绅士认为,淑女的玉手是用来拿针线的,而不是沾笔墨的。他们可能忘记了,九位缪斯清一色是女性。十九世纪初,英国淑女狠狠地回击了这种傲慢与偏见。
简·奥斯汀一生写过六部小说,《傲慢与偏见》最著名。以今日的节奏量度,它们略显絮烦,除了《诺桑觉寺》。《诺桑觉寺》构思新巧,言辞幽默,在讲述爱情故事的同时,顺道讥讽了哥特式小说。
成千上万哥特式小说如同过眼云烟,只有最优秀的一部经得起时间最严厉的考验。它是玛丽·雪莱的《弗兰肯斯坦》。想不到,外表文静贤淑的雪莱夫人竟然想出科学怪人这种恐怖的东西,女人真可怕。
艾米莉·勃朗特也用哥特式情调增加《呼啸山庄》的重口味。这部奇拔冷峻的小说余韵无穷,让人久久不能忘怀。艾米莉的姐姐夏洛特有别具一格的《简爱》,它打破爱情小说俊男美女组合的传统模式,对世俗观念作出批判。妹妹安妮也是小说家,不过水平稍逊一筹。
玛丽·安虽然用乔治·艾略特这个笔名掩饰自己的女性身份,却被狡猾的查尔斯·狄更斯在字里行间看出性别。她广阔的知识面体现在《弗洛斯河上的磨坊》里。而《米德尔马契》运用了现代的心理分析手法。
15岁堕马致瘫,伊丽莎白·巴雷特小姐在病榻上成为著名诗人。39岁时,她遇到慕名拜访的罗伯特·勃朗宁。在爱情的鼓励下,她战胜了残疾。《葡萄牙人的十四行诗》是才华与爱情的结晶。
克里斯蒂娜和哥哥但丁·罗塞蒂都是拉斐尔前派的代表人物。无论诗人的想象力还是作品的艺术性,妹妹似乎都高于哥哥。她的《精灵市场》,还带有唯美主义的韵律和象征主义的色彩。
艾米莉·狄金森在大洋彼岸独自奋斗。她从没想过出书,她的诗歌全是写给自己的絮语。读着她的文字,我们仿佛进入一个不可思议的世界:一个寂静的世界,偶尔响起微风的吟哦。
此岸还有法国的女作家代表乔治·桑。她不但使用男名,还穿男服。易服癖使她获得阿尔弗雷德·缪塞和弗里德里希·肖邦的爱情。桑的作品几乎全是腻味的谈情说爱。《魔沼》则不同,田园小说,格调清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