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4月30日

阿兹特克的覆亡

 

当西班牙人埃尔南·科尔特斯(Hernán Cortés)率领一支东拼西凑的军队(如果可以称为军队的话)——士兵508人,水手100人,马16匹,船11艘——从古巴出发向墨西哥尤卡坦半岛进军的时候,没有人祝福他好运。人们认为,所有祝福终将石沉大海。因为这是一次疯狂的行动!这家伙,竟然想征服庞大的帝国阿兹特克!

就在那一年,即1519年,据估计阿兹特克拥有500万~600万人口,幅员207200平方千米。首都特诺奇蒂特兰居住着14万人,是当时世界上规模最大的城市之一。纵使科尔特斯拥有火枪和大炮,可是在力量如此悬殊的情况下,他的出征无疑是送死。

科尔特斯的父母都来自西班牙的古老世家,他自然一生下来就是贵族。在他七岁那年,克里斯托弗·哥伦布(Christopher Columbus)到达美洲。可是,这一重要的发现没有激起科尔特斯丝毫科学热情和冒险精神,他跟很多西班牙贵族子弟一样以唐璜为榜样,身体甫发育成熟,便迫不及待地追逐各方美女。后来他听人说,美洲的土著女人热情又美丽。对西班牙女郎感到有点儿腻味的他,决定到新世界寻找理想(即美女)。

这个浪荡子在伊斯帕尼奥拉(即今天的海地和多米尼加)风流快活地生活了六年,最终染上梅毒。在20世纪之前,梅毒是非常可怕的疾病。多少名人死于这种风流病啊。不过死者为大,具体名单我就不公布了。卧病在床的科尔特斯肯定作出了真诚的忏悔,不断地祈求上帝。上帝啊,再给他一次机会吧,他会痛改前非的。

两年后,科尔特斯奇迹般病愈,随即参加征讨古巴的战争,并且取得胜利。在担任数年总督司库和市长等职务之后,15192月,他率领军队(我还是要不厌其烦地提醒读者,如果可以称为军队的话)准备讨伐阿兹特克。然而他在尤卡坦海岸登陆后,面对如此庞然大物,却不知道如何下手。这个时候,有一个女人,奉献出最伟大的爱情和帮助。

一个叫玛琳娜(Marina)的印第安女人(相信科尔特斯的眼光,她应该是个美人),家族惨遭阿兹特克人屠杀,在科尔特斯身上看到复仇的希望。她透露,其他居住在墨西哥的印第安民族都在阿兹特克人的血腥统治之下,苦不堪言。于是由玛琳娜穿针引线,以科尔特斯为指挥的反阿兹特克联盟结成。一时间,科尔特斯增加了20多万印第安人盟友。

根据阿兹特克本族的传说,他们在12世纪以前是墨西哥平原北部的一个依靠狩猎为生的部落。壮大之后向南迁移,一路血洗,最后建立一个堪比昔日玛雅的庞大帝国。他们的凶残本性也是玛雅人无可比拟的,其中最令人反感的是,活人献祭。

献祭的活人或者是战俘,或者是奴隶,在战俘和奴隶都不足的时候,就要求臣服的各民族提供。在市中心,有一座金字塔形状的神庙。金字塔共计有360个台阶,代表一年的日子。台阶的尽头,是一个石板祭坛。献祭开始,四名祭司将祭品仰面朝天地摁在祭坛上,第五名祭司手持一把磨得锋利的黑曜石刀,迅速地剖开胸膛,再迅速地用手挖出正在搏动的心脏,高高举起,献给太阳……而鲜血淋漓的牺牲者(他应该在临死前看到自己的心脏),被粗暴地踢走,沿着台阶一直滚到地面上。在那里等候的老人们娴熟地割下尸体的头颅,把它摆放在神庙内的头颅收藏架上。尸体则由拥有者(比如俘获战俘的士兵)优先处理(通常是带回家给家人吃掉)。据说,在1487年纪念特诺奇蒂特兰神庙重建的活动中,就一次性用了80400个活人献祭(有学者认为数字可能被夸大,但即使打个五折,还是很惊人)。尸体堆积如山,高度超过金字塔。血流形成一条鲜红色的河流,一直流到城外。腥臭味铺天盖地,久久不散……

活人献祭的目的是祈求神祇的庇佑,却激起其他民族的愤恨。在科尔特斯的指挥下,1521813日,这个嗜血帝国的都城被彻底攻陷。战争过程一波三折,在此就不作描述了,总之最大的功臣是科尔特斯和天花病毒。

近现代有不少左派知识分子谴责西班牙征服者摧毁了阿兹特克和印加这两个古老的文明。一些西班牙征服者的行为固然可恶,然而一个用活人献祭和吃人肉的文明是否应该保存下来?我不能苟同。令人十分遗憾的是,在今天,科尔特斯也遭到妖魔化。其实与他的同胞相比,他是最仁慈的西班牙人了。因此在阿兹特克帝国覆亡之后,墨西哥各民族拥护科尔特斯称王,脱离西班牙独立。可惜他没有同意。如果他同意,历史可能就不一样了。

 

 

科尔特斯和玛琳娜
活人献祭

2025年4月29日

红色娘子军

  

我的第一本书,叫《红色娘子军》。具体地说,是芭蕾舞剧《红色娘子军》的剧照,还附带剧情和演员简介,是一本装帧得十分精美的图册。

《红色娘子军》在1964年首演,是文化大革命期间准许上演的八部样板戏之一。剧情不算复杂,只是有点迂回。

在海南岛椰林寨,穷家女吴清华好不容易逃出土豪恶霸南霸天的地牢,逃走途中遇到共产党员洪常青和跑龙套的小庞。洪常青用著名的姿势给她指出一条生路。“出了椰林,翻过大山,那里红旗招展,阳光灿烂!那里有我们工农自己的队伍,你到那里就能当兵报仇!”就这样,吴清华加入了红色娘子军连,高唱“向前进,向前进……”

我还是尽量精简吧。过了一段日子之后,包括红色娘子军在内的红军攻入南霸天的老巢。南霸天逃走,向国民政府求救。国民党反动派派出一支剿匪军反扑过来。敌众我寡,轮到红军要逃走。洪常青为了掩护部队逃走不幸被俘。在敌人的威迫利诱下,誓死不降,最后英勇就义,遗言是“毛主席万岁!”……

广东有句俗语“听古唔好驳古”,意思是,听故事的人不要对故事提出驳议。在此,我偏偏要“驳古”,因为事实的真相与“博古”有关。

红色娘子军在历史上真有其事,她们在1931年纠集,两年后遭到国军镇压,全军坐牢,在狱中遭到年轻力壮的狱卒……啊,总之红色娘子军从此名存实亡。也就是说,如果真有洪常青这个人,那他的死亡时间应该在19311933年。这段期间中国共产党的最高领导人叫博古(本名秦邦宪)。而毛泽东,虽然在193111月自封为中华苏维埃共和国主席,统治幅员广阔的江西省瑞金县一些农村达两年多之久,可是,他要等到1935年遵义会议之后才进入党的权力核心。所以,按照常理,洪常青就义时应该喊“博总书记万岁”才对,除非他高瞻远瞩,知道那个湖南富农后代是卧虎藏龙。不过还是算了,为革命,不再“驳古”。让我继续讲下去吧。

被打走的红色娘子军叫来一个红军营卷土重来。这次反反扑十分成功,又轮到国民党反动派逃走。恶贯满盈的南霸天这次却逃不掉,被无数仇恨的子弹射穿身体。

得知洪常青的死讯后,吴清华表现得很伤心,直到营长告诉她,洪常青的职位由她取代。故事就在笑声中大团圆结局。

身为爱国诗人兼进步作家,我读过很多革命故事。我发现它们有一个十分有趣的共同点,那就是国民党反动派以及日本军国主义侵略者在处决共产党员之前都经过时间充分的审讯,还有苦口婆心的劝说。相反,共产党总是不经任何审讯就把人直接杀害。这个对比发人深思。

我的第一本书后来被堂弟撕毁,这件事令我伤心了很久。对凹凸有致的红色娘子军都能动狠心的人,恐怕只有他和南霸天了。

 



2025年4月28日

雨的节奏

  

每一场雨,都是一首歌。快乐的雨,是一首《雨中曲》(Singing in the Rain);苦闷的雨,则是一曲《我爱肖邦》(I Like Chopin)。同样地,雨跟人一样,也有五味杂陈的时候。这个时候,便产生《雨的节奏》(Rhythm of the Rain)。

Rhythm of the Rain 这首歌常被人误解。首先,歌名就总是被鲁莽地译为“雨的旋律”或者“雨中的旋律”。倘若译者有一丁点音乐知识,而且听得明白歌词的内容,就不会混淆旋律与节奏这两个完全不同的概念了。

歌词里的“我”显然不认为雨有什么旋律可言,雨只有淅淅沥沥的令人厌烦的节奏。“我”希望雨能够尽快停止,好让一个人静静地大哭一场。因为所爱的人,已经离去。

歌词非常伤感,这一定叫不少人感到意外,因为它的节奏是那么的轻快,它的旋律是那么的优美。亚洲地区的绿箭口香糖电视广告制作人不知道是出于误解还是有意为之,竟然用这首歌做背景音乐,拍出一个清新而温馨的场面。

音乐的感情色彩竟然与歌词的内容有如此大的反差,这在流行音乐的历史上是不多见的。词曲作者之所以作出如此大胆的尝试,我想,他是要通过这种方法,试图描绘一个人在失恋的时候所产生的那种复杂和矛盾的心态吧。

为什么?为什么她要离开我?但是我离不开她啊!不,她要走就走吧。没有她也没有关系的。一个人也不错,有什么值得伤心的!是的,我一点都不伤心!啊,怎么下雨了?雨点会把我的心意传达给她,告诉她我依然爱着她吗?啊,真讨厌!都怪这场雨,我又想哭了……

你失恋的时候是这样的吗?

Rhythm of the Rain 的词曲作者是约翰·加莫(John Gummoe),他是来自美国加利福尼亚州流行乐队瀑布(The Cascades)的主唱。这是瀑布在196211月推出的单曲,并收录在翌年的同名专辑中。好歌自然受欢迎,它在多个音乐排行榜夺冠。其后翻唱的歌手(包括 Dan Fogelberg Jason Donovan)也得到很高的评价。遗憾的是,瀑布就如其名字,一曲之后一落千丈,最终在1975年解散。

 

The Cascades - Rhythm of the Rain

2025年4月27日

小笔记:诺言

  

道德是陈腐的,法律是死板的。显然,它们都站在美的对立面。所以,我天生就是个不道德的罪犯。

诺言是一个人给自己制定的道德和法律,是一种将个人精神融入世界精神之中的浪漫主义冲动。当然,它也是作茧自缚的愚妄行为。与道德和法律一样,诺言从产生的那一刻开始,就注定与美背道而驰。

诺言只有在被打破的时候才有可能是美的。“我永远爱你”绝对是最美的诺言,因为它在说出口的同时就被打破。谁都知道,人的生命是有期限的。当一个人说“我永远爱你”的时候,他其实在虚构一部伟大的小说。这部小说集荒诞派、表现主义、魔幻现实主义、超现实主义、后现代主义和浪漫主义于一身,美得叫人不禁热泪盈眶。顺便一提,这句话没有任何虚假,因为严肃作家的小说世界是真实的。

令人意外的是,中国汉代女子早就懂得运用语言艺术试图触及这种美:

 

山无陵,江水为竭,冬雷震震,夏雨雪,天地合,乃敢与君绝。

 

很可惜,她却犯了一个知识上的错误,以至这首诗与美失之交臂。她不知道,自然界是多么的不稳定,多么的不可信!

威廉·莎士比亚知道这个道理。他通过麦克白告诉我们,诉诸自然界是愚蠢的。

 

幽灵:麦克白永远不会被人打败,除非有一天勃南的树林会向邓西嫩高山移动。

麦克白:那是决不会有的事;谁能够命令树木,叫它从泥土之中拨起它的深根来呢?幸运的预兆!

 

幸运的预兆?结果,树林移动了,麦克白被打败了。

 


Bradley Walker Tomlin, Number 1, 1952

2025年4月25日

波将金村庄

  

2014年俄罗斯吞并乌克兰的克里米亚。俄罗斯方面的说辞是,绝大多数克里米亚人都希望回归祖国的怀抱。这还勉强说得过去。不过,一些中国哈俄族和普京粉却用外交部式的陈词滥调辩护说什么克里米亚自古以来就是俄罗斯领土云云,那就实在可笑了。我向来反对使用“自古以来”这个不着边际的短语。况且,无论克里米亚还是尖阁诸岛,都不是自古以来就属于某一方的。

克里米亚在1783年依旧是奥斯曼土耳其帝国的领土。不过就在这一年,俄罗斯战胜土耳其,包括克里米亚在内的一大片土地,统统落入俄罗斯帝国女皇叶卡捷琳娜二世(Catherine II)的手中。这次胜利也是她最喜欢炫耀的功绩之一。

叶卡捷琳娜生于普鲁士,15岁嫁给俄罗斯皇位继承人彼得三世(Peter III)。我不想批评彼得三世的外貌、智力和性格特征,否则不知道什么时候才能结束这篇文章。还是说说他的嗜好吧,这就简单多了。他的嗜好只有两个:一是摆弄玩具兵;二是没完没了地说话。除此之外,别无他好。也就是说,他对年轻貌美的新婚妻子缺乏兴趣。

很多年之后,彼得三世才把难言之隐告诉御医。原来,他有包茎,那话儿一勃起就会疼痛无比。当然,这难不倒御医。一刀之后,殿下从此神采焕发,编写了不少风流韵事。只是,他依然不碰一下他的妻子,以至叶卡捷琳娜在日记中抱怨,她不得不通过骑枕头的方法获取一些慰藉。后来,她发现骑马更佳。再后来,就是骑……呃,那是后话。

彼得三世在1762年加冕,随即颁布一系列连外星人都想不出来的法令。不到半年时间,民怨沸腾。忍受了长达十八年屈辱的婚姻生活,叶卡捷琳娜终于找到出气的机会。在近卫军的支持下,她迫使彼得三世退位,自己登上皇位,成为叶卡捷琳娜二世,或称叶卡捷琳娜大帝。霎时间,举国欢腾,再也没有人去关心那个彼得三世的命运。如果你有兴趣的话,那我可以告诉你,他在退位八天之后被人不留痕迹地杀掉。至于谁是凶手,至今仍未破案。你懂的。

叶卡捷琳娜二世在位三十四年,为俄罗斯缔造了一个空前的盛世。不过,人们更乐于议论她的宫闱秘事。也许是出于补偿心理吧,她的情人也好,面首也好,数不胜数,而且来去匆匆。连法国的伏尔泰(Voltaire。别误会,他不是情人)都忍不住对女皇换情人如换衣服的行为提出委婉的批评。女皇从容应对,叫大哲学家不得不叹服。她说,她很忠贞,永远忠于英俊的脸。

然而,女皇很快就食言了,因为她出人意料地爱上比她年轻十岁的军官格里高利·波将金(Grigory Potemkin)。这个男人也成为女皇情史中最持久(我指的是两人的关系)的情人。

波将金虎背熊腰,举止粗鲁。他最令人惊讶的地方是极度憎恶洗澡,因此拥有一把油腻的长发和一股浓烈的体味。这样的人,一般女人都会敬而远之。可是,叶卡捷琳娜二世却偏偏爱上他身上散发的气味,爱得欲仙欲死,欲罢不能。“我也不知道为什么会这样。”在给密友的信中她这样写道。现代人可能会解释为费洛蒙所产生的效果……这个重口味的课题,还是留给专家去探讨吧。

波将金的体味之所以有机会钻入叶卡捷琳娜二世的鼻孔,是因为他在俄土战争中表现出色,获得女皇亲自授勋。奖品除了共享女皇的床笫,还被任命为新俄罗斯(乌克兰南部,后来包括克里米亚)的总督。

1787年,叶卡捷琳娜二世到克里米亚视察。波将金不敢怠慢,在女皇巡视路线沿途像搭建舞台一样精心布置了很多“村庄”,制造一个国泰民安、人稠物穰、五谷丰登、歌舞升平的假象。从此,“波将金村庄”(Potemkin village)便成为一个西方成语,用来比喻虚饰的门面。

聪明的叶卡捷琳娜二世是否被蒙骗?我们不知道。一百多年之后,波将金村庄再次出现在这片土地上,共产苏联利用它把西方左仔骗得五体投地。不久之后,毛泽东和金日成又将它移植到远东。看来,只要有独裁、专制和极权统治的存在,波将金的鬼魂都不会散去。

叶卡捷琳娜二世一面享受波将金的独特气味和床上技巧,一面又不断与更年轻更强壮的男人发生关系。这令波将金十分痛苦,脑中塞满除掉每一个情敌的阴谋诡计。事实证明,腹黑有害健康。强壮如牛的波将金最后在179153岁时倒下,妒火也随之永远熄灭。

 



2025年4月24日

向西行

  

每一届FIFA世界杯的主题曲往往都只能有短暂的辉煌。热播一年半载,然后销声匿迹,似乎是它们必然的命运。想一下,现在除了开演唱会的里奇·马丁(Ricky Martin)之外,还有谁会唱“go go go , ale ale ale”呢?

为什么?让我们回到足球运动的原点。十九世纪,英国人发明了很多团体运动和球类运动,足球是其中之一。平时衣冠楚楚、风度翩翩的绅士们竟然愿意把自己弄得满头大汗、满身泥污,有时候甚至负伤流血。足球为何有如此大的魅力?足球的意义又是什么?我认为,它体现在对队友的信任,以及对胜利的渴望。很遗憾,历届世界杯主题曲都远离它(1994年的 Gloryland 除外)。然而有这么一首歌,它与足球无关,却与足球的原点无比接近。所以,它常驻在每个足球迷的心中。这首歌就是宠物店男孩(Pet Shop Boys)的 Go West(向西行)。

其实宠物店男孩并非 Go West 的原唱者。原唱者是村民(Village People)。他们是来自美国的一支迪斯科组合,1977年组成,在翌年唱出可以说是迪斯科时代最佳作品之一,Y.M.C.A(来,举起双手,一边做手势一边唱:Y~M~C~A~)。

像飓风一样,来得快,去得快。1979年迪斯科式微,村民开始走下坡路。Go West 就是在这个时候推出的迪斯科单曲,成绩只能差强人意。

Go West 有典故。十九世纪美国报业大亨兼政治家霍勒斯·格里利(Horace Greeley)向民众发出呼吁:“向西行,年轻人!”。声势浩大的西部大开发也随之展开。我们应该感激这位老先生,不然的话我们就无法看到加利·古柏、约翰·韦恩和克林特·伊斯伍德等人所扮演的西部牛仔的英姿。当然,也无法产生今日成为足球迷最爱的歌,虽然它一度沉入海底。

十四年之后,宠物店男孩打捞起 Go West,然后对它进行大改造,于在1993年推出,立即风靡全球。纵观流行乐坛,改编版胜过原唱版的歌曲不算多。Pet Shop Boys 创造了奇迹,Go West 不但胜过原版,而且是大胜,是完胜。

在宠物店男孩的版本中,他们匠心独运地加入了三个新元素:

其一是海浪声,这简直是神来之笔,它把舞台从开往美国西部的火车改成哥伦布乘风破浪的甲板。

其二是帕海贝尔的《卡农》式的和声,它制造出360度身临其境般的剧场效果,给人荡气回肠的感动。

其三是苏联军乐,它赋予这首歌全新的意义。在MV中,这个意义被充分地影像化——冲破专制,奔向自由,世界变得更美好。

Go West 走入绿茵场,是在1994年春天。欧洲优胜者杯半决赛,由英格兰球队阿森纳对战法国球队巴黎圣日耳曼,双方实力相当。第一回合在巴黎打成1:1,第二回合在伦敦进行,三万多球迷进场观看。阿森纳首先取得领先优势,然后巴黎发起疯狂进攻,试图扳平比分。阿森纳门前险象环生。“防守!防守!”球迷喊得声嘶力竭,也难掩内心的担忧。球队能否坚持住呢?中场休息的时候,球场DJ播出宠物店男孩的 Go West……感人的一幕出现了,全场球迷跟着唱,歌声响彻云霄。歌曲放完,球迷仍然在唱,直至下半场,依然不绝。最终,阿森纳力保球门不失,杀入决赛,并且在决赛上击败意大利球队帕尔玛,夺得冠军。

事实证明,好事也会传千里。Go West 从此成为全世界足球迷的歌。

 

Pet Shop Boys - Go West

2025年4月23日

荣耀之地

  

2014年巴西世界杯主题曲引起争议。深受足球迷喜爱的雪姬拉(Shakira La La La (Brasil 2014) 离奇落选,由备受指责的 We Are One (Ole Ola) 爆冷门胜出。

在此又要不厌其烦地提醒大家,很多年前鄙人就已经把国际奥委会、联合国、世界银行和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并称世界四大腐败机构。而隶属于国际奥委会的国际足联则是该腐败机构中最腐败的部件。腐败的主要特征,是抵制民主。所以,那帮肥头大耳的老人们怎么也不愿意听取民意,硬是展示自己与众不同的一面——套用足球界的一句老话——也是在意料之外,情理之中的。

1998法国世界杯之前,国际足联对主题曲似乎不太感兴趣,主题曲都是交由主办国自行决定的(所以质量特别高)。

我个人最喜欢的是1994年美国世界杯的主题曲,它是一支传统曲子——改编自基督教圣歌 Gloryland,荣耀之地。演唱者是达里尔·霍尔与黑之声合唱团(Daryl Hall and Sounds of Blackness)。

达里尔·霍尔与黑之声合唱团,纯粹为了这首歌而临时搭档。黑之声合唱团是一队以演唱福音歌曲为主的声乐乐团,成立于1971年,夺得过多个重要的音乐奖项。至于主唱霍尔,留意欧美流行乐坛的乐迷都不会感到陌生,他是七、八十年代红极一时的二人组霍尔与奥兹(Hall & Oates)的成员。

Gloryland,空灵的声音,感人的声音。它超越了足球,超越了美国,超越了宗教。它来自遥远的五月花号,萦绕在面对狂风暴雨和滔天巨浪的清教徒心中,它代表一份虔诚、一个希望,以及坚定不移的决心。所以我胆敢作出判决,就算世界杯进行到世界末日,1994年的主题曲都是空前绝后的。

 

Gloryland (USA 1994)

2025年4月22日

世界杯

  

世界上仍然有很多人不将“世界杯”与“足球”画上等号。这一点都不奇怪。因为世界上有太多“世界杯”了,比较著名的就有篮球世界杯、板球世界杯、橄榄球世界杯、曲棍球世界杯、保龄球世界杯等等。世界杯这个词实在太高端太顶级也太诱人了,怎能被一项运动独占呢?然而,对每个足球迷来说,世界杯确实是独一无二的。

足球的世界杯,全称应该是,国际足球联合会世界杯,FIFA World Cup。目前的世界杯奖杯是由意大利雕刻家西尔维奥·加扎尼加在1971年设计的,在1974年的西德世界杯上正式使用。这个奖杯的造型为两个人双手高举着地球,因此它被中国人误称作“大力神杯”。唉,神啊,怎么可以这样迷信呢?

在“大力人杯”之前,世界杯另有奖杯,它叫儒勒·里梅奖杯。它是由法国雕刻家阿伯·拉弗勒设计的。这个奖杯才是“神杯”(欢迎迷信)。奖杯上是希腊神话中的胜利女神尼克。至于奖杯的名字,为什么叫儒勒·里梅奖杯?那是因为,正是这位受人尊敬的法国人一手促成1930年第一届世界杯举办。很不幸,中国人又一次把这个奖杯叫错了,叫什么“雷米特杯”。唉,他们错把“里梅”(Rimet)的发音发成“雷米特”。

国际足联规定,世界杯每四年举办一次,冠军可以保存奖杯四年,三次夺冠可以永久拥有奖杯。1970年巴西成为第一支三夺世界杯的球队,于是可以永久拥有儒勒·里梅奖杯。这是巴西的荣誉,也是巴西的耻辱。1983年,收藏在里约热内卢的奖杯被盗,至今下落不明。据说,这个纯金铸造的奖杯被盗贼熔掉后出售。

目前这个世界杯奖杯比较安全,由18K金铸造,盗贼应该看不上眼吧。据说国际足联不再容许任何球队永久拥有它了,即便三十次夺冠。

 



2025年4月20日

夜色楼台图

  

《夜色楼台图》中的景物大致可以划分为三个层次。

最上面一层,是黑黝黝的夜空,几笔特别浓厚而凌乱墨迹,暗示着黑夜的冷漠、深沉和压抑。

中间一层是覆盖着厚厚积雪的连绵起伏的群山,从画面的左上方到右下方倾斜,线条曲折而不突兀。

最下面一层,是位于群山之下的一个市镇,与群山同样承受冬夜的低温和积雪的重量,白茫茫一片。

在这幅画卷一样横长的水墨画的右方,有画家的题字,写着“夜色楼台雪万家,谢寅书”。

谢寅,是与谢芜村的其中一个画号。这幅《夜色楼台图》,大约诞生在1778年,当时芜村62岁,他的艺术早已进入成熟期。然而让人感到诧异的是,这幅画与芜村的其他作品相比,笔法显得有点粗疏,甚至有点漫不经心。至于气象,可以说略显平凡,缺乏那种令人叹为观止的力量。总体给人的感觉是,这不算上乘的作品。很难想象它是芜村的手笔,而且竟然被评为日本国宝级水墨画……

可是我无法把视线移开,有一处地方死劲儿吸引住我的目光。那是在画面中间偏左的地方,有两间可以看到窗户的房子,其中靠中央略为显著的一间,还依稀看到窗内有个人……我盯着这个窗户,不由得屏息。莫非里面的人,是画家本人?他一直在自己的屋子里构思这幅画,而不是登上群山的高度,与观画者一起俯瞰市镇。

或者我们应该将这幅画与芜村的一首俳句结合起来。

 

炭火将熄

我隐居的家

同在雪中

 

正冈子规十分欣赏这首俳句,“作者并不是从外向内看,而是从处身的屋内想到自己被雪深埋着的情景。”子规写道。

芜村是江户时代著名的画家,同时也是有口皆碑的俳人。他从小就非常崇拜松尾芭蕉,曾经学习芭蕉过苦行生活,在日本东北地区流浪,四十多岁时才结束漂泊生活,选择“隐于市”,在市井习气当道的浮华之中过着清贫生活。

我们可以想象,在某个冬夜,室外大雪纷飞。而芜村,正在为某句诗而苦思冥想,连火盆的炭火即将熄灭也浑然不觉。直到一阵寒意袭来,他才返回身处的现实世界。

“炭火将熄,”芜村瞥了一眼火盆,然后抬头凝望窗外的飘雪,“我隐居的家,同在雪中。”唉,他发出一声叹息。突然之间,他仿佛看见这声叹息在眼前凝固成冰,接着掉到地上,碎成无数晶莹的碎片……是这样了!他立即拿起画笔,抓住稍纵即逝的灵感,一气呵成画出这幅《夜色楼台图》。

水墨画往往过分强调笔法和气象,因此水墨画通常只有情趣,而欠缺感情。在这里,芜村刻意降低了笔法和气象的效果,从而突出倾注到画中的个人感情。我就是被画中的感情攫住,细细品味,心悦诚服。真是难得一见的佳作。

 




2025年4月19日

花拈与山敛

  

除了蒲桃之外,儿时十分常见的水果花拈与山敛现在也消失不见了。不同的是,花拈与山敛它们消失的只是名字,肉身依旧存在,而且和过去一样受欢迎。

花拈,是旧时珠三角地区对番石榴的称呼。实际上应是番捻,花拈是因读音接近而被讹传的结果。

无论番捻还是番石榴,它们开头的“番”字,已经透露了这种水果的来源。没错,它来自番邦,原产地是美洲。直到克里斯托弗·哥伦布发现美洲大陆之后,番石榴才被带回欧洲,再经不同的渠道进入中国。由于渠道不同,它在中国有很多个名字,近代才由番石榴一统天下。

番石榴长得像石榴吗?确实有点相似。不过,在广东人眼中,它长得更像竹节果,所以才称它为番捻。

竹节果是广东特有的植物,又名倒捻子。唐人刘恂所撰的记录岭南风土人情的著作《岭表录异》也提到这种水果。曰:

“倒捻子,窠丛生,叶如苦李,花似蜀葵,子如软柿,上有四叶如食蒂。食者必捻其蒂,故谓倒捻子。”

后来,为了与另一种今天称作山竹的倒捻子区别开来,此倒捻子便被冠以岭南二字,即岭南倒捻子,俗称竹节果。

老中医看到果蒂想入非非,妄称番石榴止泻。这当然是无稽之谈。

至于山敛,它现在的通用名是杨桃。包罗万有的《本草纲目》当然也包含这种水果,李时珍曰:

“五敛子出岭南及闽中,闽人呼为阳桃。”

明末清初学者屈大均在其著作《广东新语》中有更详细的描写:

“杨桃,一曰洋桃。花红色,一蒂数子,七八月间熟,色如蜡。一名三敛子,亦曰山敛。敛,棱也……有五棱者,名五棱……”

由此可知,以前的杨桃既有三棱又有五棱,不像今天的基本上全是五棱,横切面呈星星形状(英国人就叫它“star fruit”)。

有趣的是,广东一些地区(包括鄙人故乡)过去也使用杨桃这个名字,不过却是专指甜的山敛。而酸的山敛依然是山敛。说实话,光凭肉眼的话,我是分辨不出来的。

顺便一提,杨桃含有一种神经毒素,肾功能不好的人不宜食用。这可不是老中医说的。

 




2025年4月18日

蒲桃不是葡萄

  

我已经有很多年没有吃过蒲桃了,不知道什么原因,市面上难得一见。然而在我小时候,蒲桃却是十分常见(也十分便宜)的夏季佳果。

蒲桃,在《辞海》中的词条有如下注释:“桃金娘科。常绿乔木。叶对生,披针形,有透明腺点。夏日开花,花大,白色,雄蕊长,多数。萼片宿存。浆果球形或卵形,淡绿或淡黄色,味甜而香,有种子一或两粒。中国海南有野生,华南有栽培……”

非常精确。不过,我还可以作一些补充。首先,蒲桃有个奇怪的特征,就是果核和果壳不相连。当摇动蒲桃的时候,就会发出沉闷的“咚咚咚”的声音。此外,蒲桃在广东也有野生。乡下的村民喜欢将它栽种在自家的院子里。

在很长一段时间里,广东人只知道蒲桃,而不知道葡萄。

葡萄虽然早在汉代就经由丝绸之路进入中原,可是由于保鲜技术的问题,中国人对葡萄(恐怕是葡萄干)的需求不大。葡萄酒的情况要好一些,唐代诗人王翰就写出“葡萄美酒夜光杯”的佳句。

岭南远离中原,与西域相去更远。葡萄进入广东,是很后期的事情了。由于葡萄与蒲桃同音,为了区分,广东人只好把葡萄改成“葡提”,但是这样一来,又与佛教的圣树菩提同音。不得已,再加一个“子”字,成“葡提子”。后来为了简便,索性去掉第一个字。于是,葡萄在广东就变成“提子”。

搞笑的是,当提子一词离开广东,就立即变成高档货,连维基百科中文版都在一本正经地大谈提子与葡萄的区别。呜呼,如果此二者有区别,那么车厘子与樱桃、雪糕与冰淇淋、布尔乔亚和资产阶级等等,也是有区别的吧。

 



2025年4月17日

鸳鸯

  

鸳鸯是诞生在香港的一种特色饮品,也只能诞生在香港这个独特的地方,这个西方和东方文化水乳交融的地方。

鸳鸯的做法十分简单,三分咖啡七分茶,奶和糖随意,然后混合,冷热皆宜。它是平民化消费的冰室、茶餐厅和大排档的情趣饮品,无数有情人在甘甜可口的溶液的帮助下,倾吐衷曲。

众所周知,鸳鸯的本义不是饮品,而是分布于东亚的一种珍禽。早在《诗经·小雅》中就有此描述:“鸳鸯于飞,毕之罗之。”意思是,看啊,鸳鸯齐飞,快用罗网捕捉它们!可见,中国人自古就有棒打鸳鸯的传统。

同时,棒打鸳鸯的中国人又不得不承认,鸳鸯是“匹鸟”。一对雌雄鸳鸯总是双宿双栖、形影不离,用来比喻情爱甚笃的夫妻和情侣就再好不过了。于是,鸳鸯便成为家居用品常见的装饰图案。

当然,今天我们知道真相了——真相总是残酷的——实际上雄鸳鸯只在交配期才会高调地整天陪伴着他的配偶,当雌鸳鸯产卵之后,雄鸳鸯便远走高飞,寻觅新的对象去“恩爱”。

鸳鸯还有一个显著的特点,就是在外形上雌雄差距非常大。雄鸳鸯色彩艳丽,雌鸳鸯则是一身黯淡的深灰色。所以,广东人有一句俗语,说:“识者鸳鸯,唔识者两样。”意思是,认识的人才知道是雌雄鸳鸯,不认识的人还以为是两种不同的鸟呢。这句俗语通常用来比喻外行人与内行人的分野。

再进一步,广东人把结合在一起的两个不配对或者不相同的事物也称作鸳鸯。譬如,长短不一的一双筷子叫“鸳鸯筷”;颜色不同的一双袜子或鞋子叫“鸳鸯袜”或“鸳鸯鞋”;两种不同的食物拼成一碟叫“鸳鸯拼盘”;同时盛有清汤和麻辣汤底的火锅叫“鸳鸯火锅”等等。

让我们回到本文的开头。香港那种名叫鸳鸯的饮品,到底是取哪一个喻义呢?我想,应是二者皆有吧。咖啡和茶是两种完全不同的东西,混合在一起却如此投缘,如此融洽,简直到了浑然天成的程度,确实比鸳鸯还有资格称为鸳鸯呢。

 




2025年4月16日

游泳的记忆

  

记不起上次游泳是什么时候了。以前我最喜欢游蛙式,并且有种仿佛自己是青蛙王子的感觉。说到青蛙王子,现在西方社会不是很流行的一句俗语吗?“在你找到真正的青蛙王子之前,你不得不亲吻很多青蛙。”啊,多么励志的心灵鸡汤啊!对我来说,不管有多少冒牌货,我还是坚持游我的蛙式。

傍晚的露天游泳池,人不多。一抹怀旧的夕照斜斜地洒在清澈的水面上。扑嗵一声响,芭蕉的青蛙跃入古池,而我却跃入一个记忆的场面。

珠江三角洲的水道有如蛛网状纵横交错,分流的小河更是数不胜数。这些河汊,粤语叫涌(发音同“充”)。在我成长的农村,就有一条涌横向穿过。每年夏日,它就会成为小孩子的乐园。

涌里有小鱼、小虾、螺蛳、河蚬、蟛蜞,当然还有青蛙,有时候甚至有水蛇高调地出没。水蛇一般不会主动攻击人。只不过,谁也不知道它们会在什么时候做出非一般的行为,因此我们只在埠头附近游泳,那里比较安全。

埠头,就是小码头,原则是小船停靠的地方。撑起半边天的新中国农村妇女却当仁不让,霸占埠头一部分,一边洗衣服一边拉家常。家常往往多于衣服,于是一件衣服总是被反复搓洗。夹杂着污迹的肥皂泡源源不绝地流入河里,真令人讨厌。还好,河道通畅,水流能够把一切污秽冲到大海。

水流,也带来不少浮萍、水草之类的植物,这可乐坏了在涌边树下睡懒觉的水禽。它们一跃而起,争分夺秒,争先恐后扑向它们的美食。场面之激烈和悲壮,只有中国大妈大伯抢占公交车的凶焰能与之相比。

可惜,俱往矣。

记不起上次回所谓的老家是什么时候了。偶尔有亲友指责我数典忘祖。我便反问:故乡?什么故乡?在我的记忆中,我的故乡青山绿水,田连阡陌,民风淳厚。而现在那个地方乌烟瘴气,百孔千疮,鸡鸣狗盗。郁郁葱葱的山林哪里去了?星罗棋布的鱼塘哪里去了?那条涌呢?那棵榕树呢?你家以前的菜园呢?哪里去了?那个到底是什么地方?我不认识。而你竟然说它是我的故乡,你在侮辱我吗?快点滚开吧!

 



2025年4月15日

光州事件

  

联合国真是世界上最腐败、最无耻的机构,他们一方面大力谴责在战争中屠杀敌国平民的罪行,另一方面又以“不干涉内政”为由对屠戮自国人民的暴君视而不见。

兔死狐悲,物伤其类。每每思量至此,我都不禁黯然。那些画面,又一次揪扯我的心。我又一次看见有些人用血肉之躯阻挡坦克,结果被活活碾死;我又一次看见有个青年爬上坦克挥动旗帜,结果被子弹射穿胸膛。一次又一次……

我说的是光州事件。

光州事件发生在南韩全罗南道光州市。其时1980518日。十六年之后,当时下令血腥镇压的南韩前总统全斗焕被汉城法院宣判死刑(后获特赦),光州事件在法律上正式得到平反,名字也改为“五·一八光州民主化运动”。

光州事件的起因,可追溯到19791026日。当时独裁统治南韩长达十八年之久的军事强人朴正熙(朴槿惠之父)突然被下属暗杀。军方担心北朝鲜趁机入侵,宣布全国戒严。不过,北朝鲜并没有趁火打劫,反而是军衔为少将的保安司司令官全斗焕趁乱发动军事政变,自任总统。

翌年5月,戒严依然在持续着。民众开始零零星星地上街表达意见,要求政府撤销不必要的戒严令,恢复娱乐和夜生活。

在光州,金大中和金泳三(他们后来都成为左胶总统)却激进得多。他们声称南韩已经受够了独裁者,要求全斗焕立即下台,由人民一人一票选举总统。这个要求显然激怒了全斗焕,他下令逮捕两个金佬,并逆流而上,宣布进一步扩大戒严范围。这一举动显然也激怒了光州市民。518日,数以万计的市民上街示威并且占领政府大楼。

全斗焕火速派遣军队前往镇压。镇压行动持续九天,造成178人死亡(包括13名军警)、76人失踪和3515人受伤。

表面上,光州事件结束了。可是,真正的民主运动才刚起步。自此之后,全斗焕就没有安稳日子过了。全国的抗议声浪此起彼伏,到19876月达到高潮,史称“六月民主运动”。

在强大的民意面前,以及在美国的压力之下(或者这才是关键),全斗焕不得不作出妥协,宣布不再担任总统职务,并由副手卢泰愚完成民主化之路。

从发生到平反,台湾二二八事件经过四十八年,南韩光州事件经过十六年。历史或者可以等待,然而,人的一生又有多少个十年呢?

合上历史书,仰天长叹。




2025年4月13日

蠹鱼和书虱

  

蠹虫就是蛀虫,一般分为木蠹和书蠹。

《荀子》有云:“肉腐出虫,鱼枯出蠹。”

这当然是古人想当然的幼稚的说法,大概是因为书蠹长得实在太像鱼的缘故吧。由于长得像鱼,书蠹又名蠹鱼。它的英文名是 silverfish,意为银鱼。由此可见,无论西方还是东方,无论古时还是现代,蠹鱼都是爱书家的大敌。

此人无复见,此诗犹可贵。

今日开箧看,蠹鱼损文字。

这是白居易诗作《伤唐衢二首》第二首的其中几句。白居易惊闻友人唐衢去世,非常悲痛。想起友人之前赠送的诗篇,便开箧缅怀,不料却发现它已被蠹鱼蛀坏。此情此景,更是悲不自胜。

蠹鱼喜欢吃书,于是后来有人用蠹鱼来比喻死啃书本的读书人。其实,蠹鱼喜欢吃的是含有淀粉质和糖类的碳水化合物。纸张所含的植物纤维以及装订书籍所使用的浆糊,正合蠹鱼的胃口。蠹鱼有时候也喜欢吃衣服(为此蠹鱼又得到衣鱼之名),那是因为一些衣物也含有植物纤维。

除了蠹鱼,书虱(英文名是 booklice)也是纵横古今西东的书籍杀手。与蠹鱼(一般长约1厘米)相比,书虱的外形就微小得多(一般长约1毫米)。可是,书虱的危害性更大,一是因为它比较容易大量繁殖;二是它会攻击人体,造成皮肤瘙痒。

前天,我惊讶地发现书柜里有一些书虱在活蹦活跳,像是饱餐一顿之后跳着减肥操。这简直是挑衅!我必须采取果断的攻击行动,使用化学武器——樟脑丸。

现代樟脑丸已经不是用天然樟脑制造的了,它的主要成分是二氯苯。二氯苯有微毒,一些专业机构还怀疑它是一种致癌物(还没有足够的证据)。不过,无论如何它是最有效的驱虫剂,尤其对驱除蠹鱼和书虱有神奇的效果。

我在书房的几个角落投放几粒樟脑丸之后,立竿见影,书虱很快就消失不见了。作为爱书家,牺牲一点点健康来换取书籍的安全,绝对是超值的交易。

  

 



2025年4月12日

庞氏骗局

  

1919年,一名意大利商人在美国的波士顿创立了一家证券投资公司。向波士顿人散发的铺天盖地的广告宣称,他正通过某种渠道在欧洲购入国际回信券(万国邮联发行的一种邮资凭证),这种票据如果拿到美国套利的话,可以获得200%的利润,但是由于初到贵境,资金链一时间跟不上,现在向广大波士顿市民集资。客户可以购买两种债券:第一种是90天得到100%利息;第二种是45天得到50%利息。

这个人的名字叫查尔斯·庞兹(Charles Ponzi)。他总是穿着最昂贵的西装、抽着最高级的雪茄,俨如意大利商界巨头的派头。谁会怀疑他?尤其在利息如期交付之后,迅速膨胀的贪欲吞噬最后一丝理性。越来越多的人和越来越多的资金争先恐后地挤进庞兹的公司。万万没有想到,这个意大利人的所谓投资纯属子虚乌有;万万没有想到,庞兹是用新客户的资金去支付老客户的利息。

这是一个骗局,它以庞兹之名载入史册,叫庞氏骗局。

庞氏骗局看似完美,只要不断有新客户和新资金加入,只要老客户不一次性大量抽回本金,这座建立在谎言沙漠之上的金字塔就会一直加建下去。数百万美元财富(相当于今天的数千万)如此唾手可得,庞兹过着非常奢侈的生活。他越是奢侈,越是没有人怀疑。

直到19207月,有经济学家撰文指出,据他了解,欧洲的国际回信券并非庞兹所说的一回事。紧接着,《波士顿邮报》的记者展开深入调查,最后踢爆整个骗局。同年11月,庞兹以诈骗罪被判入狱11年。

可是,“奸”人自有妙计,庞兹只在牢房蹲了两年。声泪俱下的忏悔和突然发生的疾病使他在1922年获准保外就医,迁往气候较为温暖的佛罗里达州去疗养。在那里,恶魔复活了。

庞兹在佛罗里达再次施行庞氏骗局。这次他打着地产生意的幌子(炒卖密西西比沼泽地),以60天得到200%这样高不可攀的利息进行非法集资。很不幸,又有不少人上当受骗了。不幸中之大幸是,这次骗局没有持续太久,监狱的大门再一次向庞兹打开。二进宫,眼泪不能生效了,装病也装不出来了,他只好一直坐到刑满,1934年被遣返意大利。

回到祖国,庞兹不顾血浓于水的同胞感情,继续玩他的把戏。然而,没有一次获得成功,因为他在美国的所作所为已经尽人皆知,人们避之唯恐不及呢。

无奈之下,庞兹远走巴西。巴西人应该比较容易欺负吧。哎呀,就在这个时候,就在他要大展拳脚的时候,竟然心脏病发,自此一直离不开病榻。被病魔折磨八年之后,1949年,庞兹客死他乡,死时身无分文。总算及身而报,上天偶尔也会公正一次。

庞兹虽然死了,但是庞氏骗局这个模式却像鬼魂一样在世界各地游荡,伺机借身还阳。哪里有贪婪,哪里就会有它的魅影。

 



2025年4月11日

世界没有奇迹

  

几个月前,我在报上读到一则消息:The Beatles 的吉他手 George Harrison 对外公开说他将不久于人世。由他本人说出这个事实未免太悲哀了,然而他却平静地补充一句,还会与病魔对抗到底。记者在末尾说出了歌迷的心声:希望奇迹会出现。

自此之后,我浏览新闻时总是提心吊胆。我不能接受 George Harrison 的生命进入倒计时,我希望奇迹会出现,也相信奇迹会发生。如此出色的音乐人,我不相信神会过早地让他离开。

然而……昨晚我进入“美国在线”网站,首先映入眼帘的是 George Harrison 的一张黑白照片,心头不禁一震,一种不祥的预感袭击过来。但我还是用颤抖的视线扫过头条新闻的标题,触目惊心:

Beatle George Harrison58dies

 

昨晚我睡得不好,醒来后发觉牙齿有点痛。

我不知道自己为什么要写这篇文章,更不知道自己打了些什么出来。思绪很混乱。百感交集。

我常常被人骂“崇洋媚外”,因为从懂得几句英语开始就喜欢听英文歌。首先喜欢上的是怀旧经典金曲,因为歌词简单,容易理解。我有中国唱片广州公司发行的《浓情篇》系列卡式录音带,经常反复地听。其中有两首歌曲给我留下深刻的印象,它们是 Yesterday Let It Be,都是 The Beatles 演唱的。之后我专门找他们的专辑,好不容易找到他们最后一张专辑 Let It Be CD,结果一发不可收拾,我就这样爱上 The Beatles

不知道是谁说向流星许愿会很灵验。曾几何时,我借了一辆摩托车到乡下观看流星雨。不料却只看到一夜闷雨。乌云遮盖了天空,什么也看不到,多么扫兴啊。上个月,又有一次更大型的流星雨。可惜我所在的城市是看不到星星的,而对生活心灰意懒的我再没有冲劲跑到乡下去了,所以,再次错过。不要紧,即使看到又如何?许了几千个愿望又如何呢?根本没有实现的可能。即使是“希望明天是晴天”之类简单的愿望也未必如愿。世界是没有奇迹的,世界从来都不会有奇迹发生。

十二月根本不像冬天,我今天只穿一件衣服就可以了。15年前同一个南方城市,我得穿得像饭团一样。为什么会变暖?为什么看不到星星?听说这是污染所导致的温室效应。

到现在还相信奇迹的人啊,可以死心了吧,我大声地告诉你们:这个世界没有奇迹!!没有!!从来没有!!

以下内容摘自一些歌迷在BBS的悼念帖子。

 

看过一个节目,大街上拦住人问 Beatles 每个成员的名字。John Lennon & Paul McCartney 的名字所有人都能说的出来,Ringo Starr 估计是因为名字朗朗上口,记住的人数也还凑合。唯有 George Harrison,大概是名字太大众化了,说出来的不到25%

 

George Beatles 中最冷静的一个,除了主音吉他外,他还负责弹钢琴及和音。他的音乐比 John Paul 更加宽广,音乐结构变化微妙。后期的 Beatles 越来越走向迷幻就是因为他受到如印度音乐等世界各国当地音乐的影响……一向低调的他一直活在 John Paul 的阴影下,但谁也无法否认:是他的出神入化的吉他和天才的灵感把 Beatles POP带进真正的ROCK

 

很喜欢 George Harrison 的一首歌——All Things Must Pass

 

All things must pass

None of life's strings can last

So I must be on my way

And face another day.

 

文章写完了,尽管没有奇迹,但我还活着,我还要活下去。

 

 

写于20011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