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文学也是十九世纪初才起步的。跟所谓的开国先贤不同,美国文人没有暴发户式嚣张,也不作叛徒式破坏,他们对英国文学的态度如程门立雪。
华盛顿·欧文是美国文学的开路先锋。这位英式绅士用英式幽默讲美国故事。著作有《纽约外史》和《见闻札记》等。后者有一个鬼故事,其主人公温克尔在今天的名气比欧文还要大。
与欧文形成鲜明对照,詹姆斯·菲尼莫尔·库柏是个脾气暴躁的家伙。他的文字十分忠于他,充满怒火和暴力。库柏一生有50多部小说,最著名的一部叫《最后的莫希干人》。
纳撒尼尔·霍桑的小说《红字》大获成功,作者却很客观地称它“缺乏光彩”。值得庆幸的是,这个有关通奸的悲剧故事在缺乏光彩的叙述下仍能感动人。
赫尔曼·梅尔维尔的声誉永远与《白鲸》黏合一起。当时人们搞不清楚这是一本捕鲸指南还是一部惊险小说,书中调侃圣经人物也令虔诚的读者不快。总之,他败得很惨,掌声在死后30年才响起。
埃德加·爱伦·坡是文坛鬼才。他的短篇小说扣人心弦,他的诗歌优美动人,他的批评论文鞭辟入里。人们用对待天才的一贯态度对待他,让他在孤独和贫困中度过一生。幸好不长,仅40年。
那个时代的思想领袖是拉尔夫·沃尔多·爱默生。他那气势磅礴的散文和精力十足的演讲全都是说教,目的是宣传超验主义思想(这实际上是一种神秘主义)。
亨利·戴维·梭罗用行动来体会超验主义。他独自在瓦尔登湖畔生活两年多,写成清逸的《瓦尔登湖》(生前生产的两剂书商毒药之一)。此外,他的论文《论公民抗命》为反政府人士提供理论基础。
萨缪尔·朗霍恩·克莱门斯用密西西比船工行话“水深两浔”(或音译为马克·吐温)作为笔名,写出最伟大的美国小说。《汤姆·索亚历险记》、《哈克贝利·费恩历险记》、《傻瓜威尔逊》等都是百读不厌的一流之作。他的中短篇小说和游记也是家喻户晓。
在美国出生后来加入英国国籍的亨利·詹姆斯是心理小说的鼻祖。不过他的心理分析被认为过于学术化,缺乏现实气息。不管怎样,《黛西·米勒》值得一读。
欧·亨利(这又是一个笔名,他的真名叫威廉·西德尼·波特)是短篇小说奇才。现实的素材,可爱的角色,机智的语言游戏,加上出人意料的大翻盘结尾,往往令人拍案叫绝。
最后介绍两位美国诗人。亨利·瓦兹沃斯·朗费罗有美国丁尼生之美誉,他的抒情诗和叙事诗都写得不错,有浑然天成之美。使诗歌通俗化和本土化是他最大的贡献。
然而,最纯的美国口味当数瓦尔特·惠特曼的《草叶集》。他采用无拘无束的自由诗体,诗中夹杂大量的口语俗语,却又一点都没有粗鄙的感觉,更像是阵阵吹过大草原的朴质的和风。