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8月31日

历史学家的尊严

  

普罗科匹厄斯(Procopius)撰著《秘史》的动机是什么?至今依然未有定论。有学者从心理学角度管窥,猜测他晚年可能有严重的精神问题,至少是人格分裂。然而,其文从字顺、条理分明、时间地点人物无一含糊,足以推翻作者处于非理性状态的假设。

普罗科匹厄斯,这位拜占庭帝国的历史学家,无论生前还是死后,都声誉卓著。他被公认为古代世界最后的大历史学家,承袭希罗多德、修昔底德、塔西陀之希腊、罗马古风。他有三部巨著流传后世,是人们研究公元6世纪拜占庭历史必不可少的资料。

第一部是《战记》,共8卷,记述查士丁尼大帝在位时的所有战争,将这位拜占庭皇帝塑造成凯撒、奥古斯都一样的帝国英雄。

第二部是《建筑》,共6卷,记载拜占庭帝国内重要公共工程的建造过程,对皇帝的歌颂到了肉麻的程度,甚至对皇后狄奥多拉也极尽讨好之能事。

第三部是《秘史》,感情和用意完全相反,它毫不留情地揭露查士丁尼、狄奥多拉以及将军贝利萨留的种种恶行,强烈谴责他们凶残、贪婪和淫荡。这似乎是一部未完成之作,如果不是去世,估计作者不会停笔。

由于反差太大,一度有不少学者不相信《秘史》是普罗科匹厄斯的著作,直到近代经过科学鉴证,才消除这方面的争议。既然如此,本文开头的问题自然成为人们心中的最大疑问:他的动机是什么?难道他真的有精神问题,或者人格分裂?在进行推测或推断之前,我们必须先了解查士丁尼大帝其人。

查士丁尼出身农民家庭,年轻时投靠叔父查士丁。查士丁也是农民出身,却凭借军事才能和卓著功勋取得皇位。由于没有子嗣,查士丁驾崩后便由侄子查士丁尼继位,其时新皇帝45岁。

无可否认,查士丁尼大帝有复兴罗马帝国的雄心壮志,他甚至比叔父更有军事才能,东征西讨,打了很多漂亮的胜仗。可是对内,他却变有限民主为完全独裁,摧毁了罗马人的传统和自豪感——法治精神。为了排除异己,他发动多场清洗运动,血流成河。

普罗科匹厄斯,一名宫廷史官,在惊涛巨浪中根本无法独善其身。请设身处地想一想,如果你是他,你会怎么做?

你有两条路可走:一是放弃抱负追随皇帝;二是退隐从此不问世事。对俗人来说,第一条路很容易走;对失意者来说,第二条路也不难。然而,请别忘记,普罗科匹厄斯是一个对历史和传统怀有感情和希望的历史学家。他开辟了第三条路。

皇帝一边行恶,一边抹掉自己的犯罪记录,甚至将自己打扮成圣徒。如果普罗科匹厄斯不撰写《秘史》,后人根本无从知道真相。这是一项非常危险的工作,搜集、核实和记录都必须秘密进行,稍有差池将死无全尸。同时,对人必须假以辞色、虚与委蛇。这就解释了他的溜须拍马行为。又或者说,他夸张得无以复加的卖好,是一种反讽。

后来,《秘史》的手稿被装订整齐,封面写上“未公诸于世”几个字,藏匿在一个秘密的地方。这是不是普罗科匹厄斯临终前所为?我们不知道。我们也不知道,一千年之后这份手稿究竟是怎样来到梵蒂冈图书馆的一个隐蔽的角落。当图书馆管理员尼可洛·阿拉曼尼发现并打开这本书页发黄、字迹有点模糊的希腊文手写本时,几乎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里面全是对查士丁尼大帝的指控!怎么可能?那位伟大的皇帝、伟大的圣徒!作者简直是在诋毁、在造谣!但是,他又被文字深深吸引。几经挣扎,最后决定出版。出版是正确的,让更多人知道、更多人分析、更多人讨论,逐渐地,普罗科匹厄斯的名字浮出水面。历史和历史学家,用一千年的时间,终于赢回尊严。

以上是鄙人对《秘史》写作动机的推断。可能过于武断,也可能是一厢情愿。不管怎样,我对这位历史学家投下信心一票。

 



2024年8月30日

吉普车和矮脚鸡

  

有眼皆见,无论城市大街还是乡村小道,SUV 的数量都比往年多了很多。原因嘛,驾着 SUV,会有骑着高头大马自由驰骋的错觉,自由到可以暂时忘记自己身为车奴、房奴、性奴、孩奴、守财奴……如此看来,SUV 的发明者真是功德无量啊。

SUV,是“sport utility vehicle”的简写,直译应为“运动型多用途车”。它的兄弟叫“off-road vehicle”,越野车。两者都是吉普车的后代。

吉普车是对英文“Jeep”的音译。严格地说,Jeep 不是一种车型,而是一个汽车品牌。

1941年,美国克莱斯勒公司开始生产 Jeep 牌汽车。这种汽车由四轮驱动,发动机以每分钟4000转运作,可以装载六个肥佬或沉重的货物。更厉害的是,它能够离开路面,到任何地形行驶,即使倾斜到令人担心的坡度也能前进。

只是,即使拥有这么多优点,还是没有多少人购买(正如看官看了上述文字后没有产生购车念头一样)。总之,第一年,吉普车的销量惨不忍睹。直到美国卷入第二次世界大战,它才时来运转,销量猛增百倍。因为美军需要它。

“二战”结束后,吉普车凯旋于美国城市乡间,把一种观念粗暴地塞进每个人的脑袋,就是,你不赶快拥有一辆的话,你就落伍了。几乎所有汽车制造商都加入竞争行列,不过,作为老大的 Jeep 吉普车,已经成为这种车型的代名词了。

所有老大都有一个不愿意被人知道的过去。吉普车也不例外,它的雏形,是美国奥斯丁汽车公司在1940年推出的 Bantam BRC,矮脚鸡系列。至于“借鉴”程度有多大,那就见仁见智了。

矮脚鸡这个名字很有趣。根据词源学,“bantam”就是位于印度尼西亚爪哇岛之上的万丹。万丹,现在叫 Banten,曾被记作 Bantam。话说17世纪的欧洲航海家来到万丹,发现当地土著饲养的矮脚鸡比一般家鸡小一个尺码,肉味却异常鲜嫩,用今天中国电视饮食节目的“专业用语”,是“很有口感”、“很有鸡味”。于是,他们便把矮脚鸡带回欧洲繁殖饲养。

做人要饮水思源,今天驾着 SUV 的朋友,要对矮脚鸡怀有感恩之心。我虽然没有 SUV,也很感激矮脚鸡,一群与别不同的矮脚鸡——矮脚鸡经典丛书,这是矮脚鸡图书公司出版的招牌产品。不知道在当下这个艰难时世,这矮脚鸡还能坚持多久。

 




2024年8月29日

甜或咸

  

网络时代中国频繁爆发南北战争。战场不在土地上,而在餐桌上;武器不是飞机大炮,而是口水和键盘。粽子、月饼和豆腐花等,是其中几场最为惨烈的大战役。

以豆腐花为例,北方军队认为豆腐花——不对,他们称之为豆腐脑——豆腐脑必须是咸的。南方军队则完全不能够接受这种无稽之谈,他们坚持豆腐花必须是甜的。

小弟我生于珠江三角洲,从小到大吃的豆腐花都是甜的。但是平心而论,我觉得咸的豆腐花更好吃……幸好没有左邻右里就这个问题逼迫我表态,否则会被当成“南奸”,下场不堪设想。

在我小时候,每到夏天,就有小贩沿路叫卖各种小吃。雪条(即北方人说的冰棍)、雪批(即北方人说的雪糕)无疑是最让小孩子雀跃的食品。然而,大人们总是用阶级斗争的热情将雪条、雪批打为“生冷”食物,“吃了会拉肚子”。不能责怪他们,因为千方百计取缔童年欢乐,正是中国三千年教育思想的出发点。

豆腐花和凉粉则完全不同,它们是中国人民的老朋友,能“消暑”、“健胃”、“清热”、“解毒”,因而老少咸宜。

咸?不不不,咸不宜,必须甜!通常是加白糖食用。若将白糖煮成糖浆,味道更佳。奢侈一些,还可以用蜂蜜。

与豆腐花一样,凉粉也有甜咸之争。只是这种食品在北方不常见,争论起来也不太激烈。南方的凉粉是用凉粉草制成的。凉粉草,即台湾人叫的仙草。这是一种在台湾和中国东南沿海地区十分常见的草本植物,一点都不“仙”。“仙”的原因,我想可能是中国传统医学想当然地塞给它一大堆莫须有的功能吧。

大约到八十年代中期,某厂家发明凉粉粉(我没有重复打字),人们再也不用苦苦等待小贩路过了。凉粉粉在供销社和个体小卖店有售。只需要用热水溶解凉粉粉,冷却后就成凉粉,加糖即吃。记得有一次我偷偷加了酱油,哇,味道简直好极了。可惜这种叛徒行为被祖母发现,我遭到最严厉的训斥。自此之后,我再也不吃凉粉;自此之后,我做了“南奸”。

 



2024年8月27日

欢乐时光

  

夏日炎炎,正是酒吧生意畅旺的时节。本地多家酒吧不约而同地推出“欢乐时光优惠活动”,以招徕顾客。连我这号不喜欢外出饮酒的“好男人”,也收到相关信息。

哈哈,欢乐时光,太有文艺情调了吧。

 

剧作家威廉·莎士比亚(William Shakespeare)在1599年创作的历史剧《亨利五世》中,有这样一句话——第一幕第二场的最后一段台词——主角亨利五世说:

 

Therefore, my lords, omit no happy hour that may give furtherance to our expedition…

 

梁实秋的译文是:

 

所以,诸位,不要错过了准备远征的良机……

 

把“happy hour”抽出来直译的话,应是“良辰”,而非“良机”。今天它通常译作“欢乐时光”。

众所周知,“happy”和“hour”都是常用的英语单词,但是将它们合成一个短语“happy hour”,几乎可以肯定,是莎士比亚的发明。除此之外,莎士比亚还有很多语文上的发明,貌似简单,却是独具匠心的体现。它们不但装潢高立云端的艺术殿堂,时至今日还影响着人们的日常生活。

当今世界的欢乐时光,是指饭店、酒馆、夜总会等经营场所在一天当中特别设定的酒水优惠时段。这是美国人想出来的点子。据说在禁酒时期(19201933年),爱酒人士经常在晚饭时间(警察也是人,也要吃饭)踮着脚到非法卖酒的店铺(真的猛士)喝一杯,有风流文人将之戏称为欢乐时光。禁酒令取消后,欢乐时光衍变为优惠时段。以欧美的酒馆为例,欢乐时光一般在下午四点到七点,或五点到八点,即是酒馆相对清闲的时段。显然,这是一种价格歧视,正是本人一向所提倡的。

 

根据本人收到的信息,本地酒吧的欢乐时光一般在晚上十点或九点之前。这样,你可以在吃完晚饭后,悠然踱步至酒吧,约三五知己享受欢乐时光。嘿,啤酒买一送一,喝个痛快吧。

然而,我觉得最美好的时光,是在欢乐之后。当你一直喝过午夜,喝到酒吧内的人声有如晨星般稀疏。这时候,欢乐时光早已结束,所有朋友都离你而去。你却意犹未尽,坐到吧台前,再叫一杯日本三得利威士忌,on the rocks

琥珀之色轻抚你的瞳孔,敲击之声吹拂你的耳膜。顿时,杯中掠过一抹浮光,使你终于领会真正的寂寞,正冈子规的寂寞:

 

寂寞是

烟火过后

有流星划过

 

俳句的魅力,是在吟哦之后,从心灵深处泛出凄美而绵长的情韵。从此,你爱上寂寞。

 



2024年8月26日

偷书贼

  

“窃书不能算偷……窃书!……读书人的事,能算偷么?”

窃书也好,偷书也罢,无论孔乙己怎么狡辩,也要被何家的人吊着打一顿。被毒打的时候,他一定想到“梁上君子”的故事,然后会哀叹生不逢时、人心不古吧。

话说在东汉时期,有位名士叫陈寔,他是三国时期曹操重臣陈群之孙。根据《后汉书·陈寔传》记载,“有盗夜入其室,止于梁上”,伺机偷盗。陈寔有所察觉,却没有大喊大叫,而是把子孙召集,训导说:“夫人不可不自勉。不善之人未必本恶,习以性成,遂至于此。梁上君子者是矣。”陈寔借盗贼教育后代,又替盗贼开脱。梁上君子大惊,自投于地,叩头请罪。陈寔反以绢布相赠,勉励其改过自新。

读书人孔乙己是为读书而偷……哦,是窃书,还是为卖书而窃书呢?如果是前者,那么这位梁上孔君子还是值得同情的。以下这位又如何呢?值不值得同情呢?他偷书既不是为了读书,也不是为了卖书。

此人叫斯蒂芬·布隆伯格(Stephen Blumberg),是美国历史上第一大偷书贼,也可能是世界历史上第一大偷书贼。

布隆伯格生活在美国伊奥华州,有一份丰厚的年金,足以让他过上有闲阶级的丰裕生活。他喜欢书,但谈不上喜爱读书,有的只是超乎常人的藏书癖,尤其对珍贵书籍,简直到了精神病的程度。

1990年被捕为止,布隆伯格一共光顾美国、加拿大超过268所图书馆和博物馆,盗取书籍超过23600册,总价值超过530万美元。其中有不少无价之宝,例如15世纪的主教版《圣经》、1493年的《纽伦堡编年史》、1852年的首版《汤姆叔叔的小屋》等等。这么一大批藏书,司法人员整理、鉴别和归还也要花费数年光景。而这个疯狂的偷书贼,最终只被判入狱71个月和罚款20万美元。

所幸的是,这个藏书癖患者还算是个真君子,对偷来的书籍爱护有加,没有造成任何损坏。否则的话,他就是人类文明的敌人。

 



2024年8月25日

拉什莫尔山

  

位于南达科他州彭宁顿县的拉什莫尔山国家纪念碑,是美国最著名的地标之一。地球人都知道它,喜欢好莱坞大片的地球人,更会知道它。人们不知道的可能是,把四个总统头像雕刻在荒芜的中西部一个光秃的石山之上,到底有什么寓意?

寓意?也许会有的。但是目的,目的一定有,就是一个字——钱!为了“开发”、“创收”、“脱贫”,南达科他州历史学家多恩·罗宾逊早在1924年便提出一个在大半个世纪后被中国人争相抄袭的好建议,将一个穷乡僻壤“打造”为旅游业新“龙头”。当然,官方说法可不能这么赤裸裸,必须为了崇高的理由……彰显开国先贤的共和精神,如何?

好是好,不过太虚伪了,这一点倒是继承了开国先贤的优良传统。本来叛变并无可笑之处,可是披着“自由”、“平等”的伪装叛变,就十分可笑了。萨缪尔·约翰逊讽刺道:要美国人交税,他们便宣称被奴役,那些被他们奴役的黑人听到他们的喧嚣了吗?约翰·卫斯理也持同样的观点:在美国,黑人是奴隶,所有关于自由和奴役的抗议不过是口号罢了。而最直接的指责来自其中一位开国先贤约翰·亚当斯的妻子,她写信给丈夫抗议道:你要解放人类,你要各族平等,你却坚持丈夫对妻子的绝对权力。显然,让黑人自由、与女性平等,开国先贤想都不会想。

也许是考虑到这一点,美国人对雕刻六位开国先贤的原计划作出修改,借口说石山最多只能雕刻四个头像(这个借口实在不堪一击,我敢保证,把比尔·克林顿的性伴侣统统刻上去,也绰绰有余)。经过商议,最后决定只保留两位开国先贤——乔治·华盛顿和托马斯·杰斐逊,再加上解放黑奴的亚伯拉罕·林肯和不知做过什么的西奥多·罗斯福。罗斯福本来不在考虑之列,但是为了平衡,不能不摆上一位民主党总统。民主党素来以盛产庸才见称,罗斯福算是庸才之中不那么庸的一位,选择他不应该有任何争议。

这个庞大的工程交给美国著名雕刻家加特逊·波格勒姆来负责。工程从192710月开始,到194110月才完工。在海拔1745米的地方雕刻18米高的雕像绝非易事。遗憾的是,老艺术家在工程的最后阶段病逝,享年73岁,未竟之业由儿子完成。波格勒姆的风格属古典主义,鄙人认为他最好的作品是弗吉尼亚大学的《飞行员》铜像。而拉什莫尔山的四个总统像,是在他水准以下。

还好的是,如今每年超过200万参观者,又有多少是为艺术性而前往的?人们在四位总统前拍个带V字手势的照片,然后即时发上社交网站,然后证明当初罗宾逊的建议是多么有远见。

顺便一提,我见过有些中国的所谓学者替印第安人鸣不平。如果印第安人感到不平的话,那主要来自拉什莫尔山所在的布拉克群山(布拉克群山原文是 Black Hills,可以意译为“黑色群山”。之所以呈黑色,是因为页岩是其主要组成部分),自1500年以来(远胜中国人的“有史以来”)就是印第安人的圣山。然而,叫中国的所谓学者失望了,当地印第安人没有感到不平,因为他们可以从庞大的旅游业收益中分一杯羹。在钱和意见之间,大多数人都会选择前者。印第安人当然也不例外,难道他们不是人吗?

 



2024年8月23日

王淇之诗,林逋之梅

  

王淇,“字菉猗,与谢枋得有交”。在浩如烟海的史册,我们能够打捞到的有关这位南宋诗人生平的资料,仅一句话。

与王淇有交的谢枋得,字君直,号叠山。南宋灭亡后带领义军反抗蒙古人,战败被俘,狱中坚贞不屈,绝食而死。谢枋得生前重订《千家诗》,将老友王淇的两首七言绝句收录其中。若不是有此“徇私”行为,王淇恐怕要湮没在茫茫的时空中。除了《千家诗》,历史上所有文集,都没有一星半点其人其诗的墨迹。

谢枋得真有徇私之心?也许有之。然而,读过王淇两首诗的人,都不会责怪编者徇私。不但不责怪,反而称赞他独具慧眼。

且看其中一首诗《春暮游小园》:

 

一从梅粉褪残妆,

涂抹新红上海棠。

开到荼蘼花事了,

丝丝天棘出莓墙。

 

“开到荼蘼花事了”,十分精警,不愧为千古绝唱。

必须指出,“荼蘼”的“蘼”是别字,正字应作“䕷”。只是积非成是,人们均用“蘼”,不才唯有从众。

荼蘼,古时亦写作酴醾。蔷薇科,落叶灌木。在初夏群芳零落之时,它始开花,故而诗人感慨“花事了”。荼蘼虽早已入诗,但将荼蘼与花期联系起来,王淇或许是第一人。所以李渔在《闲情偶寄》中说,“‘开到荼蘼花事了’,每忆此句,情兴为之索然。”至于大家熟悉的《红楼梦》也提到过这句诗,恐怕不须赘述了。

总体来看,这首七绝前实后虚,一句一景,十分细致,因此被后人公认为佳作。窃则以为,将梅、海棠、荼蘼、天棘(天门冬)、莓(青苔)摆放在二十八字里,未免过于繁丽。如同一幅用色过多的工笔画,初看悦目,再看、三看、细看,便萌生倦意。

王淇的另一首七绝《梅》,则是另一种格调:

 

不受尘埃半点侵,

竹篱茅舍自甘心。

只因误识林和靖,

惹得诗人说到今。

 

此诗用字浅显,又独出心裁。前两句咏梅之纯洁和朴质,后两句仿似是梅之娇嗔。

北宋诗人林逋,字君复,谥号和靖先生。此子终生不仕不娶,隐居西湖孤山,种梅养鹤,笑称“梅妻鹤子”。林逋才华横溢,在七言律诗《山园小梅》中,有千古独步的咏梅佳句,曰“疏影横斜水清浅,暗香浮动月黄昏”。

不料,“梅妻”却娇嗔:窃本爱好清静,如今竟被众诗人颂扬喧扰,都怪你……

“只因误识林和靖”,好一个“误识”,好一个“误”字,将女子之妩媚展露。故意噘嘴,背过身便莞尔而笑,任凭情郎指天画地,纵有惊世才华,也说不清道不明。

而梅之清雅,与林和靖之孤高,实乃天作之合。“幸有微吟可相狎”,林逋为梅吟诗,借机亲近……哎呀,才子皆风流,但如斯才情,如许情韵,“误识”此君,不枉终生。

就让“诗人说到今”吧。

 


宋徽宗,《腊梅山禽图》

2024年8月22日

柯立芝效应

  

花心是男人的天性。既然是天性,那就不能怪男人“身不由己”了。嘿,这可是有科学根据的,这个根据叫“柯立芝效应”。

1955年,美国动物行为学家法兰克·A·比奇通过对一群老鼠的观察,发现了两个十分有趣的现象:1、每只雄鼠都会跟尽可能多的雌鼠交配;2、每只雄鼠都不会跟同一只雌鼠交配两次,即使把它们关在一起。

比奇和学生们讨论过之后,决定把这个现象命名为“柯立芝效应”(Coolidge effect)。为什么叫柯立芝效应?这与坊间流传的一个笑话有关。

 

卡尔文·柯立芝是美国第30任总统,其任期在19231929年。相传有次他与妻子格蕾丝参观一个政府开办的试验农场。两人分开游览。总统夫人首先来到养鸡场,发现公鸡的数目比母鸡少得多,便询问管理员。管理员解释说,每只公鸡每天可以交配几十次,所以不需要那么多公鸡。“哦,”柯立芝太太说,“请告诉柯立芝先生。”当柯立芝先生来到养鸡场,得知上述情况后,立即询问:“是跟同一只母鸡吗?”“当然不是,总统先生,每次都跟不同的母鸡。”“哦,”总统先生说,“请告诉柯立芝太太。”

 

坏蛋,别笑!

这则笑话极有可能是杜撰的。真实的柯立芝,是个不苟言笑且毫无幽默感的人,他的朋友都叫他“沉默的卡尔”。所以,他在试验农场运用机智将公鸡母鸡鸡蛋在几秒钟之内烹调为一个超级幽默,发生的概率并不比联合国秘书长突然意识到自己是个废物高多少。

此外,柯立芝的政治理念属于较为极端的保守主义,主张小政府及“清静无为”,在任期间坚决反对议会提出的农场救济方案。故此,以政府名义开办试验农场,几乎是不可能的事情。

我想,正是因为柯立芝任内什么都没干,没有多少故事可供闲人消遣,才有无聊之徒杜撰这种笑话。后来再经动物行为学家的推广,他真是——套用今天的网络“潮语”——“躺着也中枪”。

话说回来,柯立芝效应是否适用于人类,这仍然是一个极大的问号。诚然,人的体内残留着动物性,然而,经过十多万年的机体进化和几千年的文明进步,人依然过得像野生动物一样,那就实在太吓人了吧。所以我赞同让—保尔·萨特的观点:用“天性”为自己开脱,是对自己极不负责任的行为。

 



2024年8月20日

生于7月27日

  

夏绿蒂·科黛

1768727日生于诺曼底。

在法国大革命最血腥、最黑暗、最恐怖的时期,这位女中豪杰单人匹马闯入让—保尔·马拉的府邸,把杀人如麻的雅各宾派领袖刺死在浴缸中。这一行动也促成天才艺术家兼政治投机分子雅克—路易·大卫创作惊世名画《马拉之死》。

马拉被杀四天之后,科黛穿过政客的谎言和群氓的骂声,从容走上断头台。这天是1793717日,离她25岁生日只有十天。

 

托马斯·坎贝尔

1777727日生于格拉斯哥。

1799年他以《希望的乐趣》进入文坛,这是一首教诲诗,很受欢迎,一年内三次再版。其后他写出多首激动人心的战歌,如《英国水手之歌》、《士兵之梦》、《霍恩林登》等。他的抒情诗则属感伤主义风格。

坎贝尔也是伦敦大学的创立者之一。

他在1844615日病逝,享年66岁。

 

小·亚历山大·仲马

1824727日生于巴黎。

由于与父亲同名同姓(即那位大名鼎鼎的小说家),人们只好冠以大、小来区分。他是大仲马与一名缝衣女工的私生子,7岁后才获得父亲的承认。

受父亲影响,小仲马也以小说家为职业,1848年凭借《茶花女》一举成名。四年后这部浪漫主义小说被朱塞佩·威尔第改编成长盛不衰的歌剧,财富随之滚滚而来。令人失望的是,自此之后,小仲马再无佳作。

小仲马在18951127日逝世,享年71岁。

 

乔苏埃·卡尔杜齐

1835727日生于托斯卡纳的卢卡公国。

卡尔杜齐被尊为现代意大利的民族诗人,1906年获得诺贝尔文学奖。他的诗作反映其激进的政治思想,对罗马天主教的攻击火力非常猛烈,如《撒旦颂》、《异乡人颂》等。在文化上,他反对浪漫主义,提倡古典主义。

卡尔杜齐在1907216日去世,享年71岁。

 

恩里克·格拉纳多斯

1867727日生于莱里达。

有“西班牙肖邦”之称的格拉纳多斯被认为是世界第一流的钢琴家,也是西班牙国民乐派的旗手和作曲家。12首《西班牙舞曲》至今仍然是演奏极多的作品。除了钢琴曲和室内乐,他的歌剧也很受欢迎。

正是为歌剧《戈雅之画》的美国首演,格拉纳多斯冒着“一战”的战火往返,不幸在1916324日,归途中客轮遭到德国潜艇攻击,葬身大海,终年48岁。

 

熊本マリ「グラナドス:”スペイン舞曲集”より アンダルーサ」

2024年8月19日

“先贤祠”里的作家

  

罗马的 Pantheon,在中国被译为“万神殿”;而巴黎的 Pantheon,在中国却叫“先贤祠”。这实在令很多人感到困惑,莫非中国人将春秋时代便认识的“橘生淮南则为橘,生于淮北则为枳”的事理(实为谬误),生搬硬套到欧洲大陆去了?

英文、法文、拉丁文的“pantheon”,源自希腊文“pantheion”。其中“pan”相当于英文“all”;“theion”相当于英文“holy”。因此按字面解,“pantheon”译为“万神殿”才是较准确的。

为什么同一个外语名词会产生两个性质完全不同的译名?窃以为,那是懂法语的中国人和懂意大利语的中国人并非同一批人的缘故。中国人喜欢画圆圈、喜欢抱团取暖,学术界、文化界亦如是。他们各有各在独立王国自鸣得意,于是产生此等怪事。

名曰万神殿者,理所当然是供奉神祇的地方;先贤者,则是已经去世的有才德的人。法国波旁王朝原本想模仿罗马建造一座供奉众神的万神殿,不料,到1790年竣工时,这座宏伟的新古典主义建筑物已经变为法兰西共和国的公有财产。公民不信神,万神殿只好另作他用,改为国家伟人的陵墓。所以,巴黎“先贤祠”从语义上虽然是个明显的错译,但是从功能来看,它又的确是“先贤祠”。

至目前为止,包括皇帝拿破仑一世在内的近百位伟人先后在“先贤祠”安息。鄙人感到极度遗憾的是,在这份长长的先贤名单里,仅仅有五位作家。而且,在这五位之中,有两位并非“纯正”的文学作家。你可能已经猜出来了,这两位是启蒙运动的哲学家伏尔泰和让—雅克·卢梭。

伏尔泰在1778年逝世,他的坟墓在1791年迁入“先贤祠”。伏尔泰除了撰写哲学和历史著作,还创作了一些较为重要的哲理小说,如《查弟格》、《老实人》和《天真汉》等。

伏尔泰的论敌卢梭也在1778年逝世,他的坟墓则是在1794年迁入“先贤祠”。在哲学上,他与伏尔泰齐名。在文学上,他的艺术性和影响力却明显高于伏尔泰。《新爱洛依丝》和《忏悔录》可以说是浪漫主义的源头。

若说卢梭的《新爱洛依丝》是起点,那么维克多·雨果的《悲惨世界》和《巴黎圣母院》就是浪漫主义文学的高峰了。雨果在1885年逝世。他生前早已被公认为法国最伟大的文学作家,因此无需讨论和审批,直接葬在“先贤祠”。

埃米尔·左拉是自然主义的代表人物。他著名的小说被他统称为《卢贡—马卡尔家族》。他在1902年逝世,1908年迁入“先贤祠”。他为德雷福斯案仗义执言,竟被打成人民公敌。法国人欠他太多,这算一点补偿吗?

2002年,在亚历山大·大仲马诞辰200周年之际,法国人将大仲马请进“先贤祠”,以此向这位19世纪最受欢迎至今仍然很受欢迎的法国作家致敬。他的小说被拍成200多部电影,其中最精彩的要数《三个火枪手》和《基督山伯爵》。

话说回来,对于这种死后的荣誉,作家本人未必会太在乎。

 



2024年8月18日

婴儿笼

  

曾经有个爱国诗人兼进步作家写过一句“小孩子应该关进笼子里饲养”。不消说,如此刻薄的话肯定又遭到物议。本人无意揣测那位爱国诗人兼进步作家的动机,就事论事,他不过是分享历史经验罢了,绝不是信口开河,也不是异端邪说……没错,我刚才说历史经验,因为把小孩子合情合理合法地塞进笼子里,确实有史为证。

1920年代,美国出现一种叫“婴儿笼”的产品。名为婴儿笼者,当然是为婴儿度身定做的。但要注意的是,它不是安放在室内,而是挂在窗户之外。有点像僭建的飘窗,美观实用;又有点像窗口式空调机,灵活方便,可随时拆卸。

这种婴儿笼一推出,立即被抢购一空。它不但风行美国,在1930年代还跨洋抵达英国,成功征服前宗主国的万千父母。21世纪的现代人一定难以明白,为什么“粑粑”“麻麻”们要用这种令人心惊肉跳的方式对待自己的子女?答案也是陈腔滥调:父母所做的一切都是为子女好。

美国儿科医生卢瑟·霍尔特在1894年出版《儿童的照料和喂养:给母亲和保姆的问答手册》一书。这本育婴指南畅销几十年,影响深远。其中一条建议说:多呼吸户外的空气,能强健婴儿的身体。

可问题是,并非每个人都有充裕的时间“遛娃”。于是,婴儿笼便应运而生。至于在婴儿笼生活过的婴儿有没有变得强壮,本人找不到相关资料,实在无法回答。但是我可以肯定的是,他们长大后不会有恐高症。

婴儿笼看似非常危险,实际上非常安全,事故发生率为零。可见西方资本主义社会的资本家都是有良心的,厂家不会偷工减料,商家不会以次充好,安装技工也不会向顾客额外索取“认真费”。

令人惋惜的是,第二次世界大战爆发后,婴儿笼销量大减。毕竟,在纳粹空军的狂轰滥炸下,稍有人性的家长都不想听到子女在婴儿笼里大喊“灰……灰机”。至1950年代,这个伟大的发明终于彻底退出历史舞台。或许,让婴儿尽早“接地气”也不坏。总之父母所做的一切都是为子女好。

 




2024年8月17日

橡胶鸭

  

对现代人而言,新闻的全部意义只在一个“新”字上面。还记得201314年那个疯魔世界的大明星“大黄鸭”吗?它现在身居何处?再也无人过问了。想当年,它访问中国几个大城市,用张灯结彩、万人空巷来形容,一点也不夸张。不但各地传媒广泛报道,各地山寨厂也开足马力。

“大黄鸭”是荷兰艺术家佛罗伦泰因·霍夫曼(Florentijn Hofman)设计的,他的目的是勾起人们共同的童年回忆,产生怀旧的温暖。

霍夫曼的选择十分正确,目前世界上的老、中、壮、青、少、儿、婴各代人的最大公约数,肯定非橡胶鸭莫属了。正在阅读这篇文章的你,可能也与橡胶鸭洗过澡吧。我就没有这种体会了,小时候我的唯一玩具是一只橡胶鹦鹉,按压它的肚子会发出“惨叫鸡”一样的叫声……或许没那么惨,总之不是令人愉快的声音。

橡胶鸭最早出现在19世纪末,是用美国化学家查尔斯·古德耶(Charles Goodyear)发明的硫化橡胶制造的。车迷一定熟悉古德耶这个名字,著名轮胎品牌 Goodyear 就是以他的姓氏命名的,虽然他与轮胎公司的创始人没有任何关系。

初时的硫化橡胶鸭是实心的,不能浮在水面。不能浮在水面的橡胶鸭有什么用?你猜到吗?是给婴儿磨牙的。直到1940年代,橡胶鸭才发展成空心能够浮起的洗澡玩具。自从有了它,小孩不再讨厌洗澡。只要一盆水一只橡胶鸭,为人父母者便可以得到一段自由,喝壶茶、看本书、偷个情,真写意。自从有了它,“不要把婴儿和洗澡水一起倒掉”(Don't throw the baby out with the bathwater)这句谚语也很少再被使用。

霍夫曼的第一只巨型橡胶鸭在2007年的阿姆斯特丹诞生。头几年,它只在欧洲几个城市的港湾游泳,没有引起太大轰动。直到20131月,它“来到”悉尼之后,人气急升,亚太地区各大港口城市争相邀请。

很多人以为,“大黄鸭”只有一只,由轮船牵引带到世界各地作巡回展览。无知的传媒大概是错误的根源,它们一直使用“访问”、“抵达”等字眼。实则不然,为了节省成本,“大黄鸭”通常是在当地生产的。规格也各有不同。最大的在法国圣纳泽尔,宽、长、高分别是26×20×32米。20135月在香港出现的是14×15×16.5米,同年9月在北京出现的是14×15×18米,201457月在杭州出现的是28×18×18米。

可惜,2014年之后,巨型橡胶鸭的热潮便过去。现在无人记得了。

 



2024年8月16日

爆炸头

  

目前,小弟的头发长度已经打破了在摇滚岁月创下的纪录,理论上,是长发及肩了。当然,理论与实际情况总是存在一定差距,正如我一直以1980年代的 Jon Bon Jovi 1990年代的 Axl Rose 为目标,可是实际出来的效果却像1970年代的 Leo Sayer。没办法,小弟是超级自然卷者,头发一长,便自然形成爆炸头。

必须指出,爆炸头并不是这种发型的正规名称,它不过是港台人(后来蔓延至全部华人)对“afro”的形象叫法。喜欢看卡通片(很搞笑、很胡闹的那种)的朋友都知道,卡通人物被炸弹炸过之后,会惊现黑皮肤和爆炸头。咦,这算不算种族歧视?我估计很快就会有左胶跳出来大骂:“爆炸头”这个名词严重伤害了非裔人士的感情,应该马上取缔。嗯,这次小弟坚决站在左胶和政治正确一边,毕竟这个发型本来叫“afro”,直译应该是“非裔人士头”,简称“非人头”。

爆……对不起,非人头之流行,源于1960年代美国黑人民权运动……对不起,是美国非裔人士民权运动,简称“非人运动”。一些有创意的非裔人士号召同胞们用留长发的方式表达不满。为什么用这种方式?因为过去的黑人……对不起,非人,多从事体力劳动,短发甚至没头发会比较方便。他们认为,留长发是对被迫进行体力劳动的反抗。这叫我不禁想起古代中国人以长指甲为高贵。只不过,黑……非人的头发又卷又密又有点硬,留长后通常会产生一个巨大钢丝球。至于看上去可笑还是可爱,就见仁见智了。在音乐厅和电影院,我就不希望眼前出现这种发型。坐在我后面的观众大概也有同感。

大约从1970年开始,陆续出现一些留爆……非人头的流行明星,男有 Jimi Hendrix,女有 The Supreme s Diana Ross,小孩也有 The Jackson 5 Michael Jackson。于是,歌迷不分黑白……我的意思是,不分肤色,纷纷效仿。到1970年代中后期的迪斯科时代,非人头的流行指数达到最高点。

确实,深V领衬衫、喇叭裤、厚底皮靴,再顶一个非人头,在闪耀的射灯、跃动的舞池和强劲的音乐中,只有一个字可以形容,就是“型”。如果当年我已经成年,恐怕 John Travolta 也要让位。

可惜,进入1980年代,潮流发生转变,非人头随迪斯科崩盘而风光不再。不过,今天小弟决定逆潮流而上,再现喇叭裤和非人头的风采。

 



2024年8月14日

莱蒙托夫的俄罗斯轮盘

  

俄国诗人米哈伊尔·莱蒙托夫(Mikhail Lermontov)的长篇小说《当代英雄》(A Hero of Our Time)在1840年出版。一年后,作者死于决斗。

小说的主人公毕巧林,一个拜伦式英雄,在他身上似乎凝聚着作者对拜伦勋爵的敬意、对浪漫主义的热情,也表露了作者自我实现的目标。若非以一种令人万分遗憾的方式英年早逝,他将活得更加“毕巧林”。

小说中有残酷的决斗、有玩命的赌博,在某种程度上,死于决斗的莱蒙托夫也算是自我实现吧。而小说中那局玩命的赌博,纯粹是莱蒙托夫虚构的。没有人想到,它日后竟然发展为真实的死亡游戏——俄罗斯轮盘。这是他留给世人的一份礼物,还是一声讥笑?

在《当代英雄》的最后一章,作者通过毕巧林日记的形式记述以下这个故事。

一个名叫武里奇的中尉要跟毕巧林打赌,赌注是二十个金币,赌的是世上是否有定数这种玄虚的东西。武里奇相信有定数,他不会死在今天。于是他随便挑了一支枪,装上火药,然后抵住自己的脑门,扳动枪机……关键在这支枪到底有没有装上子弹,没有人知道。

脱胎于此的俄罗斯轮盘,玩法有些差别,其赌具是一支左轮手枪。

左轮手枪一般被认为是美国人萨缪尔·柯尔特(Samuel Colt)在1836年发明的。尽管有资料显示柯尔特未必是最早的发明者,但他是第一个成功申请专利的人,这有白纸黑字的证据。

左轮手枪的最大特点是枪支中间有个装子弹的转轮,通常可以装六发子弹。由于一般人惯用右手,转轮多数从左侧摆出,所以中国人把它叫作“左轮”。实则英文名“revolver”没有左右之分。

在下小时候很喜欢看克林特·伊斯特伍德(Clint Eastwood)的西部电影,常常幻想有一天可以用一匹骏马加两支左轮手枪闯荡江湖……算啦,好汉不提当年勇。

俄罗斯轮盘的玩法并不复杂。往左轮手枪的转轮装一发子弹,然后充分转动转轮,准备工作便告完成。接着,轮流向各玩家(玩家人数不应超过六个)的头部开枪,直到子弹射出为止。也就是说,直到有人死亡为止。啊,实在太血腥了。

让我们再看看武里奇中尉的定数。他对着自己的脑门扳动了枪机……没有打响。他赢了毕巧林二十个金币。没有上子弹吗?不,武里奇随后向墙壁开了一枪,证明枪里是有子弹的。那么,世上确实有定数?还是这个武里奇根本就是一个骗子,他掌握窍门令第一枪哑火?莱蒙托夫没有进一步交代。然而,最讽刺的是,武里奇赢走赌注后没多久,就在路上被一个发酒疯的醉汉杀死。

 












Clint with his revolver

2024年8月13日

妈蜜,妈妈咪呀!

  

说到气味臭但味道好的调味料,可以与东南亚的虾酱匹敌的,唯有英国的妈蜜酱——“妈蜜酱”是“Marmite”的官方中文译名,也有非官方中文译名“玛麦酱”——至于哪个更臭?哪个更好吃?那就真是见仁见智了。不过在营养价值上,妈蜜酱则是无可争议地大获全胜。

妈蜜酱的原料是酵母提取物,也就是啤酒酿造过程中的副产品。虽然人类酿造啤酒已经有五千年历史,可是发现酿过啤酒后沉淀堆积的酵母(酒糟的主要原料)可以食用,是19世纪后期的事情。这个伟大的发现者是德国化学家尤斯图斯·冯·李比希,也就是那位被世人尊敬的“化肥之父”。啊,如果我是他,我宁愿被人叫“妈蜜酱之友”。

李比希显然是热爱化肥多于食物,他的发现被冷却几十年之后才得到推广。1902年,真正的妈蜜酱问世。

Jeep 吉普车一样,妈蜜酱原本是一个品牌,因为广受欢迎而成为该物品的代名词。英国人在特伦河畔的伯顿创立妈蜜食品公司(现在成为联合利华旗下的一个品牌),生产经过改良的啤酒酵母提取物。

无论怎么改良,强烈的臭味依然挥之不去。因此人们对待妈蜜酱的态度,就如同对待榴梿、纳豆、虾酱等奇葩食品一样:“Love it or hate it”,“要么爱它,要么恨它”。这是妈蜜公司的广告词,也是我迄今为止见过的最客观、最公正的广告词。

妈蜜酱通常涂在面包、饼干上食用,冲水饮用亦可。由于含有极度丰富的B族维生素,它被营养学家推荐为“超级食品”。

如果你不喜欢重口味,当然不必为了摄入维生素B而捏着鼻子生吞,毕竟维生素片更便宜。然而,如果你喜欢,它不但有益健康和令人大快朵颐,还可以驱蚊。《卫报》、《太阳报》和《每日电讯报》等多份英国报刊都作过专题报道:连蚊子都怕了妈蜜酱的气味……尽管如此,我不建议你涂在身上。

 



2024年8月12日

虾仔的下场

  

以前常听到人说“市上无鱼虾仔贵”。这句广东谚语的用法跟“山中无老虎,猴子称大王”基本上是一样的。不过,现在已经很少人使用,因为它不再符合现实情况。到水产市场走一圈,你就会知道,无论海虾、河虾、草虾、明虾、基围虾、濑尿虾等等,差不多都比家鱼贵。

过去——并不遥远,三、四十年前吧——市场上没有如此丰富的水产。想吃虾,只有一种选择,那就是毛虾(广东人有时候叫“虾毛”)。毛虾体型细小,只有一、二厘米,最长的也不超过四厘米。广东谚语“市上无鱼虾仔贵”中的“虾仔”,我想就是指这一种虾了。

由于太细小,没有什么肉感,毛虾不能满足今天大鱼大肉的需要,只好淡然退出市场。这是不是说,毛虾们可以从人类的嘴巴逃出生天,活到自然死亡?很不幸,它们还是难逃被人吃的厄运。制作虾米和虾酱,仍然需要它们献身。

虾米,有些地区叫虾皮。做法很简单,将毛虾加盐晒干即可(如果是体型较大的虾,通常叫虾干)。我小时候用过虾米下饭,放七八只在饭面上,就成一餐。其实,这样生吃虾米是不卫生的,应该煮熟食用。可是在那个物质匮乏加思想愚昧的年代,头号问题是饿着肚子,而不是过敏和拉肚子。

虾酱,广东人叫咸虾酱。它是东南亚常用的调味料。在中国大陆则以广东和福建较流行。做法也不复杂,将“虾毛”加盐,发酵,然后磨成糊状,就成虾酱。若再将虾酱晒干成固体,那就叫虾糕(也写作“虾膏”)。由于蒸发掉水分,虾糕自然比虾酱咸得多。然而对其他地区不明真相的人来说,根本不可能尝到虾糕和虾酱的咸味,因为大老远就被那股强烈的臭味吓跑。

就像榴梿、纳豆、咸鱼、臭豆腐一样,喜欢的人会很喜欢,不喜欢的人就算威迫利诱他也不会靠近。很多广东人当咸虾酱和虾糕为龙肝凤髓,虾糕炒通菜(通菜即蕹菜)、虾糕蒸猪肉便是其中较受欢迎的两道家常小菜。

说实话,我觉得虾酱的味道还是不错的。只是,因为健康问题,虾酱和虾米我都得敬而远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