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3月3日

宣誓,从睾丸开始

  

在《旧约圣经·创世纪》的第24章,我们可以读到这样一段话:

 

亚伯拉罕对管理他全业最老的仆人说:“请你把手放在我的大腿底下。我要叫你指着耶和华天地的主起誓,不要为我儿子娶这迦南地中的女子为妻。你要往我本地本族去,为我的儿子以撒娶一个妻子。”

 

再翻到《创世纪》的第47章,有这样一段话:

 

以色列的死期临近了,他就叫了他儿子约瑟来,说:“我若在你眼前蒙恩,请你把手放在我大腿底下,用慈爱和诚实待我,请你不要将我葬在埃及。我与我祖我父同睡的时候,你要将我带出埃及,葬在他们所葬的地方。”

 

《旧约圣经》对暴力的描述总能笔扫千军,可是对任何与性爱、生殖有关的事项,却往往含糊其辞。在上述两段文字当中,临终的亚伯拉罕和以色列都非常郑重地分别要求老仆人和儿子将手放在其大腿底下起誓。这里的“大腿底下”,其实是睾丸的委婉说法。

用一只手托住对方的睾丸,另一只手指向天上,在古代的近东一带,这是最庄严的宣誓仪式。这个习俗还传播并延续到罗马帝国。至于它的成因和意义,历史学家至今没有一个明确的答案。

从社会学的角度去推测,睾丸与家族兴衰有直接关系,故而被视为人体中一个神圣的器官。在神圣之物下宣誓,誓言也变得神圣。中文《圣经》启导本便是采用这个解释的。

还有一种说法,根据词源学的发现,在闪米特语言中,“睾丸”与“誓约”是同音的。在拉丁文中,两者甚至共用同一个词“testes”。我们在现代英语、法语和希腊语中也可以找到它们的痕迹(或证据)。比如,“睾丸”的英文是“testicle”,而“誓约”的英文是“testament”。

我们知道,《圣经》的英文也是“Testament”。所谓的“圣经”,其原名、原意其实是指“圣约之书”。正因为有这样的联系,中世纪的人们改变了过去那个很不雅也很不卫生的宣誓仪式,将托住对方睾丸的手改为按在《圣经》之上。这无疑是一大进步。没有睾丸的妇女从此也有资格、有条件要求别人庄严地宣誓了。法官也可以松一口气,他们再也不用掀起长袍,让证人宣誓。尤其在寒冬,有些人的手被冻成冰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