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2月24日

一杯狗毛

  

但凡酒鬼——不对,根据左翼精英所颁布的“政治正确”原则,我们应该称之为“过分爱好并过量饮用酒精饮品之人士”——都尝过宿醉的滋味。所谓宿醉,即在大醉之后的第二天,身体出现头痛、晕眩、呕吐、胸闷、口渴、过敏、疲劳等症状。除此之外,少数人(仅限于有思想的人)还会出现精神上的症状,例如精神萎靡、自我嫌弃等,作家金斯利·艾米斯称之为“形而上的宿醉”。鄙人也深有体会。

宿醉产生的原因,生物学家指出,是因为人体的肝细胞未能将酒精代谢后所产生的有害物质(如乙醛)完全清除……

呃,为了不损害这篇随笔的趣味性,枯燥乏味的内容还是留给科学家和科普作家去写吧。当然,有些人认为科学很有趣味,正如有些人认为榴梿是香的一样。这不是“青菜萝卜各有所爱”,而是“鸡腿鸡肋各有所爱”。可别误会,我不是说科学是鸡肋,只是就趣味性而言,它的确食之无味。伟大如伊萨克·牛顿爵士,他的科学著作也难免令人昏昏欲睡。但是,他与莱布尼茨的笔战却像骑士传奇一样引人入胜。另一位科学界的大人物伽利略·伽利莱,无论他如何笔饱墨酣、洋洋洒洒地论证“地动说”,都不及在法庭上嘀咕一句“但它确实在动”更有说服力。所以,为了趣味性,我们不谈科学;为了趣味性,我们姑且谈谈有趣的伪科学。

自古以来,人类发明了很多治疗宿醉的土方,比较常见的有牛奶、绿茶、番茄、蜂蜜兑生姜汁等。要数最有效的,狗毛(hair of the dog)当之无愧。

“狗毛”这个奇怪的名称来自另一个土方。这个土方不是治疗宿醉,而是狂犬病。话说,苏格兰乡下流传这样一个方子:若不幸被恶犬咬一口,不必慌张,只要在那条狗的身上取少量狗毛,敷到伤口上,就不会有狂犬病的危险。19世纪的学者E·科布姆·布鲁尔用这个苏格兰土方作类比,推荐读者用以毒攻毒的方法对付宿醉。也就是说,再喝一杯酒,立即神清气爽。从此,人们把这杯酒称作狗毛。

有趣的是,世界各地的酒鬼,不,是“过分爱好并过量饮用酒精饮品之人士”,都自行获得与狗毛相同的经验。欧洲自不待言,远在亚洲,中国有“回魂酒”,日本也有“迎え酒”(迎头酒)。至于狗毛为什么有效,则属于很没趣味的科学范畴,在此亦不作细述。

在结束本文之前鄙人有责任提醒读者:狗毛虽然有效,却同时是有害的。以鄙人之经验,对付宿醉最好的方法,是不要喝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