビニ人間」;英译:Convenience Store Woman),一个光芒四射的意象——便利店,从此在我的世界落户。它与村上春树的爵士酒吧、吉本芭娜娜的厨房、石黑一雄的达令顿府第等等,构建一座独一无二的虚拟城市,走在其中,倍感亲切。

我不时在主人公古仓惠子的身上看到自己的影子。因为言行与别不同,从小就被外界视为异类,断言有心理问题、有反社会人格什么的,总之,我们与世界似乎格格不入。直到成为便利店店员。

“我第一次真正成为世界的零件。我感觉到自己获得了新生。”

古仓找到了存在感,故而从18岁开始一直在便利店做兼职。

为了让世界接纳,异类需要付出更多的努力,模仿一个又一个成功的样板——也就是最庸俗的那一类人。A的笑脸,加B的语气,加C的举止,加D的打扮……像乐高积木,组合成一个连自己都感到陌生的形象。

尽管妥协如斯,然而随着年纪增长,到36岁,依然没有正式工作,没有恋爱和性经验,世界所表露的嘴脸也变得越来越可怕。或者,“世界的零件”只不过是一种错觉,一次一厢情愿的误会,那个世界是不可能接纳异类的。

“正常的世界是非常强硬的,它会静静地排除掉异类……怪不得我必须接受治疗。假如不治好,就会被正常人排除掉。”

我会被排除吗?在这样的不安之中,白羽先生突然闯进她的便利店。

白羽的出现与其说是催化剂,不如说是毒药,几乎把主人公和整部小说毒死。

“我几乎明白白羽先生是个骗子。”

白羽看上去好像是古仓的同类,这一点,也许不是伪装出来的。不过,不管有意还是无意,他始终是个骗子,既欺骗别人,也欺骗自己,实际上是一个以“无法融入社会”为借口逃避自己的懒汉和懦夫。

古仓辞去便利店的工作,打算与白羽先生以夫妻的姿态融入社会。可是,一次偶然的机会,她走进一家便利店,久违的感觉复苏了,晃晃悠悠的状态结束了。好比冷酷仙境中的“我”在千辛万苦找到出口之后改变主意,返回读梦的图书馆。这个时候,她也站在两个世界的结合处。这个时候,她才明白过去是多么的幸福,并且感到未来也应该如此幸福。于是,她改变主意,对试图控制她的白羽说:

 

“我不能跟你走。我是名叫便利店店员的动物。我不能违背我的本能。”

“我是不允许你这样的!”

我挺直腰杆,像在念宣誓词时那样,与白羽先生正面相对。

“不,就算没有人允许,我也是个便利店店员。作为人类的我,或许正如白羽先生你所说的那样,可以寻求便利,让家人和朋友放心地接纳自己。但是,身为便利店店员这种动物的我,根本就不需要你。”

 

“根本就不需要你。”地动山摇的声响,就像默尔索拒绝忏悔的呐喊,自我救赎战胜宗教救赎,象征意义取代具体事物。她终于明白她的便利店不是那个世界的一部分,自己也不是那个世界的零件,而是这个世界的。这个世界不是那个世界、不是外部世界、不是客观世界,不是现实世界,而是一个与那个世界并存的平行世界,包括我、我的生活、我的工作、我的爱情……“我不能违背我的本能”,她终于发现自己,终于爱上自己,再也不用屈辱地融入那个世界了。

这样的结局,非常励志。

与此同时,在热爱便利店工作的古仓的身上,还反映一种工匠精神。作者使用朴实的语言,以及几乎不采用心理描写的做法,也令人想到严肃、寡言的日本传统匠人。想到这里,我的心中又不期然地浮现另外一些光芒四射的意象:铁道员佐藤乙松的幌舞站和怪医黑杰克那所未完成的房子,还有——不需要想象力,它就在眼前的——这个越来越拥挤的书房。

 



2023年6月14日

杜鹃、乌龟、绿帽子

  

那婆娘暗想:“这个乌龟,自己情愿拿绿帽子往脑袋上磕,我一向倒是白耽惊怕的了。”

短短一句话,出现“乌龟”和“绿帽子”这两个众所周知的隐语。你肯定懂得它们的用法……一点不错,用来戏侮那些妻子有外遇的男人。这句话出自我佛山人(即,吴趼人的笔名)的小说《二十年目睹之怪现状》。第五六回,讲到一宗匪夷所思的案件。有个叫李壮的商人,假装不介意当乌龟、戴绿帽子,与奸夫称兄道弟,一起吃饭喝酒。李壮老婆不知是计,竟然傻乎乎地相信天下间有“情愿拿绿帽子往脑袋上磕”的乌龟。傻乎乎的结局十分悲惨,她被老公杀死后,嫁祸于奸夫。

关于绿帽子的起源,坊间流传一个十分粗疏的故事。古时候(请注意,但凡没有具体年代和没有注明出处的,大多数是不可信的),有个商人(为什么总是商人?)经常出远门做生意。而每次离家,老婆都让他戴上绿帽子。原来绿帽子是暗号,当奸夫看到绿帽子路过,便知道有机可乘了。

其实,所谓“古时候”常见的不是绿帽子,而是绿头巾。从汉代开始,绿头巾是社会地位低下者的服饰,唐代还有一些为人刻毒的将军为了羞辱手下败将,强迫他们戴绿头巾。故此,在上述故事中,纵使老婆有合纵连横的口才,商人也是绝不会听从,戴上这种不吉利的颜色的。

而将绿头巾与妻子不忠联系起来,是明代的事情,其源头又可追溯至元代。蒙古人占领中国之后,规定娼妓家中的男子必须戴绿头巾。逐渐地,人们也用绿头巾称呼那些窝囊的丈夫。到清代,剃了头的男人便不再有戴头巾的习惯。然而作为借代和隐语,绿头巾却与时俱进,变成绿帽子,用法不变。到现代,男人也不再有戴帽子的习惯,只是绿帽子却始终摘不掉。

至于乌龟(或龟公)……哎呀,让我们借此机会,为乌龟这种动物申冤吧!冤情如下:

明代文人谢肇淛所著的《五杂俎》,有此记述:

今人以妻之外淫者,目其夫为乌龟,盖龟不能交而纵牝者与蛇交也。

也就是说,以前的中国人以为雄龟因为龟壳阻隔,无法交配,于是纵容蛇钻进雌龟壳内与之交配,以便繁衍后代。难怪乎中国四灵之一的玄武,其形象为龟蛇合体了。

其实,雌雄乌龟是可以交配的。乌龟无端做了乌龟,你说冤枉不冤枉?

同样出于误会,英语把当了乌龟、戴了绿帽子的男人称作“cuckolk”。这个单词派生自“cuckoo”,杜鹃。杜鹃属于巢寄生动物,它们从不筑巢,卵则产到其它鸟的巢内,由“养父母”孵化和养育。初时人们误以为雌杜鹃出轨,到其它鸟的家中“幽会”,并为“奸夫”诞下“私生子”。唉,又一宗冤案。

写到这里,聪明的读者一定已经看出笔者是一名左胶。一点不错,左胶不但要捍卫动物权益,还要为两性平等而呐喊。看吧,龟公、杜鹃男、戴绿帽子,都是用来耻笑男人的。相反,老公有外遇,老婆不但不会成为笑话,反而被安慰“看开一点,男人自古以来都是这样的”。男女之大不平等,从中可见一斑。很左的笔者衷心希望,在不久的将来社会实现真正的两性平等,让女人也可以舒舒服服地戴一戴绿帽子。

 

 


2023年6月11日

介绍莫班小姐,兼谈颓废主义与唯美主义的区别

  

这真是一件奇特的事情,在文学史上,竟然有一部著作的序文比正文更有影响力。正是由于这个先入为主的观念,忙碌的批评家也许不会将宝贵的时间花在正文之上,以至一些误解无可避免地、令人遗憾地产生了。

1835年,泰奥菲尔·戈蒂耶(Théophile Gautier)的长篇小说《莫班小姐》(Mademoiselle de Maupin)出版。其时,作者只有24岁。在冗长的序文中,他展示了文坛新秀的无畏和年轻人的好斗,用极其猛烈的火力向文化界狂轰滥炸。其后果,跟捅了马蜂窝相差无几,麻烦接踵而至,戈蒂耶几乎成为全法国的公敌。

维克多·雨果(Victor Hugo)是少数为其辩护的名人。“这是一篇强有力的抗议文,”这位大文豪说,“风趣、诙谐,表面上有时过分胡闹,实际上很有见地。”

其中最有见地的地方,也就是令批评家高度重视的观点,如下:

“真正称得上美的东西是毫无用处的东西;一切有用的东西都是丑的,因为它体现了某种需要,而人的需要就跟他们那可怜的天性一样,是肮脏的、令人作呕的。一所房子最实用的地方,就是厕所。”

这段尖锐的话相当于间接地奏响了“为艺术而艺术”的前奏,难怪有为数不少的文学批评、文学史论述将戈蒂耶的这篇序文称作“唯美主义宣言”。《莫班小姐》和戈蒂耶本人,也顺理成章地被归到唯美主义的类别。

很遗憾,这是不准确的。以鄙人之愚见,《莫班小姐》至多是一部含有颓废主义元素的浪漫主义小说,谈不上“唯美”。戈蒂耶本人也跟雨果一样,强调自己是浪漫主义作家。当然,除了浪漫主义,戈蒂耶还参与或者激发了另外两个文学运动:象征主义和颓废主义,这主要体现在他的诗歌和文艺批评,甚至生活方式。

无可否认,颓废主义和唯美主义有很多相似和相同的地方,以至把两者混为一谈也不算什么大错,相当于将英格兰看成英国一样,是情有可原的。

客观事实是,颓废主义在先,唯美主义在后。也可以说,唯美主义是从颓废运动中发展出来的。

至于两者的最大区别,在宗旨上。唯美主义的宗旨由始至终只有一个,那就是美。而颓废主义,虽然也跟唯美主义一样主张“为艺术而艺术”,然而,其真正的意图却是抗击主流文化,美和艺术只不过是斗争的一种手段。换句话说,颓废主义与其说是“为艺术而艺术”,不如说是“为斗争而艺术”。我们不妨大胆设想,假如有一天唯美主义成为主流文化(放心,以人类的素质,永远也不可能发生),颓废主义者会不会发动攻击呢?会的可能性是很大的。顺便一提,日本的无赖派正是欧洲的颓废主义一次远距离的回响。

让我们走进《莫班小姐》的故事里。主人公莫班小姐(其原型是17世纪歌剧演员茱丽·德·奥比尼)女扮男装出外游历,遇到一男一女的爱慕,陷入双性三角恋之中。不太隐晦的性爱描写和同性恋情节,以及离经叛道的爱情观——以外貌为爱情的基础、以享乐为爱情的目的——无疑会对当时的文艺准则造成极大的冲击。因为当时的(其实一直都是)文艺创作者往往被要求必须有社会责任感,作品必须符合伦理道德标准,并且发挥一定的社会效用(例如教化、知识普及等)。

戈蒂耶本人也承认,他要以不道德的莫班小姐对抗社会道德。我们可以以此判断他是颓废主义者,而不是唯美主义者。因为唯美主义者的词典里根本没有“道德”这个词,故而谈不上反对和对抗。

真正的、纯粹的唯美主义者,终其一生“为艺术而艺术”的,恐怕只有奥斯卡·王尔德(Oscar Wilde)一人。正因为独一无二、空前绝后,人们无法理解他和唯美主义,才有意或无意地铸造各种错误吧。

 



2023年6月10日

列侬太太的银汤匙

  

小野洋子(Yoko Ono)在1971年发行的单曲 Mrs. Lennon(列侬太太),是一首充满忧郁却又十分优美的抒情摇滚歌曲,时而像一个阴森的鬼魅,时而像一个翩跹的倩影。

洋子尽显音乐才华,不但身兼歌手、制作人,也是词曲作者。而歌词,有着玄奥的象征意义,歌迷不容易理解,乐评人也各有不同的解读。鄙人则认为,“Silver spoon, oh silver spoon, I lost my silver spoon”是至关重要的一句。

Silver spoon,银汤匙,在西方语言中,向来是财富的代名词。人们常说,某某“含着银汤匙出生”,意思是某某生在富贵人家,生来有福。这句英语俗语大约始于1700年前后。

为什么是银汤匙?众所周知,银,一直是仅次于金的贵金属。金代表王室贵族,银则代表地主、富农和中产阶级。后者多数是靠自身努力获得财富的人,最崇尚实用主义。他们喜欢将银做成餐具,既体现商品价值,又赋予使用价值。他们的子女,自小就使用银汤匙进食,所以就有“含着银汤匙出生”这种说法。在中世纪,银汤匙还可以作为护照使用。带着银汤匙,你可以自由出入每个城市,而不会被当作出逃的农奴抓到监狱去。

当然,银汤匙不是西方独有的。远东的朝鲜王族也用银汤匙和银筷子进食。这大概是从邻国传入的经验(中国皇帝用银针验毒)。人们以为银有神奇的功能,遇到毒药便会发黑。现在我们知道,银遇到硫会发生化学反应,生成黑色的硫化银。而古代常用的毒药砒霜,往往由于制作技术落后,含有一定的硫,故此用银检验砒霜,会有一定的准确度。不过,对于一些有毒植物(如毒芹、毒参、毒蘑菇等),以及氰化物,银就没有任何办法了。另一方面,有些鸡蛋也含有一定的硫,足以令银“误判”,以至厨师被误杀……呜呼,总而言之,用银验毒是很不靠谱的。

言归正传,如果银汤匙是财富的代名词,那么小野洋子所慨叹的“我失去了我的银汤匙”,又是指什么财富呢?

洋子与约翰·列侬(John Lennon)在1969年结婚。一部分传媒和歌迷尽显小人之心,以为洋子借列侬这位天王巨星得到了她渴望已久的金钱和地位,人生再无忧虑了。那些俗不可耐的人自然不会想到,洋子的忧虑恰恰就在这里。她是一名艺术家,嫁个列侬,成为“Mrs. Lennon”之后,也成为公众关注和狗仔队追踪的对象,创作自由受到极大限制。更糟糕的是,她不得不生活在列侬巨大的影子里,个人身份逐渐变得模糊不清。“I lost my silver spoon”,发自肺腑,如此真切,如此哀伤,却没有多少人产生共鸣。

失去银汤匙,不仅仅是列侬太太的问题,也不是列侬先生的问题。洋子接着唱道:“Half the world is always dying you know”。女性,占世界人口一半的女性,被迫活在失去自我的焦虑和忧郁中。从个人情感引发对世界的关怀和对人类命运的悲悯,正好体现洋子的艺术和哲学精神。她的银汤匙,并没有失去。

 

youtube: Yoko Ono - Mrs Lennon

2023年6月8日

年老的推销员

  

跟拿破仑·希尔(Napoleon Hill)在推出“成功法则”之前鲜有成功纪录一样,奥格·曼狄诺(Og Mandino)在1968年出版《世界上最伟大的推销员》(The Greatest Salesman in the World)之前,其实是一名失败的推销员。换另一个角度看,他们用自己煲的鸡汤滋补、用自己撰写的自助读物自助,并且取得令人难以置信的成功,的的确确是货真价实的自助和励志大师,谁又能够反驳呢?

曼狄诺从“二战”的欧洲战场回国之后,从事保险销售工作。只是,他售出的保险单少之又少,不断累积的挫折感令他染上酗酒的恶习,甚至一度产生自杀的念头。幸运的是,曼狄诺是个喜爱阅读的人。阅读,就算不是文学经典,也会带来丰硕的收获。当他在图书馆读到商人W·克莱门特·斯通(W. Clement Stone)的自助读物《通过积极的心态取得成功》之后,下决心振拔。再加上,《圣经》给他慰藉,希尔的成功例子给他鼓舞,“世界上最伟大的推销员”,终于诞生。

跟希尔、斯通和达尔·卡耐基(Dale Carnegie)等人所著的主流自助读物不同,《世界上最伟大的推销员》并没有罗列现实中的成功个案,书中的人物和事件都是虚构的。主人公是中东地区一个贫苦的骆驼牧童,哈菲德。有一次,他从主人那里得到10卷古老的、神秘的羊皮卷,里面记载着成功的秘诀。他严格遵照,不久后便成为最成功也就是最富有的推销员。

10卷成功的秘诀,诸如“养成良好的生活习惯”、“怀着爱迎接每一天”、“要做情感的主宰者”等等,不过是老生常谈。然而,将理论和故事融合一起的方式却赢得广大读者的欢心。著作大卖,至少被翻译为25种语言,全球卖出超过5000万册,仿作和盗版更是不计其数。

20年之后,即1988年,曼狄诺给他的成名作安排一个结局——《世界上最伟大的推销员第二部:故事的结尾》(The Greatest Salesman in the World Part II: The End of the Story)出版。这一次,尽管销量和评价都不太理想,然而鄙人却认为它远胜前作。作者终于触及文学的意义,以真挚的感情。

主人公依然是哈菲德,只是已经步入暮年,因妻子去世,长年沉浸在悲痛和绝望之中。有一天,神秘事件接连发生,使他走出阴影,找回人生的意义——巡回演讲,向世人传播成功的秘诀。

显然,年老的哈菲德正是年老的曼狄诺。身处金钱与名誉的顶峰已有二十载,他所经历的,肯定不止书中“作者简介”那几段文字那么简单、那么平缓。问题是,背着自助读物作家、励志演讲家、世界上最成功的推销员等名誉的重负,他无法倾吐任何负面的思绪。于是,他再一次用自己撰写的自助读物自助。而这一次,西夕之景,意味深长。

 



2023年6月7日

禅让大戏

  

“禅让”,是指帝王把帝位让给更有能力的人。孔丘他老人家对此吐血推荐。然而事实却是,中国历史上的禅让,几乎无一例外地是政变夺权的伪装,就像用歪歪斜斜的“仁义道德”遮掩“吃人”一样。当然,伪装也有手艺好和手艺差之分。魏晋两朝就有比较好的手艺。

一代奸雄曹操以“挟天子以令天下”而闻名。那个天子,正是东汉最后一个皇帝,献帝刘协。刘协在位31年,一直是个窝囊的傀儡。窝囊到连皇后伏氏被曹操捉拿,他都无力拯救,只是叹息一声:“我亦不知命在何时。”

所幸的是,曹操的狼子野心始终没有冲破封建伦理观念。毕竟他也是饱读诗书的文人,肩膀上有一定的历史包袱,不敢作出大逆不道的行径。然而儿子曹丕就没有那种包袱了。

公元220年,曹操一死,曹丕便迫不及待地逼迫刘协禅让。可怜的刘协,不但无可奈何地将大汉江山拱手相让,还要配合演一出禅让大戏——首先,刘协称赞曹丕是当世英才,主动提出禅让,曹丕固辞不就,刘协再提出,曹丕再固辞,如此来回几个回合之后,刘协以死相逼,一众大臣也跪地哀求,曹丕才勉强接受。呸丕,真虚伪!

禅让之后,旧帝的命运通常都十分凄惨,不是被杀害就是被放逐到蛮荒之地,要不就是软禁至死。刘备按惯例推断,刘协这次必死无疑,于是在为献帝发丧后自己称帝,继承汉之大号(为了区分,历史上称之为蜀汉)。

其实,刘协没有死,反而被封为山阳公,保留天子礼遇,包括不必向曹丕下跪称臣。最后,他还活得比篡位者曹丕长寿,死于床榻,尽享天年。从“好死不如赖活着”的中国人传统生死观衡量,这也算是不幸中之大幸了。

善待旧帝,是曹丕“不仁中之小仁”。这个“小仁”,也间接令后代受惠。265年,曹魏最后一个皇帝,元帝曹奂在司马炎的威迫下禅让。司马炎虽然冷酷无情又荒淫无度,但是对待曹奂,亦效法曹丕对待刘协一样,让其继续享有天子的礼遇。历史总是惊人地相似。最后,曹奂同样活得比篡位者更长寿。

可能是新帝再也不想比旧帝短命的缘故,这种风气没有发扬下去。420年,刘裕逼迫东晋最后一个皇帝恭帝司马德文禅让,之后,手起刀落,杀尽恭帝及其家属。公平地说,宋武帝刘裕不算坏皇帝(在中国帝王的平均水平之上),杀死晋恭帝可能是其一生中最大的污点。这个污点,酿成一个极其严重的后果,不但留给自己的后代品尝,也留给南朝的齐和梁。其后,宋顺帝刘準、齐和帝萧宝融、梁敬帝萧方智,都在禅让后惨遭毒手。禅让至此,又变成惊悚片了。

 



2023年6月5日

莫扎特效应

  

听过莫扎特效应(Mozart effect)的“老母亲”应该比听过莫扎特音乐的要多得多。问题是,莫扎特效应真的有效应吗?我们不妨先探讨一下它的起源。

1991年,法国耳鼻喉科专家阿尔弗雷德·A·托马提(Alfred A. Tomatis 在其著作《为什么是莫扎特?》中公布他的研究成果:听沃尔夫冈·阿玛迪乌斯·莫扎特(Wolfgang Amadeus Mozart)的音乐不但能够提高听觉的灵敏度,还能够刺激大脑神经,对某些疾病有一定帮助,例如缓解抑郁症、克服学习障碍等等。

两年后,美国加州大学做了一个实验。参加实验的学生被随机分成两组,接受智力考试。在考试前,一组听莫扎特音乐,另一组什么都不听。结果,听莫扎特音乐的取得更好的成绩。研究者推论,将注意力集中在音乐上能够帮助大脑活跃起来。

这个谨慎的推论确实符合我们的生活经验。那就是,在考试前或者比赛前听一会儿音乐,放松一下紧绷的神经,往往会有更好的发挥。尽管如此,我们不得不说,这个实验存在比较明显的缺陷。第一,随机分组未必公平,可能有较多的优秀生被巧合地分到听莫扎特的那一组。第二,为什么不再做一个对照实验呢?例如试试听麦当娜(Madonna)的性感舞曲,说不定也会得到同样的结果。

不知道是有意歪曲事实还是理解力低下造成的,传媒居然将实验的结果报道为莫扎特效应能够提高智商,并且大肆炒作。精明的唱片公司老板看到无限商机,纷纷推出以脏兮兮的婴儿为封面的唱片,以致唱片店的古典音乐专柜挤满母亲和准母亲。

而最荒唐的是,乔治亚和田纳西这两个州的政府还拨款开展胎教活动,为孕妇和新生儿免费提供CD。接着,一些颇具魔幻现实主义特色的报道冒了出来,比如说,一个接受胎教的婴儿一出生便会唱《唐·乔万尼》的咏叹调(唉,唐纳德·特朗普应该提早二十年怒斥“fake news”)。时间最终揭示了真相,二十多年过去了,我们并没有看到这两个州成为举世瞩目的天才州。

那么,到底有没有莫扎特效应?

没有!根本没有莫扎特效应,胎教也不会产生所吹嘘的神奇作用。况且,让听惯流行音乐的孕妇硬着头皮听不知所云的莫扎特,显然是不人道的。记住,艺术是完全没有用的!

各位望子成龙的家长,要想提高子女的学习成绩,与其花高昂的几十元买一张CD,不如花便宜的几千元参加一个高效率的地下补习班。新学期新方东和火星教育又招生啦。

 



2023年6月4日

池塘溜冰者

 

a pond skater

skims over the blue mirror

of narcissus

 

是谁闯入寂寥的梦境

碧空下的水黾

 

以上是鄙人在去年秋天即兴咏唱的英中文俳句,以不同的表现手法描绘同一个画面——那是很久很久之前的记忆。

在珠江三角洲依然盛行桑基鱼塘的年代,每逢无风无雨的日子,水至静而无烟波,鱼塘如镜,蓝天、白云和树影,印成一页页彩绘。有时候,一个喜欢伫立在鱼塘边凝神注视的小男孩,也是一抹动人的色彩。只是,不知道他的水仙花开在瞳孔里还是心灵里?他在欣赏水中的景致,还是专注于心中的各种奇思妙想?那时候,他不知道自己是那喀索斯。

水黾总是想方设法引起注意,不断地模糊他的倒影。

这种在水面上滑动的瘦身版蜘蛛是什么东西?

问得很认真,又很天真。可是,祖父却跟他开玩笑:“这是铲刀磨铰剪!”

磨刀工将磨刀工具固定在自行车的尾座,“铲刀磨铰剪!铲刀磨铰剪!”沿途叫喊,招徕生意。

粤语中,“铲”的意思是从物体表面刮去一层。而“铰剪”即剪刀,或会令人想到李贺在《五粒小松歌》中的一句“绿波浸叶满浓光,细束龙髯铰刀剪”。诗人将五粒小松(即华山松)的针叶比喻为用铰刀精心裁剪的龙须。

听到叫喊,村民纷纷拿出刀具和铰剪。磨刀霍霍?不,似乎“铮铮”比“霍霍”更加贴切。铮铮的时间总是过长,令人心烦意乱。

然而,鱼塘水面的“铲刀磨铰剪”却是那么安静,至多像一阵将人从浅睡中唤醒的夏日微风,一点都不讨厌。

多年以后,我才知道,这种昆虫的俗名其实是叫“水铰剪”,也叫“水蜘蛛”,正式的名字是“水黾”。不过我最喜欢它的英文名:pond skater,池塘溜冰者。

知识和想象力可以修补记忆的缺憾。在重构的画面中,我为池塘溜冰者配上一点声响:埃米尔·瓦尔德退费尔(Émile Waldteufel)的《溜冰圆舞曲》(Les Patineurs)。

 

youtube: Les Patineurs



2023年6月2日

黑麦威士忌

  

加拿大威士忌的著名品牌加拿大俱乐部(Canadian Club)其实是由美国人海拉姆·沃克尔(Hiram Walker)在1858年创立的。原厂址也不在加拿大,而是在美国的底特律。

不过,沃克尔,这个精明的企业家,快人一步嗅出一股尚未形成的焦味,果断地将工厂迁到加拿大的温莎,专事生产加拿大威士忌,品牌也从“俱乐部威士忌”更改为“加拿大俱乐部威士忌”。之后,果不其然,臭名昭著的禁酒运动在美国爆发了。

与苏格兰、美国、日本、爱尔兰等地的威士忌相比,加拿大威士忌的知名度稍稍落后,几乎只有加拿大俱乐部这个品牌能够出口到北美洲以外的地区。所以,正身陷蛮荒之中的你,如果有幸开启一瓶加拿大俱乐部,千万不要压抑感情,引吭高歌吧,或者低声歌吟,让唐·麦克林(Don McLean)的 American Pie(美国派)与醉人的色、香、味交融。当唱到“And them good old boys were drinkin' whiskey and rye…”这一句,啊,你或会更加兴奋。

麦克林是美国人,他口中的“whiskey”,自然指的是美国威士忌;而“rye”,则是指黑麦威士忌,也就是加拿大威士忌。两者有什么不同?

首先,传统的威士忌,即苏格兰威士忌,其原料为大麦。而美国威士忌是用玉米作为主要原料的。加拿大威士忌则用黑麦。虽然同为威士忌,但是在风味上——如果要用拟人化的方式笼统地概括的话,那么,苏格兰威士忌是绅士;美国威士忌是牛仔;加拿大威士忌是猎人。其实,不需要具备超常发达的味蕾,只要对生活有一定的品味,你就能够辨识,甚至挥洒出一篇跃然如见的随想。

光是“黑麦”这个字眼,就已经令微醺的鉴赏家浮想联翩。所以在唱完一首 American Pie之后,你可能会想到卡米尔·毕沙罗(Camille Pissarro)的水彩画,那块色彩淡雅的黑麦田,恰如一段美好的回忆;继而想到罗伯特·彭斯(Robert Burns)的诗歌,珍妮姑娘也是穿过这样的黑麦田,挂上一身晶莹的露水,与恋人幽会?然后又想J·D·塞林格(J. D. Salinger)的小说,并且向杯中的琥珀暗暗发誓,无论如何,要成为一个坚毅的守望者,在聒噪的尘土中,守望着这一片空灵的妙景……最后,你真的喝醉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