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10月31日

Yay

  

帕梅拉·雷蒙德·莎特兰(Pamela Redmond Satran)在2009年出版了一本幽默读物,叫 How Not to Act Old(姑且译作“如何不显老”)。这位当时年过五十的美国女作家在书中郑重其事地向读者提供185条十分“有用”的忠告。其中一条,是学会说“yay”。为什么?作者解释说,因为时下的年轻一代,动不动就“yay”。你不跟上这个潮流,就会显老。

啊!我不由得大吃一惊,从凳子弹起。你知道,我连最新最热的流行音乐都不怎么接触,更遑论小说、电影和电视剧,以及各种潮流资讯了。因此,我羞愧地承认,我从来没有说过和写过“yay”这个词(当然,本文除外)。作为一名偶尔用英文写作的诗人,恐怕在年轻一代眼中,我已经是一个不可救药的老朽了吧。

据《牛津英语词典》所示,作为感叹词,“yay”可以表示“胜利、赞同和鼓励”。这部权威词典同时指出,该词源于1960年代,可能是从“yeah”演变而来的。至于为什么在近年深得年轻一代的欢心,那就不得而知了。

Yay!不必刨根问底,只要快乐就好。这是年轻一代的信条。想必,他们在打开一瓶香槟的时候(不,他们可能不喝香槟,而喝百威淡啤酒)、在投进一个三分球的时候(又或者投不进的时候)、在街头听到一个黑人用粗口说唱的时候,都会“yay”一声表达自己的快感。要是有另一个人走过来击掌的话,效果会倍增。

那么,我要不要把“yay”塞进下一首诗歌里呢?

试作两段:

 

I can’t live

If living is without yay

 

When I find myself in times of trouble

Lady Younger comes to me

Speaking words of wisdom, let it yay

 

这样的几乎不需要使用多少大脑功能的戏仿,实在太有趣了!难怪年轻一代都喜欢所谓的“二次创作”(他们口中的“二次创作”实际上是恶搞)。

连同标题,本文一个出现过11个“yay”,以及两段“二次创作”。说实话,经此一役,你有没有感觉到这一刻的我,年轻了至少十岁?

 

 


2023年10月30日

马克思主义与国家

  

尽管依靠大资本家弗里德里希·恩格斯那些“滴着血和泪”的资本舒服地度日,卡尔·马克思却将毕生大部分时间和精力用来谩骂资本主义,并且煽动世界各地的“脑残粉”颠覆他们的国家政权。颠覆之后呢?也许是缺乏足够的想象力的缘故,马克思对那个虚无缥缈的远景——共产主义(他声称是“科学”共产主义,有别于其他人的“空想”共产主义)的面貌,着墨不多。无非为:没有阶级、国家消亡;各尽所能,按需分配。

不过,国家消亡论不是马克思首先提出的,而是恩格斯。后者在出版于1878年的政治哲学论著《反杜林论》(Anti-Dühring)中提到,国家终将“萎谢”。

先把话题岔开一下,我想,诸位都想知道这个杜林是何方神圣,居然需要金主恩格斯亲自出马,牺牲跟工厂女工们睡觉的时间,撰写一部废话连篇的论著进行驳斥?

欧仁·杜林,德国哲学家、经济学家、柏林大学讲师。我虽然不同意的他的观点(他主张社会主义,但有别于马克思的那个前共产主义阶段的社会主义),却很佩服他的毅力,他的绝大部分著作都是在双目失明后写成的。

杜林的影响力其实并不大。之所以令马克思和恩格斯气急败坏,是他指责马克思这个人的思想不成样子、语言是下流习气……这就一下子击中要害了,把生龙活虎的马克思气到卧床。恩格斯只好代友应战,花了数年时间写出了《反杜林论》。公平地说,我们(包括杜林)应该感激恩格斯,否则杜林和他对马克思的精准判断将永远被历史掩埋。

还是回到国家的萎谢过程中来吧。国家消亡论是符合马克思主义的一贯逻辑的。我们知道,马克思主义对国家的定义是,“一个阶级压迫另一个阶级的机器”。那么,当无产阶级革命成功之后,人类社会便只剩下一个阶级,也就是说,再也没有阶级之分。既然没有阶级,作为压迫机器的国家也就没有存在的必要了。所以,早期的革命者喊出“工人无祖国”、“无产者无祖国”的口号,号召全世界的工人阶级联合起来。《国际歌》也高唱“英特纳雄耐尔,就一定要实现”。当中的“英特纳雄耐尔”,就是“国际”的音译,指国际共产主义。

问题是,有一些共产主义政党在夺取一个国家的政权之后,居然大肆宣扬爱国主义和民族主义。这令一些西方学者迷惑不解,难道他们不知道这是明显的矛盾吗?

我说,这些西方学者太无知了!狂躁与抑郁也是互相矛盾的症状,但是它们可以共存于一个人的体内,这又如何解释呢?

哎呀,我只是爱共产主义心切,在情急之下随手举一个例子予以反击而已,并不是将集共产主义和爱国主义于一身的国家比作躁郁症患者,爱国者请勿躁郁。

 


 

2023年10月29日

蹴鞠的女子

  

中国明末清初的词人陈维崧以辞藻艳丽而博得时人尖叫。比如有一首《抛球乐·咏美人蹴鞠》的词,讲述众女子刚化妆完毕,百无聊赖,遂相邀蹴鞠取乐。蹴鞠,亦即踢球。然后呢?请看下文。

 

此际绰约轻盈,娇花百朵,琼枝一树。宝钗松,罗袜小,争漾绛绡穷裤。玉醉花欹,吹乱红巾几缕。一泓香雪,临风慢舞,仿佛似、滚琼闺絮。更香毬将坠,最怜小玉多能,傍衬凌波微步。渐蹴罢春憨,扶鬓影、娇喘浑无语。小换轻容,满身红雨。

 

恕不逐字翻译。概而言之,就是女子踢时凌波微步、婀娜多姿,踢后娇喘无语、香汗淋漓……

看到如此色香味俱全的描绘,纵使堂堂七尺男儿,也一定会全身酥麻、不得不弯腰扶墙。至于恰好在现场旁观的词人,其反应恐怕更为激烈,就算未有血脉沸腾、鼻血喷涌而出之象,也相差不远。

身为现代人,在女子足球比赛已经成为奥运会比赛项目的今天,也许不能百分之百体味词中的风情,自然也难以产生特殊的生理反应。不用担心,陈维崧在白你一眼之后,应该会大发慈悲,给你一点提示,告诉你全词的“龙睛”——“罗袜小”和“满身红雨”。这,是词人以及同时代的中国男人意淫的出发点。

众所周知,缠足(与太监、科举并称中国三大精神病),始于北宋。南唐后主李煜说不定就是始作俑者。将女性天生柔媚的双足禁锢成丑陋的三寸金莲,缠上布条,套上罗袜,再藏入弓鞋之中。无疑,那是有嗜痂之癖的心理变态的男人施于女性身体和心灵上的酷刑。

虽然现代心理学家普遍认为,女子的双足自古以来便是性的符号。但是中国男人那种扭曲的嗜小脚之癖,恐怕一万个西格蒙德·弗洛伊德都解释不了。他们不但嗅、舔和狎玩女子变形的小脚,甚至连裹脚布都被当作玩具。

说到裹脚布,今人常常误解裹脚布散发臭味。实际上只有懒惰女子的裹脚布才会发臭。旧时有一句歇后语“懒婆娘的裹脚布——又长又臭”,就说明了这个问题。缠足的女子通常每三日一次,解开裹脚布,清洗双足,然后重新裹上新的布条。还有一个重要的步骤,是扑上一层叫香莲散的粉末(也会放到鞋里)。除了香莲散,兰花汤(用兰花熬制而成)也常被使用。沐足完毕,在扑鼻的芳香中,令人产生一步一莲花的幻觉确实不是夸张。而欣赏女子沐足的过程,更是男子的生活情趣之一。

缠了足的女子,走起路来形同弱柳,绝不轻松。然而,为了促进双脚的血液循环,她们又必须不时站立和来回走动。踢球,或者不失为一种带一点娱乐性的健康活动。

词中众女子在蹴鞠后“满身红雨”,词人同时在暗示,罗袜与裹脚布也早已被汗水濡湿。香莲散、兰花汤等芳香剂与脚汗一混合,散发出更为浓烈、更为特别的气味,就像今天的催情香水,与人体荷尔蒙混合后效力倍增一样。其中一个女子,在脱下罗袜之后,如何令词人神魂颠倒、欲仙欲死……词中虽未作交待,也不言而喻了。

 

 

杜菫,《仕女图・蹴鞠》

2023年10月27日

老而不

  

“大力推广普通话”政策成果显著。一方面,今日两广地区的青少年已经不太懂粤语。另一方面,很多过去常用的粤语俗语现在基本上变成死词。比如“老而不”,我敢打赌,40岁以下的广东人茫无头绪。

要了解“老而不”这个词语,先要了解什么是藏词。藏词是一种修辞方式,《汉语修辞格大辞典》给它下的定义是,“在使用人们熟知的词语时,故意把该词语的一部分隐藏、省略不说,用词语的其余部分来代替隐藏的部分或者整个词语”。

举个例子说明:阿Q将到而立之年……这里的“而立”是将孔丘所说的“三十而立”隐去了“三十”二字。意思是说,阿Q将到三十岁。而立、不惑、知天命、耳顺等,也是日常生活中比较常见的藏词。

再举个例子:肥金嗜赌,常常输到床前明月……显而易见,这里用的是李白的诗句“床前明月光”,隐去了“光”这个字。也就是说,这个赌徒又输个精光了。

让我们再回过头察看“老而不”。《论语·宪问》中有这样一段话:

原壤夷俟。子曰:幼而不孙弟,长而无述焉,老而不死是为贼,以杖叩其胫。

理解当中的三个词语,你就能读懂整句话。

原壤:孔丘的老乡、故交。他在整部《论语》之中一共出现过两次。总体感觉,他是个粗人,不懂礼节。

夷俟:夷,是汉人对东方异族的蔑称。俟,是等待。夷俟,就是说等人的姿态像个粗野的夷人。到底是什么样的姿态?大多数注解都解为蹲,也有人解为叉开双腿。孔丘素来提倡危坐(即,两膝着地、腰背伸直的坐姿)才符合礼节。

孙弟,通“逊悌”,意为顺从兄长。

整句话的大意是,孔丘看见原壤以一个非常不雅的坐姿等待他,当即七窍生烟,劈头一顿数落:你年幼时不懂得顺从兄长,长大后又毫无成就可言,如今老了仍不去死,简直就是个贼。骂完了,还要操起手杖叩打原壤的小腿。

至于原壤的胫骨有没有被打成骨折,《论语》没有交待。而它作为历代中国人的“心灵鸡汤”,不报道负面新闻也是符合“国情”的。

后来人们断章取义,用“老而不死是为贼”来谩骂所有老年人,并强调,这是出自“圣人”之口的“圣训”,教被骂者无力反驳。事实上,孔丘只是针对原壤一人,而非针对所有老人。况且,他自己也是个老人。

粤语俗语“老而不”进一步断章取义,只取“老而不死”四个字。然后,它用藏词的方式,藏起第四个字,即“死”字。故此,称呼一个上了年纪的人为“老而不”的时候,真正的意图是诅咒这个老头快点去死。

按照孔丘的思路,原壤是老而不。然而,孔丘爆粗兼打人,以文明人的标准,也绝对是老而不……至少,绝非君子(“君子动口不动手”)。今天那些拜孔子为“万世师表”的“新时代”的中国人,不但在世界各大景点和购物区像原壤一样蹲坐,还像孔丘一样动不动就爆粗兼打人,不知道又算什么呢?

 



2023年10月25日

以德报怨?

  

在《论语·宪问第十四》之中,有这样一段话:

或曰:以德报怨,何如?子曰:何以报德?以直报怨,以德报德。

大意是说,有人问孔丘:用恩德回报怨恨,你认为怎样呢?孔丘答道:用恩德回报怨恨,那用什么回报恩德呢?正确的做法是,用正直回报怨恨,用恩德回报恩德。

以德报怨,是李耳(即老子)所倡导的(出自《道德经》第六十三章,原文是“报怨以德”)。曾经向李耳求教问道的孔丘居然批判起老师来,公然违反自己三令五申的尊师重道的训诫,真令人大吃一惊。不过从另一个角度看,口是心非、言行不一有如此悠久而辉煌的历史,中国人应该感到骄傲才对。

遗憾的是,孔丘在批判以德报怨的过程中,出现一个严重的逻辑谬误——“具体化谬误”。我们也可以具体化一点,称之为“水果糖化谬误”。

打个比方,你身上只有一颗水果糖,如果将它送给小丽的话,那就不能送给小飞。反过来,如果将水果糖送给小飞的话,那就不能送给小丽。小丽和小飞二者只能择其一……啊,请勿为此苦恼,因为恩德不是水果糖。一个人完全可以在以德报怨的同时以德报德。你还可以做得更加公正,以小德报怨,以大德报德。又或者以一份德报怨,以十倍德报德。

孔丘的论述虽然有严重错谬,不过,鄙人认为他的结论胜过李耳的。

是的,在虚伪的社会中,以德报怨的论调很有市场,“有人打你的右脸,连左脸也转过来由他打”(出自《新约圣经·马太福音》)也经常被引用。可是,我得提醒诸君,如果你不是圣母、基督、佛陀、太上老君(李耳是道教的大神,太上老君,全称一气化三清太清居火赤天仙登太清境玄气所成日神宝君道德天尊混元上帝)等等,你最好不要这样说,更不要这样做。朝生暮死的人类,如果一味地以德报怨,只会是非不分、姑息养奸,对自己则是伤害和背叛。

这一次我们要相信孔丘,以直报怨,以正直回报怨恨,是正确的做法。正直,就是公正坦率。公正,就是公正地评估别人对你的怨恨;坦率,就是永远忠于自己的内心。

对一个带给你严重伤害且死不悔改的人,你根本不应该以德报怨。甚至“以牙还牙、以眼还眼”也不为过。唐纳德·特朗普在其著作 Think Big(姑且译作“宏大思量”)中,傲然劝导读者:“从来没有一本书鼓励报复,但是我要告诉你,如果有人冒犯,你必须还击。”

当然,你也许跟我一样,未必有多余的时间和过量的精力对那些卑劣的人进行报复和还击。那不妨参考弗朗索瓦—勒内·德·夏多布里昂的做法,“我记仇,但不报复。”他说。又或者参考鲁迅。鲁迅临终前写了一篇叫《死》的文章,其中有一段是这样的:“……想到欧洲人临死时,往往有一种仪式,是请别人宽恕,自己也宽恕了别人。我的怨敌可谓多矣,倘有新式的人问起我来,怎么回答呢?我想了一想,决定的是:让他们怨恨去,我也一个都不宽恕。”

 

 

狩野元信,《黄初平》

2023年10月23日

骑鹅旅行

  

大江健三郎在1994年诺贝尔文学奖颁奖礼上发表名为《暧昧的日本与我》的演讲。他坦言,有两本外国儿童读物对他的童年产生非比寻常的影响,一本是马克·吐温的《赫克尔贝里·芬历险记》,另一本是塞尔玛·拉格洛芙的《骑鹅旅行记》。

《赫克尔贝里·芬历险记》使童年的种种思想和行为合理化。《骑鹅旅行记》则使生长在偏远的、闭塞的四国岛森林之中的大江健三郎,可以一直怀着一个从未向人吐露的美梦——像尼尔斯一样骑着鹅到处旅行的美梦,走向世界。

大江当然不会知道,在另一个时代,在另一个地方,一个同样在偏远的、闭塞的环境中生长的小孩,也因为同一本书而怀着同一个美梦。一次又一次,那个小孩对家中那只强壮的鹅说,“带我离开这个地方吧!”一次又一次,那只鹅歪着脑袋,琢磨着这个无法在现实世界实现的请求。

瑞典女作家拉格洛芙的《骑鹅旅行记》(直译是“尼尔斯的奇幻之旅”)初版于1906年。这部儿童小说的主人公是一个名叫尼尔斯的14岁男孩,他自私、任性、调皮捣蛋、不爱读书。一天,因为戏弄小精灵,他被魔法变成只有拇指大小的小人儿。同一时间,尼尔斯家中的家鹅莫尔顿听到野性的呼唤,决意摆脱安稳但乏味的农家生活,跟随一群野鹅飞向远方。尼尔斯骑在莫尔顿身上,参与这一趟从南往北、再由北返南的神奇之旅,穿越城市、乡村、山林和河川,游览历史、神话、传奇和现实,经历友谊和仇恨,学会关怀和宽容,最后返回家中,破解了小精灵的魔法,变回男孩……不对,应该是变成一个勤劳、善良、勇敢和有责任感的少年。如果说这部小说带有寓言性质的话,那么尼尔斯的奇幻之旅就是一个人在青春期的蜕变过程。

今年重读这本书,我发现了一个非常重要却在以往被忽略的情节。在接近尾声的第四十九章,作者以超关联的方式登场,阐述自己的创作意图和灵感来源。

 

就在尼尔斯·豪尔格松随野鹅漫游的那一年,有个人打算写一本适合学生阅读的关于瑞典情况的书。她从上一年的圣诞节一直想到这一年的秋天,一行字也没有写出来。

 

某个晚上,静谧的月光洒落在故园的院子里。这位作家毫无睡意,“好像一直在等待着一件奇怪的事情发生”。果然,尼尔斯出现在她的眼前。

 

小人儿说:“我打算在这个院子里过一夜,天亮后再回森林里去。你能够给我一个安全的地方睡觉吗?”

“这样的怪事我从来没有听说过。你是否愿意告诉我你的故事?”

 

于是,小人儿开始讲述自己的故事。作家既感到吃惊,又感到高兴。

 

她想,“我要将他讲的话写进我的书里。现在我再也用不着为写书的事情发愁了。”

 

作者创作的年代,还没有“超关联”、“超小说”这一类后现代主义文学术语。她插身其中,并非意图标新立异、哗众取宠,而是想告诉我们,这个故事是真实的。然而,对那些“聪明”的小孩子和“成熟”的成年人来说,他们绝不相信这个故事是真实的。“这只不过是作者的伎俩,非常大胆的伎俩!”他们会这样说。

不管别人怎样说,想象世界和现实世界是同时存在的平行宇宙,两者都是真实的。只有极少数人能够在两个世界之间自由穿梭,如同踏着巴洛克的音符翩翩起舞的小天使。作者显然是极少数之中的一员。大江和那个小孩,应该也是。

超关联既是戏谑,也是炫弄,就像正在放映的电影中,几个演员突然走到观众席前,向目瞪口呆的观众扔出几枝玫瑰,然后返回大银幕里。而策划这起事件的导演或者魔术师,则躲在暗处,像柴郡猫一样咧嘴而笑。

当那个小孩结束骑鹅之旅,从想象世界返回现实世界,也露出这样的表情。只是那只强壮的鹅,依然歪着脑袋。

 

 


2023年10月22日

针织帽

  

如果你想 cosplay 尼尔斯·豪尔格松——塞尔玛·拉格洛芙的儿童小说《骑鹅旅行记》的主人公——你必须找一顶很酷很型的针织帽。严谨一点的话,还必须找正宗的“tophue”。这是17世纪后期至20世纪初期,斯堪的纳维亚诸国平民男子(特别是农夫)的日常服饰。当年尼尔斯就是戴着这种针织帽,说不定汉斯·克里斯蒂安·安徒生和亨利克·易卜生也戴过。

从形状来看,针织帽是从弗里吉亚帽发展而来的。弗里吉亚是古希腊时代的一个国家(今天属于土耳其),那位点石成金的弥达斯和那个解不开的戈尔迪结,都是出自这个国家。锥形软帽是弗里吉亚人的民族服饰。令神秘主义者失望的是,这种帽子没有任何神话元素,也不具有任何特殊意义。到18世纪,美国独立战争和法国大革命将弗里吉亚帽变成自由的符号,从此,它又被称为自由帽。假如你想品评一下戴自由帽的著名模特儿,不必到博物馆或美术馆寻找玛丽安娜和山姆大叔的画像,看一集《蓝精灵》就行了。

弗里吉亚帽和针织帽在本质上还是有所不同的。首先,弗里吉亚帽一般用普通的软质布料制成。而传统的针织帽,顾名思义,是用羊毛编织而成的。此外,弗里吉亚帽的帽顶原则上是向前方弯曲的,而针织帽则是向后或者直立。

尽管有尼尔斯做“代言人”,但是针织帽并没有被赋予旅行、冒险、成长等意义,保暖防寒是其最主要的目的。生活在寒冷的北欧地区,以及加拿大,人们都需要针织帽。

作为帽子爱好者,我拥有两顶针织帽。只是,身在北回归线以南的北半球热带地区,一年之中真正寒冷的日子没几天,针织帽的用武之地实在有限。就算对针织帽爱到发狂,我也不可能一年四季都戴着它……恕我孤陋寡闻,在这个星球上,我只知道只有一个人会这样做。

The Edge 是爱尔兰重量级摇滚乐队 U2 的吉他手。这个艺名是乐队主唱 Bono 给他起的,原因不明。喜欢推理的歌迷分成两大派,一派认为,the Edge 的脸型像刀尖;另一派认为,the Edge 的思想和言论像刀锋一样尖刻。我较为倾向后者。所谓“己所不欲,勿施于人”,如果有人通过“桔子”这个笔名推测本人的脸型像桔子,我会无言以对的。

The Edge 大约从20岁开始脱发。像所有有责任感的男人一样,他不想将这个男人的私家烦恼暴露在公众的面前,于是用一顶针织帽作遮掩。一遮,便是三十余年。针织帽现在成为他的一个不可替代的标记了。即使在火焰一般的季节,即使在火炉一般的地区,即使在演唱会上大汗淋漓,他也不会脱下针织帽,或者换一顶通风性极好的棒球帽。歌迷已经弄不清楚,他是真的喜爱针织帽,还是为了遮掩秃头了。

 

 


2023年10月20日

Difference Between Hat and Cap

  

渔夫帽和希腊渔夫帽有什么不同?

首先,我们要弄清楚英文“hat”和“cap”的区别。这两个单词均可简单地译为中文“帽子”,似乎没有区别。不过,比较权威的《英汉大词典》则较为详细一些,它的释义:

Hat:帽子(通常指有檐的帽子,cap bonnet 则无檐)

Cap:便帽

另外,网上比较权威的《微软必应词典》的释义:

Hat:(常带帽檐的)帽子

Cap:(尤指男用有帽舌的)便帽

由此可见,hat cap 是有区别的。

要了解两者之间最详细、最准确的差异,必须崇英崇美。查找过“牛津”、“剑桥”、“柯林斯”、“韦氏”等著名英语辞典之后,我们可以归纳出以下几个方面的不同:

形状

Hat 的帽顶比较结实,有成型的拱状;

Cap 的则比较柔软和松垮,而且紧贴头发(如果有的话)。

帽檐

Hat 通常有环状帽檐;

Cap 没有帽檐,但是有些种类前方有帽舌。

(值得注意的是,中文“帽檐”的定义里包含“帽舌”这个子集)

用途

Hat 除了有遮阳、保暖等用途之外,还有礼仪上的功能;

Cap 则纯粹为实用而制造的。

理论讲完,我们进入实践阶段,看看能否轻松辨别 hat cap

请猜猜,巴拿马草帽是什么……没错,它显然是hatPanama hat。接着,平帽……没错,是capflat cap。至于,高礼帽(top hat)、棒球帽(baseball cap)等等,你绝对也能一眼辨别。

回到开头的问题,渔夫帽和希腊渔夫帽有什么不同?

渔夫帽又叫桶帽,英文是 fisherman’s hat。虽然帽顶看上去松松垮垮,环状帽檐向下低垂得像针织帽,但它确实是 hat(对了,针织帽是 capknit cap)。

希腊渔夫帽,英文是 Greek fisherman’s cap。你可能从来没有听说过这个名称,因为在中国它通常被叫作列宁帽、毛帽、红军帽、八角帽等等,就是不叫希腊渔夫帽。那是因为“伟大的无产阶级革命导师”列宁同志喜欢戴这种帽子的缘故(并声称是他发明的)。无疑,这是cap

遗憾的是,无论 hat 还是 cap,今天戴帽子的人已经不多了。那是在20世纪中期才开始的风气,在此之前,几乎人人都戴帽子外出。

20世纪初,一些科学家指控帽子是男士秃头的元凶。论据貌似很科学:戴帽子影响头部皮肤的血液循环,久而久之造成脱发。可是,女士也戴帽子呀,为什么她们秃头的人数比男士少得多?咳,科学家解释说,那是因为女式帽子比较宽松的缘故。

啊,会不会是这个“科学”的论调令帽子式微?我不敢肯定。我知道的是,人们放弃戴帽子的习惯之后,谢顶仍然是男士的一大烦恼。

 




2023年10月19日

保护它,炫耀它

  

那些不知道内情的人,当看到棒球和美式足球运动员穿着非常紧身的运动裤的时候,心里会不会生出一个有关生理学的疑问?一个四肢发达、血气方刚的猛男,没有理由对观众席上的性感浪潮和啦啦队女郎的踢腿动作无动于衷;而某一部分人,也不会在对手给予一个强而有力的熊抱之后不产生某种特殊的感情。啊,要是某种无法预期也无法控制的生理反应勃然而起,那该怎么办呢?就像网络流传的一些芭蕾舞男舞蹈员的照片那样……纵使人们会体谅这种人性的冲动,只是场面,是的,这会非常尴尬。

不过请放心,这种意外不会在球场上发生。为什么?因为球员都穿上一种叫“jockstrap”的内部设备。

Jockstrap,直译为“骑师护带”,1874年在美国的芝加哥问世。最初,它是专为骑自行车的男士而设计的,不久之后也成为职业赛马骑师的装备。骑师护带无论在稳定性和保护力上都远胜于任何内裤,其稳定性和保护力集中体现在前片……你懂的。穿上它,的确能够减轻颠簸和摩擦的痛苦。

后来,事故发生率高于车祸的板球和棒球运动从中看到安全的希望。在供求双方的合力推动下,骑师护带改良成功——前片改为(或添加)一个塑料罩杯,以保护男士最××(三选一:软弱;薄弱;弱小)的部位。自那以后,即使对方的投手跟你有血海深仇,他也无法用时速150公里的投球令你以及你的恋人痛不欲生。除此之外,即使看到美女和俊男后想入非非,也不用担心有暴露的危险,罩杯会为你护短(什么?不喜欢“短”字?那改为“护航”吧)。

骑师护带令人不期而然想到中世纪后期至文艺复兴时期欧洲男子流行的一种古怪的衣饰——遮阴袋,codpiece

与骑师护带正好相反,遮阴袋是穿在紧身长裤的外面的(超人的作者是否从中获得灵感?那就不得而知了)。此外,骑师护带的最主要功能是保护,而遮阴袋与其说保护,毋宁说是炫耀。有时候为了炫耀,还不惜置那个重要的器官于极其危险的境地。

珍稀的皮革、华丽的刺绣,繁星般的宝石点缀其中,更有趣的是,遮阴袋还越做越大。不法分子自然对此虎视眈眈。假如他们出手过猛,伤及无辜,那遮阴袋的主人将抱憾终身。故此,如果你不是有卫兵保护的王族或者有仆从簇拥的贵族、富商,也不是武艺高强的圆桌骑士,那么最好不要穿上豪华的遮阴袋,普通的、羊皮做的遮阴袋也可以很得体。咦,不知道我敬重的列奥纳多·达·芬奇、米歇尔·德·蒙田、威廉·莎士比亚等人,有没有穿过它……呃,我实在不敢想象。

 



2023年10月18日

黑马

  

资深的体育迷应该很清楚,每次体育大赛都会冒出一两匹令人目瞪口呆的黑马。所谓黑马,是用来比喻原本不被看好的,却出人意料地取得好成绩的人和事物。

除了体育,黑马这个比喻也常常应用在政治上和商业上。譬如说,2016年美国总统大选,唐纳德·特朗普在所有民意调查均大幅落后的情况下击败希拉里·克林顿,入主白宫,成为美国政治史上最大的也是最成功的黑马。当然,美国政治史上最黑的马(这里指的是中文译名带个“马”字的那位总统)也许不同意上述说法。

至于黑马的由来,聪明的你如果推断这个词来自赛马运动,那你可以得到及格的分数。没错,黑马的确来自赛马,只是不是现实的赛马,而是虚构的赛马。

在本杰明·迪斯累利(Benjamin Disraeli)出版于1831年的小说《年轻的公爵》(The Young Duke)中,有一节讲述一匹被人看低的杂种黑马在比赛中击败数匹拥有优良血统的名马,赢得冠军。

《年轻的公爵》是迪斯累利的第三部小说,十分畅销,为当时名不见经传的作者带来可观的收入。作者自然也被出版界视为黑马。自那以后,迪斯累利在畅销作家的路上越走越远,还背上“为钱写作”的污名。就如同绝大多数畅销书一样,就其文学价值而言,我实在没有办法为他说一两句溢美之词,尽管本人颇欣赏迪斯累利其人。跟几十年之后的温斯顿·丘吉尔一样,迪斯累利从文又从政。他两度担任英国首相(186818741880),是大英帝国的重要奠基者。他对保守主义的诠释和改良至今仍然影响世界各国的保守政党。

说到英国黑马,不得不提的人物还有乔治·哈里森(George Harrison)。这位披头士的吉他手有“黑马”之称。演奏技巧高超,为人却相当低调,可能就是这个昵称的由来吧。

披头士解散之后,哈里森在1974年创立自己的唱片公司,以自己的昵称命名,叫黑马唱片。黑马唱片除了发行哈里森的唱片之外,还积极挖掘有才华的音乐人。遗憾的是,黑马的眼光似乎很一般,他所看好的人竟然没有一个能够成为黑马。

黑马,是可遇而不可求的。

 



2023年10月17日

 

~谷村新司

 

闭上眼,什么也看不见

睁开眼,感到悲哀

除了通往荒野的路

我还是看不见其他

 

啊,命中注定的

碎散的星宿啊

至少有你们

悄然照在我身上

 

我将要前行,依然带着苍白的面颊

我将要前行,再见了,昴星团

 

 

每次呼吸,在胸膛里

寒风总是咆哮不息

但我心中炽热不减

继续向着梦想追寻

 

啊,大声喧闹的

无名的星宿啊

至少像你们

鲜丽地度过此生

 

我也要前行,我要遵循内心的指引

我也要前行,再见了,昴星团

 

 

啊,有一天,还会有人走到这里

啊,有一天,还会有人走到这里

 

我将要前行,带着依然苍白的面颊

我将要前行,再见了,昴星团

 

 

(清桔子 译)

 

 

 

-すばる-

(词、曲:谷村新司)

 

目を閉じて 何も見えず

哀しくて目を開ければ
荒野に向かう道より

他に見えるものはなし
ああ 砕け散る

宿命の星たちよ
せめて密やかに

その身を照せよ
我は行く 蒼白き頬のままで
我は行く さらば昴よ

 

呼吸をすれば胸の中

こがらしは吠き続ける
されど我が胸は熱く

夢を追い続けるなり
ああ さんざめく

名も無き星たちよ
せめて鮮やかに

その身を終われよ
我も行く 心の命ずるままに
我も行く さらば昴よ

 

ああ いつの日か

誰かがこの道を
ああ いつの日か

誰かがこの道を
我は行く 蒼白き頬のままで
我は行く さらば昴よ
我は行く 蒼白き頬のままで
我は行く さらば昴よ
我は行く さらば昴よ

 

spotify: 昴 -すばる-

2023年10月16日

足球寡妇

  

四年一届的世界杯足球赛令“足球寡妇”这个词语又一次频繁地出现……

什么是足球寡妇?自诩为“全球最大中文百科全书”的中国《百度百科》网站,在“足球寡妇”的词条里是这样释义的:

“足球寡妇”最初是对世界杯期间受到老公冷落的女性的诙谐的称呼,有人称世界杯是男人4年发一次的集体臆症。每当世界杯来临,球迷的妻子或者女朋友就很“惨”,男人们一个个扑向了电视机前,再也没有机会陪她们。电视前,喝着啤酒看着比赛的老公,旁边是散落的脏衣服,屋里杯盘狼藉,男人的关心不见了,他们不再关心身边的事,同样也包括他们的妻子。

抛开其絮絮叨叨的《知音》式语体不说,整段文字,至少是让人读得明白的。只是,错误并不会因为让人读得明白而变成正确。

一些男人过度沉迷足球比赛,从而冷落他们的太太或者女友,使她们活像守寡一样。没错,这样的女人可以戏称为足球寡妇。不幸的是,此足球非彼足球也。

足球寡妇,football widow,这个名称的原产地是美国。众所周知,美国人的“football”不是指世界杯那种用脚踢的圆状的协会足球,而是指橄榄状的美式足球。

在诸多体育运动之中,美国人对美式足球最为狂热。而热爱这种暴力运动的,自然绝大部分是崇尚暴力的男性。每年的 NFL 赛季(秋冬两季),每个星期天,美国男人要么蜂拥扑向球场(赛前赛后,球场附近都有嘉年华会),要么瘫倒在电视机前的沙发上与无数百威啤酒和无数品客薯片一起观看球赛。他们的女人想在休息日一起逛街、散步、看电影、吃大餐?没门儿!于是,足球寡妇这个群体便逐步形成并壮大。

为了抚慰寂寞的心,美国有一家“足球寡妇俱乐部”,在全国多个大城市均有分店。除了提供餐饮、购物、美容服务之外,还有英俊的乐手现场演奏爵士音乐。在这里当一天风流寡妇,把那个一身怒气和酒气的男人抛诸脑后吧!

英国没有足球寡妇和橄榄球寡妇的概念,毕竟英国男士素有绅士风度,他们即使热爱体育运动,也绝不会将女士变为寡妇……然而,高尔夫球除外。高尔夫球到底有什么魔力,致使英国绅士抛弃传统?虽然读过两本关于高尔夫球的书,我还是没有找到答案。总之,英国高尔夫寡妇与美国足球寡妇应该会惺惺相惜。遗憾的是,英国没有高尔夫寡妇俱乐部。

20世纪末,世界进入互联网时代之后,一种新寡妇诞生了。她们叫“电脑寡妇”。叫学者非常担心的是,沉迷电脑游戏(包括手机游戏)的男人比沉迷足球和高尔夫球的男人要多得多,沉迷度也深得多(“游戏成瘾”这个说法虽然存在争议,却有一定的事实依据)。换言之,电脑寡妇的人数比足球寡妇和高尔夫寡妇的要多得多,痛苦度也深得多。

为了解决这个严峻的社会问题,游戏开发商正在努力发展女性游戏市场。如果男男女女都沉溺游戏之中,电脑寡妇就不复存在了。我们也欣慰地看到,当下大街小巷、巴士地铁、餐厅酒吧,全神贯注、旁若无人地玩手机的女性越来越多。以这个趋势,鄙人推算,再过十年,地球上将不再有寡妇。

 



2023年10月14日

啤酒风味饮料

  

大约十年前,日本啤酒业界将“ノンアルコールビール”(无酒精啤酒)更名为“ビールテイスト飲料”(啤酒风味饮料)。我不禁拍手称快,希望英文的“Non-alcoholic beer”(无酒精啤酒)和中文的“无醇啤酒”也尽快修订。

不要问我“‘无酒精啤酒’有什么问题”,不要再为纳粹德国的宣传部长约瑟夫·戈培尔那套谎言可以重复成真理的理论增加例证。我也不知道什么原因,人们竟然可以长期接受“无酒精啤酒”——中国业界通常用“无醇啤酒”这个名称。“醇”是指“乙醇”。乙醇通称酒精——这个荒诞的词组。呜呼,这真是个荒诞的时代!

《柯林斯英语词典》对“beer”的释义是“a bitter alcoholic drink made from grain(一种用谷类制成的苦味酒精饮料)

《现代汉语词典》对“啤酒”的释义是“以大麦和啤酒花为主要原料发酵制成的酒”。

定义都很清晰,啤酒是一种酒。而酒,必定含有酒精。那么,所谓“无酒精啤酒”,就好比说“无文字文章”、“无H2O矿泉水”、“无氯化钠盐”、“无光电灯”一样,简直是天大的悖谬。所以,全世界应该学习日本,使用酒精风味饮料这个正确的名称。

知情的业界人士也许会反驳,“无酒精啤酒”或“无醇啤酒”并非真的全无酒精,而是含有微量酒精,所以它有资格称为啤酒。

确实,根据国际公认的标准,一种饮料的酒精含量低于0.5%(v/v)的话,就可以忽略不计,视为无酒精饮料。为什么将0.5%(v/v)设为界限呢?首先,生产完全不含酒精的啤酒风味饮料成本较高;其次,摄入极微量的酒精对人体几乎不造成影响。故此,容许“无酒精啤酒”含有极微量酒精,在保护生产商利益的同时又无损消费者健康,何乐而不为?

含有极微量的酒精,符合啤酒的条件,却违反“无酒精”的标示(无论微量到什么程度,有就是有),算不算虚假宣传?在这个问题上,一丝不苟的日本人没有丝毫含糊。日本的啤酒风味饮料是完全不含酒精的。如果含有酒精,哪怕是0.01%,罐子上都会有明确的标示,而不是忽略不计。

在“健康”、“绿色”、“低碳”的风气下,啤酒风味饮料的销量自2000年开始有显著的增长。有了它,孕妇和需要驾车的人可以举杯加入欢乐的行列了。而患有心血管、肝脏等疾病的病人也可以唤起昔日豪饮的记忆,在灯光与泪光交合之后,假装微醺。

 



2023年10月13日

古代的淡啤酒

  

在威廉·莎士比亚(William Shakespeare)的历史剧《亨利四世》(Henry IV)的第二幕第二场,我们可以看到如下对白(请恕本人懒散,译文直接摘自内蒙古人民出版社《莎士比亚戏剧集第一卷》,译者是朱生豪):

 

亲王: 真的,它侵犯到我的身上了,虽然承认这一件事是会损害我的尊严的。要是我现在想喝一点儿淡啤酒,算不算有失身份?

波因斯: 一个王子不应该这样自习下流,想起这种淡而无味的贱物。

亲王: 那么多半我有一副下贱的口味,因为凭良心说,我现在的确想起这贱东西淡啤酒……

 

我们再看看威廉·梅克比斯·萨克雷(William Makepeace Thackeray)的小说《名利场》(Vanity Fair)第十一章,有这样一段话(继续懒散,译文摘自人民文学出版社《名利场》,译者是杨必):

 

他的太太答道:“克劳莱先生,你又喝醉了。”第二天早上,牧师醒过来,要喝淡啤酒。牧师太太提醒他,说他早已答应星期六去看望赫特尔斯顿·弗特尔斯顿爵士。去了岂有不喝一夜酒的理呢?……

 

两个译者都把“small beer”译为“淡啤酒”。当然,问题不大,只是容易令人产生误会,以为彼时之“淡啤酒”正是此时之“淡啤酒”。因为今日美国销量很高的 light beer 在中国也被称作“淡啤酒”。为了区分,本文使用某些中国文人所不屑的“硬译”法,把前者称作“小啤酒”,后者称作“轻啤酒”。

小啤酒最早出现在中世纪欧洲。所谓小啤酒,是相对一般啤酒而言的。它用更小量的原料酿制,自然,酒精度更低,价格也更便宜。因此,农夫、工人、女仆等低收入人群成为它的主要消费者。这也是亨利王子斥之为“贱东西”(原文是“the poor creature”)的理由;这也是克劳莱太太制止牧师喝小啤酒的原因(留个空腹到爵士家大喝高级酒吧)。

在喝酒方面,鄙人没有“一副下贱的口味”,有的只是“重口味”。“重”,不在酒精含量,而在味道。我喜欢苦味的酒,选购啤酒,除了看麦芽浓度,还要看铝罐和玻璃瓶上有没有“bitter”、“dry”等字样。所以,就算喝轻啤酒再“潮”再“型”,就算所有左派和绿色和平的美女向我抛媚眼,我也不会喝这种不知所谓的东西。但又话说回来,如果穿越到古时候的欧洲,我是不会介意用小啤酒代替水的。

19世纪之前,人类的食水完全天然、完全无添加,没有经过任何杀菌、净化处理,卫生无法保障。不少人因为饮用了有问题的水而生病。而经过麦芽和啤酒花发酵酿制的小啤酒则被认为比清水健康,加上价格便宜,便成为家家户户常备的健康饮料,妇女和小孩也会饮用。如果有幸跟莎士比亚和萨克雷共进午餐,我当然也要饮一杯……不,应该要很多很多杯。

后来,随着工业革命的发生和深化,社会物质财富增长,低收入人群也买得起普通啤酒。另一方面,公共卫生改善,自来水系统完备,人们再也不用担心食水安全。于是,小啤酒的市场逐渐萎靡,最终完全消失。

上个世纪末,曾经有厂家恢复生产小啤酒,试图唤起人们的古典情怀,结果失败。如果莎士比亚和萨克雷穿越而来,想在吃饭之前喝一杯小啤酒开开胃,我就只能用百威轻啤酒或者麒麟啤酒风味饮料顶替了。



Vincent van Gogh, Beer Tankards, 1885

2023年10月11日

胖子先生的减肥良方

  

鄙人不久前看了一本书,恐怕要刷新自己“博览群书”的形象。因为这次确实“博”得有点离谱。说出来,可能没有人会相信。什么书?减肥书。

冷静!冷静!不要激动!听我说,一个瘦弱的随笔作家看减肥书并不表示他有神经病,也不表示他的大脑正在酝酿自寻短见的计划——自杀的方式上千种,何必选择瘦死呢?真正的原因嘛,嘿,我在某个英文书评网站看到该书的一条读者反馈信息,揭露书中含有大量“政治不正确”的词语。哈哈,向来对“政治正确”非常反感的我,自然要用实际行动对作者表示支持。

这本书的书名叫《撒哟娜拉,胖子先生》(日文原名『いつまでもデブと思うなよ』;英译本叫 Sayonara, Mr. Fatty!,纽约 Vertical 出版)。作者是冈田斗司夫(Toshio Okada)。

首先,书名中的“fatty”已经令人眼前一亮。这个单词,被左胶指控为“歧视”肥胖人士,是十分“政治不正确”的。然而,由于作者本身就是(或者说,曾经是)百分之百的胖子,他称自己为胖子、肥仔、肥佬,甚至是脂肪君、死肥猪、圆冬瓜、大屁股……最多属自嘲,轮不到旁人说三道四。

冈田斗司夫除了是作家,也是成功的企业家。他经营一家动画制作公司,身兼制作人。只是,他的日常生活就不那么成功了。由于工作的关系,他几乎天天宅在家中,一日三餐加零食都用垃圾食品填塞,久而久之,便形成非常可观的身材——身高170cm,体重却达118kg。直到某一天,他突然意识到肥胖与健康的问题,于是决定减肥。《撒哟娜拉,胖子先生》这本书就是讲述自身的减肥经历,并且分享他所发明的“笔记减肥法”。作者正是通过这种减肥方法使体重在一年之内降到68kg,降幅达50kg之多。

何谓“笔记减肥法”?作者自豪地宣称,不需要刻意节食,也不需要运动燃脂,只需要把吃过的食物和饮料都记录下来即可——不是睡前回忆,而是进食的同时或者进食之后马上记录,必须巨细无遗地逐一记录。就这么简单?没错,就这么简单。

原来,胖子之所以肥胖,很大程度上是因为无意识进食造成的。作者一开始做记录的时候,也被清单吓得失魂落魄。什么?我竟然吃了这么多东西?逐渐地,心理上出现奇妙的反应,开始自觉抵制食物的诱惑。每次嘴馋的时候,心里会响起一个声音:先看看笔记,今天吃过些什么?是不是吃得太多了?

当记录成为习惯之后,作者进入第二阶段:把食物和饮料的热量也记录下来。记录热量也是不难做到的,因为现在的食物和饮料的包装上都有一个营养成分表……

啊,我是不是讲得太多了。任何作者都不喜欢自己的出版物被“简介”、被“书评”、被“剧透”、被“拆书”。不过,转念一想,我介绍的不过是作者的减肥方法,而非精华。精华,也不是“政治不正确”的词语,而是作者的幽默感。富有幽默感的冈田君,应该不会介意本文略带幽默的“简介”的。

 




2023年10月10日

500顶帽子

  

苏斯博士(Dr. Seuss)在1938年出版的《巴托罗缪·卡宾斯的500顶帽子》(The 500 Hats of Bartholomew Cubbins),令帽子这种儿童文学故事里很寻常的物件变得很不寻常。不寻常之处既在其质量,又在其数量。假如改编成舞台剧的话,道具师恐怕要为500顶帽子而头疼不已了。

(注意:以下内容系百分之百“剧透”!)

这个发生在欧洲封建时期的故事相当离奇。话说一个国王某天坐马车出巡,根据法规,路上的臣民必须向国王脱帽致敬。可是,农夫巴托罗缪·卡宾斯并没有这样做。国王非常生气,质问为什么不脱帽。

巴托罗缪一脸无辜,“我已经脱了呀,请看看我手上的帽子。”“可是你的头上还戴着帽子!”

咦,到底怎么一回事?原来,巴托罗缪脱下帽子之后,头上会自动出现一顶新帽子。更奇怪的是,无论他摘掉多少顶,都会有新帽子替代。国王以为这个人正在玩类似杂耍、魔术之类的鬼把戏,全心戏弄,于是下令将他押回王宫处斩。

这可为难了刽子手,因为自古以来刽子手都没有处死过任何戴着帽子的犯人。“他不脱掉帽子的话,我无从下手。”刽子手如实反映。

砍头不成,只好改为“摔刑”——国王命人将巴托罗缪推往高塔的塔顶。巴托罗缪呢,依然在不停地脱帽,一边走一边脱。然而,依然有帽子不依不饶地挺立在他的头上。到达塔顶时,他一共摘掉了499顶,现在,第500顶帽子正在巴托罗缪的头上。

这是一顶极其华丽的帽子,插满地球上最珍惜的羽毛,镶着地球上最大最闪亮的宝石,顿时教国王头上的王冠黯淡无光。

国王无法不爱上这顶帽子,遂用500个金币把500顶帽子全部买下来,并赦免巴托罗缪的死罪。脱下第500顶帽子之后,巴托罗缪的头上再也没有帽子出现,他终于得到解脱了。

至于巴托罗缪那500顶帽子的由来,是中了女巫的法术还是得到天使的垂青?他自己也不知道,作者苏斯博士也没有向读者交待。

这个故事,并不完全是作者一次天马行空的狂想,我们可以在苏斯博士的身上找到一丝现实的联系。这位著名的儿童文学作家,同时也是著名的帽子狂人。据说,他一共拥有300多顶不同的帽子。他坦言,戴帽子是非常严肃的事情,戴上一顶合适的帽子(想必他每天在衣帽间逗留的时间绝对不会短),写作的时候就会产生无穷无尽的灵感。不知道在写作《巴托罗缪·卡宾斯的500顶帽子》的时候,他的头上戴着什么帽子?

拥有300多顶帽子实在是一个惊人的数字,更遑论书中的500顶了。而我虽然也自称帽子爱好者,但是目前只拥有20顶帽子。实在惭愧。所幸的是,我写作的时候不戴帽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