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宋官员张咏,相传是交子(世界上最早的官方纸币)的发明人。相传而已,未能确证。至于能够确证的有关他的事迹,史书记载的并不少。其中最叫人津津乐道的,是水滴石穿的故事。
话说,张咏当崇阳县令的时候,当场抓获一名监守自盗的小吏——其鬓发与头巾之间藏着一枚钱币。钱币是从库房偷的。张咏大怒,命人施以杖刑。
古代的杖刑,不是现在古装电影、电视剧所演示的那样随便打打屁股那么轻松。历史上被活活打死的受刑人不计其数。即使没有被打死,也被打成半身不遂。运气好的,也要一年半载坐立不安、大小便失禁。
小吏一听到杖刑,就慌不择言,他斥道:老子只不过是偷了区区一文钱,你竟然要打老子的屁股?我呸,有本事你就砍下老子的头!
张咏一听,怒上加怒,遂挥笔写下如下判书,云:“一日一钱,千日千钱,绳锯木断,水滴石穿。”然后拔剑亲自砍下小吏头颅。
北宋一文钱,只能在街边买一块糖,价值实在非常小。奇怪的是,无论朝廷还是百姓,无论古人还是今人,几乎都竖起大拇指称赞张咏。殊不知,张咏的判决是违法的。一日一钱,千日千钱,十年是三千六百钱,五十年就是一万八千钱。如此以算术级数递增,数目自然可以累积到死罪的界线。只不过,这完全建立在假设之上。能够掌握的实际证据就只有当天人赃并获的那一枚钱币,张咏只能以此量刑。
呜呼,中国从来都不缺法,只是历代官府从来有法不依,不管是宋代《宋刑统》,还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宪法》和《刑法》。而那些要求官府依法办事的人,反而遭受缧绁之灾。
至于愚昧的老百姓,他们翘首以盼的是稀世清官,而不是一套切实执行的法律。所以,他们为张咏的违法拍手叫好;所以,今天中国依然是人治而不是法治国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