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7月23日

领子问题

  

一旦拥有一件马球衫,你就不得不面对一个哈姆莱特式的两难处境——“To be or not to be”,立领还是翻领?这是个问题。

这当然是个问题。不仅仅是个人问题,也是社会问题。因为潮流,往往是决定性因素。

1980年代之前,穿马球衫以翻领为正统(顺便把所有纽扣都扣上)。然而,当 preppy 平地一声雷,腾空而起,时装界从此就变得很不一样了。

这个“preppy”,按字面解当然是“预备学校学生”的意思。不过,当它蜕变为一股潮流的时候,我们不妨音译为“霹雷皮士”。这样,看上去它与“嬉皮士”、“雅皮士”是一脉相承的。

带动潮流的依然是摇滚乐。随着很多新浪潮歌曲在1980年代初攀上流行榜高位,“霹雷皮士”风也如同热带风暴一样,形成并横扫西方世界(尤其是在 Duran Duran 走红之后)。年轻人纷纷效法他们的偶像,上身是立领马球衫,下身是南塔克特工装裤,脚下是深褐色真皮船鞋。整洁之中流露一点随性,斯文之中透出一丝不羁,就仿似沉静的大不列颠,以深邃的历史内涵,应对现代社会的混乱状态。在这样的大环境里,如果你穿马球衫而不把领子立起来,就会显得非常老土了。

可是,时过境迁,进入1990年代之后,预备学校学生不再受欢迎了。对马球衫领子的处理,逐渐变成个人作风问题。也就是说,你想怎样就怎样吧,悉随尊便。

我想怎样?哦,我拥有四件马球衫,是无法逃避这个两难处境的。首先声明,我跟 Adam Ant 一样,喜欢阅读历史书籍,自然也十分尊重历史。故此我回到原点,请教马球衫的设计者雷内·拉科斯特(René Lacoste)。

“鳄鱼先生,您好,请问您设计的马球衫,领子到底应该立还是翻?”

“什么马球衫?你是谁?”

1933年,七次大满贯冠军网球手拉科斯特以自己的名字“Lacoste”以及外号“鳄鱼”创立品牌,销售自己设计的网球衫(即后来的马球衫)。他曾经解释过领子的用途:在猛烈的阳光下进行比赛,可以把领子立起来,以免脖子晒伤。

这就很清楚了。出于对鳄鱼先生的尊重,鄙人穿马球衫的基本原则是,在户外把领子立起来,在室内则翻下去。

知道得多,品味又好,怎么不见温柔的玉手抚弄胸肌上的小鳄鱼呢?这也是个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