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4月30日

波旁威士忌

   

美国肯塔基州因为两大法宝而举世闻名。其一是不断繁衍的KFC家乡鸡;其二是被誉为“美利坚之魂”的波旁威士忌。

首先要说明一下,“波旁威士忌”(Bourbon whiskey)的中文译名通常为“波本威士忌”。鄙人认为,对待美酒这种神圣的东西应该有严丝合缝的态度才是。因此,正本清源,本文一律使用“波旁威士忌”这个正确的名称。

威士忌是苏格兰特产,爱尔兰威士忌是其分支(可能有些爱尔兰人不同意)。18世纪,一批苏格兰和爱尔兰移民来到美洲,聚居在宾夕法尼亚的西部,并开始酿造威士忌,直到“威士忌暴乱”(公平起见,我们也可以称之为“威士忌起义”)的爆发。

“威士忌暴乱”发生在1791年,肇因是美国联邦政府突然向酿酒人征收高得离谱的“威士忌税”。此举是为了减轻独立战争所带来的财政负担。然而,以乔治·华盛顿为首“开国先贤”们似乎忘记了,整场独立战争,苏格兰和爱尔兰移民给予他们有力的支持。如今建国成功,他们却使出一招中国帝皇式的兔死狗烹、鸟尽弓藏,是不是太卑鄙了?更加卑鄙的是,他们还出动军队残暴地攻击揭竿而起的酿酒人,造成数人死亡,百多人被捕的不幸结局……

为了防止类似事件再次发生,“先贤”之一的帕特里克·亨利提供对策:用免税等优惠政策,将潜在的危险分子引诱到在当时尚算偏远之地的肯塔基去。就这样,肯塔基成了美国威士忌中心产区。

酿酒人在肯塔基发现几处地方的水土特别适合酿造威士忌,波旁县是其中之一。这个县是美法友谊的象征——感谢法国波旁王朝在独立战争中的援助,美国政府在1785年设立波旁县(正因为援助美国,路易十六最终把身家性命都败掉了。而华盛顿只给他一个县名,未免太小气了)。

据说,波旁县有一个比较节俭的酿酒人,廉价收购一批装过水产的旧橡木桶来储存威士忌。腥味怎么办?可以用烧焦内壁的方法去除。然而这么一烧,却烧出一个大惊喜:酒液因而添加一层香草和焦糖的味道,全国各地的酒鬼都趋之若鹜。

“来一杯威士忌,不不不,我要波旁威士忌!快拿来,不然一枪毙了你!”

消息不胫而走,其他地区的酿酒人都使用烧焦的橡木桶储存威士忌,并在桶上打上“波旁”的字样,以此告示:本威士忌就算不在波旁县酿造,也与波旁县的威士忌同款。从此,这个方法、这个名称,便成为传统(波旁威士忌的另一个特色是以玉米为主要原料,法律规定玉米比例至少51%,其余原料有小麦、大麦、裸麦等)。

总体而言,与苏格兰、爱尔兰和日本威士忌相比,波旁威士忌显得朴素和粗豪,一如它的一位著名的顾客,欧内斯特·海明威。

海明威曾经劝化世人,有两样事情切莫迟疑:吻一个美女,以及,开一瓶威士忌。然而,这又带出一个疑难问题:如果同时有一个美女和一瓶威士忌出现在面前,应该先选择哪一样呢?

 

 



2024年4月29日

梅森罐

 

那些自称研究历史和自诩熟读史书的人,总是将过多的笔墨和口水洒到王侯将相的身上。甚至对他们的轶事传闻,也旁搜博采,如数家珍,仿佛在谈论一个亲戚。我则觉得,相对功勋历史这种“大场面”,一些毫不起眼的“小东西”更加有趣。为什么“小东西”得不到关注呢?俗语说,“历史是由胜利者书写的”。同时,历史是由男人书写的(留意“history”头三个字母)。大多数男人功利心重又粗枝大叶,自然看不起“小东西”了。

以下介绍梅森罐,也属于历史的“小东西”。然而,它的出现绝不亚于电冰箱的发明。有了它,食物的保质期得以延长,不但使平民百姓的日常生活变得轻松,“病从口入”的概率也降低。

梅森罐,Mason jar,又译作美胜瓶。这是一种广口玻璃罐,其特别之处在瓶口的螺纹,配合金属盖,就形成一个相对密封的储存空间。

咦,这不是很普通很普通的罐子吗?没错,在今天它的确是很普通的。可是在一个半世纪之前,就一点都不普通了。

过去(在19世纪之前),人们也用广口玻璃罐储存食物,特别是腌渍食物。不过封口比较麻烦,要小心谨慎地用蜡把锡盖完全封住。一旦密封得不够好,就有可能导致食物变质腐败。此外,每次取食后都要用蜡再次封口,对馋鬼来说非常不方便。

1858年,美国新泽西州一个叫约翰·兰迪斯·梅森(John Landis Mason)的人发明了这种带螺纹和金属盖的玻璃罐,并以自己的名字命名。其实,早在1806年,一名法国厨师已经想出这种封口的方法,只因法国自大革命后一直陷入长年战争和政局动荡的苦难中,致使这个发明未能得到注意和推广。其后在1842年,英国人约翰·基尔纳发明了基尔纳罐。基尔纳罐跟梅森罐大同小异,不同的地方是旋环的材料是塑料而不是金属。梅森是否参考过他们的设计,还是独自研究出来的?已不可考。随着基尔纳的公司因经营不善而倒闭,梅森罐便一统天下,成为这类罐子的代名词。

对梅森罐最早的记忆,大约在我三岁的时候,祖母用梅森罐腌制咸柑桔和甜柑桔。她当然不知道梅森罐这个名称,她的眼中只有食物,宣称它们可以“清心、润肺、化痰”。我不知道什么是“清心、润肺、化痰”,只知道装满桔子的梅森罐很漂亮,每天盯着它们看个没完。

经过漫长的等待(5个月左右),咸甜柑桔终于可以吃啦。结果,我得到了受用终身的一个深刻教训:不能对不熟悉的事物有过高的期望。

 

 



2024年4月26日

钻石恒久远?

  

广告界权威杂志《广告时代》在2000年将钻石商戴比尔斯(De Beers)的a diamond is forever评为20世纪最佳广告语。这个结果毫无争议,因为这句广告语不但改变了整个行业,也改变了社会风俗。

A diamond is forever”,戴比尔斯的官方中文翻译是“钻石恒久远,一颗永流传”。虽然有违原文精练的风格,同时沾染一股市井俗气,但是考虑到中国消费者的奇特“品味”,你不得不认同,此不失为“佳译”。

戴比尔斯成立于1888年的伦敦,创始人是帝国主义的代表人物之一,塞西尔·约翰·罗德斯(Cecil John Rhodes)。这位甚至想占有月亮的政客兼商人,以非一般的贪婪闻名古今,在现代成为西方左胶和第三世界玻璃心发狂批判的对象。平心而论,他的占有欲也产生良好的客观效果。姑置勿论科技与文明,就财富而论(跟第三世界只能谈钱和食物),没有当年的开采,今日的南非黑人贪官又怎能坐享其成呢?

钻石是奢侈品,过去的消费者只局限于有钱人,市场非常狭窄。戴比尔斯秉承创始人的作风,希望买家多多益善。1938年,他们将这个难题交给费城的艾耶尔父子广告公司(N. W. Ayer & Son)。

经过调查,广告公司了解到,要增加销量,必须突破阶级界线,使非富裕阶层也愿意为之攒钱和借钱。有什么人愿意这样做呢?答案是,结婚的人。于是,他们开始推出一系列广告,将钻石与爱情连接起来。在短短的三年内,戴比尔斯的销量狂增50%。但是有一个问题他们一直未能解决,就是一句合适的广告语。直到1947年,一名女职员在睡梦中得到灵感,“a diamond is forever”正式出炉。

从科学的角度,“钻石是永恒的”是一个错误的命题。为什么人们都普遍认同这个错误呢?原因可能是其硬度。钻石的莫氏硬度为10级,是地球上最硬的天然物质。自古以来,人们都有这样的错觉,以为坚硬的东西必定长存。与此同时,每个热恋中的情人都有一个小小的心愿,希望自己的爱情可以永久。利用人们的心理弱点,戴比尔斯和艾耶尔在众目睽睽之下进行一个逻辑上的无效论证:

因为,钻石是永恒的。而且,爱情是永恒的。所以,钻石代表爱情。

钻石代表爱情。谋略相当成功。在强大的广告宣传下,有钱也好,没钱也好,在婚礼上戴个钻石戒指,才成体统。看着笑逐颜开的新郎新娘们,笑得更开心的自然是戴比尔斯和艾耶尔了。

在此我坦白,我自小就对钻石很有好感。当然不是贪图它的价值,也对它的爱情隐喻毫不知情。喜欢钻石,纯粹因为她,莎拉·克鲁——弗朗西丝·霍奇森·伯内特(Frances Hodgson Burnett)的儿童小说《小公主》的主人公(因为她父亲在印度经营钻石矿,她得到“钻石公主”的称号)。无论顺境还是逆境,无论富贵还是贫穷,无论健康还是患病,这个小公主始终保持一颗钻石般高贵而晶莹的心。

钻石不是永恒,但是钻石小公主莎拉就一定能够在永恒的文艺殿堂,占一席之地。

 



2024年4月24日

纳帕谷——“极乐”的记忆

  

Windows XP 2001年年底登场,到2014年微软停止其延展支持服务为止,在互联网驰骋十多年,为一代人提供了难以估量的便利。不管对它有没有感情,有些影像将会长久留在人们的脑海中。例如,那幅被命名为“Bliss”(极乐)的桌面背景——青绿的山、蔚蓝的天、雪白的云……这幅图片简直就是 Windows XP 的招牌。

然而奇怪的是,人们似乎都有熟视无睹的毛病。没有多少人认真对待这幅图片,甚至不去思考它的类型——是照片还是电脑画?

真的不知道?答案是,照片。一个叫查克·奥里尔的摄影师摄于纳帕谷。

纳帕谷,位于美国加利福尼亚州的纳帕县。某一类人一听到这个地名就会亢奋不已、口若悬河。哪一类人?不是摄影师,也不是微软的员工,而是葡萄酒爱好者。

虽然很早就得到罗伯特·路易斯·斯蒂文森称赏(他在这里说出“酒是瓶装的诗篇”这一名句),但是直到1976年在巴黎葡萄酒鉴定大会上异军突起,白葡萄莎当妮和红葡萄赤霞珠均在盲评中击败法国多个世界顶级品牌,纳帕谷才成为世界知名的葡萄酒产区。

成名以来,纳帕谷平均每年的游客人数多达400万,绝大多数都是冲着美酒和美食而去的。他们的“极乐”在口腹,而不在眼睛。因此,从简朴而开阔的景色联想到 Windows XP 的人实在寥寥无几。尽管他们每天都会通过笔记本电脑上的 Windows XP 把编辑过的纳帕谷品酒照发送到社交网站,并且得到好几百个“赞”。

 



2024年4月23日

诗人的语言

  

赫尔曼·黑塞(Hermann Hesse)曾经感慨道:诗人特别羡慕音乐家,因为音乐家使用的语言只属于音乐家。

确实如此,音乐家在乐谱上绘画音符的时候,不容别人置喙。可是,诗人却要跟贩夫走卒、村夫野老共用一种语言。不但如此,还时不时被人指责和辱骂。

比如,诗人抒发“心”的感受,医学家和生物学家就会第一时间冒出来,指着一幅人体解剖图,教训说,心其实是人和高等动物身体内推动血液循环的器官,它没有感情,也没有思想。

又比如,诗人描绘“力量”的宏丽,物理学家和机械工程师就会从四面八方赶来,做实验证明,力是物体之间的相互作用,是使物体获得加速度和发生形变的外因,它是可以测量和计算的。

再比如,诗人赞美“幸福”的瞬间,政客就会马上召开会议,规定幸福的条条框框;社会学家就会纷纷在报刊撰文,指出凡是不和集体保持一致的幸福都是自私的、可鄙的、法西斯的。

诸如此类。更遑论“美”、“艺术”、“自由”等早已被庸俗化的词语了。

然而,在20世纪之前,当诗人朗诵诗歌的时候,医学家、生物学家、物理学家、机械工程师、政治家、社会学家等等,都会心虔志诚、倾耳而听。就像劳伦斯·阿尔玛—塔德玛画笔之下的荷马和希腊青年。

所以,黑塞也许错了。在20世纪之前,反而是音乐家会特别羡慕诗人,因为诗人能够将最平凡材料炼成最不平凡的艺术品,他们是语言的炼金术士。

不,黑塞并没有错。身处20世纪,他只是悲叹世界不再需要诗歌;他只是悲愤世人不再尊重诗人。他遭到来势汹汹的批判,只因声言荷马和莎士比亚的作品比科技史上所有著作加起来都重要得多。

黑塞一定想象不到。在21世纪,诗歌还要遭到谋杀——那些凶徒,篡夺“诗人”之名,写着随便分行而成的“诗歌”。

尽管如此,在21世纪,还是有那么一个人,他躲在自己的象牙塔里写着自己的诗歌。他是真正的诗人、作家、艺术家。还有,他最想强调的是,他是梦想家。

 

Sir Lawrence Alma-Tadema, A Reading from Homer, 1885


2024年4月22日

晚安,食人族

  

场景一

 

“谁在那儿?”

“……”

“谁在那儿?”

“是……是我。”

“谁?”

“是我呀,儿子。”

“妈妈?怎么还不睡觉?深更半夜走进来,到底有什么事?”

“我睡不着,肚子饿。”

“出去网两条鱼,要不就摘几个野果。”

“我怕遇见族人……”

“啊,说得也是。那就忍一下吧。天亮后我给你打几只山鸡……你手里好像拿着什么东西,是小刀吗?”

“我快饿死了,还天亮。你就给我一块大腿肉吧!”

“呸,滚出去!”

“大腿肉不行的话,两根脚趾也好。”

“给我滚!”

“这样吧,你们年轻人不是喜欢说‘双赢’吗?最低限度,给我一块膝盖皮,那我们就‘双赢’了。”

“再不滚就把你吃掉!”

“真不孝啊!生块叉烧好过生你。”

 

 

场景二

 

“啊,老公,你今晚的表现实在太棒了。”

Zzzzzzzzz

“一定是淫羊藿炖猪鞭发挥药效了。嘻嘻。”

Zzzzzzzzz

“我也特别兴奋。看来乌鸡白凤丸也很有效,简直年轻了十岁。”

Zzzzzzzzz

“这些秘方是从一个东方商人那里得到的。他还告诉我,他的族人都是这样养生的,养到每个男人都像猪,每个女人都像鸡。”

Zzzzzzzzz

“像猪像鸡真不错,繁殖力多强啊。哦呵呵。”

Zzzzzzzzz

“老公,我饿了。”

Zzzzzzzzz

“老公……”

Zzzzzzzzz

……

……

“妈妈,我回来了。”

“怎么回来了?”

“我又成寡妇了。”

“什么?老毛病又犯啦?你说说,你寡了多少次了?”

“唉,我也很后悔。这个男人实在太差劲了,跟老鼠肉一样……爸爸呢?”

“告诉你一个坏消息,你爸爸也跟老鼠肉一样。”

 



2024年4月19日

两害相权

  

在意大利的亚平宁半岛和西西里岛之间,有一道非常狭窄的海峡,叫墨西拿海峡。根据荷马史诗《奥德赛》所述,两岸只有一箭之遥(现代科技已经作出精准的测量:最狭窄之处的宽度为3.1公里)。奥德修斯和他的船员们在这里遇到了一个极大的困境。

假设你就在奥德修斯的船上,现在,要从西向东穿越墨西拿海峡。那么,亚平宁半岛就在你的左手边。你会发现,崖壁之上有个洞穴,那里住着一只叫斯库拉的怪物。她有六个头、十二只脚,掠人为食,异常凶猛。而在你的右手边,靠近西西里海岸的水域,则有一只叫卡律布狄斯的海怪。她会制造巨大的漩涡,把任何途经的船只卷入海底,无一幸免。

奥德修斯思忖:船身再坚固,船员的航海技术再出色,通过卡律布狄斯的漩涡恐怕也是不可能的。而斯库拉虽然凶猛,却最多只能抓走六名船员。牺牲六个人总比全军覆没好,于是他选择靠近左边前行。结果,一如他所料。

后来人们用成语“在斯库拉与卡律布狄斯之间”(between Scylla and Charybdis),比喻不得不在两害之间作出抉择的困境。两害相权,精明如奥德修斯者,必定择取其轻也。

奥德修斯非要穿越墨西拿海峡不可吗?非也。其实他们可以用逆时针方向绕过西西里岛,固然会多花些时日……也许奥德修斯知道自己是这部史诗的主人公,肯定不会在六个牺牲船员的名单之中,那又何必耗费时间和精力呢?

 

奥德修斯的精明抉择,精明的中国人也懂得。何止懂得,简直是融会贯通。请看汉语俗语“两害相权取其轻,两利相权取其重”。没错,这两句通常是连用的。语法上,两句是并列关系,可是在心理上,前句不过是为后句而存在,起反衬作用罢了。

若追问这句汉语俗语的出处,经考证,鄙人认为三国时期的韦昭应获此荣誉。这位吴国的四朝元老,在《国语注》之中为“择福莫若重,择祸莫若轻”批注曰:“有二福择取其重,有二祸择取其轻”。

哎呀!实在“太有才了”!将原文的多选一变成二选一,简单、直接、符合现实、贴近生活,其功德绝对不低于将繁体字化为简体字、将五线谱改作简谱、将炸酱面、凉皮、油菜、汽水合为A餐。那些《生活的哲学》、《选择的艺术》、《令您受益终生的××个小智慧》之类“鸡汤”的作者们,不要忘记在在鸣谢名单中加上韦昭的名字啊。

 



2024年4月18日

渥太华枫叶队

  

当年受墨西哥世界杯影响,我一度对足球发生兴趣,并以不止三分钟的热度投入到幻想中,幻想成年后的自己是一名足球员(我的幻想可丰富呢,光是体育方面,我就当过棒球员、网球员、赛车手、相扑手等),效力于加拿大职业足球联赛球队渥太华枫叶队。

可是在现实当中,并没有什么渥太华枫叶队,甚至不存在什么加拿大职业足球联赛。目前加拿大的职业足球队,只能“越境”、“跨国”,参加美国的职业联赛。

之所以有如此“不切实际”的幻想,原因是我非常喜爱加拿大这个国家,喜爱到不切实际的程度。而喜爱加拿大的缘由,正是“加拿大”这个国名。

1535年,法国探险家雅克·卡蒂埃(Jacques Cartier)深入圣劳伦斯湾,发现圣劳伦斯河口。他在今日名为魁北克的地方登陆,然后遇上土著。“这里是什么地方?”当时居住在圣劳伦斯河口的是印第安人易洛魁族,他们不可能听懂法语,正如法国人不可能听懂印第安语。他们的回答是“kanata”,意为“村落”。卡蒂埃以为这就是地名,遂在地图上标注:Canada,加拿大。

误会是怎样产生的?我们尝试作出合理的推想。当地土著看见乘着大船而来的法国人,其衣着、其肤色、其语言,与平时接触的“人类”完全不同,自然反应是既恐惧又好奇。怎么办好呢?最合情理的做法,就是邀请他们到村落去见族长。所以,一个土著指着村落的方向说“加拿大”,意思是,这是我们的村落,请跟我们走吧。至于卡蒂埃一行人有没有跟他们进村,历史没有交待。

同样道理,我在加拿大160个城市中选择渥太华,缘由也是其名字的趣味性。渥太华,Ottawa,跟易洛魁族一样,也是印第安人的一个部族。他们的特别之处是不善生产,以贸易为生。“渥太华”正是他们所操的阿尔冈昆语中的“贸易”的意思。17世纪初,法国一支探险队沿着圣劳伦斯河深入加拿大内陆,首次接触到渥太华族,并且把渥太华族领地所在的河流称为渥太华河。到19世纪初,法国殖民者在渥太华河畔建造了一座城市,取名渥太华。1855年,渥太华成为加拿大的政治中心。

我从书本上获得上述如此有趣的历史知识,又怎能不对加拿大这个国家产生极大的好感呢?这感情是经得起时间的考验的,即使后来不再喜爱足球,也依然喜爱加拿大。后来,我真的有一个难得的机会,差点就以“财经顾问”的身份移居加拿大。但是在最后阶段,我主动放弃。具体原因,实在一言难尽。作出这个决定的过程,更是千言万语也说不清。

事过境迁。如果加拿大入境部门没有把我列入黑名单的话,我仍然渴望一游(届时说不定会产生既视感)。只是,我不再是什么“足球员”和“财经顾问”了。如果不介意,请让这个三流作家以纪行文,绘画你的美貌。

 



2024年4月17日

《国境之南,太阳之西》的几首歌曲

  

没错,本文是关于村上春树的长篇小说《国境之南,太阳之西》(本人读的是台湾赖明珠的译本,大陆译本叫《国境以南,太阳以西》)的,但是不会透露具体情节。本文的目的只是给准备开始阅读这部小说的人一点启示。

人们或者都习惯了书评、简介、译者序之类的文章那种先概述一遍内容再作具体分析的格式。我则认为,在阅读正文之前还是不要看这类文章为好。姑置勿论“剧透”的害处,读者也会被有意无意植入的观点左右,就像被磁化的手表,很难再指出准确的时间。文学作品(这里指狭义的文学作品,不包括通俗文学)的任何理论分析(哪怕是著名学府的文学教授),都不如读者阅读时灵光一闪的感悟。跟欣赏油画和聆听音乐一样,阅读著作是需要用心灵去感受的。

需要提醒读者注意的是,这是一部现实主义小说。明白这一点的话,就不会在胡乱涂鸦的魔幻世界中捕风捉影。不捕风捉影,但要留心细节,它们会帮助你解开一些“谜”。

此外,不妨听听小说中多次提及的歌曲。音乐可以说是村上小说非常重要的元素。这些音乐往往都有一定的象征性意义。

点题之作《国境之南》(South of the Border)是1939年同名电影的主题歌,在影片中由主角金·奥特里(Gene Autry)唱出。小说提到的是纳·京·科尔(Nat King Cole)的翻唱版(这个版本大概太稀罕了,我查不到相关资料)。不过,尽管是点题之作,它在小说的重要性却不及科尔的另一首歌《假装》(Pretend),后者隐藏贯穿全书的感情伏线。“Pretend you are happy when you are blue”。它是1953年颇受欢迎的单曲,曾经登上英国榜第2位和美国榜第3位。

有歌词的歌曲比较好理解,器乐作品就有点难度了。艾灵顿公爵(Duke Ellington and his Orchestra)的《恶星情侣》(The Star-crossed Lovers)在小说中有一较长段落的介绍。“有很长一段时间,我的心都一直被它吸引着,从学生时代开始,一直到在教科书出版社上班的时候,每到夜晚就会一遍又一遍重复地播放。”这支爵士乐曲子收录在艾灵顿公爵1957年的专辑《如此甜蜜的雷声》(Such Sweet Thunder)中。这张专辑是向威廉·莎士比亚致敬的,所有歌曲的主题都来自莎士比亚的剧作。

Star-crossed”,根据占星学的说法,是一颗邪恶之星统治一个人的命运。“Star-crossed lovers”则比喻不断受外力阻挠的情侣,出自《罗密欧与朱丽叶》的开场诗“A pair of star-cross'd lovers take their life”(朱生豪的译文:生下了一双不幸的恋人)。

村上没有点明,但是这首歌曲,多少预示了小说的结局。

 

Gene Autry - South of the Border

Nat King Cole - Pretend

Duke Ellington and his Orchestra - The Star-Crossed Lovers




2024年4月15日

蓝色“山羊皮”鞋?

   

英国另类摇滚乐队 Suede 的官方中文译名是“山羊皮”乐队(其“引进版”CD使用此译名)。当然,我们不能指摘唱片公司的翻译人员,因为中国出版的英汉词典很多都把英文单词“suede”解释为“山羊皮”。然而,“suede”并不是“山羊皮”,或者说,并不完全是。

Suede”其实是“绒面革”。

绒面革,俗称麂皮、反毛皮,是一种内侧经过磨绒和染色等工序而成的皮革。原料多种多样,除了麂皮和山羊皮,绵羊皮、小牛皮、鹿皮也十分常见。

有趣的是,“suede”这个单词是17世纪中叶从“Sweden”(瑞典)一词转化而来。当时瑞典出产的鹿皮手套很受欢迎,尤其深得女士青睐。而这些鹿皮手套的皮革……你猜对了,正是绒面革。

绒面革比一般皮革较软、较薄、较韧,做手套无疑是十分合适的,做手袋和衣服也有不俗的效果。只是,如果用它做鞋子的话,我就觉得不太划算了。穿过绒面革鞋靴的人就会明白,它们是多么容易招惹尘土和污垢,而且,基本上没有防水能力。所以我一度想不明白,为什么驻扎西德的美国空军要穿一双蓝色绒面革鞋呢?后来总算是勉强想通了,空军嘛,不用跋山涉水,穿什么鞋子都可以。既然不需要考虑功能性,那就把心思放在外观上。君不见,那些不把女士的踝关节弄至伤残誓不罢休的高跟鞋,都异常漂亮吗?

空军的蓝色绒面革鞋很“型”,教美国歌手约翰尼·卡什(Johnny Cash)羡慕不已,他恨不得马上“弃琴从戎”。当好友卡尔·帕金斯(Carl Perkins)问他有什么好题材可以入歌的时候,他强烈推荐了这款鞋子。于是,早期摇滚(或叫洛卡比利)其中一首经典金曲 Blue Suede Shoes 诞生。

帕金斯的单曲在19561月推出,颇为成功,最高登上美国榜第2位。两个月后,猫王埃尔维斯·普雷斯利(Elvis Presley)也推出翻唱版本,但是不如原唱版受欢迎,最高只登上美国榜第20位。当然了,随着猫王成为传奇人物,这首歌有了新的光环之后,便盖过原唱版。

猫王在1958年真的中断歌唱事业参军去了,驻扎西德……不,这次你猜错了,他不是为了拥有一双正品蓝色绒面革鞋而去的。证据是,猫王加入的是陆军。他得到一双功能性极好的军靴,以确保在任何环境扭屁股都不会滑倒。

 


youtube: Elvis Presley - Blue Suede Shoes

2024年4月13日

山药

  

广东人十分迷信老火靓汤,声称常年饮用可以强身健体、延年益寿。还据说每个妇女都有独门秘方,或者个人心得。而秘方中的秘密,就在食材与食材、食材与药材、药材与药材之间的配搭。

对我来说,这“两材三搭”无论怎么配搭,都搭不出我喜爱的味道。问题就出在药材。不过在众多令人反胃的药材之中,我对淮山(正确地说是干淮山片)不至于太反感。主要是因为它有点儿“口感”,或者“嚼头”,或者……随便它叫什么。

淮山,通常叫作山药。然而不管淮山还是山药,都不是原本的名称。原本的名称是薯蓣。

薯蓣原产于中国,后来在日本、朝鲜、越南都有栽种。薯蓣在中国历史上很不幸地经历过两次大改名。第一次发生在唐代代宗时期,因为唐代宗名叫李豫,“豫”与“蓣”同音,为了令人啼笑皆非的避讳,薯蓣被迫改称为薯药。第二次发生在宋代英宗时期,因为宋英宗名叫赵曙,“曙”与“薯”同音,于是再一次避讳,薯药改为山药。

到了明代,河南怀庆府出产的山药因品质好、药力猛,被视为山药中的高级品。为了突出自己的名牌地位,怀庆产的山药遂叫怀山药,简称怀山。

至于后来怎么被错写成淮山,则关乎中国人的品德问题了。品德问题在今天仍然是问题,山寨产品在今天仍然遍地开花。不信的话,请到各大小地摊市场鉴赏一下“adadis”运动鞋、“粤利粤”饼干、“康帅傅”方便面……

根据老中医的说法,山药能“益健脾胃、补肺益肾,主治脾虚泄泻、消渴、遗精、带下等症”。小时候的我有起夜的坏习惯,被大人们吓唬为“肾亏”。天啊,连小孩子都“肾亏”,真是世风日下、道德沦亡。看来我喜欢吃煲汤淮山是本能的选择。至于效果,毫无疑问,是完全没有的。后来我才知道,起夜是焦虑症作祟(让肾背黑锅,实在太不厚道了)。

老火靓汤被视为食疗。绝大多数中国人都热衷食疗。食疗的历史相当悠久,早在隋唐之间就有文字记录。当初叫食治。为什么后来“治”变成“疗”呢?顺着本文的思路,你不难找到答案。是的,又是避讳的产物,因为唐高宗的大名叫李治。

据说现在绝大多数中国人渴望复兴“伟大的中华文化”。试想一下,如果真的恢复避讳的话,苹果应该改为什么?叫禁果吗?咦,好像禁果也犯讳……

 



2024年4月12日

作家和作者

  

大多数中国作家都有一个颇为滑稽的习性,就是绝对不在公开场合以“作家”自称,别人称呼他为“作家”的时候,还会以古代烈女用发簪抵住咽喉的决心誓死反抗。不称“作家”称什么?“作者”是也。

“作家”的“家”字,根据《现代汉语词典》的解释,是指“掌握某种专门学识或从事某种专门活动的人”。除此之外,“家”也可指“具有某种身份的人”。无须咬文嚼字也能理解,这些“家”是建立在一定的社会地位之上的。而另一方面,《尚书》教导人们,“满招损,谦受益”。长期腌渍在儒家文化的大酱缸里,中国文人都以为谦虚是一种美德。故此,作家?晚生不敢当。

好吧,谦虚是美德,难道虚伪也是美德?在今日,连吃货都成“食家”,酒鬼都成“饮家”,商品交易双方都成“买家”和“卖家”,买家在交易过后又变成“用家”……真是,不管成功的男人还是失败的女人,其背后都有好几个“家”。那么,你还以谦虚为由拒绝成“家”,是不是过于虚伪了?还是弗朗索瓦·德·拉罗什富科一语中的,“谦虚是骄傲的一种计谋——通过降低自己来抬高自己。”

然而,“谦虚”的人都搞错了,作者并非作家的降格版。两者在定义上还是存在一些差异的。作家强调的是,文学创作是他们的职业或者经常性活动。作者的存在则依赖具体某本书或者某篇文章。举个例子,查尔斯·达尔文是《物种起源》的作者,可是,我们能够说达尔文是作家吗?

中文的“作家”和“作者”所对应的英文是“writer”和“author”。不过,两种语言之间不能百分之百相通。首先,“writer”并没有“家”字的纠结;其次,“author”的资格要比“作者”严格得多——条件之一,author 必须获得版权,也就是说,必须出版著作;条件之二,author 的著作必须是独创的,譬如说,如果我出版一本哲学概论,只是介绍各大哲学家的精华,而无个人观点,那么我依然不是严格意义上的 author

不过,现代的西方人也感染上一种好像是来自东方的病毒,他们越来越讨厌认真,越来越觉得“差不多”就好了。所以,现在“writer”与“author”也差不多可以混淆使用了……不,已经可以混淆使用了,OMG

 



2024年4月11日

四大……

  

犹记得在1990年代,身边的同学都陷入“四大天王”(所谓“四大天王”其实香港四名流行男歌手)的癫狂中,天天争吵谁优谁劣,没完没了。本想吃花生看热闹,却硬是有人逼迫我表态。表什么态呢?你很难从一堆骨头中挑出鸡蛋呀。我只好不断坦白,我的“四大”与你们的不同,放过我吧。

在九十年代初,正值邋遢摇滚(grunge)的高峰期,NirvanaSoundgardenPearl Jam Alice in Chains 被媒体并称为邋遢摇滚的“Big 4”。

到九十年代中期,英国流行(Britpop)成为曝光量最高的词语之一。BlurOasisPulpSuede 并称为英国流行的“Big 4”。

同时,MetallicaSlayerMegadethAnthrax 则并称为打击金属(thrash metal)的“Big 4”。

除了流行音乐,我较为关注的体育领域也有很多“四大”。譬如网球有“四大满贯”(澳洲、法国、温布尔登和美国公开赛)、欧洲足球有“四大联赛”(英格兰、意大利、西班牙和德国)、北美则有“四大球类运动”(棒球、美式足球、篮球和冰球)等等。

为什么是“四大”?为什么是“四”?是刚好达到四个,还是凑数也要凑到四个?

4这个数字,当时我直接想到的是四季(春、夏、秋、冬)、四方(东、南、西、北或前、后、左、右)。说不定正因为这些概念,人们才断定4这个数字是最符合自然的。后来我觉得,其实“四元素”也起关键作用。

在古希腊哲学家泰勒斯论证了“世界的本原是水”之后,恩培多克勒提出“四元素说”。他认为世界是由火、气、水、土四种元素组成。后来柏拉图在此基础上增加第五元素——以太。这种来自太空的充满神秘感的元素,是欧洲炼金术士梦寐以求的东西。

古印度人也有自己的“四元素说”,他们的版本是水、地、火、风。有趣的是,印度人同样不满足于四种,他们增加了空。由此可见,在智慧上(尤其是取类比象的智慧),人类确实有很多共同之处。

古中国的“五行”是否受印度五元素的影响而形成?暂时没有定论。我倒觉得,金、木、水、火、土这“五行”,全是看得见摸得着的东西,不是很有中国特色吗?所以我相信它是中国人独立构想出来的。对了,为什么不增加一名“天王”呢?

 



2024年4月9日

倒竖拇指

  

英国名导演里德利·斯科特曾经表示,他之所以执导《角斗士》这部电影,完全是出于对这幅油画的热爱——19世纪法国画家让—莱昂·热罗姆(Jean-Léon Gérôme)的《倒竖拇指》(Pollice Verso1872,现藏于美国凤凰城艺术馆)。

热罗姆是学院派艺术家中的佼佼者。20世纪以来,学院派长期被污名化,在人们心目中它仿佛就是陈腐、顽固、守旧、反动的代名词。加上热罗姆本人对印象派画家一向持反对态度,他的作品就更加受到现代艺术批评家的“照顾”了。所幸的是,斯科特不受“专家”的影响,坚持个人品味,也成就了一部大片。

鄙人觉得,艺术从来都是 timeless 的,故此艺术批评应该力求跳脱时代的标准。艺术批评只应该遵照一个标准:只有一个字,那就是“美”。

在热罗姆的一些作品,例如《法庭上的芙丽涅》、《皮格马利翁与伽拉忒亚》以及这幅《倒竖拇指》,我们可以看到,画家承传卡拉瓦乔和雅克—路易·大卫的特点,善于捕捉和呈现历史事件中最富有戏剧性和感染力的瞬间。在笔法上,热罗姆则因袭学院派前辈多米尼克·安格尔和保罗·德拉罗什的严谨线条,践行对约翰·济慈诗句“美即是真,真即是美”的理解(这是热罗姆以及学院派画家极力反对印象派的一个原因,他们认为那种朦胧印象不是“真”)。总体而言,热罗姆的作品给人情景交融的美感。

 

让我们进入《倒竖拇指》,让我们回到古罗马的圆形竞技场(又译作斗兽场)。胜利的角斗士踩住倒地的对手,在一般情况下,他会望向皇帝,等待指示。这个指示来自一个手势,皇帝将用这个手势决定失败者的命运:竖起拇指,表示放他一马;倒竖拇指,则是“杀死他”的意思。观众也会在这个时刻热烈地用声浪和手势表达意见,因为皇帝通常是顺应民意的。

奇怪的是,热罗姆却极不寻常地让角斗士望向观众席上那几个维斯塔贞女,皇帝反而被安排在远景,略显颓唐和无助。画家作如斯处理,旨意何在?

维斯塔是罗马神话中的灶神和火神。罗马人十分重视这位女神,除了家家户户都供奉,国家还建神庙、设公祭。神庙的祭司称为维斯塔贞女,通常不超过7人。她们自小受良好教育和严格训练,无论在感官上还是理智上,她们都是无可挑剔的好人。然而,在竞技场的观众席上,她们也跟其他人一样,其姿势、其表情,令人只敢侧目而视。

热罗姆是要表达对人性的失望和对民粹的恐惧吗?身处19世纪动荡的法国,他经历过太多革命、太多战争、太多迫害。是的,他只热衷古典题材,他的作品“不食人间烟火”,但是有时候,他也想诉说一点心事。

 

顺便一提,罗马人炫示生杀大权的手势:竖起拇指和倒竖拇指,传到后世,先是表示赞赏和不满,后被网络用作“点赞”和“点踩”的符号。

不妨在“点赞”或者“点踩”的时候照照镜子,说不定会看到一个维斯塔贞女呢。

 



2024年4月7日

Rainy Blue

 Rainy Blue

 

不见人影,凌晨零时

电话亭外正下着雨

转动熟悉的拨号盘

手指,突然停住

 

冰冷的雨,打在身上

想起了哀伤的物语

在走向你家的路口

脚步,突然停住

 

Rainy blue,事情已经结束了

Rainy blue,为何还追缠不休

为了让你的幻影消失

现在的我,也下着细雨

 

驶过的车辆,前照灯

照出我孤单的身影

搜寻你的白色小车

眼睛,突然闭上

 

Rainy blue,事情已经结束了

Rainy blue,还要追缠到何时

为了让你的幻影消失

现在的我,也下着细雨

 

那时候的情景

被温柔包裹着的记忆

流逝于这座城市

It's a rainy blue, it's a rainy blue
动摇的心,被泪水濡湿
It's a rainy blue loneliness

 

 

(清桔子 译)

 

 

原文:

 

レイニー ブルー

作曲:德永英明、作詞:大木誠

 

人影も見えない 午前0
電話BOX 外は雨
かけなれたダイヤル 回しかけて
ふと指を 止める


冷たい雨に 打たれながら
哀しい物語 想い出した
あなたの帰り道 交差点
ふと足を 止める

 

レイニー ブルー もう終わったはずなのに
レイニー ブルー 何故追いかけるの
あなたの幻 消すように
私も今日は そっと雨

 

行き過ぎる車の ヘッドライトが
ひとりぼっちの 影をつくる
あなたの白い車 捜しかけて
ふと瞳を ふせる

 

レイニー ブルー もう終わったはずなのに
レイニー ブルー いつまで追いかけるの
あなたの幻 消すように
私も今日は そっと雨

 

レイニー ブルー もう終わったはずなのに
レイニー ブルー 何故追いかけるの
あなたの幻 消すように
私も今日は そっと雨

 

あの頃のやさしさに
つつまれてた想い出が
流れてく この街に
It's a rainy blue, it's a rainy blue
ゆれる心 ぬらす涙
It's a rainy blue loneliness

 

youtube:德永英明 - Rainy Blue~1997 Track~

2024年4月6日

为什么威廉•华莱士高喊“freedom”,而不喊“liberty”?

  

看过电影《勇敢的心》(Braveheart1995)的人,都会为威廉·华莱士(由梅尔·吉布森饰演)在最后时刻声嘶力竭、震天动地的一句“freedom”而屏息。在惊悸和感动之余,你有没有想过,为什么他高喊的是“freedom”,而不是“liberty”呢?

没错,“freedom”和“liberty”这两个英文单词都被翻译为“自由”。这是日本学者福泽谕吉的主意。他首先声明,将“freedom”和“liberty”准确翻译为日文是非常困难的,鉴于采用音译不利于知识普及,他才借用《后汉书》里出现过的汉字词语“自由”。

当然,中国古书里的“自由”仅表示“按照自己意愿行动”,达不到原文的境界。不过,在教育程度不高的明治时代,福泽谕吉的做法不失为聪明的权宜之计。他这个脑力劳动的成果后来也被中国的新文化运动所摘取。谁说自由来之不易?中国人的“自由”简直是“得来全不费工夫”,只不过对自由的理解却永远停留在《后汉书》。

那么,“freedom”和“liberty”这两个“自由”的差别在哪里呢?对于普罗大众来说,两者基本上是没有差别的。最大的差别也许来自词源学。

Freedom”源自古英语“freo”;“Liberty”则来自拉丁语“liber”。后者经过古法语为中介,在15世纪进入中古英语词汇体系。

还有一个细微的差别,“liberty”侧重权利,特别是个人权利。从这个角度,“liberty”好比树根,“freedom”则是树干和枝叶。也许正由于这个缘故,“liberty”多用于学术上,而“freedom”就比较“亲民”,使用范围宽广得多。

再回头看看《勇敢的心》。华莱士死于1305年,当时英语词汇里还没有“liberty”这个单词。当然,这个苏格兰独立战争的领袖很有可能同时掌握英语、法语、拉丁语和苏格兰盖尔语。只是,在英格兰行刑,为了向围观的那些不明真相更不懂法语、拉丁语的英格兰民众宣示苏格兰独立的决心,他高喊“freedom”,完全合情合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