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8月5日

怪盗大战名侦探

  

福尔摩斯探案故事风行世界。各种模仿、歪曲甚至盗名之作也因利乘便,妄想鸡犬升天。在版权意识还没有成为德行的年代,它们的确叫作者亚瑟·柯南·道尔(Arthur Conan Doyle)很头疼,也很无奈。

所幸的是,历史有自动淘沙的功能,绝大多数沙子都被冲走,再也不会污染读者的眼球。留下来的有一个叫亚森·罗宾的虚构人物,他是金子还是沙子呢?

罗宾是法国小说家莫里斯·勒布朗(Maurice Leblanc)系列推理冒险故事的主人公。勒布朗起初以古斯塔夫·福楼拜和居伊·德·莫泊桑为榜样,但是受才华所限,始终无法跨入严肃文学的门槛。1905年,在勒布朗41岁时,受福尔摩斯探案故事的启发,他创造了怪盗罗宾这个角色,一跃成为法国通俗畅销作家。至1941年作者逝世为止,罗宾系列共有17部长篇小说和39个中短篇小说。

在勒布朗笔下,罗宾是一名罗宾汉式的侠盗,以劫富济贫、锄强扶弱为己任。他的作案手法高明且新颖,总是把法国警探当猴子一样戏耍。所向无敌的大侦探歇洛克·福尔摩斯越海挑战,也拿他没办法,多次交锋都以屈辱性的败北告终。

以今日的法律准则,勒布朗的行为已经构成侵权。可惜在当时,道尔只能通过律师向对方发出友善的提醒。勒布朗勉强听从,然后把 Sherlock Holmes 改为 Herlock Sholmes(喝洛克·叔尔摩斯?),继续影射对方。今天很多福尔摩斯迷仍然无法原谅这种极度无礼的冒犯,一听到亚森·罗宾这个人名,便以“F”字头单词回应。

我也算是福尔摩斯迷,但一点也不愤怒。如果你是作家,你也可以创造一个角色将亚森·罗丙碎尸万段,还可以抢走0.07的美女、囚禁波利·哈特、砸烂 Badman 的车、清炖皮卡超……当然,你不会这么幼稚。

勒布朗的动机虽然幼稚,但是写作手法却十分老练。从悬念的设置和剧情的推进,可知其在福楼拜和莫泊桑(尤其是后者)身上获得很多启发,并运用得当。有时候我不得不为罗宾拍手称快。这也是罗宾系列至今仍然有市场的原因。

然而,福尔摩斯手执烟斗站在窗旁,忧郁地凝视着贝克街的浓雾……这个侧影是勒布朗永远也不敢描摹的。因为这样一写,其余形象都会变得模糊且渺小。任凭罗宾再高明,他也会退缩到布景板的位置,就像浓雾中隐约可见的一根灯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