得到一个地球仪之后,我开始放眼世界。
怎么个放法呢?由于知识缺乏,我只能从字面理解每一个国家。例如,我很傻很天真地以为阿富汗有很多富汉、锡金有很多金、刚果盛产各种果、尼加拉瓜盛产各种瓜、墨西哥的墨水取之不尽、马来西亚人人都骑着马……
这些想法非常可笑。真实的情况是,阿富汗穷得叮当响,锡金还亡了国……不过也有蒙对的情况,例如,象牙海岸真的有象牙、沙特阿拉伯遍地是沙、乌拉圭恐怕也会有乌龟吧。
后来受了“思想品德”课的误导,将这个世界划分为三大阵营:美帝帮、苏修帮和第三世界。从此,英国成为我最不喜欢的国家,原因除了她是“美帝国主义的走狗”之外,跟我有一个十分令人讨厌的亲戚叫“阿英”有关。
不过,随着知识的增长,随着独立思考能力的形成,英国由最不喜欢的国家蜕变成最喜爱的国家,我逐渐为她的文学、音乐和政治所折服。
我先是喜欢读《鲁滨逊漂流记》、《福尔摩斯探案集》、《雾都孤儿》等等,然后爱上哈姆莱特的犹豫,爱上唐璜的忧伤,爱上道林·格雷的俊美……
我也爱上英国的音乐,从披头士(The Beatles)的朴素摇滚,到宠物店男孩(Pet Shop Boys)的迷幻电子,再到布勒(Blur)的另类震撼。然后,我陶醉于亨利·珀塞尔的对位法,穿梭在古斯塔夫·霍尔斯特的行星群,还在某个爱德华·埃尔加的好天气里,向沃恩·威廉士的绿袖子挥一挥手……
读历史(必须是西方人写的),我知道大宪章,我知道议会制,我知道工业革命,我知道V字手势,我知道英国为人类世界贡献良多,我知道为什么美国出生的T·S·艾略特和亨利·詹姆斯要加入英国国籍……
这样,我心中的世界就改变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