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6月24日

它在那儿

  

屹立在尼泊尔和吐蕃的边境之上、喜马拉雅山脉之巅的地球第一高峰,中国人根据藏语读音“Chomolungma”译为“珠穆朗玛峰”,台湾人则延续中华民国的传统,意译为“圣母峰”。尼泊尔人也有自己的叫法,“萨加玛塔峰”(Sagarmatha)。不过,在国际上,通用的名称只有一个,就是“额菲尔士峰”(Mount Everest)。

额菲尔士峰之名在1865年由英国王家地理学会正式确定,以纪念为测量工作作出重大贡献的乔治·额菲尔士爵士(George Everest)。

19世纪中叶,英国地理学家通过三角测量得到喜马拉雅山脉最高峰的海拔高度为8840米(与今天公认的8848米仅差8米)。

三角测量是一种古老的测量技术,早在公元前6世纪,古希腊哲学家泰勒斯(Thales)就成功测出金字塔的高度。不必爬上金字塔,只需测量自己的身高和影子的长度,以及同一时间金字塔影子的长度,就能推算金字塔的高度。也就是说,额菲尔士并没有登上额菲尔士峰。

额菲尔士峰的首名征服者,暂时(没错,暂时)是在1953年成功登顶的新西兰人埃德蒙·希拉里(Edmund Hillary)和他的尼泊尔向导丹增·诺盖(Tenzing Norgay)。然而,有不少人相信,或者宁愿相信,这个殊荣当属乔治·马洛里(George Mallory)。

经过第一次失败之后,1924年,马洛里再次挑战人类极限,与助手安德鲁·欧文(Andrew Irvine)从北麓向顶峰进发。可是这一次,他们却一去不返,只留下一个谜。直到1999年,一支美国登山队在海拔8190处找到他的尸体(欧文的尸体仍未找到)。人们纷纷猜测,他们是在上山途中还是在下山途中遇险的呢?如果是下山途中,那么他们就是最早征服额菲尔士峰的人了。从目前所掌握的证据来看,两方面的可能性都有,而且相差不远。

不管成功还是失败,马洛里跟南极探险者罗伯特·斯科特(Robert Scott)一样,是古希腊悲剧英雄。他们都壮烈地死在自己的舞台之上;他们都遭到丑角的指责:这种探险活动有什么经济效益呢?为这种无益的活动冒生命危险,实在愚蠢之极。当年的斯科特和同事从科学和社会学的角度作出耐心的解释。而马洛里,当被问及为什么要攀登额菲尔士峰的时候,他的回答却是那么简洁而有力:“因为它在那儿。”(Because it's there)好像没有回答,又是已经回答。

因为它在那儿。如果你有足够的想象力,就会看到这个“它”,既是额菲尔士峰,又是一个隐喻。比如,当庸人的质问——艺术有什么用?文学能糊口吗?——铺天盖地的时候,请勿反驳。他们其实说得没错,展示自己的无能也不是罪过。它在那儿,你看见,所以渴望触及。而他们没有看见,故而无法理解。这就是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