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1月30日

认识你自己

  

“认识你自己”,这句著名的古希腊箴言最早刻在德尔斐阿波罗神庙的门楣上。该神庙一共刻有147句箴言,相传是阿波罗留给人类的训诫。

德尔斐,位于雅典西北122公里处。根据希腊神话,这个地方原本是一条巨蟒的地头。它名叫皮同,为大地女神该亚所生。另一头,太阳神阿波罗正为神庙寻找风水宝地,也看中德尔斐。皮同自然不肯礼让,于是双方展开殊死的斗争。结局,我们在亚历山大·普希金的《语录》中可以找到:

弓弦一响,飞矢嗖嗖,

翻滚几下,皮同死去。

有历史学家推测,这个神话故事可能是宗教冲突的反映。崇拜太阳的部落攻击供奉蛇神的部落,抢占领土,并把后者同化。证据是,德尔斐有一个别称叫皮托(Pytho),阿波罗的女祭师则叫皮媞亚(Pythia),她们都似乎是从皮同(Python)一词派生出来的。而最早的阿波罗神庙也极有可能是从皮同神庙改建而成的。

德尔斐阿波罗神庙以预言准确闻名于古代世界,很多人不远千里而来,希望从女祭师口中得知自己的未来。

不过,不是所有问题都与个人命运有关。有些问题比较特别,甚至要阿波罗扮演《白雪公主》中魔镜的角色。比如有一次,苏格拉底的一个朋友就探问:世界上还有没有比苏格拉底更有智慧的人?

神谕直截了当地回答:没有。

苏格拉底知道后十分吃惊,“我怎么可能是最有智慧的人?”他说,“我唯一知道的事情,是我什么都不知道。”

为了证明阿波罗也有失手的时候,苏格拉底走到雅典街头,不断向路人发问,包括那些自以为很有智慧的人。结果每个人都被他的问题问得哑口无言。这位哲学家只好承认神谕是对的,人们跟他一样无知。而他比其他人有智慧的地方,是他知道自己无知,其他人却不知道。

“认识你自己!”于是,苏格拉底引用这句德尔斐箴言教导学生。这不但是智慧的开端,哲学家进一步阐发,也应该是生活的起点。“未经审察的生活是不值得过的。”

然而,无知的人不承认自己无知,也无法容忍别人指出他们无知。由500人组成的陪审团对苏格拉底作出死刑判决。如此看来,认识你自己,以及审察自己的生活,有时候是要付出生命的代价的。从另一个角度看,就算付出生命的代价,也要像苏格拉底一样,清醒地、理智地做人。

阿波罗也要为神谕付出最大的代价。公元390年,信奉基督教的罗马皇帝狄奥多西一世下令摧毁德尔斐这座异教的神庙。这块古代建筑的瑰宝,以及庙内无数艺术精品,瞬间化为尘土。唯一留下来的,是它的箴言。虽然失去载体,却没有失去生命。“认识你自己”,和苏格拉底的问题一样,穿梭二千多年历史,不时嘲笑人类愚不可及的恶行。

 

 


2024年1月29日

老私枭

  

介绍一下这瓶苏格兰威士忌,Old Smuggler。它的官方中文译名叫“施美格”。

施美格……唉,把这个品牌所包含的一段搅海翻江的历史,或者说它那一半豪侠一半亡命徒的出身,粉刷成平仄交错、读起来朗朗上口却毫无实质意义的三个汉字,令人(也许只令我一人)遗憾。

没错,它的原意是“老私枭”。窃以为意译比音译更好。散发“文艺气息”的酒徒可能会问:“有没有音意俱佳的译名?”有!当然有!身为饮者,小弟在此郑重宣布:以下这个点子免费赠给酒商!“私卖客”,如何?如果把“old”也译出,则叫“偶尔的私卖客”,如何?

不过,在它成为“私卖客”之前,我们还是继续使用“施美格”这三个汉字吧。

根据施美格官方资料,酒厂在1835年建造,其质量和风味传承自18世纪冒着生命危险把苏格兰威士忌送到各地顾客手上的走私者……

哦,讲得白一些,就是说,这些老私枭在1835年忽然间金盆洗手、改邪归正,变身为酒厂大老板。怀有一颗“好奇心”的酒徒可能会问:“什么原因呢?是真的良心发现,还是因年老体衰而被迫转行?”非也!不要高估人类的良心!丘桔尔就说过:“在生意往来中,没有永远的良心,只有永远的利益。”(请勿引用。其实,并没有人这样说过,也压根儿没有这个人)

源头在1725年,英国政府在酒税(自1644年开始)之上又增加一个麦芽税。这些非常过分的税使威士忌的成本大增。为了生存,不少酒厂被迫躲入地下非法经营。有私货,自然有私枭。老私枭(指酒)的老私枭(指人)就是这个时期投身到这个轰轰烈烈的事业上的。

在庞大的利益面前,私枭英勇无比,缉私队不管怎样“加大执法力度”也始终不能杜绝。英国政府当然很头疼了。怎么办?英国政治制度的优越性就体现在这里了。当一项政策出现问题的时候,他们会进行反思,会自我修正。1823年,议会通过法案,降低威士忌的税额。工业革命同时为合法经营的酒厂提供技术援助,提高生产量。于是,地下酒厂纷纷弃暗投明。失去货源,走私活动也无以为继了。

在这样的大形势下,几个失业的老私枭(指人)合伙设厂造酒,并公然以老私枭(指酒)为名缅怀昔日的风烟。英国政府也没有因为他们“自暴”而秋后算账,容许他们“自新”……说到这里,我不由得想到卡尔·马克思和弗里德里希·恩格斯。这对活宝再活一个世纪(幸好没有)也不会明白,“英国社会明明具备了无产阶级革命的所有条件,为什么还不爆发呢?”答案,就在这瓶施美格威士忌里。

 

 


2024年1月27日

丑人多作怪,一个例子

  

民间“智慧”并非总是荒唐的,俗语“丑人多作怪”便罕见地反映了客观事实。这也是有趣的社会学和心理学课题,可以让大学教授发表几篇连自己都读不懂的论文。

“丑人多作怪”的确是事实。丑人往往自惭形秽,却妄想通过惊人的言行增强存在感。可是他们偏偏不知道,他们遭受歧视的主要原因并不在“丑”,而在“作怪”。正如我们不会嘲笑卡西莫多和歌剧院幽灵,却会嘲笑福斯塔夫和东施,只因为后两者的行为实在可笑。有些丑人则不但可笑,还可恨。例如忒耳西忒斯(Thersites),他是第一个出现在文学作品里的丑人。

根据荷马史诗《伊利亚特》所述,忒耳西忒斯是围攻特洛伊的希腊军队中的一名士兵,除了生理上有罗圈腿、跛脚、歪头、驼背等缺陷之外,言行举止也相当猥琐下流。

忒耳西忒斯的第一次“作怪”,是在最高统帅阿伽门农召开的军事会议上。身为普通士兵,他不顾体统,冲到众将领面前用不能书写的语言指斥阿伽门农的战术,结果被奥德修斯痛打一顿。奥德修斯是一个狡猾的投机分子,他打人的动机只为取媚卖好,也顺便过一把手瘾。但是客观效果,却是救了忒耳西忒斯一命。要知道,军队不是讲民主、自由、平等、博爱的地方。最高统帅是绝对的权威。最高统帅的命令,“理解的要执行,不理解的也要执行”(套用中国林副统帅的名言)。胆敢公然挑战最高权威者,随时有杀身之祸。所幸的是,看到这个冒犯者被打得鼻青脸肿,而那残疾的身体又加了些同情分,阿伽门农的怒气也就消减不少,于是一扬手,“算了!”然后回帐幕狎弄从阿喀琉斯手上抢过来的女俘布里塞伊斯去了。

平心而论,阿伽门农和奥德修斯的德行并不值得敬重,因此忒耳西忒斯的冒犯不至于特别可恨。然而他的第二次“作怪”,就很不一样了。他也为此得到应得的报应——被愤怒的阿喀琉斯所杀。

根据古希腊史诗《埃提俄庇斯》(原作散佚,只能根据其它文献的引述而有限度复原)所述,阿玛宗(即我们今天熟知的“亚马逊”)女王彭忒西勒亚帮助特洛伊作战,单挑阿喀琉斯,力战而死。对这位美丽而英勇的女中豪杰之死,阿喀琉斯深感痛惜,也为自己出手过重而懊悔。这时候,忒耳西忒斯突然冒出来,用文明人不敢想象的语言讥笑阿喀琉斯,并趁其不备,挖下女王的双眼。侮辱尸体在希腊世界是人所不齿的。在场的人都很愤怒,阿喀琉斯更愤怒,挥出一记重拳,把忒耳西忒斯打翻在地。这个丑人从此再没有站起来。

看到这里,你可能觉得本文作者在第二段说错了,什么既可笑又可恨?忒耳西忒斯的行径不属于可笑吧?

好吧,作为补偿,以下特别介绍无产阶级文学评论对忒耳西忒斯的评价。在苏联学者编纂的《神话辞典》中,编者首先谴责荷马“代表氏族显贵的利益”,然后赞扬忒耳西忒斯作为“普通的农村公社社员”,敢于“反抗氏族显贵的侵犯”。现在你觉得可笑了吧。

 

 


2024年1月25日

逃避自由

  

埃里希·弗洛姆(Erich Fromm)在1941年出版社会哲学论著《逃避自由》(Escape from Freedom),正值阿道夫·希特勒气焰嚣张的时候。作为纳粹主义的受害人——他所属的法兰克福学派被希特勒取缔,大多数成员被迫流亡海外——他却没有带着个人情绪落笔,甚至没有把纳粹主义作为主要对象,而是理性、客观、冷静地分析社会现象的直接参与者:人,或者,民众。

法兰克福学派在1923年成立,是现代马克思主义的一个重要派别。不过,它对马克思主义并非照单全收。比如说,它否认阶级斗争和无产阶级专政。忠实的马克思主义信徒可能会问:如果不是阶级斗争,那是什么推动社会发展?弗洛姆回答说:人性。

在《逃避自由》一书中,弗洛姆将弗洛伊德精神分析学说和马克思主义结合起来,阐释人性在历史中的作用。西格蒙德·弗洛伊德曾经论述过人性在文明社会如何遭到压抑。那么,追求人性的解放便成为历史的线索了。弗洛姆在此基础上展开论证。

在人类历史中,人们反奴隶主义、反封建主义、反专制主义、反宗教等等,最终挣脱了几千年来压迫人性的一切权威,实现了解放。然而,获得自由之后,却猛然发现,他同时失去庇护、失去安全感,因而变得很恐惧、很焦虑、很孤独,很怀念昔日和其他人一起被奴役的日子。这个时候,他才明白,追求自由不是人的本性,逃避自由才是。而在这个时候,如果有某种新型的奴役制度出现,他会毫不犹豫地臣服。这就是极权主义得到广大民众拥护的原因。别忘记,希特勒是通过选举上台的。

获得自由,然后逃避自由,走回头路。纳粹和法西斯随之兴起,“二战”爆发,人类社会走进死胡同了。有什么办法解决?

弗洛姆将自由分为消极自由和积极自由。消极自由,亦即解放,摆脱各种枷锁,获得自由。而积极自由,则是自主,按照自己的意愿生活,其最高形式是充分发挥个人潜能,实现个人理想,也就是自我实现。

弗洛姆进一步说,只有消极自由是不足够的,人还需要一次飞跃,追求积极自由。在这个问题上,弗洛姆有别于其他马克思主义者和左派知识分子,他特别强调个人主义。他认为民主的未来在于个人主义的实现,并憧憬,在那个社会里,文化的目的是个人、个人的成长和个人的幸福,生活不需要用成功或其他东西来证明,个人无须屈服也不被任何自身以外的权力操纵,无论国家还是经济体。

逃避自由是人的本性。揭示这个真相,已经足够令弗洛姆跻身20世纪伟大哲学家之列。问题是,如何倡导积极自由呢?通过教育?通过科技?弗洛姆采取审慎乐观的态度。可是,站在21世纪的高度回望过去,见证过古斯塔夫·勒庞的“乌合之众”和汉娜·阿伦特的“平庸之恶”之后,说实话,我有点悲观。别说第三世界,所谓的“发展中国家”,就算在高举自由主义旗帜的高度发达的资本主义社会,就算是“只想当个麦田里的守望者”这种于人无害的非常卑微的梦想,也被当成精神病。

在这个世界上,无论任何时代,平庸的人一直占绝大多数。平庸的人没有自我,也憎恨自我。他们不但没有能力自我实现,当看到有人与他们不同,当看到有人追求自我实现时,他们更会深恶痛绝。

让—雅克·卢梭在《社会契约论》中严厉地指出:“放弃自己的自由,就是放弃自己作为人的资格。”可笑的是,今天有多少人宣称“宁愿做一只快乐的猪,也不做一个痛苦的哲学家”?既然如此,既然是本性,就让他们依从本性,就让他们逃避自由好了。他们有逃避自由的自由,而我也有逃避他们的自由。

 



2024年1月23日

Return to Sender

  

关于猫王埃尔维斯·普雷斯利(Elvis Presley)的歌曲 Return to Sender(原址退回),我曾经在《英国单曲榜冠军歌1962》里作出过简单的介绍:

英国单曲榜第143首冠军歌是 Elvis Presley  Return to Sender 19621213日连续3周夺冠。这是猫王电影 Girls! Girls! Girls! 的歌曲。关于它不能不提以下趣事,1993年美国发行猫王邮票,歌迷故意将邮件寄往错误地址,从而得到一个“return to sender”原址退回的邮戳。

这是我最喜爱的猫王歌曲之一。它的最大特色,是以轻快的节奏和旋律,唱出一个悬念小故事。

争吵过后,我给恋人写了一封信,表示歉意。信交给邮差寄出,不料第二天却被原封不动地退回。

信封上写着:

Return to sender, address unknown, no such number, no such zone.

原址退回:地址不明,无此号码,无此邮区。

顺便一提,这里的号码和邮区,在这张单曲推出的第二年(1963年)便成为历史,被全国统一邮政编码(ZIP)所代替。

我记错恋人的通信地址了吗?还是邮差投递时出差错了?仔细查看,“原址退回”这几个字好像是她的字迹……不,不可能的。为了证实这一点,我特地跑到邮局,发了个“Special D”。

Special D”是“Special Delivery”的简称,即是邮政快件。邮政快件需要本人签收,邮差出差错的概率也会大大降低。

可是,信依然被原址退回。

我的心头不由得蒙上阴影。难道真的是……她拒收?

为今之计,唯有亲自把信交给她。请想象一下,我会在她的住处附近守候,一发现她便马上冲上前,把信塞到她的手里,在她反应过来之前,拔腿就跑……如果,只是如果,如果真的发生了,如同之前的两次一样,信在第二天被原址退回……那就表示,唉,她永远也不会原谅我了。

结局如何?按照逻辑推理,这很有可能是一个悲剧。当然,只是一场误会也不是没有可能的。猫王没有交待,而把最后一丝悬念永远留在歌迷的心里。

歌者三度把信送出——而不像不少男女那样,遇到一点挫折就放弃——不管结局怎样,至少,也留下一段美好的回忆和一首动听的歌曲。

 

 youtube: Elvis Presley - Return to Sender



2024年1月22日

从智利地震到万塞湖畔的枪声

  

1647513日,位于南美洲的智利发生特大地震,首府圣地亚哥惨成断壁颓垣,死伤者不计其数。1807年,德国剧作家、小说家海因里希·冯·克莱斯特(Heinrich von Kleist)出版中篇小说《智利地震》(The Earthquake in Chile),以这场历史大灾难作为舞台,上演一出《新爱洛依丝》式的爱情悲剧。悲剧中的悲剧,鲜血上的鲜血,作者是否要揭示,与天灾相比,人祸更可怕?

贵族女子荷塞发与家庭教师埃罗尼莫相恋,遭到父亲反对。父亲把她送入修道院,以断其情欲。这个专横的父亲搞错了,这不是情欲,这是爱情。上帝不会反对爱情,或者说,连上帝也不能反对爱情。两人继续恋爱,直到法庭以亵渎上帝的罪名宣判他们死刑。在行刑前,地震突然发生了。

地震使这对恋人重获新生。为了感谢上帝的恩典,同时哀悼地震的罹难者,他们走进教堂参加弥撒。剧情至此急转直下,从天堂到地狱,往往就在人的一念之间。在教士和“积极分子”的煽动下,人们竟然把地震的原因归咎于这对男女。他们激怒了上帝?上帝用地震惩罚这座新所多玛?群情一发不可收拾,两人无法申辩,最终惨死在暴徒的私刑之下。

这令人不期然想到法国大革命中的罗兰夫人,她在断头台上的哀叹至今犹自振聋发聩。“自由啊,多少罪恶以你的名义进行!”上帝啊,自古以来,多少愚昧且凶残的人也以你的名义行恶!

不少文学批评指出,克莱斯特的这部中篇小说并非仅仅是一个爱情悲剧。这场智利地震,可以比喻法国大革命。地震之前的圣地亚哥,象征专制王权统治下的旧制度;地震之后,则是法国革命者所主张的新秩序。自由、平等、博爱?克莱斯特对此怀有极深的怀疑。但是,如果像马克思和恩格斯的评论(他们什么都评论)那样,把他打成“顽固的民族主义者”和“腐朽的奥地利皇朝和普鲁士国王的拥护者”,也就失之偏颇了。克莱斯特早年虽然参加过反拿破仑的战争,但是他后来对这七年的军旅生涯感到懊悔,“失去七年宝贵的时光”。

事实上,克莱斯特是一个悲观主义者,旧的腐朽,新的同样污秽,他对任何社会制度都感到绝望,对宗教救赎、对知识启蒙、对客观世界同样没有信心。所谓的进步、所谓的革命,不过是换汤不换药的把戏罢了。他唯一相信的也许就是人的情感。然而爱情,这至高无上的情感,在残酷的世界中却又是多么的脆弱。于是,我们读到这个令人相当压抑的故事。

创作《智利地震》的时候,克莱斯特是否有某种预感?是否隐隐看到自己的爱情、自己的命运?

1811年年中,克莱斯特与亨莉爱特·福格尔(Henriette Vogel)相恋。这也许是他们一生中最快乐的时光,也是最伤感的时光。这位女郎,已经身患绝症(癌症末期),将不久于人世。在死神的阴影下,他们度过最后一个绚烂的秋天,然后如同秋叶般落下,落到冷酷无情的坟头。在1121日,在柏林市郊的万塞湖畔,两响枪声震动了死寂的寒冬。他走完34年寂寂无闻的作家之路,而她只有31岁。

依照遗愿,克莱斯特和亨莉爱特安葬在一起,就跟荷塞发和埃罗尼莫一样,希望在另一个世界,他们的爱情得以长存。

 

 


2024年1月20日

笨拙、潘趣、宾治、喷其水

  

笨拙、潘趣、宾治、喷其水,乍看之下,这四个词语貌似风马牛不相及,其实,它们是对同一个英文单词“punch”的不同翻译。中国人不停地吹嘘中文“博大精深”,然而这种“博大精深”,很多时候是无事生非的结果。

“笨拙”,是英国幽默与讽刺周刊 Punch 的中文译名,你可以感受到一股老朽的(中华)民国遗风。想耍小聪明,却弄巧成拙,人家没被贬损,反而突显自己笨拙。今天对民国顶礼膜拜的中国(伪)文化人,很不幸皆重蹈此覆辙。其实,只要查询一下该杂志的由来,就不会如此失礼了。

Punch 始创于1841年,创刊主编的名字叫马克·雷蒙(Mark Lemon)。雷蒙,没错,就是柠檬。而柠檬者,正是一种叫“punch”的饮品必不可少的材料。有鉴于此,两位股东先生,亨利·梅休和埃比尼泽·兰德尔斯,决定幽柠檬先生一默,起名 Punch

Punch 这种饮品,现在通译是“潘趣”,有时候也会画蛇添足叫“潘趣酒”。实际上潘趣不一定含有酒精。粤语地区多采用香港的译法“宾治”。小弟在少年时期曾经到“西餐厅”品尝过这种宾治,也是迄今为止唯一的一次。至于味道……我同意两位股东先生的意见,柠檬的台柱子地位确实很稳固。

潘趣是印度传统饮品,punch 就是音译自梵语。它的本义是“5”,很直接地告诉你该饮品由5种材料组成:水、茶、糖、柠檬、酒精。17世纪英国商人将它带回故土,并产生多种改良品种,包括无酒精版本,以便老少咸宜。

在中华民国时代的上海滩,这种饮品也有一定的人气,只不过当时不叫“潘趣”,也不叫“笨拙”,而是“喷其水”。没错,是喷其水,但愿它没有教你喷水(如果你在喝水的话)。还好,它后来被打成帝国主义和资产阶级的毒素,从此销声匿迹,直到所谓“改革开放”,才以潘趣和宾治之名卷土重来。“改革开放”的唯一好处,是再也不用喷其水了。

《喷其水》杂志——对不起,是《笨拙》才对,由于译名太多,不才也被弄得异常笨拙——《笨拙》杂志在20世纪中叶开始走下坡,挨到2002年结业。这份杂志对世界最大的贡献,是发明了“卡通”(cartoon)这个词。以后看卡通片的时候,不妨告诉身边那个正在喝水的小伙伴,什么是喷其水。

 

 



2024年1月18日

Give Me Your Hand

  

由于年代久远,我们能够确切知道的只能是,爱尔兰传统音乐 Give Me Your Hand(把你的手给我)是爱尔兰竖琴手盲洛里·奥卡汉(Rory Dall O’Cahan)大约在1603年为苏格兰的艾灵顿夫人(Lady Eglinton)而作的。

对于这支曲子,现代人常常望文生义,将它用在婚宴之上。然而,只要有一定的艺术鉴赏力和感受力,你就会听出悠扬的乐声中带有几分忧伤,就像清丽的天空下翻过几卷乌云。为什么会这样?

关于乐曲及其作者,还流传着一些逸闻,只是它们的可信度无法保证。相传,在一次宴会上,艾灵顿夫人要求奥卡汉为宾客演奏助兴。竖琴手感到受辱,拂袖而去。艾灵顿夫人后来向他道歉,他当即弹奏这支曲子,作为和好的纪念。

如此一来,新的疑问又出现了。奥卡汉怎么会突然生气?要知道,在那个年代,乐师的社会地位不高。即使到了19世纪,小有名气的路德维希·范·贝多芬也会被安排在仆人的餐桌进食。当然,贝多芬以更大的脾气令贵族和富人驯服,但是,绝大多数乐师会选择向现实驯服。

除此之外,与其他乐师、音乐家不同,奥卡汉出身高贵,受过良好教育,曾经在爱尔兰的奥尼尔宫廷担任要职。后来,或者是厌倦宫廷生活的缘故,他突然放弃名利,带着竖琴到处流浪。这里还有一个颇具凯尔特童话色彩的传闻,相传奥卡汉一开始只是一名十分平庸的业余竖琴手。某天,他饮酒过量,回家路上醉倒在河畔,朦胧之中听到精灵用他的竖琴弹奏仙乐,醒来后便变成技术超群的乐手,并拥有创作仙乐的能力。为了将精灵的仙乐传播到远方,他踏上流浪之路。

综合上述两点,我们很难相信这位绅士会因为一点小事而不顾礼节,向女主人发脾气。唯一可能的原因……我想,是爱情吧。爱情,甚至令哲学家也失去理智。啊,看看这曲名,听听这旋律……

1603年,奥卡汉流浪到苏格兰高地。艾灵顿夫人被他的琴声打动,邀请他到城堡小住。出人意料的是,他住了一段相当长的时间。一个双目失明的人,而且是艺术家,一定有一颗非常敏感的心灵。这颗心灵一定感觉到女主人超尘脱俗的魅力,并油然生出爱慕之情。可悲的是,现实的种种情况告诉他,这只能是一份无望的感情。他只好把爱意压抑在心底,直到那个宴会,在酒精的催化下,嫉妒和沮丧转化为一股莫名的怒火。

让我们进一步猜想。

灰蒙蒙的旷野不时掠过一阵从北海吹来的烈风,使深秋的苏格兰高地略显荒凉。一个旅人拄着拐杖在小路上缓慢前行,而在他身后,一辆马车正赶上来……

她向他道歉,请求回去。他低下头,说不是她的错,但是又怎么开口告诉她,这是由于爱情的躁动?

是时候上路了,我已经错过平原的红叶。

难道,以后,我再也听不到你的琴声?

想到这里,两行泪水夺眶而出。他感受到眼泪的重量和温度。

竖琴已经抱在胸前。这一曲,是为你而作的。

爱尔兰的精灵在大不列颠岛的天空下飞舞,用音符将古老的传说与当下的境况连结成一首乐曲。它赞美爱情的美丽,也诉说离别的悲伤。通过琴声,通过音韵,他倾吐积压已久的爱情。作为回响,某种强烈的情感正在她的胸腔内荡漾……

很动人的曲子。她拭去眼泪。曲名叫什么?

他用低沉的声音回答:把你的手给我。

还没说完,他便转过身去。因为他知道,只要“看见”她把手抬起,他就会不顾一切地把那玉手吻上一万次。但是,他也知道,他永远是一名流浪乐师。

保重。他的背影消失在地平线上。而她的手,仍在风中颤抖。

 

很动人的曲子。在英格兰王宫,国王詹姆士一世眼噙热泪。曲名叫什么?

把你的手给我。

每次弹奏,离别的那一幕都会在脑中重现。很多很多年过去了,时光依然冲不走这份感情。不但冲不走,而且令它越来越清晰和纯净。

你愿意留下来当宫廷乐师吗?

谢谢陛下,可是我,我想回家了。

回爱尔兰?

不,回苏格兰。

 

我们的猜想到此结束。至于结局,令人信服的历史事实告诉我们,奥卡汉最后回到艾灵顿城堡。他再也没有离开过,直到离世。

 

youtube: Bandari - Give Me Your Hand

2024年1月16日

卡其

  

在当下,卡其是休闲服饰中一个重要的元素。各位不妨思考一下,如果没有这个词,你会怎样指称这种颜色?浅黄褐色?浅咖啡色?浅猪肝色?泥土色?说来惭愧,鄙人就曾经跟风使用过“浅猪肝色”这种血腥的叫法。

如果非要替代的话,泥土色是较佳的选择,尽管给人脏兮兮的感觉。卡其,正是音译自英语“khaki”。而这个英语单词,又是音译自印地语和波斯语,意思就是泥土色。必须注意的是,它指的是南亚和中东的泥土色,不是黑土,也不是红土。在特定的地理环境中,卡其是一种迷彩。

说到迷彩,现在一般专指以绿色为主要色调,同时混搭黄、黑、灰、褐等不规则色块的复合色彩,多用于军队和警队。实际上,迷彩的意思只是指能起迷惑作用的色彩,没有特别所指。诚然,在丛林和原野作战,绿色迷彩能够发挥功效。可是,如果战场转移到荒漠的话,那就很容易暴露,从而成为敌方炮火的目标了。这个时候,我们必须学习迷彩的鼻祖——变色龙,因地制宜,换另一种合适的迷彩。

驻守印度的英国军队也明白到这个道理。从1846年起,他们将原本不利于作战的官方白色夏装改成印度泥土色军装,“khaki”亦正式收入英语词典。其后,卡其色军装还推广到大英帝国的其他殖民地上,并且在黑非洲屡立战功,教野蛮的黑人闻风丧胆,看见英军如同看见狮子。

令人颇为感慨的是,人类自诩万物之灵,然而人类在非洲居住超过十万年之久,却一直不懂得利用卡其色保护自己。而非洲的猫科动物,如狮子、豹子等,早就懂得这个道理了。可见猫比人聪明得多。

让我们继续感慨,如果唐代有迷彩军装,在“大漠风尘日色昏”的环境里,即使没有龙城飞将,也必定能够大破楼兰、生擒吐谷浑,诗人们就不必哀叹“古来征战几人回”了。

 



2024年1月15日

淡啤酒

  

据统计,美国销量最高啤酒前三位都属于淡啤酒。

为什么全是淡啤酒?那是因为,过去数十年,美国的肥胖人口比例越来越高。在医生、传媒和商人的循循善诱之下,人们开始追求健康、绿色、低碳和乏味的生活。

淡啤酒可以说应运而生。它是一个名叫约瑟夫·奥瓦德斯的人在1967年发明的。这位生化学家活到86岁才去世,不知道是否与经常喝健康的淡啤酒有关。他当时为美乐啤酒开发新产品(所以,想喝最正宗的淡啤酒,请选择美乐),一开始不叫淡啤酒,而叫“节食啤酒”。

从“节食”、“淡”这些字眼可以知道,这种啤酒相对传统的皮尔森啤酒来说,所含的热量更少,酒精度更低,对人体自然也更健康。淡啤酒的酒精度规定不得超过5%。而美国三大淡啤酒的酒精度均为4.2%。只是,酒精度并不是“淡”的关键所在,关键在原麦汁浓度。众所周知,啤酒是用麦芽酿造的。而所有谷类都含有糖分,糖分产生热量,要降低啤酒的热量,就必须降低原麦汁浓度。降低原麦汁浓度,啤酒的口味就变得清淡。清淡到……就像上个世纪八、九十年代中国沿海城市的“西餐厅”所供应的所谓咖啡一样。啊,别说你喜欢这种饮品。

我喝过百威和康胜的淡啤酒(不知道什么原因,美乐对中国市场毫无兴趣。同样不知道什么原因,康胜在中国市场被译成“银子弹啤酒”),那是好奇心使然。好奇心获得满足之后,我想我以后再也不会喝淡啤酒了。况且,喝淡啤酒也实在对不起我的腰围。

说到美国啤酒,我想起村上春树的一篇随笔(见《终究悲哀的外国语》)。文中提到他九十年代在美国普林斯顿大学任教时,有一次向一位教授透露他爱喝百威干啤,对方的反应却是“摇头做出不胜悲哀的样子”。原来,百威、美乐等美国啤酒的市场定位在广大劳工阶层。知识分子自视地位崇高,应该喝更高雅、更有历史、更符合身份的欧洲啤酒。在大学校园喝美国啤酒是会遭到白眼的,严重者还会被挤出社交圈。管中窥豹,可见欧美知识分子是多么虚伪。这些普遍左倾的家伙,平时高喊大爱包容,主张完全平等,可是在日常生活中,却处处流露对普罗大众的鄙视和歧视。

村上春树的应对措施令我肃然起敬——采用折中的办法,在家喝百威干啤,在外则喝欧洲的吉尼斯和喜力。注意,他喝的是百威干啤,而不是百威淡啤(干啤与淡啤正好相反,它是相对高酒精度和高原麦汁浓度的)。否则,我会鄙视和歧视他。

 

 


2024年1月12日

书房里的圣杰罗姆

  

早期尼德兰画派的奠基者、佛拉芒画家扬·凡·艾克(Jan van Eyck 14417月在布鲁日辞世,留下一幅未完成的油画,名叫《书房里的圣杰罗姆》(Saint Jerome in His Study)。第二年这幅油画由凡·艾克的学生们共同完成,不久后被佛罗伦萨的美第奇家族购得,成为美第奇宫的一件展品。至于它是怎样来到美国的底特律艺术学院,期间经历过什么风风雨雨,至今仍然有很多不明不白的地方。

严格地说,这幅油画并不属于那种连凡夫俗子都能一眼认出来的“世界名画”,然而,它的影响力却非常大,而且在艺术之外——现代意义上的书房,由此而生。

当然,画中人圣杰罗姆才是书房的发明者,而作画者凡·艾克只是书房的推广者。不过,在书房这个题目上,两人是同等重要的。打个有欠谨慎的比方,他们的关系,有点像图书出版中的作者与出版商的关系。不要小看出版商的作用,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倡导的“世界图书与版权日”(很不幸地在中国变成“世界读书日”),就同时向作者和出版商致敬。在很长一段时期,出版商都是冒着被处死的风险向世界传播真理的火种的。

美第奇家族将凡·艾克的作品带到文艺复兴之中的意大利。受此影响,阿尔布雷希特·丢勒(丢勒一生中曾两度游历意大利)和多米尼科·基尔兰达奥都先后创作过相同的主题。而受艺术的感召,贵族和市民阶层都纷纷在家里另辟一室,作为书房。从此,书房便成为家居中重要的组成部分,直到21世纪(21世纪后,书房逐渐变成电子产品展览房)。

你也可以像当时的佛罗伦萨等城市的市民那样,以凡·艾克的油画为样板,布置自己的书房。当然,安全起见,你最好用一只猫代替画中的狮子。

那只狮子是杰罗姆的朋友。相传早年在埃及和巴勒斯坦等地流浪的时候,杰罗姆为一只狮子拔出一根深深刺入前爪的尖刺。一对至交兼畏友由此形成,几乎形影不离。

公元382年,杰罗姆和他的狮子朋友来到罗马,立即被教皇达玛苏一世任命为秘书(当然,秘书是杰罗姆,不是狮子),承担《圣经》的翻译工作。当时虽然已经有一部拉丁文《圣经》,但是其语言粗陋,错谬甚多,教廷早就想换掉,只是苦于找不到一位精通希伯来文(《旧约》原文)、希腊文(《新约》原文)和拉丁文,且博古通今、见多识广的学者。而杰罗姆完全符合上述条件,这项艰巨的工作,实在非他莫属了。

有趣的是,杰罗姆似乎不习惯在宽敞的教廷藏书室工作,于是将工作转移到自己住处的一个小房间里进行。这个房间集藏书、阅读、思考、写作、工作等功能于一身,我们武断地称之为世界上第一个书房,应该没有人提出异议吧。不但如此,杰罗姆也顺理成章地成为所谓“SOHO”一族的始祖。在这里,他最终不负所托,翻译并注释了一部影响世界一千多年的拉丁文《圣经》。这也是他的名字前冠以“圣”字的原因。

我和米歇尔·德·蒙田一样,在书房度过一生中大部分时日和一天中大部分时光,理所当然对杰罗姆和凡·艾克表示感激。不过有时候也会想,如果没有他们,我会如何?啊,我相信,如果没有他们,我也会把书房发明出来的。

 

 


2024年1月10日

贝雷帽

  

最近我买了一顶卡其色贝雷帽。戴上它,我觉得自己更加像艺术家了。

没错,我本来就是一名艺术家。然而,“是艺术家”和“像艺术家”,是两码事。卡拉瓦乔像画家吗?弗朗索瓦·维庸像诗人吗?奥诺雷·德·巴尔扎克像小说家吗?单凭外貌,他们恐怕都不像。相反,现代有很多人打扮得像艺术家,甚至声称从事“艺术”工作,却对艺术一无所知。他们是艺术家吗?显然不是。所以,真正的艺术家的确很有必要用一顶贝雷帽把“是”和“像”连结起来。做人要表里如一嘛。

请想象一下,如果手冢治虫和藤子·F·不二雄光着脑袋走在东京街头,你认得出他们吗?不,他们会被当作普通得不能再普通的日本大叔。故此,他们都戴贝雷帽,并且不时把这个形象以超关联的手法画到漫画里。透过漫画,我们可以从中看到一份只有真正的艺术家才拥有的自豪感:我是艺术家,而且像艺术家。

鉴于也有不少帽子像贝雷帽却不是贝雷帽,我们需要明确贝雷帽的定义。根据《柯林斯英语词典》的描述,贝雷帽是圆形、平顶、由软料子制成的无檐帽子。标准的贝雷帽又叫巴斯克式贝雷帽,它起源于西班牙北部与法国接壤的巴斯克地区。

历史上,巴斯克地区向来是火药库,多方势力经常发生冲突。大约在17世纪,法国士兵在一次入侵中发现巴斯克山民戴的贝雷帽十分好看,也十分实用,既防晒,又保暖,且不遮挡视线,居家旅行送礼自用均适合,便纷纷戴上(今天很多国家的军队服装中也有贝雷帽。甚至由乌合之众组成的反政府游击队也戴贝雷帽,切·格瓦拉是一个例子,他戴贝雷帽的头像已经成为左翼的图腾)。其后,退役的法国士兵把贝雷帽带回故乡。贝雷帽遂迈出了走进时尚的第一步。

19世纪,居住在巴黎的清寒艺术家(他们自称“波希米亚人”)爱上贝雷帽。贝雷帽与各类艺术家包括音乐家、诗人、作家、画家、漫画家、批评家、电影导演等等,结下不解之缘,就是从这个时候开始的。不过,这个时期最著名的“代言人”却是极度仇视波西米亚人和法国人的德国音乐家理查德·瓦格纳。只是,戴贝雷帽的瓦格纳依然一副凶相,不太像音乐家。

至于第一个戴贝雷帽的艺术家,不是瓦格纳也不是波西米亚人的一员,而是17世纪的荷兰画家伦勃朗。从伦勃朗留下的大量自画像中可以看到,他有很多顶令我等帽子爱好者羡慕得情绪失控的贝雷帽。难怪有不怀好意的心理学家指摘他有自恋情结。自恋又如何?在本人心目中,自恋是褒义的,尤其对艺术家来说,一个不自恋的艺术家绝对不是好艺术家。

不管你是艺术家还是像艺术家,或者两者皆是,又抑或两者皆非,当你戴上贝雷帽,我希望你跟我一样,想到伦勃朗,想到在贝雷帽之下那双坚毅的眼睛,然后对自己说:即使崎岖坎坷,即使荆棘载途,而我可能遍体鳞伤,一直踽踽独行……我也会热爱这一趟人生苦旅。

 

 

Rembrandt, Self-portrait, 1634

Rembrandt, Self-portrait, 1659

2024年1月9日

睡神与死神

  

睡眠,是死亡的孪生兄弟。

                         ——荷马,《伊利亚特》

 

能够创作《伊利亚特》和《奥德赛》这样的鸿篇巨著,从千军万马的厮杀,到回眸一笑的娇媚,荷马(Homer)的想象力可谓无远弗届,也震古烁今。不过,我们可以肯定的是,他在吟出开头这句著名的诗句的时候,并不需要运用多大的想象力。因为,在古希腊世界几乎尽人皆知,睡神许普诺斯(Hypnos)与死神塔那托斯(Thanatos),的确是兄弟。

只要不参与其中,多神论的世界还是相当有趣的。不管你是什么人,不管你干什么事,你几乎都可以找到一位提供全天候庇佑的神祇。比如,商人崇拜赫耳墨斯,农人崇拜珀耳塞福涅,艺术家崇拜缪斯,孕妇崇拜赫拉,病人则会向阿斯克勒庇俄斯祈祷……如此类推,惨遭失眠煎熬的人,应该烹羊宰牛向许普诺斯祭祀一番才对。可是,奇怪了,希腊人对这位睡神却敬而远之,宁愿数绵羊数到天亮,也不敢念叨许普诺斯的名字——说到数绵羊,顺便说一下。数绵羊这种对抗失眠的古法土方,保守估计超过一千年历史。只不过,它的功效一直以来都是没有保障的。

希腊人为什么不喜欢许普诺斯?或者,他们不是不喜欢睡神,而是恐惧睡神身边的那位好兄弟——死神塔那托斯。

赫西俄德(Hesiod)的《神谱》告诉我们,许普诺斯与塔那托斯的母亲是夜神倪克斯,父亲是黑暗神厄瑞玻斯。夜幕、黑暗、睡眠、死亡,这些词语放在一起,已经令人不寒而栗了。

塔那托斯不但不受人欢迎,也不受神欢迎。每逢奥林波斯山举办盛宴,诸神都有意无意地疏远他,也不愿意接受他带去的礼物。与之相反,许普诺斯却获得诸神的笑容和拥抱。这个时候,不,是任何时候,许普诺斯的表现都尽显令人惊讶的手足之情,他不让塔那托斯受到冷落,一直陪伴在身边。于是,这对兄弟就像孪生兄弟……不,简直就是连体婴了。

荷马之后,西方诗人都把睡眠视为死亡的预演,而死亡则是永远的睡眠。威廉·莎士比亚(william Shakespeare)将这个命题推向极致。在《哈姆莱特》那段著名的“to be, or not to be”的独白之中,丹麦王子这样说:

 

死亡;睡眠;完结;要是这一种睡眠,可以结束心中的痛楚,以及血肉之躯必须承受的种种打击,那正是我们求之不得的结局。

 

“死亡可是睡眠?”约翰·济慈(John Keats)在《论死亡》这首诗的开头,却对传统观念提出疑问。而他的结论是,

 

将来所谓命定的结局,不过是梦醒。

 

济慈制造了一个很美丽的悖论,令人困惑,也令人伤感。如果人生是睡眠,死亡是睡醒,那么真正的睡眠又是什么?是梦中之梦?还是梦醒的预演?

这些问题,在失眠之夜,不妨想一想。

 

 

John William Waterhouse, Sleep and His Half-Brother Death, 1874

2024年1月7日

黑森林蛋糕

  

鄙人虽然不太喜欢甜食,但是有时候也绝不介意在一本好书和一张好唱片的陪伴下,享用一件精致的蛋糕。

西式点心之精致(必须强调“西式”),并不只求满足口腔期的需要,它们还能提供感官的交响乐。除了味觉之甘甜,还有嗅觉之香醇、视觉之艳丽,在大快朵颐之际,你甚至还能听到悦耳的天籁。

在蛋糕之中,我最喜欢黑森林蛋糕。你可能会感到奇怪,将美奉若神明的艺术批评家怎么会喜欢黑森林蛋糕?首先其名字,已经给人阴森可怖的感觉。加上其外形,樱桃、奶油、巧克力的组合——红、白、黑三种颜色摆放在一起,对比未免过于强烈、过于刺眼了。还有其味道,因为添加樱桃酒或其它烈酒的缘故,甘甜之余又留下一份挥之不去的苦涩……我承认,黑森林蛋糕有一点点另类,看上去,也算不上精致。然而,有如罗马式建筑,外形略显粗犷,内里却别开生面,要真正品味黑森林蛋糕,你必须走进它的名字里面。

黑森林并非隐喻,而是一个真实的地名。它位于德国西南部,在莱茵河谷之旁,因覆盖着一大片参天巨树而得名。黑森林蛋糕和大绒球帽是当地的两大特产,两者显然有相当的联系,而且不限于外观。黑森林蛋糕无疑是一顶可以吃的大绒球帽,而戴在未婚女子头上的红色大绒球帽,则和黑森林蛋糕一样甜美。

尽管做过几场战争的战场,但是长期以来,黑森林的居民相对与世无争、自成一体,直到这里发现矿藏和健康矿泉,才有较多外来人口涌入。19世纪,以矿泉为中心发展而成的疗养区,受到欧洲各国游客的青睐。1900年春夏之交,美国作家斯蒂芬·克莱恩(Stephen Crane)在这里度过人生的最后时光。

克莱恩在1899年圣诞节与约瑟夫·康拉德、H·G·威尔斯、亨利·詹姆士等作家朋友连续狂欢数天后,突然吐血不止,被医生诊断为肺结核。在当时,这几乎与宣判死刑缓期执行没有多大区别。在朋友们的建议下,克莱恩来到黑森林疗养。遗憾的是,这里的风光、气候、美食和矿物质,未能创造奇迹。他死时年仅28岁,死前仍在执笔写作,似乎不甘心才华未尽便匆匆而去。

1920年代,克莱恩突然大红大紫,被文学批评家追认为从现实主义过渡到现代主义的先锋,小说《红色英勇勋章》等作品也获再版的机会,版税收益足以付清作者生前留下的巨额债务。

当黑森林蛋糕在同一时期走出黑森林,传到世界各地的时候,有些地区的修改版却把添加烈酒的步骤省去。然而,想到克莱恩在贫病交加之下伏案写作,在一阵撕心裂肺的咳嗽之后,一双临终之眼扫过窗外黑森林的斜阳……你会同意,正宗黑森林蛋糕中的那一份令人眩晕的苦涩,是必不可少的。

 



2024年1月5日

三套车

  

九十年代中期,香港一首粤语流行歌曲在热播一段时间之后,被发现为剽袭之作。其剽袭的对象,竟然是俄罗斯民歌《三套车》。对于那个恬不知耻的“作曲人”来说,“不幸中之大幸”是,正因为是俄罗斯民歌,他不必吃官司。至于名誉、地位、形象、收入等等是否受到影响,就不得而知了。

我是在某份“广播电视报”看到那则新闻的。当年令我十分不解的是,《三套车》不是著名的歌曲吗?为什么会有人愚蠢到盗用妇孺皆知的作品?而更奇怪的是,香港人竟然需要一段时间才发现那是盗作,到底是怎么一回事?后来我才知道,《三套车》其实并不那么著名。准确地说,它只在俄罗斯、中国大陆和日本著名,除此之外,听过它的人可以说是寥寥无几的。如此看来,那个“作曲人”的智商还是比我当初估算的要高一点点。

三套车,是俄罗斯传统交通工具。它是由三驾马车发展而来的,即,将三匹马拉一辆车,改造为三匹马拉一架雪橇。这无疑会更适合俄罗斯那冰天雪地的环境。由于速度快(最高时速可达50公里),三套车在17世纪开始被俄罗斯邮政部门用作邮车,至18世纪后期开始在民间普及。喜爱19世纪俄国文学的你,应该不会感到陌生。如果你感到陌生,那很有可能是别有肺肠的汉语译者把它译到另一个国度去了。

1842年初版的小说《死魂灵》中,作者尼古拉·果戈里抒发了一段情怀,把俄罗斯比作三套车。

“啊,三套车,插上翅膀的三套车,告诉我,是谁创造了你……”

这个比喻深入民心,自那以后,三套车便成为俄罗斯的象征。只不过,这三套车要奔往何方?奔往光明的佳境,还是坠落黑暗的深渊?果戈里本人也不清楚。他当然没有能力洞见在大半个世纪之后,这三套车的驾驶者会是疯癫的布尔什维克。

大约跟《死魂灵》同期,一首叫《看!三套车在飞奔》(简称《三套车》)的通俗歌曲开始在民间流行。它由彼得·布拉科夫作曲、彼得·维亚泽姆斯基作词。歌词是一名马车夫在诉说生活之苦,以及如何被地主欺压。这自然不会被马列主义者放过。苏联成立之后,这首歌红遍红色土地。而在苏联卵翼之下孵化并发育的红色中国,也第一时间将它引进,改编成中文版。直到今天,它依然在全中国大小城市乡镇的广场和公园热播,为多快好省地抖动赘肉的“dama”所钟爱。

同一首歌,日本人却去粗取精,撇除阶级仇恨,使其焕发艺术光彩。1952年,日本卡秋霞乐团将《三套车》改编成日文版(トロイカ)。无论格调还是歌词,都有极其进取的改动。凄惨和辛酸不见了,取而代之的是一缕欢乐和一份期盼,就像一首精练和优美的和歌,一对恋人,虽天人路隔,却在雪地与银星辉映的冬夜,用思念搭出一条心路,互诉衷肠。于是这三套车,穿越烟雾弥漫的百年,从黑暗的深渊获得救赎,重获新生,奔往光明的佳境。这更是果戈里、布拉科夫和维亚泽姆斯基所无法洞见的。

 

 youtube: 倍賞千恵子/トロイカ

2024年1月4日

人生若只如初见

  

人生若只如初见,何事秋风悲画扇?

 

这是《木兰花令——拟古决绝词》的开头两句。

纳兰性德,这个康熙“盛世”中的小男人,以一声声震颤的韵调,吐出爱情的伤痛,三百多年来,令无数痴男怨女为之掩卷叹息。

“人生若只如初见……”纳兰性德最广为传颂的词句,其哀艳至媚俗、悲号至煽情,恕鄙人独断,未免有过犹不及的遗憾。当然,鄙人的遗憾,纯属个人感受,并无贬损之意。况且以今日的标准,称一个文人或者一篇文章矫情、庸俗和过火,绝对是褒大于贬的。只不过,整首词留给人虎头蛇尾的印象,却是不争的事实。“何事秋风悲画扇”之后的六句,都是冗长的呻吟,不提也罢。我们欣赏开头两句便足够了。

窃以为,“人生”二字,用得最为精妙。何解?让我们先了解第二句中的典故,“悲画扇”。

班婕妤,西汉女子,据说才貌兼备,一度为成帝刘骜所宠爱。然而好景不长,后来冒出一个名叫赵飞燕的更年轻、更貌美、歌舞更火辣的女子,一举击败所有竞争对手,独占“骜头”。失宠的班婕妤,只好作《怨歌行》,自比团扇,怨天尤人。

《怨歌行》的大意是,炎炎夏日,扇子是必不可少的工具,“出入君怀袖,动摇微风发”。不料夏去秋来,凉风乍起,扇子便失去利用价值,“弃捐箧笥中,恩情中道绝”。

可怜,又可悲。且莫说宫女,古往今来,几乎所有中国女人的人生,都建立在男人的恩宠之上。故此鄙人才说,“人生若只如初见”的“人生”二字,用得精妙,一语切中要害。

人与人,尤其男人与女人,尤其男人对女人,在初见的时候,往往极力讨好对方,只展示(并且伪装)自己最好的一面。随着时间的推移,女人才逐渐发现,这个曾经风度翩翩、温柔体贴的情郎,不但庸俗无聊、喜怒无常,还朝三暮四、见异思迁。于是乎,恋爱就像纳兰性德的词,呈虎头蛇尾之势,最后还越过临界点,以画扇收场。

“但见新人笑,那闻旧人哭”。事已至此,怨也没用。身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时代”女人,应该与时俱进,用科技改造自己。不要当容易过时的扇子,而要努力成为变频式冷暖多功能空调机,全天候为男人服务——在夏天制冷、在冬天放暖、在春天抽湿、在秋天净化空气,加上流线型设计、节能省电标贴、八年质保,物主又怎能狠心把它丢进收纳箱里呢。退一步说,非要换空调不可的话,物主也不得不支付一大笔费用(不能便宜了他)。所以我们要说,“人生若要如初见,请用空调代画扇。”这“底气”,你值得拥有。

 

 





唐寅,吹箫仕女图

2024年1月2日

学会怎样去死

  

米歇尔·德·蒙田(Michel de Montaigne)在《随笔集》里写道:“学哲学,是要学会怎样去死。”

在人类二千六百年的哲学史之中,在灿若繁星的哲学家之中,在不计其数的哲学著作之中,我实在找不到比这更伤感的句子了。

萨尔瓦多·达利(Salvador Dalí)似乎也有同样的感受。1946年,他应美国一家出版社之邀,为蒙田《随笔集》英译本绘画插图。我们不知道达利之前有没有翻阅过蒙田的著作,又或者,达利以此为契机重读一遍也说不定。总之,时年42岁的艺术家产生强烈的震撼,特别是对“学哲学,是要学会怎样去死”这句格言。以此为标题的插图,就有四幅之多。

其中一幅插图,蒙田举起一个髑髅,凝神端详。这,令人不由得想到哈姆莱特。

在威廉·莎士比亚(William Shakespeare)的悲剧《哈姆莱特》的第五场第一幕,墓园里的丹麦王子也是这样端详一个髑髅的。

“霍拉旭,你能告诉我一件事情吗?”

“什么事情,殿下?”

“你想,亚历山大在地下也是这个模样吗?”

“也是这样。”

“也会这样发臭吗?”

“也会发臭。”

啊,即使伟大如亚历山大大帝,死后也要埋入低贱的泥土里,逐渐变成丑陋的、发臭的骷髅。在这里,莎士比亚透露了内心深处的一点无神论思想。而处于同一时代的、比莎士比亚年长的蒙田,也许也是一个无神论者(当然,更多时候他是个怀疑论者)。蒙田曾经写道:“人简直精神错乱。他造不出一条小虫,却造出成打的神。”达利的插图将两人联系在一起,真是神来之笔。如果死后的世界并不存在,那么死亡就是彻底的完结了。知道这个真相,仍然能够平静地接受它,恐怕只有哲学家才能做到吧。

然而,姑置勿论无神论和怀疑论,就算有很强烈的宗教信仰,在死神面前绝大多数人还是会像哭泣的婴儿一样。

皮浪(Pyrrho)的遭遇是最好的例证。这位蒙田十分尊崇的古希腊哲学家,话说有一次乘船出海,遇到暴风雨,同船的人全都吓得魂不附体,有些瘫倒在地,有些抱头痛哭,有些则跪下祈祷。皮浪却若无其事,还赞赏一头正在进食的猪:这才是智者应有的态度。当然,皮浪不是跟现代某些有害的“鸡汤文”一样建议人们做一头快乐的猪,而是借这头猪来嘲笑那些想到自己要死就完全丧失理智、毫无哲学素养的人。

那么,一名哲学家,或者一个有哲学素养的人,应该怎样面对死亡?亨利·菲尔丁(Henry Fielding)的小说《弃儿汤姆·琼斯的历史》里有一个不值得尊敬但值得学习的样板。哲学家托马斯·史奎尔,在自知生命将尽的时候,也引述蒙田的这句“学哲学,是要学会怎样去死”。他的具体做法是,对过去所犯的错误进行忏悔,然后找一个宁静的地方隐居,平静地等待死亡的来临。

原创者蒙田的态度更加超然,他说:“我希望死神在我种卷心菜的时候找着我,不过我不太在乎,更不在乎菜园有没有收成。”这里的卷心菜和菜园是隐喻,因为,“我连卷心菜和莴苣都分不清”,也从不关心田庄的生产情况。蒙田以读书、思考、写作为工作,而他的工作就是生活、生活就是工作。他觉得,在工作中死去,是最完美的结局。换句话说,如果你时刻在工作,如果你认真地对待生活,那么任何时候死去都没有关系。“生命的价值不在于长短,而在于你怎样利用。有的人短寿,却能长存。”

蒙田便属于长存的人。他在1592年死于扁桃体疾病,终年59岁。然而他的随笔、他的格言、他的思想,数百年来点燃了无数火种,令无数人在纷乱的现实世界里找到生存的意义。

而我,作为读者,作为一个对哲学有所研读的人,我想,我已经学会怎样去死。不过,我虽然不知道种的是卷心菜还是莴苣,也不知道卷心菜会不会开花,但是,我还是希望死神到来的时候我能够指着满园的卷心菜花(或者莴苣花)对他说:看,很美吧,这是我种的。

 

 





2024年1月1日

社交恐惧症

 

1967年,芭芭拉·史斋珊(Barbra Streisand)在纽约中央公园献技时突然忘记歌词,引起台下一阵哗然。事件导致其后一段时间她都无法出席任何公开活动。心理医生诊断为社交恐惧症。

早二千多年前,古希腊医生希波克拉底(Hippocrates 就描述过社交恐惧症的征候,比如说“喜欢生活在阴暗处”、“觉得每个人都在注视他”等等。然而,这些文字并没有引起足够的重视,人们普遍以为那是极度害羞的人的性格特征,不算什么心理障碍。直到1960年代,心理学才正式将社交恐惧症列入焦虑症之中,各种研究和疗法也随之产生。史斋珊正好赶上心理学的发展,故而获得及时而又适当的治疗,最终重返舞台。

根据美国心理学教科书《心理学与生活》的定义,社交恐惧症是“个人对可被他人观察到的公众场合,预先感到的一种持久的、非理性的恐惧”。“一个有社交恐惧的人害怕他自己会做出令人难堪的举止”,即使意识到这种举止是多余的、毫无理由的,还是会“被恐惧所控制要逃避那些可能有公众监视的场合”。

上述史斋珊的例子中,这名知名女歌手可能是对自己的要求过于严格。她首先无法原谅忘记歌词这样的失误,继而非常担心这样的失误会在下一次登台的时候再次产生。不断累积的压力最终压垮理智的防线,变成社交恐惧症。

书上还说,社交恐惧常常涉及一种“自我预言效应”。也就是说,如果你担心自己患有社交恐惧症,那你就很有可能已经有社交恐惧症了。这个有点像墨菲定律的黑色幽默,鄙人亦有所体会。

近年,我不厌其烦地向外界宣扬我是一个社交恐惧症患者。当然,我的行为举止也完全配得上一个真正的社交恐惧症患者。问题是,在自我暗示的潜移默化之下,我越来越搞不清楚我到底是不是真的有社交恐惧症。

不过,不管真伪,我为这个伟大的构想而自豪。虽然我的经济学信条是“讲真话成本最低”,但是有些时候,以社交恐惧症为托辞,总比直接对别人说“我讨厌与你们这些俗不可耐的人为伍”,要好得多。你说,我的“情商”是不是很高?我出版一本《人际关系的哲学》或者《生活的艺术》的话,是不是会大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