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左脚踝子骨在昨夜突然发炎,肿起来像个鸡蛋,一碰即痛,不碰也痛。我只好借助酒意勉强入睡,然而体内的酒精很快就被过分健康的身体代谢掉,以至没做什么好梦就在痛苦中醒来。
2、
说到踝子骨,虽然人人都知道它在人体中的位置,但是,对于“踝”这个字,我从来没有听过有谁能够准确无误地读出它。
首先声明:一、我不是专门以嘲笑他人错误发音为乐的半瓶子醋文化人;二、我所指的是粤语读音,不是普通话读音,因此你不必抢着说你一向读作“怀”,而不是“果”或“裸”。
不少广东人根据普通话读音把“踝”读作“怀”。其实 “踝”的粤语读音非常特别,并且是只此一家别无分店,它读作“wa5”,也就是“娃”音的粤语第五声。
重申,绝不是嘲笑读错此字的广东人,我只是有点哀叹粤语沦落。
3、
今日广东的大中小学校都用普通话教学。这跟过去完全不同,在我读书的那个年代,我们直到高中才上第一堂全程用普通话教学的语文课。
今日更糟糕的一个现象是,外省人与本省人组成的家庭,其子女一律选择普通话做母语。也就是说,连广东人都不坚持粤语了。
也许人们觉得,粤语除了脏话比较有力之外,一无是处。在此我不想作任何毫无意义的比较,只说一个粤语的优点,足以击败普通话的优点。这个优点是,粤语保留了所有古汉语的入声字(一些地区语言亦有入声,只是不及粤语完整)。
4、
平、上、去、入是古汉语的四声,是古诗词韵律的基本。其中,入声的特点是发音短促,一发即收。很遗憾,普通话没有入声。
以黄巢的《不第后赋菊》为例:
待到秋来九月八,我花开后百花杀。
冲天香阵透长安,满城尽带黄金甲。
在这首七言古绝中,它的用韵是“八”、“杀”、“甲”,这三个字都是同韵入声字。以入声字结束一句以及全诗,能够突显豪迈不羁的气概。用普通话就读不出这首诗的韵味了。如果你想深入探索黄巢的菊花,那就只能用粤语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