辞典:这是一种恶毒的学究式的东西,发明它的目的是妨碍语言的发展,使之变得僵死呆板。不过,这本《魔鬼辞典》是一种很有用的工具。
美国作家安布罗斯·比尔斯(Ambrose Bierce)从1881年开始撰写《魔鬼辞典》(The Devil's Dictionary),之后陆陆续续地扩充,到1906年基本成型,并付梓发行。
初版的书名叫《犬儒主义者词汇手册》。它一问世,就受到读者追捧,同时也不免遭到卫道士痛斥。当然,没有人会把卫道士的怒气当一回事,但是无数拙劣的赝品却是另一码事。作者和出版商觉得那些冒牌货玷污了犬儒主义这个高尚的词,于是在再版时将书名更改为《魔鬼辞典》。这一招实在高明,试问谁敢玷污魔鬼?
谩骂:这是傻瓜们所理解的讽刺。
犬儒主义者:这是一种恶棍,他眼睛有毛病,看见的是事物本来的面目,而不是它们应该表现出的样子。
犬儒主义的开山鼻祖是古希腊哲学家锡诺普的第欧根尼(Diogenes of Sinope)。他批评人们过着虚伪的生活——他们活在社会、家庭、物质、金钱、享乐、欲望等沉重的枷锁之中不能自拔,却又声称自己追求幸福,这是自相矛盾的。第欧根尼身体力行,赤身裸体地栖身在一个大木桶里,“像狗一样活着”。有时候他会在大白天提着灯到处寻找诚实的人。真是非常轰动的讽刺行为。
作为二十世纪的犬儒主义者,比尔斯提着的灯无疑就是《魔鬼辞典》。他要用这部嬉笑怒骂、皮里春秋、妙语连珠的著作,揭穿现代文明的假面具。
幸福:想到另一个人的悲惨遭遇就涌现于心的一种愉快感。
礼貌:这是一种最易于被人接受的虚伪。
新娘:一个把美好前程抛诸身后的女人。
比尔斯与另一位善于讽刺的大作家马克·吐温有点相似,他们都没受过高等教育,全靠自学成才,而且在成为作家之前,人生阅历都十分丰富。正因为阅历丰富,加上天生的敏锐的洞察力,他们才能针针见血,刺中人性和时代的死穴。
劳动:这是甲为乙获得财富的多种程序之一。
合法:与法官的意愿一致就叫合法。
《魔鬼辞典》的畅销为晚年的比尔斯带来可观的收入。可是,他却对凡夫俗子馋涎的“安享晚年”嗤之以鼻。1913年,71岁的比尔斯独自前往战火纷飞的墨西哥,加入庞丘·维拉的革命军。1914年1月,他离奇地消失了。再也没有人见过他,也没有在战场上发现他的尸体,就像三十年后《小王子》作者安托万·德·圣埃克絮佩里驾驶小型飞机消失在二战风云中的地中海一样神秘。
二十年前我在某书店看到这本书的中译本,随便翻了几页,便看到以下这个词条,不由得会心一笑。
变态:不循规蹈矩就叫变态。就思想和行为而言,与众不同、不受他人左右便是变态,变态则意味着被人嫉恨。因此,词典编纂者劝人们努力忘掉自身,随波逐流,谁做到这一点,谁就会获得安宁,就可望走向死亡,实现下地狱的希望。
没错,我是变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